辽代五等爵考论

2017-06-15 13:31李忠芝
北方文物 2017年2期
关键词:爵位开国公爵

郭 威 李忠芝

辽代五等爵考论

郭 威 李忠芝

辽代爵制 五等爵 爵级 封号 封授

辽代五等爵的封授不少,爵级与唐代相同,为七级,只是爵名稍异于唐。五等爵封号的确定也深受唐制影响,国公爵给予国号;其他等级基本是以各自姓氏郡望得名。此外,辽代五等爵封授与政治发展形势相适应,可分为早、中、晚三个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的发展特点。

五等爵制是我国古代政治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源自先秦。秦汉时爵制变更,五等爵销声匿迹,到魏晋时又重现于世。此后诸朝爵制虽时有变更,但五等爵始终是封爵制度的主体内容。五等爵表现为公、侯、伯、子、男的爵级顺序,但并不限于这五个爵级。唐代五等爵分为国公、郡公、县公、县侯、县伯、县子、县男七等①。辽朝五等爵制与唐制基本相似,但又稍有区别。学界对辽代五等爵的爵称、爵级已有一定研究,唐统天、王曾瑜等先生都曾论及,但失于简略。本文通过对传世文献、出土碑刻等材料的梳理和考证,力求较为系统地揭示辽代五等爵制基本内容,所论如有不当之处,尚乞学界专家斧正。

一、爵称与爵级

作为辽制研究的最基本史料,《辽史·百官志》对辽代五等爵制语焉不详。纪、传多见有对文武官员“爵赏有差”、“文武官各进爵一级”②之类记载,表明辽朝各级官僚享有爵位封授、进封的待遇,并且这些爵位是有着不同级别的。在墓志碑刻等材料中有关五等爵的记载较传世文献更为丰富,现结合二者将辽代五等爵封授情况整理列表如下:

表一 辽代五等爵级封授统计表

续表一 辽代五等爵级封授统计表

注:据《辽史》《契丹国志》《辽代石刻文编》《辽代石刻文续编》《内蒙古辽代石刻文研究》《辽上京地区出土的辽代碑刻汇辑》《辽宁碑志》等资料所载五等爵封授事例综合考订而成。表中括号外是人次,括号内是人数。

据上表可知,辽代五等爵有国公、开国郡公、开国县公、开国公、开国郡侯、开国县侯、开国侯、开国郡伯、开国县伯、开国伯、开国郡子、开国县子、开国子、开国郡男、开国县男、开国男等16个爵称,这些爵称间有着怎样的等级关系是首先要解决的问题。

在讨论五等爵爵级之前,需要厘清的一个问题是不带郡、县的开国公、开国侯、开国伯、开国子、开国男是否为单独的爵级。据《韩德威墓志》,韩德威在景宗时“授宣徽北院使、彰武军节度使、检校太尉,进封开国伯,增食邑,赐功臣四字。未期,封开国侯,增食邑,赐功臣两字……乾亨元年,加检校太师,进封开国公,增食邑”。他从开国伯升爵至开国侯再到开国公,皆未带郡、县字样,然而墓志开头其结衔为“故推诚忠亮竭节功臣、西南面五押招讨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太师、同政事门下平章事、上柱国、昌黎郡开国公”④,可知“进封开国公”即进封为昌黎郡开国公,“开国公”是“开国郡公”的略称。据之推测,韩德威的开国伯和开国侯爵也应有郡、县之号。爵称略写并非仅见于韩德威墓志,又如《冯从顺墓志》,正文中有“爵自男,至开国侯。封至一千户,实封一百户”,文前结衔记为“大契丹国故上京户部使、归义军节度管内观察处置等使、金紫崇禄大夫、检校太尉、使持节沙州诸军事、沙州刺史、兼御史大夫、上柱国、信都郡开国侯、食邑一千户、食实封一百户冯公”⑤,亦是将“信都郡开国侯”略写为“开国侯”。再如《孟初墓志》,正文中记孟初在天祚乾统十年(1110年)“改授知制诰,加□谏议大夫,进封开国公”,天庆二年(1112年)孟初撰《萧义墓志》时具名爵位为“平昌县开国公、食邑一千户、食实封壹佰户”,可知《孟初墓志》中“进封开国公”也是省略“平昌县”三字⑥。此外,王泽撰写其夫人李氏墓志,自述为“夫大中大夫、行给事中、知涿州军州事、兼管内巡检安抚屯田劝农等使、上柱国、开国侯、赐紫金鱼袋王泽”,王泽本人墓志则记为“故奉陵军节度,怀州管内观察处置等使、金紫崇禄大夫、检校太尉、使持节怀州诸军事、怀州刺史、兼御史大夫、上柱国、琅琊郡开国侯,食邑二千户、食实封贰佰户王公”⑦,可知前者书作“开国侯”应是略去了“琅琊郡”字样。据此我们可以认为:不带郡、县名的开国公、开国侯、开国伯、开国子、开国男应是记载失详,略去了具体的郡、县名,而不是独立的爵称、爵级,那么,见于记载的辽代五等爵爵称应为11个。

接下来的问题是这11个爵称可分为多少个等级。唐统天认为辽代五等爵完全引用唐制,分为国公、开国郡公、开国县公、开国县侯、开国县伯、开国县子、开国县男七等封爵,对于其他4个封爵等级即开国郡候、开国郡伯、开国郡子、开国郡男,他从相应的食邑户数对比出发,认为是比同于唐制之开国县侯、开国县伯、开国县子、开国县男等级,并非是多出的几个封爵等级,即认为辽代五等爵分7个等级⑧。都兴智也持这种观点⑨。王曾瑜认为开国郡侯、开国郡伯、开国郡子、开国郡男都是单独的封爵等级,五等爵有11级⑩。我们赞同唐、都两位先生的“七级说”,但具体的等级与唐制略有不同,论列如下。

首先,国公爵在辽朝五等爵中地位最尊,带有明确国号,而郡公、县公和侯、伯、子、男爵相似,带有“开国”字样,国公爵作为单独且最高的五等爵的爵级是无疑问的。

其次,和唐制一致,开国郡公、开国县公是两个爵级,曾获封开国县公的萧阿鲁带和孟初都有晋爵开国郡公的经历。萧阿鲁带初授兰陵县公,寿隆元年(1095年)“第功,加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进爵郡公,改西北路招讨使”。孟初在天庆二年(1112年)的官爵为“太中大夫、左谏议大夫、知制诰、上轻车都尉、平昌县开国公、食邑一千户、食实封壹佰户、赐紫金鱼袋”。立于天庆七年(1117年)的《孟初墓志》记他的最终爵位是“平昌□□国公,食邑二千户、食实封贰佰户”。虽然“国公”前有两字漫漶不清,但据墓志所记其事迹,孟初在对金战争中“为副帅”,有过胜绩,“贼出近甸,我师玩而无备,公马还泞,殁于贼中”,死于王事,“天子闻之震悼”。在亡国之际急需臣子忠心报国的形势下,朝廷自然会对孟初给予封赠,食邑数的成倍增加也可证他最后爵位应是平昌郡开国公。从萧阿鲁带、孟初二人事迹中反映出辽代的开国县公和开国郡公有高下之别,是两个独立的爵级。

其三,开国郡侯、开国县侯是一个爵级。辽代共封授19例开国郡侯,有1位的食邑户数不详;王裕的食邑在500户以上;其余17人中有7位(含耿崇美)的食邑是1000户,余者有11人(含耿崇美)为1500户以上。据之可推测,开国郡侯的基本食邑为1000户,但多半都会有食邑户数提升或始封爵时食邑就高于基本标准的待遇。开国县侯封授较少,有记载的4位开国县侯中,3位食邑1000户,1人为2700户,食邑基本标准也应为1000户。由此可知开国郡侯、开国县侯二者食邑户数基准一致,二者同样有提升食邑户数的可能。此外,史籍、碑刻等材料中未见有从开国县侯晋封开国郡侯的事例,故可认为开国郡侯、开国县侯应是同一爵级。国公爵以下,侯爵与公爵相似,以“郡”为常用的封号单位,即最常封授的是开国郡公和开国郡侯,这一爵级应以“开国郡侯”为名。

其四,开国郡伯、郡子、郡男与相应的开国县伯、县子、县男并无等级上的区别。据统计,史料记载辽代共封授13位伯爵,除4位未详郡、县的开国伯食邑情况不详外,2位开国郡伯、7位开国县伯食邑户数皆为700户。子爵封授较多,有23位开国县子、2位开国郡子、4位开国子。23位开国县子中,有1位食邑不详,余者皆食邑500户;2位开国郡子食邑户数都是500户,郡子与县子一致,食邑标准都是500户。男爵的情况也一样,25位开国县男中有2位食邑不详,1位食邑100户,未详原因,其余22位开国县男食邑都是300户。开国郡男仅1位,食邑是300户。男爵的食邑标准应是300户,开国郡男同于开国县男。食邑标准一致,证明它们确是同一爵级。另外,伯、子、男爵也都没有从“县”升至“郡”的记载,侧面证实应是同一爵级。可见,辽代五等爵中的侯爵以下,每一等不再分作两级,虽有两个爵称却属同一爵级。

综上所述,辽代五等爵共有11个爵称,可分作国公、开国郡公、开国县公、开国郡侯、开国县伯、开国县子、开国县男七级,开国县侯、开国郡伯、开国郡子、开国郡男分别同于相应的郡侯、县伯、县子、县男级别。辽朝五等爵爵级大体沿用唐制,但有细微变化。这一变化有可能是受五代的影响,有学者认为:“五代爵制主要沿袭了唐后期的制度,增加了郡侯这一级爵位。”辽朝沿袭这种改变,比之唐制多出了一个郡侯爵级,且县侯附列在郡侯一级。

二、国号与郡望

辽代五等爵封授数量不少,在其爵称封号的选用上有一定的特点和规律。国公爵使用国号,其他五等爵基本是以本姓郡望确定封号。

(一)国公爵所用国号

国公爵是五等爵中最高一等,是唯一享有国号的五等爵级。辽代国公爵所用国号主要有晋、齐、秦、燕、赵、魏、楚、越、鲁、陈、吴、郑、韩、豳、许、汧、曹、蒋等18个国号,详见下表。

表二 辽代国公爵国号表

辽代国公爵国号选用主要有两个特征。

一是所用国号有一定的分类系统,存在较常使用的国号。国公爵所用的18个国号,基本皆为国号王爵所使用过。不见用于王爵封授中的国号只有曹、蒋两个。据笔者统计,国公封爵使用国号的频率排序依次是鲁、赵、魏、陈、韩、晋、齐、秦、燕、楚、豳等11个国号,其余7个国号皆只出现一次。相比较,目前所见辽代使用过的35个国号王爵使用频率排序为魏、楚、吴、齐、燕、赵、韩、梁、晋、郑、陈、秦、宋、许、越、汉、蜀、卫、豳、鲁、隋、汧、荆、平,余者辽、邓、潞、邺、恒、冀、宁、岐、周、丰、宿等皆只见一次。国公爵有使用较为频繁的国号,与国号王爵有相近的迹象。这表明辽代封爵中对国号的运用是有一定的规范的,只是限于史料,暂无法厘清。

二是不同国号的国公爵位之间有高下之分,获爵者依据国号位次来表明爵位升降情况,这一点在辽人墓志中体现得较为清晰。如张俭,太平元年(1021年)“进封鲁国公,增加邑户”;到兴宗即位,先是加官进阶,后于重熙元年(1032年)十一月“增食赋五百室”,重熙“四年春致仕,授洛京留守,尚父行河南尹,进封秦国公,增食赋七千室”。从“进封”及“增食赋”的记载看,秦国是高于鲁国的。又如耶律仙童,道宗清宁末致仕时封蒋国公,到“咸雍初,徙封许国”,一般情况下,无特殊罪责和制度性规定不会降爵,而应是晋封,即许国高于蒋国。再如刘二玄,在咸雍元年(1065年)的《弥勒邑特建起院碑》中记其爵位为豳国公,咸雍五年(1069年)的《秦晋国妃墓志》记为鲁国公。秦晋国妃为景宗之女魏国公主长寿奴的女儿、圣宗的甥女,嫁耶律隆庆,隆庆薨逝,圣宗令隆庆长子耶律宗政与秦晋国妃完婚,宗政未即奉诏。对尚年轻的甥女,圣宗深为怜惜,刘二玄即是“有诏亲奉(秦晋国妃)左右者”。秦晋国妃地位高贵,丧夫之后刘二玄是其实际的伴侣。刘二玄具有不错的家世背景,兄弟皆尚主,在咸雍元年到五年间未见有失职之处,他从豳国公封鲁国公应为晋爵。这些事例都表明,国公爵位之间存在一定的等第关系。

(二)其他五等爵所用郡望

辽代国公以下的各级五等爵都是以郡、县为名,基本形式是某郡开国公、某县开国公等。辽代其他五等爵的封号基本是以各自姓氏郡望而得名。耶律氏受封者,包括赐姓、赐皇族身份者共20人,其中3人史籍记载不详,未详郡、县,16人封做漆水郡、县,只有耶律羽之例外。耶律羽之获封东平郡有其特殊原因:其一,他在太宗时受封,此时爵制不常、规范性不够,获得封爵者多是降服者,包括汉人、渤海人等,契丹贵族受爵者较为少见,这使得他有获得特殊封号的可能;其二,耶律羽之受命辅佐人皇王耶律倍主掌东丹,东丹旧为渤海之地,治下多渤海遗民,“东平”之号又和渤海、高丽事务关系密切。萧氏受封者有11人,其中2人史籍记载其郡望不详,其余9人皆封作兰陵郡、县。91位汉族受封者,郡、县封号可考者也都以各自郡望为确定封号的依据,比如韩氏封昌黎、张氏封清河、李氏封陇西、王氏主要封太原和琅琊、赵氏封天水等。

如前代一样,辽代五等爵封授中也存在攀附、冒用郡望的现象,有些郡望并非是受封者的真实籍贯、姓氏的反映。比如王氏获封者出现了琅琊、太原、范阳等3个郡望,其中只有1人获封范阳,其他两个郡望获封者众多。王郁家族后裔出现琅琊、太原两个封号并封的现象,王郁在太宗时受封太原郡开国公,其子王庭鹗在景宗及圣宗初获封太原县开国男、太原郡开国子,即王郁及其子王庭鹗以“太原”郡望确定封号;至王郁孙辈,王裕约在景宗时获封琅琊郡开国侯,王睿约在景宗、圣宗时获封琅琊县开国男,皆获封琅琊。追根溯源,琅邪王氏主要是王导、王羲之、王献之等家族后裔,“太原王氏各主要房支大多以周灵王太子晋为其远祖,认同秦将王翦、汉征君王霸之后的说法最为普遍”。王郁等是同一家族的祖孙三代,不能出自两个祖先,只能推测他们是攀附郡望或并不确定自己祖先究竟是哪一传承,才有在两大著名郡望间更变之举。不过,这种攀附郡望的现象并非辽朝始创,有学者认为:“唐代以降,士庶混同,曲叙昭穆,附会祖宗和伪冒郡望的情形日渐司空见惯,像博陵崔氏、赵郡李氏、太原王氏这样的名门望族,像韩愈、白居易、柳芳这样的文化精英,竟然都在一流高门郡望谱系的知识方面,变得数典忘祖了。”

此外,辽代还有在旧望和新望之间变更的记载,比如耿氏家族获封国公以下五等爵者有四人,其中耿崇美在太宗时获封上谷郡开国侯,耿崇美之子耿绍忠、耿绍纪兄弟在穆宗时分别获封上谷县开国子和上谷县开国男,即他们父子三人封上谷;活动在圣宗时期的这一家族后人耿延毅曾先后获封巨鹿县开国男、巨鹿县开国子、巨鹿郡开国伯,巨鹿成为新的郡望。对此,《耿延毅墓志》解释到,“耿氏之先,大耀钜鹿。其后脉分,乃居上谷”,耿崇美“家于上谷”,“当李唐末,会我圣元皇帝,肇国辽东,破上谷,乃归于我。初授国通事。应天皇太后器之,恩抚有加。孝武天显中,石晋乞师讨朱耶氏,以临贼敢先,乃帅泽潞。灭石晋之后,移镇武定军,即上谷也”。从中可知,巨鹿是耿氏旧望,上谷可谓耿氏新望,耿崇美初入辽朝获封爵位时以新望确定封号,至耿延毅时,可能是统治者抑或他本人对传统汉文化的认识更深,追本溯源之意更浓,换为旧望。

郡望传统源自魏晋时期,至唐代已出现诸多弊病。对这一问题,宋人所编《新唐书》评论:“唐初流弊仍甚,天子屡抑不为衰,至中叶,风教又薄,谱录都废,公靡常产之拘,士亡旧德之传,言李悉出陇西,言刘悉出彭城,悠悠世撮,讫无考按,冠冕皂隶,混为一区。”也有当代学者认为:“六朝时期士族郡望和谱系的边界极为森严,隋唐帝国统一,在国家主义复苏和政府权威重建的历史背景下,太原王氏的郡望呈现从高贵化走向世俗化的趋势: 诸色人等均可将先世攀附至毫无血统关系的同姓名流,也可随意伪冒著名郡望。”辽朝兴自北方,所行爵制主要传自唐及五代,有类似攀附、冒用郡望,甚至出现变更郡望等现象并不奇怪,然而,无论是攀附、冒用或确是真实郡望,以之确定国公以下的五等爵封号反映出辽人是在尽可能地遵循中原爵制传统。

三、封授对象

太祖神册六年(921年)“诏正班爵”,对辽代爵制有过一定的调整和补充,不过辽初制度史籍记载不详,太祖班爵序列未见诸史载,也未见有规范的封授事例。辽朝爵位封授包括五等爵封授首现于太宗时,这是学界较为统一的认识。太宗之后的五等爵封授渐多,不同时期的封授对象特征有所不同。国公爵地位最为尊崇,特点较为突出,故将国公爵单列,其他五等爵合并讨论。

(一)国公爵

据表一、表二统计,辽朝共封授29人38次国公爵。国公爵封授与辽代爵制发展趋势及政治形势联系密切。

太宗至穆宗朝,共见有4例国公爵封授,占封授总数的10.5%,封授对象全为汉人。太宗时国公爵封授的对象皆为降辽的汉臣,有韩延徽、赵思温和王绍三人,与随后两朝相比人数偏多。这是因为太宗时国家初建,契丹传统制度不能很好地应对新占领的大片汉人地区的政治局面,需要采用中原的统治制度和方法,同时降辽汉人同样也不适应契丹旧制。契丹统治者需要吸收各方面的力量,笼络人才,安抚降人,尤其需要重用有优秀政治军事才能之人。如韩延徽,“攻党项、室韦,服诸部落,延徽之筹居多。乃请树城郭,分市里,以居汉人之降者。又为定配偶,教垦艺,以生养之。以故逃亡者少”,故太宗给予他特殊的礼遇和尊崇。世宗、穆宗两朝整体封爵皆少,国公爵位也是如此,只有韩延徽之子韩德枢在这一时期获得国公爵位,韩德枢同样是善于治政的人才,“时汉人降与转徙者,多寓东平。丁岁灾,饥馑疾厉。德枢请任抚字之,授辽兴军节度使。下车整纷剔蠹,恩煦信孚,劝农桑,兴教化,期月民获苏息”。可见这一时期国公爵的封授对象,主要是汉官中拥有优秀的政治才能,并为契丹政权实现对汉人地区统治立下了汗马功劳的人。

景宗、圣宗、兴宗三朝爵位封授范围渐广,封授王爵的数量较多,相比之下封授国公爵则较为少见,共有韩匡美、韩德让、室昉、张俭、耶律弘古、萧惠、马保忠、耶律隆祐8人获封过9次国公爵,占封授总数的23.7%。获封对象中有2位契丹人,6位汉人。两位契丹人中耶律弘古出自遥辇氏之后,萧惠出身后族;6位汉人中有一位是契丹姓的汉人——耶律隆祐,他是韩德让(耶律隆运)之弟,《耶律隆祐墓志》称他:“兹忠孝萃于一门,故颁之以敕书,赐之以国姓,乃连御署,得系皇亲,今氏归耶律,则斯之谓也?”因耶律隆运(韩德让)之故,其家族忝列皇族。从总体上看,这一时期国公爵仍以汉人为主,出现了少量的契丹人,出身高贵者受封此爵者较少。此时的辽朝政权较为稳固,契丹世选制度的影响较大,体现在爵制方面就是高等爵位比较重视受封者出身,故国号王爵、郡王爵位基本上只授予契丹皇族、后族,一般契丹人、异族功臣获封者较少。地位仅次于郡王爵位的国公爵则成为异族功臣、一般契丹人的高爵,故获封对象集中在这一范围内。他们获封多是因功绩卓著,除韩匡美记载不详外,余者皆是这一时期的重臣,主掌朝政,政绩突出。这一时期是辽朝最为繁荣和稳固的阶段,虽然家世相对低些的异族功臣纷纷进入辽代统治集团内,但他们获封国公爵及王爵的机会还是较少的。

道宗朝开始,辽朝步入发展末期。道宗清宁年间(1055—1064年)大授王爵,其后有所收敛,大康五年(1079年)明确规定:“惟皇子仍一字王,余并削降。”王爵封授大幅下降,与之相应的是,国公爵位的封授数量明显增多。据表二,道宗时共有16人22次获封国公爵位,其中清宁年间只有6人次,其余大部分的封授集中在道宗后期。从封授对象上看,契丹皇族有3人,为出自季父房之后的耶律颇的、出自六院皇族之后的耶律合里只、出自仲父房之后的耶律仙童;后族1人,即兰陵郡王赠宋王萧继远、秦晋国大长公主之孙萧宁;一般契丹人2人(萧惟信、萧德);奚族1人(萧韩家奴);汉族有9人(张嗣复、杨皙、耶律孝杰、梁援、耶律俨、韩绍文、刘二玄、窦景庸、耶律仲禧)。可见,受封国公爵者还是以汉人为多数。道宗时有5人曾2次或3次获封国公爵,除耶律仙童外皆为汉人,反映出国公爵的封授对象仍以汉人为主,但封授范围与中前期相比有扩大的趋势,汉族以外,契丹各阶层皇族、后族、一般契丹人及奚人都有封授。究其原因:一是受道宗限制王爵的影响,封授国公爵的数量增多,皇族、后族出身者增多;二是此时汉族官僚地位有所提升,契丹、汉等民族界限有所消弭。不过,这一阶段的封爵受帝王个人喜好的影响较大,有一定的随意性,道宗“晚年倦勤,用人不能自择,令各掷骰子,以采胜者官之。俨曾得胜采,上曰:‘上相之徵也!’迁知枢密院事,赐经邦佐运功臣,封越国公”。天祚时国家动荡、濒于倾覆,诸事从权,封授国公爵位者在史籍中不多见,只区区两人,皆为契丹人,其中耶律俨在道宗时已获封国公爵,此时为晋爵,国号得以提升;另外1人是出自后族的萧义,获封陈国公。总体而言,辽代后期国公爵封授规模较大,封授范围也有扩大,虽然仍以汉人为主体,但皇族、后族、一般契丹人、奚人都有获封者。

(二)其他五等爵

五等爵中国公爵之下的六级爵位,获封者较多,可考者共118人。从总体上来看,辽代其他五等爵位受封者中,出自契丹族者有25人(不含耶律隆运家族),出自汉族者有90人(含耶律隆运家族),出自其他民族者共3人(渤海2人,沙陀1人)。可见,国公以下五等爵位封授对象呈现出的特点是:主体民族汉族比例较高,统治民族契丹族比例较低,其他民族很少见。

辽代其他五等爵的封授对象在不同时期表现出不同的特点。

太宗至穆宗朝,封授数量较少,42年间共有13例封其他五等爵,封授频率较低。这是因为,辽代前期,国家初建,政权还不太稳定,对中原汉制的吸收度有限。封爵制度作为中原政权惯常的一项统治手段,前期的契丹统治者使用起来还未得心应手,这一时期为契丹所用的各族突出人物多被授予王爵、国公爵,故低等级五等爵的封授较少。

景宗到兴宗朝,其他五等爵的封授规模比之前期有了明显的发展,86年间共有64次封爵,封授频率比之前期也有较大的提升。这一阶段辽政权稳固发展、步入盛世时期,爵位封授进入完善的发展状态中,封授规模较大,各爵级较为完备。除却占领王爵以及国公爵的权贵之外,与社会发展相适应,各族尤其是汉族统治人才融入辽朝统治集团内,为凸显皇族、后族的优越地位,这些人所得爵位多是国公以下的其他五等爵。

道宗和天祚朝,尽管这一时期辽朝国势日渐衰落,其他五等爵的封授数量不减反增,70年间共有66次封授,封授频率明显高于前两期。造成这一状况的原因大致有二:其一,此时辽代爵制发展已然稳固、常态化,虽然道宗时辽朝国势步入下坡之势,但这种衰退反映到制度层面是需要一定时间的,加上道宗皇帝限制高爵授予,所以此时其他五等爵位的封授数量较为庞大,到了天祚帝时封授数量就呈现出降低的趋势;其二,政权进入衰退时期往往伴随官爵的肆意封授,甚至有卖官鬻爵现象,一定程度上会造成爵位滥授,为人所轻,这种现象在道宗时表现得尤为突出。成熟化的封爵制度得以延续、限制高爵、爵位滥授,是这一时期其他五等爵受爵人数增多的原因。

通过对辽代五等爵爵称与爵级、国号与郡望以及封授对象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辽代五等爵爵级相对清晰,与唐制一样存在七个等级,只是名字稍异,即唐代开国县侯是其中一个爵级,而辽代作开国郡侯。在五等爵封号中,国公爵给予国号,所用国号存在一定的分类系统,有较为常用的国号,国号间有等第之别;其他五等爵都是以郡、县为名,基本形式是某郡开国公、某县开国公等,除封号不可考者外,基本是以各自姓氏郡望而得名,得名原则以及具体的郡望采用原则都深受唐以来五等爵封号制的影响。从爵位封授的角度看,辽代五等爵封授与政治发展形势相适应,呈现出阶段性特征,体现出爵制是统治手段之一,为统治者笼络了大批人才,起到了为政治服务的作用。

注 释:

① 《旧唐书》卷43《职官志二》,中华书局1975年,第1821页。

② 《辽史》卷4《太宗纪下》、卷10《圣宗纪一》,中华书局1974年,下同,第59、111页。此类记载不绝于书,不一一列举。

③ 张俭、耶律俨分别是在圣宗、兴宗和道宗、天祚朝有不同的国公爵位,故在各皇帝时都有统计,合计总人数时减去重复者。

④ 本段未注史料见:《韩德威墓志》(统和十五年),向南、张国庆、李宇峰辑注:《辽代石刻文续编》,辽宁人民出版社2010年,下同,第34~35页。

⑤ 《冯从顺墓志》(太平三年),向南:《辽代石刻文编》,河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下同,第169~170页。

⑦ 《王泽妻李氏墓志》(重熙十四年),《王泽墓志》(重熙二十二年),《辽代石刻文编》,第240、259页。

⑧ 唐统天:《辽代勋级、封爵和食邑制度研究——补<辽史·百官志>》,《东北地方史研究》1990年第2期。

⑨ 都兴智:《辽金史研究》,人民出版社2004年,下同,第125页。

⑩ 王曾瑜:《辽朝官员的实职与虚衔初探》,《文史》1992年总第34辑。

〔责任编辑、校对 王孝华〕

郭威,男,1981年生,吉林省社会科学院高句丽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历史学博士;李忠芝,女,1980年生,长春大学文学院助理研究员,历史学博士,邮编 130033。

K2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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