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思考与企业实践

2017-06-19 01:20胡家春
上海党史与党建 2017年6期
关键词:四种形态执纪党风廉政

胡家春

[摘 要]

党风廉政建设任重道远,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践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强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纪检部门职能的理性回归,体现了辩证唯物主义。要把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做深做细做实,将 “四种形态”常态化、持久化。

监督执法;“四种形态”;纪检监察

[关键词]

[中图分类号] D630.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928X(2017)06-0051-02

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上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就是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是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是极少数。“四种形态”既是对我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的深刻总结,也是为纪检监察把握工作重点和履行监督责任指明了方向。

我们党是有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从党的发展史看,我们党始终坚持把加强纪律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部分。从革命战争年代提出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到党的十八大以来强调“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都要求党员干部始终牢记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不能松。

从查处的大量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可以发现:破“法”无不从破“纪”开始,而且发展的轨迹往往都是一样的。先从出现违纪苗头到逐步越过纪律底线,之后又从一般违纪发展到严重违纪,最后演变为严重违法犯罪。在这个过程中,纪委如果能够在其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违纪发端之时就及时提示警示、批评教育,或者及时处理,切断违纪违法的通道,就不至于放任其错误行为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转变,不至于让一个好同志变成阶下囚。

纪检监察部门的主业就是监督执纪问责。但是,过去有一种倾向,纪委往往以办大案要案论“英雄”,对一般违纪不够重视,只要领导干部不违法,没人管不追究。另一种倾向,有些领导干部对能干事、有魄力的党员违反党纪党规的现象網开一面,把群众的反映当作改革发展的逆流。长期对小问题、小苗子视而不见,造成“苍蝇”由单个变成群,“老虎”由幼崽成猛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从“小节”抓起,严明党的纪律,可以有效防止党员干部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体现了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违反党纪国法者并不是天生的腐败分子,他们从吃一顿饭、收一张卡、拿一些小礼品开始,胃口愈来愈大,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如果党组织和纪检部门能够在其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就运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或第二种方法,及时提醒、批评教育,切断违纪到违法的通道,就不至于放任其错误行为由一种形态向另一种形态发生质的转变。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体现了整体和部分的辩证关系。整体上,绝大部分党员干部为党兢兢业业、无私奉献工作,较好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同时党内的确存在违纪违规和违法的问题,这是少数。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就应当树立全局观念,立足整体,充分发挥预防、教育、提醒的手段,决不能用惩处少数违法违纪分子这个部分来代替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督这个整体,而要用局部推动整体的发展。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体现了当前和长远的辩证关系。既立足当前,清除“存量”腐败分子,严肃处理“四风”问题,严惩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违法问题;又着眼长远,遏制“增量”,要求各级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正常党内政治生活,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切实将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落地生根。

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知易行难,需要落细落小,多积尺寸之功。作为销售型企业的纪委监察部门更要根据企业自身特点,注重落实监督责任常态化的工作实践。

(一)盯紧关键领域,拧紧责任“螺栓”。一是制定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实施意见,完善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细则、评议办法、谈话制度、考核办法以及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通过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公司经营管理总体部署,与业务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追责。二是融入日常经营业务,加强重点业务的监督。纪委监察要主动积极参与物资采购、物流运输、产品销售等的招评标工作,努力做到程序规范、阳光操作。开展以提质升级增效为核心的效能监察,查找管理漏洞,提高管理效能,通过对主要项目和关键岗位的把控将从业廉政建设根植于要害节点。三是开展廉洁风险防控,防患于未然。将廉洁从业要求纳入业务合同范围,在签订业务合同的同时签订廉洁从业责任书。对产品销价、物资采购、物流招投标等高风险项目,要运用信息管理系统编制权力审批软件,实施网上审批,确保企业高风险项目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监控到位。通过对当前工作的廉政预防达到长远从业清廉目标。

(二)重视节日提醒,严防“跑冒滴漏”。一是抓住重要节点,提倡廉洁过节。每逢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围绕“十个严禁 ”,做到“三个提醒”,即:提醒单位部门严禁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各种礼品和购物卡;提醒领导干部不能借走访慰问之名,公款吃喝、送礼、旅游等;提醒党员骨干严禁公车私用、酒后驾车等行为,严防小事疏漏,蚁穴毁堤。通过经常不断地给党员干部照照镜子,咬咬耳朵,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组实施细则进耳入脑、落地生根。二是重视家风建设,廉洁修身齐家。通过节日家访、廉洁座谈会、家风格言征集、寄发廉洁慰问信等活动,号召党员干部家属当好“守门员”,互相扯扯袖子,吹吹枕风,时刻绷紧清正廉洁这根弦,培育企业与家庭同创共建的良好风尚。

(三)坚持分层管理,控制廉洁“阀门”。对于企业领导班子成员,重点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坚持项目研判、决策规范、民主集中的原则。党政主要领导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16字方针,严格按照“提议—讨论决策—监督执行”的程序,确保集体决策制度的有力执行。对于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人员,重点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控,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对于一般党员干部,重点围绕整治“四风”问题,落实“六大”纪律。从业务接待、计划安排、客户走访、市场调研、出差出国等方面,完善制度、严格把关、严格审批,从源头上落实廉洁从业制度。正常开展党内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不同层面的红红脸、出出汗,确保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组实施细则,形成遵章守纪的良好氛围。

(四)拓展监督视野,强化日常“巡检”。建立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客户评价制度,畅通客户反映渠道。开辟“互联网+监督”工作机制,拓展社会舆论监督,强化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管理,形成党内党外、企业内外、上游与下游、企业与客户上下贯通、纵横交错全天候监督网,把监督视野从工作圈向生活圈、社会圈延伸,力求做到领导干部权力行使到哪里,领导干部的社会活动延伸到哪里,监督就进行到哪里。实行纪检监察部门和相关部门联动执纪,与组织人事部门联动,定期抽查领导人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推动领导干部常态化监督管理;与财务、审计、企管等部门的合作,加强业务管控,形成践行“四种形态”全方位的监督机制;发挥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的民主监督,激发党员群众监督的积极性,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党风廉政建设任重道远,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构,要把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做深做细做实,逐步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监督机制,将 “四种形态”常态化、持久化。

作者单位:中国石化炼油销售有限公司纪委

责任编辑:周奕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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