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美丽乡村建设思考

2017-06-23 07:45全玉玫
南方农业·下旬 2017年2期
关键词:美丽乡村思考建设

全玉玫

摘 要 建设美丽乡村是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激发全民参与的热情、形成共同推进建设美丽乡村的全力至关重要。基于此,以贺州市的实践为例,以此达到以窥一斑而见全貌的效果,从而引发对建设美丽乡村的思考,最后给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 美丽乡村;建设;思考

中图分类号:F320.3 文献标志码:B DOI:10.19415/j.cnki.1673-890x.2017.06.036

2013年中央下發一号文件,首次提出了建设“美丽乡村”的目标。“美丽乡村”就是把所有的乡村都打造成为“村村优美、家家创业、处处和谐、人人幸福”的美丽乡村,使农村成为生态环境最优美、村容村貌最整洁、产业特色最鲜明、社区服务最健全、乡土文化最繁荣、农民生活幸福的全国新农村,使农村处处可憩可游、宜商宜居。

1 贺州市美丽乡村建设现状

贺州市地处湘、粤、桂三省(区)结合部,东与广东省清远市、肇庆市毗邻,全市辖八步区、平桂管理区、钟山县、昭平县和富川瑶族自治县,总面积11 855 km2,其中耕地面积9.53万hm2。近年来,贺州贯彻落实“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基本目标,按照“科学规划,民主选点,农民为主,政府扶持,政策引导,注重实效”的工作思路,以解决农民最关心最直接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突破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全市5个县(区、管理区)共有行政村740个,2006年选择了30个村作为贺州市第一批建设试点村,到2010年,全市重点整治村超过150个。2013年,率广西之先深入开展“清洁城镇乡村,建设美丽贺州”活动,全面铺开了贺州市美丽乡村建设[1]。

2 贺州市美丽乡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2.1 思想认识不足

农民是村庄的主人,也是美丽乡村建设成功后的主要受益者,属于美丽乡村建设主体。然而从现阶段的实际情况而言,农民群众自身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不是很高,依旧存在观望现象。一些农民往往只是自扫门前雪,治理工作只要关系到他们的东西就马上张口要钱,思想认识还没有得以转变,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村庄整治的实施。

2.2 村庄规划不科学

重点治理与特色建设必须要从村庄的实际文化、产业联系起来,但仍有一些村庄在治理过程中存在规划不科学的问题,对于一些历史人文元素的挖掘不深入,也并未突显出特色文化,表现出千村一面的问题。

2.3 建设资金不到位

美丽乡村建设属于长期性和系统性的工程,关系到诸多方面,必须要投入足够的资金。目前,除上级下拨的资金外,大头还是村镇投入,因为贺州市下辖村镇自身经济发展存在局限性,无法拿出更多的资金,进而阻碍了美丽乡村建设工作。

2.4 管理机制不完善

作为民心工程,美丽乡村建设也是一项艰巨的工程。一些村镇将建设工作当成是阶段性任务,重整治而忽略管理,并未构建长效管理机制,也普遍性的存在一些“牛皮癣”问题。若不尽快构建相对完善的管理机制,必然会最终陷入“治理-反弹-再治理”的怪圈中来。

3 贺州市加快建设美丽乡村的对策

3.1 坚持因地制宜

乡村的美丽往往来自于其秀丽的自然景色,但若每个村镇都千篇一律,也会让其失去生机,让人们形成审美疲劳。所以美丽乡村建设应坚持因地制宜的基本原则,突出当地的特色。应深入挖掘当地的生态与人文资源,利用当地的历史文化、传统风俗,让美丽乡村建设融入更多的人文内涵,彰显出更加独特的魅力,不断促进乡村文化品味的持续提升,让地方历史文化得以传承与发展。同时部分村庄还应从产业发展等方面着手,尽可能实现一村一景。

3.2 坚持建管并举

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要依靠建设与维护双重保障,不但要从优化村容村貌出发,借助科学规划与环境治理,真正达到道路硬化、河塘净化、环境美化、村庄绿化的目标,确保村庄布局更加合理,村庄更加美丽;同时还应做好对环境的维护管理工作[2]。贺州市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往往是一边规划一边建设,规划往往落后于建设,并未贯彻落实整治原则,因此应促进将美丽乡村规划和当地乡村建设、工业发展规划等体系的有机融合,把美丽乡村、景点建设、企业发展等资源联系起来,充分发挥出集群效应。

3.3 突出产业支撑

产业发展是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支撑,缺少产业就缺少推动力。美丽乡村建设必须要着眼于经济发展,从实际资源条件和环境优势出发,真正将特色做大做强。要坚持“一产接二连三、一产跨二进三”,将乡村经营好,借助于产业转型的契机不断促进乡村休闲旅游业的发展,培育出更多具有乡村特色以及较强竞争力的当地特色产业[3]。

3.4 注重市场运作

注重发挥市场在美丽乡村建设发展中的基础作用,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充分依靠市场这个主体,坚持市场这个导向,在政府这只“有形的手”推动下,建立共建共管的投入机制,依靠企业化运营以及村企共建的办法,更多的吸纳社会闲散资金投入到美丽乡村的建设中来,最终实现互惠互利的目标。

3.5 强调群众受益

美丽乡村建设的最终受益者是广大农村群众。必须要充分发挥出农村群众的主体性,尊重他们的意见,尽可能处理好农民群众最关心的利益问题,引导其能够积极的参与其中。另外,依靠美丽乡村的建设工作,推动乡村交通运输以及餐饮等行业的发展,给广大农民群众创造更多就业和创业机会,让他们能够享受到更好的生存条件,实现农民群众的增收致富,促进村镇经济健康发展。

3.6 加强政府引导

政府引导是做好美丽乡村建设的有效保障。强化政府部门引导,防止出现政府包办现象。首先,必须提升对建设美丽乡村工作的重视程度,积极宣传和普及提升城镇化建设水平、促进美丽乡村建设以及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意义;其次,必须进一步改革与创新体制,颁布出台相关的扶持政策,制定出科学有效的工作措施,更好地引导社会力量主动参与美丽乡村的建设工作;再次,应增强招商引资工作力度,科学合理地策划出一大批具有特色和市场发展前景、吸引力较强的建设项目;最后,促进资源整合,形成全县一盘棋关注与参与美丽乡村的建设。

参考文献

[1]张成福,党秀云.公共管理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2]杨红娟,尹小俊,张春华.社会管理创新[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11.

[3]广西壮族自治区“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美丽广西清洁乡村工作手册[R].南宁,2013.

(责任编辑:赵中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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