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小说中的侠文化

2017-06-30 08:18曾美桂
中文信息 2017年6期
关键词:古代小说

曾美桂

摘 要:所谓的侠一般是指有能力的人不需回报地去帮助比自己更加弱小的人,这可以说是一种精神,也是一种社会追求。在中国古代小说中表现出来的侠文化,对社会和文学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关键词:古代 小说 侠文化

中图分类号:I207.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7)06-0284-01

我们所说的侠应该是泛指通过自身力量去帮助他人的人或行为,实际上侠文化是从韩非子“侠以武犯禁”的定性开始,就一直受到正统文化的排摒,因此侠文化并不是作为一种大传统文化而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存在的。

“游侠”大概出现于战国时期,第一次为历史上的游侠“立传”的是司马迁的《史记》,但是从班固《汉书》以后,历代史学家就不再为游侠立传了。也就是说,自汉代之后“侠”就消失在这些正统史学家的视线之外,退出了史学家的历史舞台,他们以另一种姿态在文学创作中保留并延续下去,于是,侠与侠文化由历史记载而向文学创作转化。

此后历代的各式文学体裁中都有侠的形象,也就是说表现侠的任务由史学家转移到文学家身上,“侠”的觀念的主观色彩也越发增强,从而逐渐演变成一种富有魅力的精神风度及行为方式。每一代作家都依据自己所处的时代背景以及个人生活感受,不断调整着“侠”的观念,寄托理想,反映着他们对“侠”的理解,从而以各种方式传承着侠文化。

作为上层社会正统文学的诗文,一向是上流社会使用的文学样式,代表着上层文人的理想,与民间大众存在着传播与交流的隔阂,况且由于文体的限制,无法真正展开对侠文化的具体描写和详细叙述,有些诗文只能是对侠之风范进行意象再现,对侠之精神进行抽象概括而已。传承侠文化的任务自然应当由以叙事为职的小说和戏曲来承担,尤其是小说,只有小说,才能把侠客的行径形象化和故事化。因此本文主要从古代侠义小说方面来看侠文化。

中国古代小说,可以分为“文言”和“白话”两种语体。

—、中国古代文言小说

1.唐代之前的文言侠义小说

刘若愚先生认为《燕丹子》是我国第一篇把侠写入小说的作品,这篇小说被明人胡应麟称为“古今小说杂传之祖”,主要情节是荆轲遂冒死赴秦行刺,充满了悲壮的气氛。

《越女》记载的“越女试剑”,可以说是中国最早的女侠形象,其中越女对剑术的一番议论之言,大概也是最早的有关武术理论的概述了,当代武侠小说家金庸就是根据这个编写成其短篇小说《越女剑》。以此来看,这则故事的影响非常深远,对后世武侠小说武功的描写有很大的启示作用和范本意义。

《三王墓》是“志怪小说”《搜神记》中一篇较为突出的写侠客的作品,也是一则在民间广为流传的复仇故事。从一个侧面突出了侠客见义勇为而并非为了徒留虚名,他纯粹只是受侠义所驱使,就做出惊天动地的大事,然而侠客却没有留下姓名,后世的侠客施恩不望报和行侠不留名的品格,或许就是与之有一定的继承关系。

《周处》和《戴渊》二篇均写的是侠士“改过自新”的故事,两人最后的结局,也是后世侠义小说为侠客安排的理想境界,同时,所写之侠,也并非完人形象,而是有其自身的弱点和缺陷,这样的形象才显得更真实、更丰满。

2.唐代的文言侠义小说

唐代的文言侠义小说如《霍小玉传》、《无双传》、《柳氏传》、《昆仑奴》等,里面的侠客由爱情小说中的辅助角色(如许俊、黄衫客、古押衙等)最后发展到小说中重点描写的人物(如昆仑奴),这些侠客们帮助男女主人公的爱情如愿。

另外,《红线》、《懒残》(袁郊)、《昆仑奴》、《韦自东》(裴铡)、《义侠》(皇甫氏)、《郭元振》(牛僧儒)等表现了侠客们超人的武艺与神秘的剑术,这也就开始形成了后世“侠义小说”的一个重要的形式,即侠客们“以武行侠”,他们行走江湖行侠仗义必须具备一定的武技。

如果要归纳出唐代传奇小说中侠客们的一个最突出的特点,那便是他们要拥有高超的武功。这是上承《越女》及志怪小说而来的对武功的进一步扩展与推衍,是小说家对“侠”之最大的一个改造。

3.宋明时期的文言侠义小说

侠义小说发展到宋明时期,开始沿着文言与白话两个方向发展。宋明的文言侠义小说中的侠客形象,大多承袭唐代作家的创造,但更加走向搜奇探异之途。

宋明文言侠义小说还刻画了一批纯粹展示剑术或方术的侠客,例如《丁秀才》、《许寄》、《江处士》、《潘康》、《李胜》、《汤某》、《青城舞剑录》等等,他们有的展示了剑侠们神奇的剑术,有的只为纯粹炫耀他们奇幻的道术,这些作品中的侠客们实际上并没有多少行侠仗义的行径,只不过是他们都拥有过人的武艺或道术而已。

面对这类神秘莫测的剑侠与道术,宋人与唐人的态度上也存在着比较大的差别。唐人对侠客是满腔的热情,恨不得能够立刻便投身侠客的门下;然而宋人对他们却是敬而远之,始终保持着一定的距离,从宋代到明代的文言小说,虽然比不上唐代,也没有什么情致风韵,但在数量却大大增长,内容也无所不包。

4.清代的文言侠义小说

清代文言侠义小说内容主要为两类,一为惩治贪官污吏,即肃贪,一为协助官府破案擒贼,即助廉。这些作品中的侠客有的是游走江湖的剑侠异士,有的是具有侠风义胆的捕快衙役。

二、白话侠义小说

作为白话短篇小说的代表作,冯梦龙编辑的“三言”和凌檬初创作的“二拍”中,就包括有许多侠义小说。

除了白话短篇小说的兴盛外,白话长篇小说也同样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其中元末明初的《水浒传》成为白话长篇侠义小说的开山之作。

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宋明白话小说中侠客的“戒色”观念,与唐代传奇中狂放不羁的侠客们有着极大的区别。对于“色”之一字,唐人并没有太多的禁忌,但是这在宋明人看来,一旦与女色有牵连,则不仅不能称之为侠,恐怕还是侠客们人人得而诛之的对象。这一规戒无疑是深受宋明理学的影响,也与三教合流的背景有关。

清代白话侠义小说的一个最大特点便是出现侠义与公案的合流、侠士与官府的结合, 《三侠五义》、《好述传》、《绿牡丹全传》和《儿女英雄传》、《七剑十三侠》、《仙剑五花剑》等小说,无论是在侠义精神的建构上,或是侠客形象的塑造上,还是武功套路的细化上,都发生了新的变化,他们将侠义小说的创作推向了一个高潮,直接开启了民国旧武侠小说的创作,影响所波及,可以说一直绵延到当代的新武侠小说的创作。

侠文化历经千年的擅变,通过小说这一载体,也终于发展出了两条明晰的线索:“侠”与“忠”的结合,最终产生出“为国为民”的“侠之大者”;“侠”与“情”的结合,最终产生出“侠骨柔情”的“英雄儿女”,对后世影响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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