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金融业的挑战及应对策略分析

2017-07-13 03:06曾秀玲1唐志强2
消费导刊 2017年19期
关键词:金融业营业税增值税

曾秀玲1. 唐志强2.

1.四川民族学院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2.德阳产业投资发展集团公司

营改增对金融业的挑战及应对策略分析

曾秀玲1. 唐志强2.

1.四川民族学院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2.德阳产业投资发展集团公司

金融“营改增”是整个“营改增”改革中难点之一,其改革具有系统性、复杂性、重要性。本文首先对金融行业“营改增”改革的必然性进行解读,然后对“营改增”实施难点进行剖析,最后为保证“营改增”的实施,提出了一些参考建议。

营改增 金融业 增值税

一、金融业“营改增”的必要性

(一)规范金融流转税制的必然

对金融企业来说,商品或服务所对应的增值税额不能抵扣购买,造成重复征税问题突出,严重阻碍了金融企业的专业化分工合作;营业税无法实现出口退税,不利于金融服务业和贸易的发展;非理性营业税的设计使金融企业承担沉重的税收负担…诸如此类问题使得金融业推行“营改增”具有迫切性[1]。它是规范现行金融业流转税制的必然选择,也是完善整个税制的关键环节。

(二)避免重复课税的必然要求

金融业属于服务行业,近年来金融业的增长已经超过第三产业和GDP。金融业是连接国民经济的桥梁,现代经济活动几乎都离不开金融。对金融业征收营业税,使得金融业不仅需要承受购进商品和劳务的增值税,亦要承担金融业向其他行业的产值中所含有的营业税,二者均无法扣除,导致在双重征税。

(三)解决税负不公、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

我国金融业税负偏高:从营业税税率目表来看,金融业适用营业税税率为5%,与以前适用3%营业税税率的交通、邮电、通信以及现在仍适用3%的建筑业等相比处于较高水平。目前,航运业、电信业、通信业和7现代服务业正在进行“营改增”,税负有不同程度的下降。此外,研究其他国家的流转税发现,大多数国家的金融业实行“从轻不从重”的政策,如美国、日本等国的金融业基本上不征收营业税,即使征收,其税率也仅为1.3%-4.2%。

二、金融业“营改增”的难点

(一)金融业增值税的征税原理存在分歧

对金融业征收增值税有许多不同的观点。有人认为,增值税作为税的一种表现形式,会随着商品销售和服务的提供而转移,最终消费者都是纳税人,是全部税款的承担者。因此,增值税是对消费者得商品和服务征税。然而,无论是金融机构提供的贷款、保险,或是消费者向金融机构偿还贷款、获得保险赔偿,其本质都是消费者资金的跨期配置和余缺调节,改变消费者的财务状况而不构成直接的消费,只有存储、咨询等非主营业务才能算是服务消费,可纳入征收增值税的范畴。据此而言,金融业难以按照常规征收增值税。

(二)金融行业自身的复杂性使得改革面临诸多难题

首先,金融行业复杂的业务很难以统一税率全面处理。金融业作为一种典型的现代服务业,将被纳入征税范围,但金融业自身的业务十分复杂,且不同的业务又有不同的子业务。以银行业举例,其业务可分为三类:负债业务、资产业务、中间业务[2]。不同的业务具有不同的增值模式和增值程度。相比之下,中间业务的增值额明显小于资产业务和负债业务,如果这三种业务统一税率,在一定程度上会削弱金融业实施“营改增”优化资源结构的目的。

其次,税收制度的完善速度追不上金融的创新速度。近年来,金融业新的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层出不穷,税收本身的滞后导致金融体系的税制改革步伐赶上创新的步伐是不可能的。现行金融税制对金融衍生工具的定义并没有明确规定。因此,随着利率互换、期权、期货、基金等大量金融衍生品的出现,其计税依据如何确定,何时确定,将成为行业中的一个税收难题。

(三)金融业的自身特殊性

金融业具有高度的开放性,在经济一体化的过程中,金融业一直走在前列。中国目前的利率管制政策下,金融业的利差收入较高,随着对外开放程度的加深,从参与国际竞争和促进国际的角度来看,应减少或取消金融业营业税、实行轻税或免税;但在其他配套改革没有跟上的情况下,这将进一步加强金融机构的盈利能力,行业收入随之上升,继而引起公众不满。

(四)金融业的“营改增”将触及中央和地方税权的重新划分

营业税是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金融业作为牵引和推动整体经济增长的重要产业,其税收额占营业税总额的比例不是一个小数目。现阶段增值税是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其中中央分享70%,地方分享30%,金融业“营改增”的实行,涉及到中央和地方税权的再分配,对两级政府财政收入的挑战不小。

(五)金融业推行“营改增”会加大财政压力

实施“营改增”的一个重要目的,是实施结构性减税,使部分行业享受到“营改增”释放的红利。金融业一旦引入增值税并纳入链条,一个主要的变化是,金融机构可以开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些企业的应经活动只要是增值税的征收范围,金融机构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凭证,如此,国家将失去大量的税收收入,再加上增值税方面常见虚假发票、代开发票等骗取增值税进项税抵扣税额的问题,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政府预算收支平衡。

三、金融业“营改增”的对策建议

(一)对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

“营改增”的实施,是金融企业更新原有核心信息系统,满足相关要求、收入、成本核算和税收的必然要求。目前主要有两种模式:一是“价税分离”模式,即完成对核心系统进行核算体系和计税模式的彻底改造以满足发票管理和税费缴纳的要求;二是外挂式税务处理模式,并不是对核心系统进行彻底改造,而只是对原有核心系统在增值税处理方面的不足进行弥补以满足营改增后业务、税务方面的要求[3]。由于前者具有复杂性和高成本的特点,使得更多的金融企业愿意以后者来满足“营改增”的需要。

(二)明确增值税应税项目和税基

为了确保我国“营改增”的顺利实施,金融企业应当根据自身的业务特点,对税基和税收项目深入研究,以确保合理的增值税应税项目和计税基础。具体而言,金融行业覆盖范围广,业务繁多,因此,可以细化金融业务部门,从而确定相应的税基和税目。业务类型繁多使得统一应税项目、税基非常困难,而细分这些业务成为企业的理想方案。当然,也可以借鉴国外,如免税或低税,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金融业的整体税负水平。

(三)明确税收收入的划分和归属

营业税作为地方税收体系的主体和地方收入的主要来源,随着金融业“营改增”的推进,必然导致地方税收体系的重构和地方财政收入的减少。首先,中央和地方将重建双方关系,重新划分权力、支出责任,以发挥中央和地方的两个积极性,建立现代金融制度,完善治理结构的基础;其次,通过提高地方分税比例以及资源税、环税、房产税等地方主体税收的征管来重构地方税收体系,增加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最后,通过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来增加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弥补因金融业“营改增”而减少的地方税收。

(四)不断完善金融业营改增相关细则

此次金融业实行“营改增”,扩大了增值税链条,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双重征税,完善了增值税体系。当前政策不完善,针对此现状,国一方面,国家应该完善相关政策,减并税率档次,将目前尚未能抵扣部分进项税额纳入抵扣的范围,减少重复征税,保证增值税的税收中性;另一方面,结合我国在境外金融服务方面尚未参考国际上惯用的免税税收政策的现状,希望在后续改革中,既能充分考虑跨境金融服务的政策安排,也能够有更多的关于金融业的创新税收服务手段[4]。因此,国家应当推进增值税立法,制定完整的消费型增值税法律制度。

(五)借力减税政策实现公司治理业务调整

“营改增”涉及诸多环节,需要金融企业从适应增值税的管理要求,对调整公司内部结构:或通过各种手段探索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或是通过拆分个别业务、单设子公司的方式来重构治理框架[5]。在未来,对于高风险、高财务杠杆,通过吸收公众存款经营的商业银行,应在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实现“两手抓”,提升投资权益方面的投资,再规模存量不变的前提下,用更多的流量,来扩大金融业收入来源,这是确保金融业绩效的关键。

总之,金融业“营改增”不仅可以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效率,也能促进金融企业加大金融创新力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实现税务管理于业务管理的深度融合,从而为实现金融业的可持续发展,提高金融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1]黄卫华.“营改增”对我国商业银行税负效应影响[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4(2).

[2]武雪莲.“营改增”对金融业计税方法的影响研究[J].财会学习,2016(1).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2016-03-23.

[4]马明丽.营改增后金融商品转让和同业业务征免税有变化.中国税务报,2016-06-13.

[5]张十根.曹秀俊.金融业营改增的挑战及应对分析.会计之友.2017.4.

曾秀玲(1975-),女,四川省资中县,现供职于四川民族学院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讲师,主要从事会计、酒店管理方面的教学,现承担省级示范专业(旅游管理)酒店管理课程负责人,同时参与多项省级旅游管理课题;唐志强(1978-),男,四川中江人,现供职于德阳产业投资发展集团公司,从事企业经营管理,资本市场分析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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