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兰
近期,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在市内各大媒体上对欠缴社保费的“老赖”单位进行曝光,并列入社会诚信体系“黑名单”。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局通过每年定期的催繳社保费行动,依法对欠缴社保费单位进行催缴清欠,很多欠费单位已主动缴清欠费。但截至目前,仍有多家欠费单位在收到下达的《社会保险费催缴通知书》《社会保险稽核责令改正书》后依然拖欠社保费,极大损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2015年,柳州市相关部门印发的《柳州市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实施方案》,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定期抽查企业依法纳税、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等方面落实情况,对偷税漏税、拖欠工资等不诚信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并予以发布。对拥有和保持良好信用记录的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在公共服务、招标投标、商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惠或便利,使诚实守信者受益。对不良行为实行“失信记名”制度,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及时将失信单位、人员的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在招标投标、评先评优等方面提高“门槛”,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