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犯罪细节在现场勘验检查中的应用

2017-09-06 17:18陈振李晓明
科学与财富 2017年24期
关键词:运用

陈振+李晓明

摘 要:如今,各种先进的科技被广泛应用于刑侦工作中,为打击犯罪提供了巨大的帮助,但是我们需要清除的认识到如今的犯罪形式仍然是十分严峻的。要想更好的侦破案件,就必须要抓住犯罪现场的任何一个细节。为此,在文中主要就如何在现场勘验检查中运用好犯罪细节进行探讨,以期可以为现场勘验检查提供借鉴。

关键词:犯罪细节;现场勘验检查;运用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飞速发展,人口的流动性和信息交流的广泛性与日俱增,犯罪形势日趋严重。如何做好犯罪现场勘查,如何在现场勘验的细节中发现蛛丝马迹,是侦查破案的首要环节和第一道工序,对于查明案件事实和确定案件的侦查方向以及范围等都具有深远意义。

犯罪细节,是指作案人在作案过程中有意或无意间遗留下的一些微量物证和容易被忽视的痕迹及犯罪时的一些犯罪情节。由于其细小和轻微,常被侦查、技术人员忽视;因此,如何在现场勘验过程中对此类犯罪细节加以排查和提取,将成为我们公安实战工作中的一个攻坚客题。接下来,笔者将就犯罪细节在现勘过程中的应用这一论题作以浅显探讨,希望能对各位同行们有所进益。

一、犯罪细节和含义及内容

犯罪细节,是指在犯罪时作案人在犯罪现场遗留下的微量物证和不易被察觉的痕迹,以及其在犯罪过程中留下的犯罪情节。其内容主要分为三个方面:(1)犯罪现场中的微观变化,其中有微量物证和痕迹;(2)犯罪现场中与案件看上去无直接关系的有形变化。(3)犯罪前和犯罪后的行为及关联现场的相关情况。

犯罪现场勘查,是侦查机关对犯罪处所及其遗留痕迹和其他物证所进行的勘验和检查,目的在于发现、提取犯罪痕迹及其他物证,了解和研究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的情况和案件性质,确定侦查方向和范围,为侦查和审判案件提供線索和证据。其内容主要包括:犯罪现场的保护、犯罪现场勘查的组织和指挥、紧急措施的采取、现场访问、犯罪现场的勘验检查以及现场分析。

二、犯罪现场勘验的程序

犯罪现场勘验检查应遵循先中心后外围、先静观后动手、先固定后提取、先外表后内部、先地面后高处、先重点后一般、先易消失后稳定的顺序。

三、犯罪细节在犯罪现场勘查中的作用

(一) 在现场保护中的作用

根据痕迹和微量物证细节及现场环境情况确定犯罪现场保护的范围;如果天气或空气及交通等影响,对犯罪现场中容易被破坏的相关细节要尽快地发现及做好相关提取或采取相应保护措施。

(二) 在现场组织与指挥中的作用

犯罪现场由大量细节构成,人员的分配必须具有原则性和灵活性,指挥员应根据不同现场的特殊性,分配相关人员任务,布置现场保护组、现场勘验组及现场访问组,各组之间按照实际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利用细节来优化人、事、物的资源配置处理。

(三) 在采取紧急措施中的作用

很多细节具有指向性和时效性,例如在案发现场发现水杯中的水是热的额、烟头是新的、车胎痕迹崭新,那么就要趁热打铁,马上组织警力进行追缉和堵截,否则就会错失良机。

(四) 在现场访问中的作用

现场访问中很多细节可以判断案件真实情况。利用现场中收集提取的犯罪细节去提醒被害人及报案人等,让他们去描述和验证犯罪现场,以便更清楚地了解作案人的情况和犯罪现场实际情况。

(五)在勘验、检查中的作用

犯罪细节的指引性也可以引导技术人员注意哪些是勘验的重点,哪些证据很可能有作用以及采取何种方法进行提取和固定、保存。

(六)在现场分析中的作用

通过对细节进行分析可以更加准确地判断案件性质,一旦定性错误,则整个侦查方向和思路都将错误;在确定了犯罪性质之后,还可以通过细节确定嫌疑人范围,例如判断内、外盗、作案人职业、作案习惯等等,甚至可以推断其犯罪心理;通过细节确定行动方案,可以并案以及确定摸排方式;同时可以利用犯罪过程中细节的一些隐秘性作为排除作案人的方式,也可作为确定作案人的有力证据。

四、犯罪细节在勘查中应注意的事项

对现场不能实物提取的犯罪细节,一定要做出详细的记载,而且要在现场勘查笔录中客观真实地反映出来;对现场可能提取和固定的犯罪细节,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提取和固定;记录现场出现的犯罪细节时,一定要客观真实,实事求是,不能带有丝毫的主观判断和推测分析。

五、针对犯罪细节侦技人员应注意的对策

侦查、技术人员在办理案件过程当中应摆正工作态度,在现场勘查中应全面细致地按照程序和步骤进行。在讯问过程中,在犯罪嫌疑人已经作有罪供述的情况下,有意识地针对案件中那些只有犯罪嫌疑人和极少量知情人才知道的细节以及隐秘性情节所进行的讯问。从一定意义上来说,审讯是否到位,其中主要的一点就是看审讯是不是问出了案件的细节和隐秘性情节,对于这些情节是不是通过及时查证和审讯及时固定到位,这些细节一经查实,就是成为了实际证据。

对于一些难以分析透彻的现场行为细节,要尽量多听取更多人的意见,才能更全面地了解案件,防止片面理解并有利于减少错误。及时分析、及时利用,并制定相应的紧急措施。勘查时要保持注意的持久性。注意作为感觉、知觉、思维等心理过程的心理现象,是有效地进行感知和思维的心理条件,现勘过程中,要求技术人员排除干扰,保持对勘验对象注意的持久性。现场勘验的干扰可能来自于外部,也可能来自于内部。因此,侦查、技术人员要培养起自己坚强的意志和为侦查破案服务的强烈意识,努力克服内外干扰,保持注意的持久性;只有这样,才能既把注意力指向和集中到那些已经很明显的目标上,又把注意指向和集中到那些与犯罪有关但尚未暴露的目标上,只有这样,才会将犯罪细节更好地收集起来。

参考文献:

[1]《审讯实战技艺与方法》 作者叶茂岭,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2;

[2]《物证鉴定科学》 作者:刘耀,群众出版社,1998;

[3] 《痕迹检验技术》作者:李冬云等,公安大学出版社,2000;

[4]《刑事侦查措施》作者:马海舰,法律出版社,2006.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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