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程诺书对高校辅导员的意义探索

2017-09-09 21:22梅寒
东方教育 2017年13期
关键词:安全防护

梅寒

摘要: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同时,在学生安全的管理上,扮演着重要角色,但近年来,随着越来越多的各种类别的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学生自我保护与安全教育的问题值得深思的同时,也发生了越来越多针对学校和辅导员的问责事件,安全程诺书在期间应运而生,然而其实际意义却成为学校实际操作中的困惑,因此,本文将基于这些问题对安全程诺书对高校辅导员的意义进行研究和探索。

关键词:安全承诺书;法律意义;免责条款;安全防护

一、常见的安全承若书模板

学校通常会要求学生写安全承若书的几种情况:(1)外出活动作业安全承若书,(2)校外居住安全承若书(3)放假留校住宿学生安全承诺书(4)危险实验操作安全承若书

此类安全承若书,一般需要包括如下一些要素:

1、写明活动时间,地点,活动内容

2、表明本人是自愿参加此次活动

3、本次外出前学校已对本人进行相关安全教育,并要求参与人对遵守安全教育会议提出的相关要求和规定

4、要求本人承诺严格遵守规定,听从指挥

5、根据活动的具体情况,对活动细节的安全注意事项予以说明和提出要求

6、承诺人表示对该活动的内容和安全要求有了解和认知

7、自愿承担不遵守上述承诺或发生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若出现意外事故和伤害,由本人负责。

8、此安全承诺书一式两份,经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后,一份由学生本人留存,另一份由活动组织者保留备查。

9、承诺人本人签字确认,注明年月日。

10、其他附件

二、安全承若书能否使辅导员天然免责

从上文安全程诺书中的内容来看,通常无论哪种类型的安全程诺书,里面除了会对活动事项提出安全注意的要求之外,都还会提出要求学生“自觉遵守上述规定,主动承担安全责任,对自己负责,对学校负责。如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然而,是否因为有这样一条说明,并且学生也在承诺书上签字,就能使学校天然免责呢?首先,根据上文分析,单方允诺不是一种合同,双方不存在建立在合同基础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只是基于一个意思表示,单方为自己设立某种义务的反方法律行为,因此,无法基于法律对此种违反义务的行为予以处罚,仅能从道德方面被作为一种不诚信的行为。

其次,任何合约条款的订立都不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合同法》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因此,责任的承担还是要看辅导员是否存在过错,对于学生损害事件,通常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它是以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基本条件的认定责任的准则。按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仅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就不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签订安全程诺书并不能使辅导员天然免责。

我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侵犯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可见,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都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第一,它以行为人的过错作为责任的构成要件,行为人具有故意或者过失才可能承担侵权责任。第二,它以行为人的过错程度作为确定责任形式、责任范围的依据。在过错责任原则中,不仅要考虑行为人的过错,往往也会考虑受害人的过错或者第三人的过错。如果受害人或者第三人对损害的发生也存在过错的话,则要根据过错程度来分担损失,因此可能减轻甚至抵消行为人承担的责任。因此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构成要件应当包括:1受害方必须是学生;2校过错的存在(有主观的动机,有客观的行为);3学生人身损害事实的存在(有事实的结果);4损害事实与学校过错的因果关系的存在,从时间和地点上看,伤害行为或者结果必须有一项是发生在学校对学生负有教育、管理、指导、保护等职责的期间和地域范围。

三、签订安全责任书的意义

(1)树立学生自身责任意识

钟启泉说,教育是奠定“学生发展”与“人格成长”的基础。蔡元培指出“教育是帮助被教育的人给他能发展自己的能力,完成他的人格,于人类文化上能尽一分子的责任,不是把被教育的人造成一种特别器具。”以上两位教育家都提出了教育的本质在于对学生自我能力的培养,是一种自我行动能力的培养和锻炼,而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反映了一个人的精神状态和思想品德。中国教育被诟病得最多的,就是保姆式的管理教育方式,我们常常会听到这样的说法,“你只要負责学习就行了,其他的不用你操心,你只要考上大学就行。”而在迈入大学之后,学生们仍然延续了这样的习惯,对自己的事情常常不上心甚至放手不管,他们的经验是,反正有师长会督促自己,替自己着急操心,甚至直接替自己办了,我不管也无所谓。而作为一个成年人,如果连和自己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情都完全寄往于别人来帮自己承担,连对自己都不愿意负责,更妄论家庭责任、国家责任、社会责任了。因此,大学教育需关于教会他们承担责任,开始就让同学们学会自己的事情自己负责,出现问题和遗漏,只能自己承担。我们的教育,不是提供保姆式服务,而是要教会学生自立,要让他们自己承担责任。而安全责任承诺书的设立,是对学生应当学会为自己行为负责的一种提醒形式,现代德国文化教育学派以斯普郎格等人为代表提出了“唤醒”理论,指出“教育绝非单纯的文化传递,教育之为教育,正在于它是一种人格心灵的‘唤醒,这是教育的核心所在。”而这些细节教育,就是一种外界赋予学生的意识唤醒方式。树立责任意识的人,不是自己口头上说负责任,而是表现在处理具体的事情之上,从某一个细小的工作和平时的行动上面来体现,责任意识的表现在我们的生活中无处不在。而教育的本质是促进人的个性全面发展,使人成为真正的人。endprint

(2)树立学生诚信意识

允诺行为实质上是一种诚信问题,而大学生中表现出来的诚信问题实际上是与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诚信是大学生树立理想信念的基础。一个没有良好诚信品德的人,不可能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要从根本上解决大学生的诚信问题,就必须加强对大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大学生只有以诚实守信为重点,加强思想道德修养,讲诚信、讲道德,自觉端正态度,坚守道德规范,才能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实现全面发展。诚信是大学生进入社会的通行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转,需要每个人诚实守信,遵守契约。民主法治建设需要社会成员遵纪守法相互信任。大学生只有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信用意识和道德观念,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努力培养诚实守信的优良品质,奠定立足现代社会的基石,才能成为高素质人才,承担起社会责任和历史使命。诚信是高尚的人格力量、宝贵的无形资产。只有培养起诚信的品质,才能在人际交往中树立良好的品德形象,在社会关系中铺平前行的道路,才能够拥有有口皆碑的良好群众效应。而诚信教育需要从大处着眼、小处入手,从要求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和道德要求抓起,而安全承诺书的签订,其实就是从具体事情入手,要求学生言必行,行必果,诚信做事,诚实做人,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归根到底是引导学生从他律走向自律。

(3)表明辅导员已经尽到教育义务,作为证据使用

适用过错原则时,一般按照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 的原则,由原告对被告具有侵权行为、损害事实、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具有因果关系、主观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也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作为一个证据,证明辅导员是否尽到了对学生的教育职责,如是否制定了有关的规章制度,是否认真负责地对学生进行了教育,是否指出学生的不当行为,并根据学生的年龄、智力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合理的提醒。

四、如何加强学生安全意识

(1)加强宣传

要认真做好安全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这是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的基础和前提。方法应当多样化,充分利用安全科教电影、电视以及幻灯片,也可以请公安、交通、司法等有关门诊部的人员做专题讲座,也可进行安全教育展览等,宣传对学生的防溺水、交通安全、防火安全,食品安全等教育。每开展一项活动,都先说明安全注意的事项,每天利用晨会、午会时间,提醒学生应注意的安全问题。找一些安全方面的典型案例,分析造成事故的原因及教训,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教育。尤其重视安全思想,安全态度的教育。

(2)安全演习

辅导员要教给学生自救自护的安全知识,让学生牢固树立自护自救的观念,形成自护自救的意识,掌握自救自护的佳能,锻炼自救自护的能力。在面对各种异常情况或危险时,能用学到的有关安全知识,地进行自救自护,机智勇敢地处置危险。定期选派“安全辅导员”,开辟符合学生成长需要,内容生动,形式灵活,融合风险防范、应急处理、保险安排在内的学生安全知识专题教育,为保险教育提供丰富的教学资源,教给他们用电防火的知识。知道安全用电,不用手或导电物去接触探试电源插座,不用湿布去擦拭电器,发现有人触电要设法及时判断电源,不随意拆缷安装电源、线路、插座等。发现火灾应立即拔打119报警,一旦身受火灾威胁时,要冷静彩正确有效的方法,自救逃走。逃生时,用湿毛巾或口罩保护口、身及眼睛。教给他们网络安全、防盗、防骗的知识。不要把自己的有关信息告诉他人,外出时要注意安全,遭到胁迫时,不能硬拼,必须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求得他人协助。力量悬殊时,应记住歹徒相貌、特征、路线,寻找机会脱身,并拔打“110”报警。教给学生交通安全常识。“宁等三分,不抢一秒”要教育学生行人靠右,不乱窜公路。学校还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各种演练,有关火灾演练,地震演练,紧急疏散演练等,使学生对各种的演练有更深的认识。

(3)保险意识

近年来大学生遭遇疾病和意外伤害的事例屡见不鲜,给个人以及家庭不仅带来了沉重的精神负担,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经济负担。即使有社会上一些慈善人士的帮助,在大型事故面前也显得杯水车薪。但如果学生有较高的保险意识,就会懂得如何利用现代保险机制把这种经济负担合理地分散转移,把对自身和家庭的危害降到最低,这不仅能够缓解个人和家庭的压力,也减轻了学校和社会的负担。而保险意识的形成,离不开科学知识的积累,离不开保险知识的普及。目前我国的保险教育还是一个空白,即使在高校,许多非保险专业的大学生也没有机会接触、学习保险,很多学校从保护学生的角度出发,要求学生购买保险,但是对当中的利害关键很少加以解释,这种做法往往会引起学生的猜疑和排斥,并大大降低他們日后购买保险的需求。2007年,教育部、保监委联合发文,提出要“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加强保险教育、普及保险知识”,要把保险教育工作落到实处,鼓励和引导教育部门开设与保险相关的教育课程,开展在校学生的风险意识教育。在高校的保险普及教育中,作者认为应注意突出实用性、应用型的教育而非理论性的学习,学校应该充分利用自身的理论资源优势,结合业界丰富的实践资源,培养大学生的保险意识,做好大学生保险意识教育的相关工作。例如开设保险类课程以及相关知识的讲座,引导大学生学习和掌握保险知识,增强保险意识,提高应对风险的能力。也可聘请保险业内专家为学生提供风险诊断,保险基本知识和保险理赔等方面的咨询服务。或者为大学生提供参与保险实务的实践机会,在实践中学习保险,提高保险意识。

五、结语

综上所述,安全程诺书在学生安全防范中只能起到一个鞭策作用,同时大学生的安全教育还需要通过宣传单张、橱窗、横幅、微信、微博、手机短信、安全教育讲座、消防疏散演练和防爆恐技能培训等方方面面的形式进行开展,为学生在实际生活中遇到安全问题时提供一些切实有效的对策或启发。同时,需要学生本身,社会,家庭,学校进行四维防护与配合,理性防范,各负其责,才能真正落实做好学生安全工作。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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