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将建立网约车监控平台和行业黑名单

2017-09-12 12:41
世界汽车 2017年9期
关键词:交通部网约单车

网约车新政实施一周年来,已有133个城市公布了落地细则,19家网约车平台公司获得经营许可,发放了10万本网约车驾驶员证。下一步将从3个方面继续推进深化出租车改革,其中包括对仍存在的打车难、打车贵等问题组织第三方评估,建立全国网约车监控平台,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理顺出租车价格形成机制,建立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的机制等。

在网约车改革推进的同时,有群众反映部分城市由于涉及到不合规车辆和人员减少,又回到了以前打车难、打车贵的状态。对此,吴春耕回应称,将组织开展改革政策落地的实施第三方评估,加强对改革政策落地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比如说打车难等的研判,来确保改革有效落地、平稳推进、取得实效。

同时,交通部将创新出租车监管的方式和手段,特别是充分利用信息化的手段和信息化平台,加强巡游车的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服务,进一步建设完善全国网约车监管信息的监控平台,为行业的服务监管提供信息化的手段,同时还将会同工信部、公安部等相关部门研究建立联合监管的工作机制,形成监管的合力。

共享单车新规出台

8月3日,交通部等10部门联合出台《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再次给共享单车降温。投放量巨大和违规停放是当下共享单车尤为突出的问题,《指导意见》的一系列规定也集中围绕这两大问题,提出对企业和用户不文明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信用记录,对用户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充分利用车辆卫星定位、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加强对所属车辆的经营管理等要求。

以共享单车停放为例,《指导意见》提出运营企业要落实对车辆停放管理的责任,推广应用电子围栏等技术。从城市层面而言,要制定适合本地特点的自行车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规范自行车停车点位设置。对不适宜停放的区域和路段,可制定负面清单实行禁停管理。对城市重要商业区域、公共交通站点、交通枢纽、居住区、旅游景区周边等场所,应当施划配套的自行车停车点位或者通过电子围栏等设定停车位,为自行车停放提供便利。

交通部等两部委发布共享汽车新规

8月8日,交通运输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小微型客车租赁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的出台,对保护用户权益、提高小微型客车租赁有效供给、优化交通出行体系、促进行业健康规范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据了解,6月1日至6月14日,交通运输部就《关于促进汽车租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在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梳理出的194条意见建议,交通运输部对《指导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将适用范围限定为小微型客车租赁;充实了反恐防范相关要求,增加了“维护公共安全”“按要求采集和报送有关信息”等内容;增加了“鼓励使用新能源車辆开展分时租赁”“鼓励分时租赁经营者采用信用模式代替押金管理”等表述。

《指导意见》包括总体要求、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提升服务能力、鼓励分时租赁发展、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共5部分13项内容。《指导意见》明确,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坚持用户为本、安全第一,改革创新、融合发展,科学监管、规范有序的发展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行业发展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行业健康发展。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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