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价值评估方法比较研究

2017-09-18 07:31杨景海李婉茹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7年20期
关键词:商标权比较

杨景海+李婉茹

[提要] 本文以案例简述商标权的研究背景,着眼于研究商标权评估理论中机制类型的确定以及现有商标权研究理论方法的缺陷和改进措施。同时,对商标权评估方法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进行比较研究,指出这三种评估方法的不足及相应的解决方法,以便为国内企业商标权的价值评估选择更加适合的评估方法。

关键词:商标权;价值评估方法;比较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一、商标权价值的研究背景

2014年4月,上海高通半导体有限公司以商标权为由向市高级人民法院对美国提起诉讼,索偿1亿元人民币。自1992年起,上海高通先后注册了一系列高通商标;同时,美国高通于20世纪进入中国市场,将高通作为在中国提供商品和服务的主要商标以及企业字号的中文译名应用于市场。上海高通对美国高通的控告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商标的侵权;二是不正当竞争。上海高通认为美国高通在其新浪博客、中文官网、新浪微博以及其他相关商业宣传中,存在大量将高通用作其产品或服务商标的情形,并且多次出现“高通骁龙处理器”、“高通芯片”等上海高通的字样,美国高通还将高通作为其企业名称中的字号突出使用,这些行为严重地构成对上海高通商标的侵权。

由此看来,商标权价值的评估在现代社会发展中越来越重要,而评估的方法与选择同样也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二、商标权价值及评估方法概述

(一)概念。商标权是一种无形资产,是指商标经注册或被认为驰名商标而获得法律保护,具有经济价值,可以用于抵债,即依法转让。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有效期为十年,超过十年商标权将不再受到法律保护。

(二)商标权特性

1、独占性:指商标权的所有者对其所注册的商标享有仅自己或企业占有使用的权利,给予商标所有人独占使用权的基本目的,是为了组织起特定商品与商标之间的特定关系,而后可以保证消费者能够收到准确全面无误的关于商品有价值的信息。

2、时效性:在商标权法律保护期之内,商标权受法律保护,超过法律保护期不进行续展手续,相应的就是说不再受到法律保护。我国的商标法,明确地规定了对商标权的保护期限。

3、转让权:是指商标所有者将其所有的商标在一定时期内转让给他人使用的权利。

4、许可权:是指商标所有者将其所有的商标或驰名商标通过签订相关认定合同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

5、续展权:是指注册商标权利人有权在每一个法律保护结束之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延展其注册商标法律保护年限的权利。

(三)分类。商标分为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其中注册商标与未注册商标的区别在于是否有法律保护,已经注册的商标拥有法律保护,而未注册商标则没有;按照商标的作用不同分类有营业、等级、备用、组集等商标;按商标的构成分为文字、图形字母、音响、气味、颜色等商标;按商标的知名度分类有普通、知名、著名、驰名商标;按照商标的使用者分为商品、服务使用者和集体商标使用者。

(四)商标权评估方法

1、成本法。在目前条件水平下,重置该被评估时的商标所需要的成本。开发或购买一项相同无形资产,开发或购买一项能够提供一项相同效用或服务潜能的无形资产,能为开发者带来任何机会成本,有经济性贬值或技术性贬值,具有不完整性、弱对应性、虚拟性等特性;公式:商標权评估值=重置成本×(1-功效损失率)×商标权转让成本分摊率+商标权转让机会成本,这个成本就是商标权的评估价。对于重新构建的商标,成本包括该商标产品的广告、印刷、海报等费用以及使用现有商标的新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公司的管理成本、申请注册的费用以及其他与商标有关的成本。

2、市场法。是以竞争和均衡的相关经济原理为基础,利用相似的资产销售或许可而获得实际交易资产的可比较价值,采用市场法评估商标价值,最为关键的是选取参考的可比性交易,搜集和选取相关资料,然后对影响价值的差异因素进行调整,并且对交易的环境进行全面分析。在市场活跃的地区,可供选择的类比类型多,便于评价出较好的资产评估商标权的价值,而在市场不活跃的条件下,可供选择的类比类型少,评估出来的商标权价值可信度较低。在具有可比无形资产交易活动,存在公开、活跃的市场,交易时间具有可比性,交易各方在无关联条件下各自精明、理性行事较为适用,计算公式:重置成本=直接成本+间接成本+资金成本+合理利润。

3、收益法。是指通过计算被评估商标权未来收益并折成现值,即对商标权超额收益度量的方法;商标权超额收益法的主要测算方法有直接测算法、差额法、利润分成率法和要素贡献法,其中差额适用于无法取得被评估商标权收入和费用资料,利润分成率有边际比率法和约当投资分成法评估参数选取收益额、收益年限、分成率、折现率等主要参数的合理估算。目前,我国大多数采用收益法进行商标权的评估就是其评估方法要建立在很多变量分析的基础上,需要大量的工作研究,同时需要评估师丰富的评估经验和知识储备,适用于商标权的诉讼赔偿、许可交易、准让定价等。

三、三种方法不足之处比较

(一)市场法

1、选取可比较案例的主观性大。无形资产市场发展尚处于初步阶段,公开市场信息的获取、分类和验证难度较大,商标权之间缺乏比较。目前对于如何选择满足要求、符合客观实际的案例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使得评估结果带有一定程度地个人经验,而这种个人经验就会在无形之中影响最终的结果,使得评估价格偏离市场价格。

2、影响因素修改过于简化粗略。对于同一个案例进行修改时,没有统一标准模板板块,也就是对于同一种估价案例,可能会产生不一样的估价结果;最终评估的结果确定方法过于简单,最终的评估价格确定目前大多采用直接销售交易法、示值法等,但这些方法在一定程度上讲都比较粗略,而且存在的差异很难进行调整,同时评估方法的选择存在着效率高低和风险大小的问题,商标权的价值还受到行业、盈利能力、市场份额、新技术、进入障碍、成长前景等影响。endprint

(二)收益法

1、市场供求的不稳定。市场的供求不稳定导致收益法评估结果有偏差,这些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宏观风险:政策、法律、市场、技术替代风险和微观风险:研发、资产管理、财务等,而这些因素存在着很大的不确定性,使得预期收益额的不确定。同时,收益法确定要联系不同时间维度的案例研究,将不同时间案例之间的联系比较进行隔离都会使预期收益额出现偏差。

2、折现率和其相对应的收益额有偏差。折现率和对应的收益额有偏差致使收益在企业背景和政策因素之间有融合之处,进而影响到评估结果的精确性。

3、更新率影响因素的确定。商标权存在周期率更新的问题,而进行价值评估时往往容易被忽略,应确定更新周期对无形资产的未来经济价值影响并做出相应评估,商标权更新周期的评估存在两种更新标准,一种为物体更新周期,另一种为技术更新周期,在商标权具体评估实践中,真正选择出恰当地评估更新标准十分有限,折现期限确定问题也是影响因素之一。

(三)成本法

1、弱相对应性下的难判断性。商标权的创建经历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等漫长研究过程,商标权成果的出现带有较大的随机性、偶然性和关联性。

2、商标权的重置成本难以测量。是否记入商标权成本当中也具有不确定性,因此成本的核算也是不完整的。

3、评估人员的估计具有一定程度的偏差。因为商标权成本具有不完整性和弱对应性导致商标权的成本往往是相对的,而这种相对的偏差也可能是由于评估人员本身的专业素质所影响,例如对企业的了解程度、宏观经济的趋势等一系列因素不确定和失误,导致最终评估结果只具有象征意义或者虚拟性。

四、针对三种方法不足之处的相应对策

(一)收益法

1、做好数据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数据和资料的选取对收益法的计算有着很大影响,同时要注重对收益法数据资料的整理和分析,合理套用收益法相关公式,准确计算商标权价值评估结果,并对结果进一步验证和分析,以便得出准确无误的商标权价值评估结果。

2、把握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以及行业内部情况。准确对商标权收益做出预测并合理计算,采用收益法对商标权进行评估的关键是对收益做出准确预测,收益预测结果的不确定性对评估结果具有直接影响。

(二)市场法

1、案例的选择应尽量注重客观性。注重公开信息市场的获取以及商标权之间的比较分析,对于客观实际的案例有统一标准,使得工作完成更具客观性,最终评估价格接近市场价格。

2、因素的修正能及时、准确地规定一个相关的统一标准。对于同一种估价案例应颁布统一的定量标准,允许不同的估价师估价会存在细微差异,但总体结果应大致相同,这样就不会导致评估结果失真。

3、评估方法可以适当多元化。除了平均数法、加权平均数法、众数法还可以适当增加其他方法,如销售交易法是指根据实际市场交易中可比无形资产的销售交易信息进行评估,在此基础上进行差异调整,从而得到评估价值。

(三)成本法

1、选取确定的市场影响因素。使得商標权的影响因素不会导致结果的不稳定性,算重置成本时确定各项购买费用计入商标权的成本如商标设计费、法律费用、登记注册费、市场营销和广告费等,但并非每种发生的成本都被包含在其中,估算时必须根据现有的经济环境考虑需要包括的成本种类,以及进入市场所产生的机会成本。

2、提高商标预期评估人员的评估能力以及专业素质。例如提高专业人员对企业的了解程度,企业的收益负债情况、商业信誉、市场价值等使得评估结果更具准确性。

在对商标权价值评估方法选择时,传统的三大评估方法: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在评估时都有一定的不足之处,但是收益法不管是在理论操作上还是实际评估操作中,都更有说服力,运用得也都更为广泛。因此,采用收益法作为商标权价值评估会使结果更加合理客观。

主要参考文献:

[1]陈俊元.商标权价值评估方法的选择研究[J].财经纵横,2015.18.

[2]张志鹏.商标权价值评估研究[J].云南大学学报,2016.

[3]岳淼.收益法在商标权价值评估中的应用研究[J].云南财经大学学报,2015.8.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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