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学徒制推进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成因

2017-10-10 15:37陈慧芝
科教导刊 2017年23期
关键词:现代学徒制问题

陈慧芝

摘 要 文章在充分调研本校及我省同类高职院校推进现代学徒制过程中的现状基础上,结合多年的实践讨论和分析了运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原因。

关键词 现代学徒制 问题 原因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j.cnki.kjdkz.2017.08.003

A Brief Analysis of the Main Problems and Causes in the

Process of Modern Apprenticeship

CHEN Huizhi

(Hunan Automobile Engineering Professional College, Zhuzhou, Hunan 412001)

Abstract Based on the full investigation of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the modern apprenticeship system in our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and same kind colleges in our province, the problems and causes in operation are discussed and analyzed in the light of many years of practice.

Keywords modern apprenticeship; problem; causes

職业教育的现代学徒制顺应了现今职业教育体系的改革与发展思路,对真正解决校企合作中的瓶颈,推进我国职业教育与国家劳动用工制度的紧密结合有着深远的现实意义。要尽快提升高职教育内源式发展水平,就应把职业教育的特色化办学与学生的个性化发展紧密结合,并植根于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进步的轨道之中,在改革实践中突出中国的时代特征。因此,在指职业教育内推行“现代学徒制”是切合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体现中国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针对许多地区的出现的“技工荒”,教育部主要领导多次倡导学校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近年来,“现代学徒制”已经先后在部分地区开展试点与实践,总的来说产生了积极的成效,毋庸置疑一套成效运行的相关制度的落实是需要内外环境与配套条件的,需要政府、企业、市场形成合力,构筑利益共同体,某个环节的漏洞某项制度的缺失都会影响预期成效。因此,积极分析问题,找出原因,弥补漏洞就显得尤为重要。

1 学徒与导师的保障与评价指标体系不够健全

学徒的“准学徒”权益缺乏有力保障。我校正在展开的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内,个别学徒还属于未成年。其在企业学徒期间的工伤与权益保障方面,仍缺乏有权威的法律条文支撑。假如出现安全重大事故,会由于保障的空虚问题,校企双方均有担忧。另外在实践过程中,由于学生作为“准员工”在企业中培养提升,其获得的报酬跟正式工相比有较大差距,部分学徒也期待有较为相当的福利待遇。就是说在现实中,学徒不要成为企业的廉价劳动,学徒制也不要成为学校推崇实践育人的理由,在关切学生的安全、待遇等权益时,务必以协议合同的形式体现双方的权益。

在指导老师的考核与评价方面,还未制定导师的遴选与晋升制度。导师有学校教师和企业师傅,由于学徒制的特殊性,企业师傅在过程中要发挥较为重要的作用。目前从导师的工作来看主要如下问题:

第一,有关导师的确定指标不够客观,院校通常没有提供细致导师遴选要求,常以“专业带头人”、“现场专家”、“技术能手”等一般性概念来表述,调研中也发现,校企双方对导师的确认大都是有关领导直接指派的。可实际中,双方导师的综合素养将很大程度决定着学徒的培养品质。

第二,企业方在确定导师时,通常仅仅以其业务水平为重点,这样选拔的导师可能缺乏有关教育学与心理学等常识,对现代学徒制的认识较浅。而学徒分配后,大都由师傅本身的热情程度与责任意识来开展技能指导,假如导师的责任意识缺乏,其所带的学徒的培养效果将大打折扣;导师的教学方法等缺失也可能造成学徒学习积极性激发不起来。

第三,对企业导师来说,其这方面工作的认同、年度考核、晋升等与企业整体绩效考核渠道有机结合的难度也不小。对于导师来说,与其他员工相比要付出更多的精力,而在企业管理体系中又找不到依据而处于缺位状态,这种缺乏基本的激励机制的工作,势必得不到好的效果,也没有长效性和可推广性。

2 在现代学徒制的具体运行中企业所遇到的主要问题

众所周知,德国双元制的成功得益于其长效的校企合作制度的实施,以及德国企业家对参与人才培养前瞻性意识,而舍得投入大量资金来提升那些有可能长期为本家族企业服务的员工素质。可从国内来看,通常的中小型企业不具培养实力,而大型企业由于机制等多方原因而不愿多做尝试,最终形成了目前企业整体积极性缺失的“假象”。

现实中企业寻求院校主动展开合作的不太多,调研中发现国际国内一些知名汽车品牌较为积极地推进了各类人才培养培训项目。但整体来说企业的积极性有待提升,企业承担更重要社会责任的意识不强,企业在这些校企合作项目中既要充分考虑投资成本,还得计算投资回报语言学风险。就拿成本来说,有学徒的津贴与福利、导师的另赠工资、有关培训费用等;可能还得支付校企共同开发课程的报酬;支付学徒制过程中可能另外新增的设备损耗与管理等等经费。在学徒制的收益方面,企业得仔细分析学徒真正为企业带来的各种价值;在当前对学徒培训可能为企业今后储备人才而节约的招聘等费用;企业与院校合作中获得院校的科研等等支持的价值等。在投资的风险方面,需要计算学徒的流失而产生的投入上的浪费;考虑学徒在学成后可能将核心技术外流而产生的损失等有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基于上述思考,企业可能会选择直接招聘和录用毕业生,因此,每个企业都会分析自身需要,仔细权衡试点学徒制的必要性。endprint

再有,对试点企业的综合实力也是较大考验。第一要有足够的学徒岗位;第二,企业培训体系要健全并拥有一定的教学资源开发能力;第三,企业应能构建学徒今后的职业生涯发展空间和渠道。学徒与实习生不同,企业组织调查学徒培训不是短期培训,要与院校一道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开发有针对性的课程资源,并提前考虑学徒的全面终身发展,绝不能把学徒作为廉价员工短期使用,这会违背现代学徒制的初衷。

3 学徒期间的实习实踐环节有待进一步规范

在现代学徒制中,校企共育过程的规范与融合是重中之重。第一,校企要提前合理规划实践实践与课时分配。确定这些内容时,院校要站在培养人的角度思考,不能只考虑学徒期间的实践教学,却忘记了学生的文化基础知识的培养。第二,在校学习的课程设置应切实考虑教学认识与个体成长规律,兼顾工学交替,避免理论与实践的培养割裂,拒绝“两张皮”状况。再有,在管理上,要依据教育部的精神,出台并不断优化适应现代学徒制特点的制度文件,包括创新学徒管理、学籍管理、考核评价、过程质量监控等环节。要积极尝试建立可操作的学徒管理方法等等。

4 依靠政府出台实质性政策是有效推行现代学徒制的根本出路

2016年,教育、财政与人社部联合出台了关于现代学徒制的政策文件,如今要积极推进这些利好的政策,不断落实这些文件的精神,在实践中创新文件的内涵,尽量落地实施,在实践中完善和优化,共同为学徒制培养献计献策,保障有效推行结出硕果。在调研中了解到,政府如能给予试点单位实实在在的支持是引导实践单位试点学徒制的有效手段。而人社与财政部的联合发文主要是针对技工学校,并仅仅针对企业在职人员。现代学徒制的真正推进,不仅仅离不开各个部门的共同发力,还需协调好职能部门考虑此项工作的局限性,最终形成合力,为现代学徒制提供可推广的帮助和指导。现今教育与人社部关于现代学徒制的实施方案中指出了我国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的方向和宏观设想,具有里程碑意义。可文件中的规定还是原则性的提法,具体指导仍然较为谨慎,对各地政府来说,还须制定具体的现代学徒制实施细则。

5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主导职能对现代学徒制实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我国的行业协引领着行业的发展,因此在现代学徒制实施中务必密切联系行业的发展实情,体现行业协会为政府和企业的服务、协调作用,共同参与制定具有国内的统一用人标准等等,积极发挥行业为政府制定行业规划与政策、为人大立法出谋划策、提出基层接地气意见及建议、为行业发展、现代学徒制推进工作提供一线的依据和具体支持设想。笔者建议从制度上明确行业协会推进现代学徒制的主导职能。

6 在实践中强化调研,不断修订完善有关法律法规

从1996年我国颁布《职业教育法》至今,各部委对职业教育中的校企合作条文进行过一些规范,但《职业教育法》目前有些跟不上社会发展的步伐,应该加大对相关内容的修订力度,尽量将已有原则性条例具体化,将校企合作行为给予实实在在的支持和指导。再有,现行的《劳动法》对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并没有可操作的法律约束作用。以上法律针对职业教育特别是校企合作方面的刚性要求较少,这势必造成校企的真正融合缺乏强有力的法律支撑。随着现代学徒制在国内的不断推进,亟需具有约束力的法律调和参与者的关系。对校企合作从法律角度进行合法性约束,对参与主体的权利、义务进行有力规范,仍然是现今需要着力破解的难题之一。

7 要进一步完善我国的职业资格标准,优化现代学徒制的实施环境

在英国,职业标准依靠行业协会制定,接受培训的学徒全部参照职业标准来教育,而国内的职业标准不够统一,且权威性不够。个别专业既有最高行业协会颁发的标准,也有人社保障局组织有关专家鉴定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且这些职业标准与职业资格证书在国内也没有得到统一认可。我国更多还是强调学历资格,而职业教育培养的人才既缺乏具有竞争力的学历资格,又缺乏切实符合岗位能力的内涵。显然,现代学徒制不仅是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制度,还是较为务实的培养模式。国内倡导现代学徒制时间较晚,加上没有公认的国家职业教育框架,所以在具体实践中不便大规模推行,目前仅仅个别单位试点推进,路径各异,真正体现中国特色的现代学徒制模式有待进一步尝试和完善。再有,要尝试建立第三方评价模式。在实践过程中,通过引入第三方监控实施环节,在学徒与校企导师间加入更为客观的过程监督主线,将大幅度提升学徒培养的质量和社会对现代学徒制的认可度。

综上所述,要构筑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的有效运行机制,要求全社会体系中的行业企业、政府均需提供各自资源与政策,发挥积极作用,在理性参考世界成功经验,吸收我国传承多年的“师徒”文化,大力助推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又好又快发展。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5年度湖南省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职业院校有效推行现代学徒制的外部保障机制建设与实践》(主持人:朱双华)的阶段成果

参考文献

[1] 徐国庆.为什么要发展现代学徒制[J].职教论坛,2015(33).

[2] 刘静慧,关晶.我国现代学徒制实践的现状研究[J].职教论坛,2015(25):21-27.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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