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视角下农村劳动力转移问题研究

2017-10-20 03:27何忍星
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 2017年11期
关键词:劳动力转移土地流转河南省

何忍星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已成为普遍现象。本文深入探讨了土地流转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之间的内在关系,分析河南省在土地流转过程中的劳动力转移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为完善土地流转市场、促进劳动力转移、推动城市化进程做出贡献。

关键词:劳动力转移;土地流转;河南省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与城镇用工制度逐渐松动。20世纪80年代,我国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向城市的现象开始出现,并且其规模不断扩大,直到2013年全国农民务工数量达到了26894万人,并且持续增长。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大量转移,为农村土地流转以及扩大农业生产经营规模提供了契机,随着转移数量的增加,土地流转规模也在不断扩大。

河南省是一个农业大省,农村居民家庭经营耕地面积在2008年、2010年以及2012年分别为人均0.57、0.53、0.5亩,人均耕地面积不断减少。因此,研究土地流转视角下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可以有效整合资源,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从可能性转变为现实性,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二、土地流转与劳动力转移的内在关系

我国现今土地与农民的情况基本上是人多地少,因而农村剩余劳动力需要转向二三产业或者周围城镇,此种现象符合我国城市现代化的要求与发展趋势。土地流转与劳动力转移两者之间有着必然的联系,一方面,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是土地流转的基础与前提;另一方面,土地流转影响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效果。

1.劳动力转移是土地流转的基础与前提

劳动力转移是土地流转的基础与前提。首先,农民转移土地,脱离传统农业生产的前提是其已经进入非农业就业领域并取得足够多的收入以维持家庭日常生活;其次,在成功完成劳动力转移以及形成稳定收入,达到原先预期之后,才能全身心融入非农业就业领域,将自身拥有的土地进行转移;再次,土地流转达到一定规模的前提是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大规模转移,接收土地的一方有利可图,成为需求方;最后,在土地流转过程中,供求双方平等交易,才能促进和规范土地流转过程,完善土地流转市场。

然而由于我国制度尚待完善,农民进入城市工作后,家里大量土地被闲置,长期无人耕种或作为其他用途,造成资源浪费,土地利用率不高。因此在劳动力转移过程中,农村闲置土地越来越多,急切需要政府或企业整合闲置土地资源,保证土地流转的过程有规模、有计划地顺利推进,实现农业现代化。

2.土地流转影响农村劳动力转移

(1)土地流转能够降低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机会成本。机会成本在农村劳动力转移过程中是指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市之后,可能会失去原来在农村生活时能够得到的收益,包括经济和非经济收益。

一方面,农村居民相比城镇居民,可以获得的收益包括承包地以及宅基地。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城镇之后,需要放弃其在农村拥有承包地及宅基地等土地财产,才能够获得城镇户籍。并且土地对农民来说具有生存保障和财产增值功能,因此对农民形成很大的机会成本;另一方面,劳动力一旦选择转移,劳动成本投入势必减少以及宅基地势必空置,结果造成土地收入减少以及住房成本增加,这也是劳动力转移过程中产生的机会成本。

完善我國土地制度中土地流转相关内容,促进土地流转。一方面,可以有效降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机会成本,使其融入城镇生活;另一方面,能够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土地弃耕以及房屋闲置等问题提供一个有效解决途径,最终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和新农村建设过程。

(2)土地流转可以提高转移劳动力的生活水平。农村剩余劳动力要实现成功转移,不仅要有意愿进行转移,还需要足够的经济收入支付其在城市生活的成本,生活成本主要包括日常生活费用支出,诸如衣食住行等等,其中住房是最大的一笔支出,可以分为两种方式,即买房或者租房。买房这一选择是大多数农村转移劳动力难以负担的,尽管为了有效控制房价的持续上涨,政府持续出台相关政策调控房价,但是收效甚微,大多城市住房价格仍是农村转移劳动力难以承担的。

通过土地流转,如果能够重新利用农民拥有的土地财产,通过各种合法途径将农民手中的土地流转出去,取得一部分收益补充农民收入来源,则定会有助于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例如,转让或租出农民拥有土地財产,得到的收入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补贴城市生活成本;将土地财产作为股份投入企业,可以参与分红,提高收入水平;将土地财产作为抵押进行银行贷款,可以用作买房首付或者租房租金等等。因此,通过土地流转,可以以各种方式有效提高转移劳动力的生活水平,推动农业现代化以及城市化发展。

三、河南省土地流转过程中的农村劳动力转移现状以及存在问题

1.现状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生产效率不断提高,城乡收入差距也在不断扩大。根据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的演变规律,农村剩余劳动力必然会受到城镇丰富资源的影响,逐步迈向非农业部门,促进二三产业就业人数增加,促进其发展。

根据河南省2015年统计年鉴可知,河南省2010年耕地面积为8177.5千公顷,2012年以及2014年的耕地面积分别为8156.8、8126.1千公顷,可以看出我省农村耕地面积不断减少。此外,河南省2010年第一、二、三产业从业人口构成分别为44.9%、29.0%、26.1%;2012年,分别为41.8%、30.5%、27.7%,2014年,分别为40.7%、31.9%、28%;2015年,分别为30.9%、30.8%、30.2%。由此可以看出,河南省第一产业从业人员比例不断下降,二三产业从业人员比例不断上升,即农村剩余劳动力不断从第一产业转移到可以创造高附加值的二三产业。

目前,我省农村耕地面积不断减少,土地流转的速度不断提高、规模不断增加且流转形式丰富多样,相对应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加快了向二三产业的转移,但是在转移过程中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产生了许多问题。

2.存在的问题

(1)劳动力转移后面临的压力。人的生活需要满足衣食住行这四大方面,我国现今房价持续攀升,住是其中最大的支出。尽管国家对房价进行了调控,但对于农村转移劳动力的收入而言还是被远远不足的。并且城市物价普遍高于农村,增加了农民的城市生活成本,再者农民工子女由于户籍问题,在城市上学需提供一系列证明,更增加了农民的压力。因而,转移到城镇工作的劳动力不仅面临住房压力,还面临物价、教育等方方面面的压力。

(2)劳动力转移后土地利用的低效率。在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过程中,农民由于安全感的缺失,将其土地财产作为最后的生存保障,因而他们趋向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农村,青壮年成为劳动力转移的主体,老人、妇女、儿童等一些弱势群体留守农村,土地耕作依靠这些弱势群体进行管理,逐渐出现抛荒、闲置等一些现象。因此劳动力转移后对土地资源的处置不当,是我省土地资源利用率低的一个重要因素。

四、结论及建议

为了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与土地流转的良性互动,首先要积极完善土地流转市场,保障土地经营权以及确认土地继承权,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其次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与农村转移劳动力教育培训体系,促使农村劳动力实现完全转移并融入到城市的生产生活;最后,实现政府引导与专业组织积极参与,双向协调推进土地流转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城市现代化的同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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