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法治宣传推广中媒体重要性分析

2017-10-23 11:30龙军刘光平
青年时代 2017年25期
关键词:媒体宣传法治

龙军++刘光平

摘 要:十八大以来,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将国家的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一系列事务纳入到“法治”范畴中来,引导并逐步建立起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促使民众进一步走向法治社会。我们看到,在现今“依法治国”的社会主旋律下,媒体对社会舆情的公布与传播呼唤了民众对法治的需求意识。那么,作为思想汇聚的前沿阵地——高校,该如何对“法治”进行宣传与推广,媒体的曝光对高校相关普法工作亦是否能起到助推的作用?本文将从这一视角出发,结合社会案例与实情,对高校法治宣传、推广过程中媒体的重要性进行初步研究。

关键词:高校;法治;媒体;宣传

一、“去行政化”教育体制改革的趋势发展

随着国内经济形势及教育事业的发展,关于高教“去行政化”及“教授治校”的体制改革呼声越来越高。这一呼声背后,媒体的宣传作用不可忽视。2009年,国内首所将“去行政化”及“教授治校”等教改趋势付诸实践的南方科技大学得以成立,其创办、发展的历程举步维艰,但正是媒体在这一过程中所给予的持续关注,引发并促使教育界开始普遍反思高校“去行政化”的重要性及改革背后的现实阻力。这种宣传与报道,对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产生了一股强大的助推力量,让我们看到了国内教育改革的进步,后续如何能让“去行政化”的教育改革法治化、正常化,且取得长期、实质性的进步,还有赖于媒体对高校的持续宣传与助推作用。

二、“师德败坏”问题的曝光与反思

教师传道授业解惑,自古以来就是一份尊崇备至的职业。这一职业的崇高与特殊性,要求我们教师知识与师德兼备。但是自2013年以来,媒体曝光的厦门大学博导诱奸女学生、北大教授诱骗留学生致其怀孕等系列丑恶事件在一次次地挑战着公众的敏感神经,践踏着师德的底线,也危及着教师职业的崇高与公信度。

或许,部分教育界人士即提出异议,媒体不应过度曝光教育丑恶事件,而应多宣传积极、阳光及正面的新闻。对此,我们不得不重申我们的出发点,对正面新闻进行积极宣传与报道,这固然是好,但是在注重个人隐私,坚持一定尺度的情况下,也决不能回避对师德败坏等丑恶事件的揭露。曝光丑恶,才能聚焦公众的视线,来发现与审视教育界对师德培养工作的不足。揭露相关阴暗面,才能促使有关部门完善与健全相关制度,以此找寻到教师普法宣传的契机,进而推动教育事业的深度发展。所以,这种曝光,其目的并非负面宣传,而恰恰利用了媒体的宣传作用,来扭转与根治高校“师德败坏”的消极现象。

三、“学术造假”事件的现状及应对措施

高校,应是教学与科研的前沿阵地,教学与科研互动,才能推动教科事业的整体发展。但是近年来,随着国内市场经济的全面深化,教科领域功利化倾向愈发明显,“学术造假”事件层出不穷,如复旦院士涉人工耳蜗“学术剽窃案”“唐骏学历专利造假”事件等作为头条见诸于各大新闻媒体。

在信息化高度发达的今天,媒体的报道凸显了这一教育学术领域的弊端,也成为了当前教育制度改革与完善不可规避的一步。只有对这一职称评定制度及相关教师待遇挂钩因素进行改革,才能在防范“学术造假”事件上达到实质性的进步。规范学术行为、防止学术造假,不是一句空话,其背后牵扯到教师的利益,正确做好相关奖励与惩罚制度,营造良好学术氛围,这才是办法解决的根本。

由此可见,媒体对“学术造假”等负面事件的曝光,对教育学术发展具有监督的作用,对相关学术规范制度的改革亦具有积极与长远的意义,也为高校学术法治宣传工作带来正面的影响。

四、“基建腐败”案例的曝光与相关补救机制的建立

在近年来各类高校舆情热点中,封闭运行的高校体制为腐败的滋生提供了温床,“基建腐败”案例频发,直到媒体对相关事件进行长期的追踪报道(如武汉大学基建腐败案、江西师范大学工程腐败案等),高校中“将行贿成本列入工程预算”的工程腐败“潜规则”才由此成为了民众皆知的“明规则”,高校基建工程的工作开展亦在媒体及民众的监督与推动下逐步走向公开。

这一类腐败案件曝光、权力约束趋势的背后,使我们看到,要预防高校基建领域的腐败发生,关键是要完善相关制度,挤压权力寻租空间,斩断基建腐败的利益链条,且需加强对高校官员权力的内部监督制约,积极推进校务政务公开,确保各项基建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其次是加强高校工程管理人员的合理配置与流动机制,杜绝各项腐败违纪事件的发生。高校“基建腐败”事件的层出不穷态势,通过媒体舆情的持续曝光报道而有所收敛,也推动了政府对这一领域的相关制度进行弥补与完善,由此,“拒绝腐败”的高校法治宣传口号也得以顺利开展,并且深入人心,这种法制宣传与推广的过程中,媒体所起到的作用可见一斑。

五、大学生心理素质的培养与反思

教育,应该注重培养学生的全面发展。但是,自高考制度恢复三十多年来,单一注重应试教育而忽视素质教育,是不争的教育事实。我们知道,有德无才,虽无补于社会,但不至于对社会产生强烈的消极影响,可是,有才无德则是极其危险的,将可能对社会带来巨大的危害后果。

例如,媒体曝光的2013年复旦大学醫学院研究生室友投毒案、2007年中国矿业大学投毒案都是这一类案例的代表。这些事件的操作手都是社会未来的精英份子,但是他们却因自身心理的些许不满而利用所学专业知识对他人进行疯狂报复,其行为着实令人痛心。通过媒体近年来对这一类数据的报道与统计,作为教育界相关人士,我们急迫感受到当前大学生心理健康等素质培养与提高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如果没有媒体的宣传,我们或许以为这类事件仅仅是个例,而忽视其背后学生心理素质薄弱与缺失的严重危害性,也不会对当前教育的弊端有更加清晰的认识。培养学生成为栋梁之才,实现民族的振兴与进步,这是教育的本质与目的,但如何培养德才兼备、懂法守纪的人才,媒体在教育舆情的公布方面给我们教育人士上了深刻一课。

六、结语

任何事物(包括教育事业)的推动与发展,都可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由内而外的自我改革,另一种是由外而内的监管提升。作为高校,如何完善相关法治制度,第三方的监管是极为必要的。媒体在高校的法治宣传、推广过程中的作用自然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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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中共中央办公厅《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全文》,新华网2014年10月24日.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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