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信力提升:智库建设的逻辑起点

2017-11-21 09:12孙道进
社会观察 2017年1期
关键词:公信力智库专家

文/孙道进

公信力提升:智库建设的逻辑起点

文/孙道进

公信力,是智库得以存在和发展的逻辑预设。当前,崛起中的中国呼唤代表国家“软实力”的大国智库,然而,伴随着“消解权威”“祛魅专家”时代的来临,各类由专家组成的智库正遭遇一场前所未有的公信力危机,这从2010年7月《中国青年报》通过“民意中国网”和“搜狐网”进行的一项调查(以下简称《调查》)可见一斑。因此,化解公信力危机,提升权威性和影响力,这是新型智库建设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参照2015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针对《调查》所反映出的影响专家公信力的“深层原因”,本文特提出如下建议:

改革用人机制,严格管理制度

1.要在选人用人上下功夫

必须在选人用人问题上严格制定专家入选标准,同时还要建立专家退出机制。事实上,专家智库公信力的式微,很大程度上与专家队伍的鱼龙混杂有关。《调查》显示:72.3%的人认为大量“伪专家”充斥专家队伍,专家素质良莠不齐;重地位、重资历、轻素质、轻道德的选人、用人标准,使得很多专家变成了“砖家”,很难保证自身言论的“普遍有效性”。

2.要建立责任追究与淘汰制度

为规范专家的一言一行,使其对社会负责,对公众负责,对自己负责,更重要的是对智库的公信力负责,智库必须制定一整套严格的管理制度、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尤其是严格的淘汰机制,将那些人品、学品较差,盛名之下其实难副的“砖家”及时清除出库。专家的意见必须是科学严谨的,经得起实践的证实或证伪;入库专家必须术业有专攻,必须能反映民意,心系民众,拒绝为资本或权力背书;必须引导舆论,启蒙公众,监督政府。对于智库专家的言行,一次“失手”的就得列入“黑名单”,数次“失手”就得被开除,恶意造假的就得被“法办”。

3.要接受社会公众的审视与监督

近年来受媒体和公众讽刺甚至戏谑最多的是,专家被某一利益群体所收买,发表一些荒诞不经甚至令人谛笑皆非的意见。遗憾的是:事发后虽有党政部门负责人、施工单位被问责或罚款,却不见哪位专家因言论不实而被“摘帽”或“法办”。因此,要有效杜绝此类现象,对于每一次专家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智库都必须邀请相同专业但视野或立场不同的专家参会辩论,邀请社会各界的利益相关者、媒体、普通民众和管理机构列席旁听,甚至不妨采取电视直播的形式,将专家的言论或意见实时公之于众,使之接受全社会的质疑和监督。

克服“恐权症”,远离“崇富病”

1.要保持智库的“库格”独立性

当下我们的智库建设,既不能像一些官办智库那样,把自己降格为权力的婢女,沦为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代言人;也不能像西方民间智库那样,把自身“拔高”为权力的“敌人”,专门以“反对者”或某些“公知”的角色与政府和企业作对。对于制定科学的政府决策而言,前者“成事不足”,后者“败事有余”。为此,新型智库必须与官方脱钩;智库一旦带有“半官方”的性质,就可能把迎合官方、为官方说话当作自己的存在方式。这种非独立性导致他们不能以客观的立场阐发自己的主张,甚至可能沦为政府的“形象代言人”或权力的附庸。

2.要树立对知识而非权力的敬畏

知识的权威绝非政治的权威,二者迥然不同:前者缘起于真理的至上性,后者缘起于权力的合法性。因此,新型智库既不能像以往的某些半官方智库那样,依托官方的权威来凸显自身的权威:或“设置”所谓的“话题论证”和“听证会议题”,为不成熟的官方决定做工具性解释;或以某部委“座上宾”的角色,不负责任地就自己的某项不成熟的主张旁征博引,并“建议”下级政府部门采纳;或打着“专家权威解读”的旗号,为对政府部门有利的决策涂上“真理”或“科学”的油彩。

3.要保持智库运行上的非营利性

科学、客观、公正,是智库包括各型专业智库的生命力之所在,也是智库所提建议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的根本保证;而要做到这一点,智库就必然摆脱资本逻辑的束缚。真理与利润,总是格格不入的。二者恰如狼与狈,一旦结合,必然“为奸”,必然导致智库专家社会良心或社会责任感的丧失。新型智库要从资本的绑架中解脱出来,要彻底改变“资本二奶”的角色,就必须打破“邀请方-中介机构-专家”这一产业链条,不再参与任何形式的“赶场”或“走穴”;此外,要克服“崇富病”本能,新型智库不能担任任何资本或利益团体的智囊团或顾问团。

夯实专业基础,凝练学术方向

1.要保证智库专家具有深厚的学术积淀

博大精深的专业品质,这是我国新型智库为各类社会问题诊断、把脉并开出正确药方的知识论前提。它要求专业型智库的每一位专家都必须是在紧密相关的专业领域(科学的或人文的)有着精深的学术造诣并获得公认地位的人,某种程度上代表了知识的绝对性权威。那种“墙上芦苇”式的人物、“山间竹笋”式的专家,只能忽悠公众于一时,却不能成就公信力于一生。

2.要实现专业知识的推陈出新和研究范式的更新换代

随着科学和技术的高速发展与突飞猛进,以及人类实践广度的不断拓展和深度的不断延伸,一方面,人文学科与自然科学的分类越来越细,人类对自然和社会的认知与把握越来越深刻,越来越细腻;另一方面,当今人文学科和自然科学的问题本身涉及面太广,学科交叉甚至学科跨界越来越普遍。新型智库要推动自身科研范式的转换,特别要注重吸收和借鉴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建设决策模拟和信息采集分析系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文科实验室和数据库建设,推动资源共建共享。

3.要以国家重大战略问题和相关公共政策为主攻方向

我国新型智库的建设,牵扯到自然科学和人文学科,以及两个学科的交叉与耦合。但我们绝不能以此为理由,将智库建成一个大杂烩——组成人员的大杂烩、研究主题的大杂烩等。就当前我国创新生态文明智库的研究向度而言,要围绕国家“绿色化”进程中的重大战略需求和重要热点问题而展开。国家重大战略问题,就是公众目光凝视的方向,就是新闻媒体关注的焦点。新型智库如果抓住了这些问题,也就抓住了公众和媒体的眼球,自然也就间接提升了自身的公信力。

4.要坚持“起点超越”的超前研究原则

如今,各地的智库或研究中心的研究领域很广,但其研究方向的“目光”或“起点”却普遍存在一个明显的问题:不能“紧密跟踪国家相关重大决策,结合自身的优势和特色,加强资源整合,及时推出导向正确、理论深厚、密切联系实际的重大优质成果”。而这恰恰是“我们推进智库建设的关键所在”。有了这样的研究起点,再配以“课题招标”或“委托立项”的引导,用不了多久,智库建设就会形成具有自身特色、贴有自身独特“标签”的研究方向或“拳头产品”,最终生成该智库自身的独特话语、独特风格和独特气派。

强化理论的应用性,诉求理论的通俗性

1.要针对国家的现实需要展开有针对性的理论研究

新型智库要提升自己的公信力和影响力,首先必须以党和国家的现实需要为“圆心”,以自己的研究专长为“半径”,将自己的研究结论上升为党和国家的意志,并借国家之力,图绘出智库公信力这个完美的“圆”。与此同时,要据此改革评价制度,建立以社会、政府、企业等用户为主的评价机制,把解决国家重大需求和实际贡献作为核心标准。惟其如此,智库才能真正从“后卫”变成“前锋”,从“边缘”走向“前沿”,从“单向”转为“互动”,最后才能具有“百姓信得过、行业靠得住、政府用得上”的强大公信力。

2.要实现“解释世界”向“改变世界”的认识论跃迁

智库应明晰自己的角色定位、功能使命。对于我国的各项社会政策或目标、措施等,智库专家们应从传统的“解读”模式向“前瞻型建议”转变——不仅要对其进行“可行性分析”,而且要对其进行“执行性评估”。马克思指出:“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这里的所谓“根本”就是实践的需要。也只有抓住了这样的“根本”,我们的智库才够“掌握群众”,作为群众的“精神武器”并外化为现实的“物质力量”。

3.要保持研究结论的大众化或通俗化

近年来,一些专家为了显示自己的专业功底或深厚的知识底蕴,常常以专业的“话语系统”来表征自己的见解,让公众阅之如坠五里云雾,这就给各种“误读”埋下了伏笔,遮蔽了专家公信力。当前,在社会事件和公共问题的专家分析中,各学科专业名词叠出,让很多高学历但非专业的人士尚且看不懂、想不通,就更别说普通的人民大众了。将复杂的问题简单化、高深的语言通俗化、抽象的内容形象化,这才是智库建设应有的话语表征方式,才是智库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并最终被市民广泛接受与认同的逻辑。

合作化相关部门,多元化主体参与

1.要联合产、学、研合作攻关

智库要想发挥好自己的决策咨询功能,就绝不能仅仅关注单方面的问题,而要有“协同创新”的意识。在“推进党政部门、社科院、党校行政学院、高校、军队、科技和企业、社会其他智库协调发展”的同时,推进自己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智库”。否则,我们的智库必然失去自身的专业优势和学术优势。当面对国家重大战略问题和相关公共政策问题的综合研究时,智库表现出明显的研究合力不足、学科合力不足、人员合力不足、机构合力不足,将导致研究中“碎片化”现象严重。

2.要开展立体交叉的非线性研究

科学、客观、切实有效,这是智库公信力得以生成和发展的认识论缘起。鉴于重大战略问题以及各型社会问题和自然学科问题的复杂性成因,科研方式的综合化、交叉化的趋势不可避免。各专业型智库要鼓励内部各学科专家的相互交流、协同创新,要建立小范围的人员合作机制、成果共享机制、创新文化机制等。因此,我们的智库要从以往分门别类式的研究问题,逐步发展到从整体上进行综合研究,赋予自身以科学的“刚性”与“硬度”,才能保证自身公信力的经久不衰。

3.要引入公众参与制度

“提倡不同学术观点、不同政策建议的切磋争鸣、平等讨论,创造有利于智库发挥作用、积极健康向上的良好环境”,这是《意见》规定的建设中国特色新型智库的“基本原则”。为此,我国的创新智库建设,必须要在咨政服务过程中注重公众的广泛参与,建立公众参与的组织机制,增强公众参与决策咨询的积极性和力度;同时,应构建与政府、企业和公众的合作伙伴关系,改变政府部门一味以专家为政策规划主体的传统做法。这一点,不仅关涉到智库的影响力和公信力,且关涉到相关项目所在地的和谐与稳定。

4.要打破专家参与不平衡的现状

公共决策的复杂性往往超出决策者的想象,如果对此缺乏认识,决策组织者无意或故意拒绝某些方面专家的参与,那么,决策中的疏漏就在所难免。美国1972年通过的《联邦咨询委员会法》就是用来规范专家的决策参与的。它要求咨询专家的组成必须兼顾知识结构的平衡和利益平衡,要求引入和决策有利害关系的非专家成员监督专家咨询委员会的活动。按该法的规定,专家咨询过程必须透明,相关文档要向公众公开。 我国进行类似的立法可能尚需时日,但对于该法案的核心思想,在建设新型智库过程中完全可以借鉴。

重塑学品人品,善用公共媒体

1.要树立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在当今“砖家”满天飞的年代,智库专家不仅要重拾“使心正身修,措之行事,俯仰无愧而已”的知识分子风范,也要保持知识分子的底线和良知,否则必然遭遇社会大众无情的嘲讽。日本当代作家村上春树有云:“以卵击石,在高大坚硬的墙和鸡蛋之间,我永远站在鸡蛋那方。”可如今,我国的专家学者们似乎更愿意站在石头的一边。背叛公众利益的专家,实质上背叛了知识分子的良心,亵渎了知识分子的尊严,最终必然导致知识分子公信力的彻底丧失。

2.要尊重科学的严肃性

对于超出本领域的问题或事项,智库专家要本着“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的科学精神,坦然相告。因此,新型智库既要规定专家只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里提出深刻性的见解,又要同时发表有针对性的权威咨询意见。为此,智库应在严格审视该专家的业务专长的同时,要求智库专家发表意见时注意边界条件,不讲过头话,并向社会说明某个建议只是当下时空中的相对真理,“仅供参考”,绝不能文过饰非。

3.要善于借助媒体力量

新型智库要善用互联网、新媒体,推动研究成果和咨询意见的大众化和现实化,促进智库决策咨询的理性政治、社会共治、法律专治;要积极开展舆论引导,推动理性、建设性的公众参与;要根据社会环境大势,树立互联网思维,充分认识新媒体的重大作用,积极建设自己的新媒体,善用自己的新媒体,加强与公众、社会、政府等有关部门的交流与沟通,将自媒体与外媒体、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结合起来,形成四位一体的“交往”网络,以此彰显智库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扩大自身的影响力。

4.要在面对媒体时谨言慎行

专家公信力的式微,除专家本身的“问题言行”外,媒体的推波助澜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事实上,“雷人”的代表或委员未必有那么多,但媒体的选择放大了负面的传播效果。有的将提案议案断章取义,有的将代表委员的建议刻意漫画化。甚至有记者为了出新闻,诱导一些口无遮拦的明星委员随口说出一些易引起争议的话,然后如获至宝地做成大新闻,于是就成了雷人提案。因此,新型智库要培养与媒体打交道的能力,在与媒体交往时,不但要字斟句酌,而且要提醒媒体做客观性的事实陈述,绝不能渲染夸大以博取新闻“卖点”,从而将媒体可能造成的公信力损害降到最低点。

(作者系西南大学三峡库区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摘自《思想战线》2016年第6期;原题为《新型智库:从提升公信力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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