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吏治得失

2017-11-27 00:49赵映林
唯实 2017年11期
关键词:康熙曾国藩官员

赵映林

“康乾盛世”是我国“三千年未变之局”的最后一个封建治世,历经康熙(1662—1722)、雍正(1723—1735)、乾隆(1736—1795)三朝,计134年。“康乾盛世”奠基于康熙年间,康熙朝吏治很有值得总结之处。

以王道仁政的理念施政,强调“德治”下的慎刑执法

“为政以德”、“为政以宽”,这是儒家的治国理念。儒家认为政治的中心是治民,而治民之道是教化。这与法家观点有别,法家不反对教化,但强调君主“治吏不治民”,而且是“重典治吏”。康熙接受的是儒家的观念,他认为要把国家治理好,实现四海宴安,征尘不起,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就要“不以法令为极,而以教化为先”;“法令禁于一时,而教化维于可久”,也就是说只有教化才是实现长治久安的根本手段。而教化的核心是以义正民,所谓“以义正民”就是以德、正直,教育臣民不要违纪犯法。在康熙看来这是王道政治“教化”的终极目的。既然以义正民,故主张“国家致治,首在崇尚宽大”,这才符合儒家的“仁政”,而行“仁政”,必“以宽为本,以和平为贵,要处处息事宁人”。因为康熙强调“德治”,所以主张减除繁苛,简明律例,官员则敬慎执法。康熙亲政后指示各衙门的处分条例不应过于繁杂苛刻,对所有处罚条例订正斟酌,删繁就简。同时要求从中央到地方各级衙门必须敬慎执法,不得轻罪重判。他对司法部门的官员们说,老百姓犯法者众,其原因是你们这些官员没有很好地对百姓进行教化,老百姓一旦为饥寒所迫,就会铤而走险,触犯法律。康熙皇帝的这种看法在历朝历代君主中真是难能可贵。这种观点深深影响了自他之后的各代清帝,终有清一代没有出现过如汉唐那样的酷吏,也没有出现过如明代那样多的大规模株连。这在中国历史上是不多见的。再就是反对滥刑冤狱,有枉必伸,不得“诛名而不察实”。他主张平法治民,中国传统社会,地方的基层主官既是行政长官,也是司法官员,如一县之长的知县除了征收赋税外,最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审案。所以,康熙要求各级官员执法时一定要实事求是,不得滥用酷刑,严禁“诛名而不察实”。他下令,凡是问刑衙门、法司吏员、地方官员,无论案件大小都须掌握案件实情,据实审理。为了使狱情清明,确保无冤案,康熙规定了五条问刑原则:

——一切讯审衙门与法司,处理案件,都要以“中正之心,行平恕之道”;

——秉公审案,务得实情;

——定案必须“情法允协”,即合法合理合情,凡有罪未允协者,上级衙门一定要发回重审;

——一旦发现失误,一定要改正,做到正直明白无误,“有枉必伸”,审判者倘若明知自己判错了,还要隐瞒,使冤抑不伸,从重追究法司之罪;

——审理案件,不得放过一个坏人,也不得冤枉无罪之人,要遏制豪强,杜塞侥幸,使人守法。

康熙主张用法平允,用在老百姓身上也许问题不大,但用在官员身上,对官员比较宽容,发现问题偏重教育,处置不重,对吏治是不利的。督抚陛辞时,他会对他们交待:地方治理,总以安静为好,安静是地方之福。凡属员贪污先当训诫,若始终不改的,再参劾。他这么要求地方官,自己也这么做。如有一年户部官员受买办草豆人贿赂,共有176名官吏得银,共计64万两白银。康熙得报后,一怒之下,受贿者一律革职。谁知到了第二天,又改变主意了,只将户部尚书希福纳一人革职,其余受贿者,限期退赔,不再追究责任。可见在治吏问题上,康熙是考核从严,处理从轻。这样很难不出问题,在康熙时期贪官污吏明显多于明朝前期便是例证。顺治时,律法对贪赃枉法处罚极严,贪污10两白银就处死刑,所以大小官员在重刑面前无不重足而立,不敢轻易冒险贪赃。而康熙继位后认为处罚太重,遂废除苛刻用法,导致用法过宽,于是,贪腐案件(主要是小贪“苍蝇”)明显增多。古今中外,有杀身成仁、视死如归的仁人志士,没有不怕死的贪官污吏。因为官员贪腐就是为了享受,为了遗财于子孙,倘若命都没了,贪腐的目的何在?因而,对官员倘若以德治教化为主,收效有限。康熙的做法与朱元璋的重典治吏铁腕反腐形成了明显的效果差异。故而,针对小贪小腐不绝,在德治的主导下,康熙采取了刷清吏治的另外一些措施。

重视官员考核,尤其是

对高官的监管

吏治向来是国家盛衰治乱的关键,吏治好坏直接关系民心向背和政权安危。康熙主张德治,执法宽宥,这很容易让官员轻视朝廷法纪。从清代对官员的监管来看,职能部门考察官员,仍沿袭了明朝制度,即京察、大计和军政等。京察是考察京官,六年一次;大计是考察外官,三年一次;军政是考察武官,五年一次。每逢考察之年,由在京三品衙门堂官以上、地方督抚与武官提督、总兵自陈功过,类似于20世纪90年代机关事业单位每逢年底的总结考核。吏部、都察院根据各官自陈功过,加以甄别后开列事实报告皇帝候旨。其下属官员,分别由衙门主官、督抚、提督负责考核,考察毕造册呈送吏部、都察院。根据考核结果,经皇帝批准,记录在案,决定升赏、降革。康熙觉得三年、五年、六年相隔时间长了点,又增加了一个“两年举劾”之制。“两年举劾”即由军政长官举劾属下功过,分别奖惩。康熙担心时间久了,大家会疲沓,使“举劾”流于形式,他又弄了“亲察”。所谓“亲察”就是康熙不时经常地召见官员,通过亲自接触交谈,进行考察。如官员们离京赴任前,要向皇帝陛辞。此时,康熙会有针对性地同陛辞官员研讨问题,提出要求,做考察。对州县官员和地方武官,赴任前,康熙也会下令引见,“亲验补授”,倘若發现庸劣之员,立即“罢斥之”。

康熙一生六次南巡,出巡时均作察吏之举。每次巡视,都会周览民情,察访吏治,发现官员不称职,立予革职,并追究督抚不早行参奏的责任。

除此之外,还实行密折奏事。这是针对统治集团内部矛盾日多,座师门生故吏结交难以禁止,瞒上欺下之事增多,特令大臣官员“皆奏密折”,以逞明目达聪之意。享有密折奏事权的主要官员是地方督抚、提督、总兵、钦差大臣,临时差遣到各地办事的官员回朝复命时,也可将所见所闻专折密奏。如一侍卫到某地办事回京时,当地督抚共赠银6000两,被人密折奏报,康熙下令彻查。再如江南山东等地,盐贼横行,以致官盐壅塞,商旅受害,可该地督抚、提督、总兵诸官,竟无一人据实奏陈,江宁织造曹寅(曹雪芹祖父)、李煦密折奏报才使康熙了解情况后采取措施解决。不过,密折奏报有时不一定真实,很容易被官场内斗利用。endprint

官场惯例是下级看上级,一级看一级。所以,康熙认为“大臣为小臣表率,京官为外吏之观型,大法则小廉,源清则流洁”,并说“此从来不易之理”。因此,康熙把治吏的重点放在高官身上,即地方为督、抚两级,朝廷为三品以上京官。清代十八行省,一省或两省设总督一名,正二品,加尚书衔者为从一品,“掌综治军民,统辖文武,考核官吏,修饬封疆”,权力极大。每省设巡抚一人,从二品,加侍郎衔者为正二品,权力仅次于总督,“掌宣布德意,抚安齐民,修明政刑,兴革利弊”。所以,地方长官督抚接受皇帝委托,全面负责地方一切事务,并有单独向皇帝奏事之权,其地位尊崇,号曰封疆大吏。督抚在地方,远离京城,直接对府、州、县各级基层官员和百姓发号施令,与民间利害安危关系重大,而且直接影响到下属各级官吏队伍好坏。地方督抚一旦贪腐有问题,地方官员往往寅缘为奸,时间一长,盘根错节,处理一个官员,就引起反弹。

京官手握官员任免大权与钱粮奏销权,权势很重,故地方督抚往往攀结京官,久之,形成难以撼动的关系网。说京官权势重,举一个可能大家都熟悉的例子就能明白这其中的厉害了。晚清曾国藩镇压了太平天国,被称为“中兴名臣”,封侯拜相,位极人臣。当战事结束之后,曾国藩需要报销历年来的军饷。按照清代财务制度,曾国藩需要先将历年来的军费开支逐项统计,造表编成清册,送户部审核后,由户部再呈报皇帝批准予以报销。然而,事情遠非例行公事那样简单。因为要户部审查,什么能报销什么不给报销,全在户部官吏手中。户部官吏如要在鸡蛋里挑石头,再光明正大的支出也过不了他们这一关。那么,怎样才能让户部官员不为难报销人?这就要靠潜规则——“部费”来通关。“部费”就是向户部官员行贿的经费。“部费”得多少呢?曾国藩让李鸿章去打听,反馈回来的消息是一厘三毫的回扣,也就是报销100两,“部费”是一两三钱。曾国藩需要报销的军费总计是3000多万两,按此一算,“部费”是40多万两,把曾国藩吓了一跳。后来托人一再疏通,降到8万两。巧的是恰好皇帝的批复到了。出于考虑曾国藩平定太平天国和捻军之乱,就钦准了,省了户部审核关,曾国藩对此感激涕零。按理说,这8万两“部费”可以不出了。可曾国藩说以后还是要与户部打交道的,“部费”还是照给吧。虽然曾国藩报销的事发生在晚清时期,但官场的此类潜规则从清初就存在了,其原因之一与明朝相似——官俸太薄。官员的俸禄低了,他要养家糊口,更不要说体面地生活了。况且官员们的幕宾收入是由幕主(官员)支付的。这也是后来清政府推行“养廉银”的一个重要原因。

正因为京官们的权势,终有清一代,封疆大吏们无有不攀交京官的。所以,当时就有“民生安危视吏治,吏治贪廉视督抚”之说。因此,康熙始终把治吏的重点放在高级官员身上。特别规定:凡督抚司道官员与在京大臣各官,彼此谒见、馈送,因事营求,以及派家人“问候”、来往者,行贿受贿的一律革职;官员本人不知其事者一律降两级使用,而经手此事的两家家人“俱正法”。人总是怕死的,如此一来,效果好得出奇。

康熙后来又开启科道风闻参劾之例,也是针对高官的举措。之所以开启风闻言事是因为贪腐案件屡禁不绝。他对大学士说:对于贪官污吏,因为没有抓住他贪污的证据,因此别人多不敢妄加参奏,过去有风闻即可参奏的先例,如今可再行此例,使贪官有所畏惧;若有挟仇参奏者,则严加惩处。虽然朝中大臣反对者居多,但康熙决意实行,后来大学士明珠、湖广巡抚张汧等贪腐大案均是科道言官参劾拿下的。

大张旗鼓表彰清官以激励

各级官员

康熙选官“德”的标准第一是清廉。发现清官,康熙就非常重视,予以奖励,号召官员们学习。今年一月,中央电视台一套综合频道黄金时段播放的电视剧《于成龙》,就是以真人真事为蓝本的。于成龙,山西永宁人,顺治十八年(1661年)任广西罗城知县,康熙六年(1667年)升四川合州知州。康熙八年(1669年)升湖广黄州府同知,之后历任武昌知府、黄州府知府、江防道员、福建按察使、布政使,康熙十九年迁直隶巡抚,再迁江南总督。任基层地方官时,洁己爱民,建学宫,创养济院收养鳏寡孤独老人。他不仅以地方官的身份治理地方,还以自身的人格感化百姓,与普通百姓建立起家人父子般的亲密关系,一些老百姓常常环集衙门问安,家中婚丧嫁祭,事事与他商量。做地方官除朝廷俸禄外,分文不取。他自奉菲薄,生活清苦,百姓称之为“于青菜”。他不仅受到百姓爱戴,也受到上司器重,被荐为“廉能第一”。在封疆大吏任上,仍是两袖清风,一尘不染,处理政务是非分明,支持廉洁官吏,劾罢贪黩县令。康熙亲自接见他,称其为“清官第一”,赏赐白金、良马、御制诗,大张旗鼓地表彰他。于成龙去世后加赠太子太保,荫一子入监,御书“高行清粹”四字为祠额,撰楹联赐之,时常在诸官面前赞叹于成龙实为“天下廉吏第一”,号令全国官员以于成龙为榜样,鼓励官员们争做清官。

在康熙的提倡推动下,继于成龙之后,的确出现了一些清官,如张鹏翮,先后任山东兖州太守、苏州知府、江南学政、浙江巡抚,直至入京任左都御史、刑部尚书、吏部尚书,为官几十载,一直公清节俭,不受一礼,食无兼味,仅有薄田数亩。吏部为中央机关六部之首,掌管全国官吏的任免、考课、升降、调动,为了对付前来说情、请托者,张鹏翮在府邸的厅堂上,树了一尊关公塑像,周仓持刀威严旁立。神座旁摆一书案。每逢亲朋好友私事请托,他便指着塑像说:关帝君在上,岂敢营私徇隐!借以打消登门请托者的妄想。此外那时有名之清官还有彭鹏、郭琇、李光地、张伯行等。

康熙以儒家仁政为治国指导思想,失于宽容。《清史稿》中有个例子,大臣奏说全国征粮,地方官收“火耗”,如果不控制,就会给官员贪污提供便利,康熙却说,官俸微薄,适当给他们捞些,对那些努力工作的官员也是一种补偿。千里长堤,溃于蚁穴。到康熙晚年已是吏治松懈,腐败丛生,结果弄得国家财政入不敷出。他驾崩的那一年,国库存银仅有800万两,而在三年前,国库尚有存银5000多万两。大张旗鼓表彰清官,让人效法,不是制度保障,那是人治,难免人亡政息。而风闻奏事,虽然可以起到震慑作用,但很容易变成攻讦的工具,特别于朋党,风闻奏事几无正面效应。康乾盛世100多年,官场清廉远不如明朝前期的洪武、仁、宣时期。而贪腐官员中又以满八旗出身的为多,这与他们享有的特权有关。

(作者系江苏省工运研究所研究员,江苏省作家协会会员)

责任编辑:彭安玉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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