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责任之法内责任和法外责任辩证分析

2017-11-29 23:57谭启献
经营者 2017年11期
关键词:企业创新

谭启献

摘 要 对于企业责任,国内外学者通常把它概定为企业社会责任,概念和范围较为笼统。为了使企业更加清楚地认识自己的责任和使命,本文重新梳理企业责任的诸要素,引入了“企业互助”和“企业创新”的企业责任要素,从法律的角度把企业责任分为法内责任和法外责任,并分析了两者的辩证关系,目的是使企业在充分认识自己责任的基础上认真履行其双重责任,使企业乃至整个社会经济获得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 法内责任 法外责任 企业互助 企业创新

一、企业的法内责任要素分析(强制性的责任)

(一)对供应商的责任——《合同法》

例如,1999年3月15日通过,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合同法》有如下规定:

第一百五十八条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

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支付价款。

第一百六十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支付价款。

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

(二)对购买者的责任——《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

例如,1993年2月22日通过,2009年8月27日修正的《产品质量法》有如下规定:

第十二条,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第十三条,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

第二十六条,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例如,2013年10月25日公布,自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如下规定:

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第十一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三)对员工的责任——《劳动法》《劳动合同法》

例如,1994年7月5日通过,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法》有如下規定:

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例如,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合同法》有如下规定: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四)对政府的责任——《公司法》《税法》

例如,2013年12月28日发布的《公司法》有如下规定:

第五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第十七条,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公司应当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公司职工的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

例如,2007年3月16日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2017年2月24日修改通过的《企业所得税法》有如下规定:

第三条,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四条,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五)对投资者(债券持有者、股东)的责任——《合同法》《公司法》《证券法》

主要指企业依法融资和借贷,公司债券、股票依法上市发行、履行对投资者的承诺等。

(六)对环境和资源的责任——《环境保护法》

例如,2014年4月24日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有如下的规定:

第六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第四十二条,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endprint

第四十三条,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排污费。

(七)对节约能源的责任——《节约能源法》

例如,2016年7月修订的《节约能源法》有如下规定:

第一百二十一条[强制措施]能源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能源企业、用能单位违法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技术或者设备的,可以予以查封、扣押。发现能源企业、用能单位有转移、隐匿资金或者銷毁财物嫌疑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冻结。

第一百三十三条[能源用户责任:重点用能单位责任]重点用能单位未能实现节能目标的,由能源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强制减少用能指标,强制实行能源审计或者责令停业整顿。

第一百三十四条[能源用户责任:强制公开义务履行]高耗能企业违反本法规定,不如实向能源主管部门报告用能情况并向社会公布的,由能源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企业的法外责任要素分析(非强制性的责任)

(一)利润最大化

利润最大化是企业的基本责任和第一责任。企业只有利润最大化,才能完成对投资者盈利的责任,才能完成对员工的工资福利责任,才能履行对政府的税收责任,以及其他的法外责任。由于没有法律规定企业必须盈利,所以它属于法外责任。

(二)捐赠

包括援助企业给予受助对象的资金捐赠、物品捐赠、技能捐赠和技术捐赠等形式。

(三)赞助

包括赞助体育活动、赞助文化活动、赞助教育事业和赞助社会福利事业等形式。

(四)扶贫

包括企业捐赠、产业投资、资源开发、贸易带动、修路筑桥等方式。

(五)救灾

包括救灾捐款、提供救灾物资和免费服务(如路桥公司免费修路、医院免费治疗、物流公司免费运送物资等)。

(六)爱心助教

包括直接捐款、修建运动场地、兴建教学楼、提供教学设施、捐赠图书文具、爱心一帮一、接收学生勤工俭学、设立贫困生助学基金或学生专项奖励基金等。

(七)医疗救助

包括直接捐款、捐赠医疗器械或医疗设备、支付贫困病人医疗费、免费医疗仪器设备使用技术和保养技术培训等。

(八)社区活动

捐赠体育健身器材、帮助孤寡老人和贫困户、参与建设文明社区和智能社区或社区改造、免费科技传授等。

(九)企业互助

企业互助是指企业的行善活动,不仅仅指帮助自然人和非营利组织,还应该包括营利性的企业法人。它可以挽救一个企业,解决一批就业,修缮经济生态,促进经济繁荣,增加国家税收,维护社会稳定。

1.帮助建立同行企业或相关企业。在某产品(特别是新产品)供不应求的条件下,免费给他人提供技术和资金成立同类公司或关联企业,共同致富和扩大就业。

2.无偿技术援助。一个企业给另一个企业无偿提供生产技术、管理技术、销售技术等。由此使得受助企业获得全面健康的生存和良性发展。

3.无偿信息提供。一个企业给另一个企业无偿提供技术信息、市场信息等。由此使得受助企业获得必要的或最新的技术信息和市场信息,进而获得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机遇。

4.资金支援。包括一个企业给另一个企业提供的无偿资金帮助、有偿资金帮助(还本不付息、还本少付息)等,使得受助企业获得充足的生存和发展资金。

5.优先购买或无偿代销。优先购买是指一个企业从众多供应商中优先购买其中比较困难的企业的成品或半成品。无偿代销是指一个企业利用自己宽泛的市场渠道给另一个困难企业推销其滞销产品。由此可使受助企业获得销售收入而起死回生。

(十)企业创新

企业创新包括产品创新、工艺创新、资源配置创新、市场创新、组织创新等。创新必须成为企业责任,企业只有坚持可持续创新,才能获得可持续的利润最大化,才能不断地履行企业的其他责任。没有法律规定企业必须创新,所以它属于法外责任。

三、法内责任和法外责任的辩证关系

从上面的企业责任要素的分析,我们清楚地看到,一个企业具有双重的责任。企业的责任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法内责任,另一类是法外责任。企业只有在如此清楚的区分下,才能清楚地履行企业所应该履行的责任。

但是,企业的法内责任和法外责任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们是企业运作的一个组合体,它们的组成要素之间并非矛盾和冲突关系,而是相互关联、相互作用的关系,共同促进一个企业的进步和发展。两者的关系可以概括为法内责任是国家法律强制的,企业只有严格履行法内责任,才能很好地履行法外责任。反过来,法外责任虽然是非强制性的,但只有认真履行法外责任才能很好地履行法内责任。

第一,企业只有严格依据《合同法》履行对供应商的责任才有助于实现利润最大化。一个企业如果不按期足额支付供应商的原材料、零配件的合同价款,供应商会自动降低该企业的信用等级,造成信任危机。这会影响到下一合同的排产和交货、员工怠工影响质量等,从而影响自身产品的交货质量。

第二,企业只有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履行对购买者的责任才有助于利润最大化。

企业只有严格按照以上法律法规以及生产标准组织生产,才能生产和交付出合格的产品,才不会产生因质量、数量、交货期等造成的购买者拒付、退货等贸易纠纷和法律干预,才能顺利回笼合同价款。

第三,企业只有严格按照《公司法》《税法》等履行对政府的责任,才有助于利润最大化。

企业只有依法注册登记成立,才能合法经营,获得国家有关职能部门的保护。另外,依法纳税,国家才能拥有财力对整个经济环境进行宏观调控,良好的宏观经济环境才有利于企业的微观运行。endprint

第四,企业只有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节约能源法》等履行对环境、资源和节能的责任,才有助于利润最大化。

环境、资源和节能与企业的生产和利润息息相关。不能简单地认为,资源和能源“我”有钱、“我”出钱,“我”就可以任意使用。節约资源和降低能耗,既可节约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公众形象,又可以保护环境和资源,有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五,法外责任的积极主动履行,会扩大企业文化的影响力,提高品牌的知名度和市场渗透力,有利于企业利润的长期和持续的最大化。另一方面,企业忠实地履行法内责任也会给企业带来长期和持续的利润最大化。反过来,企业利润长期持续的最大化,又有利于企业履行对供应商、购买者、员工、政府、投资者的责任以及履行对环境、资源,节约能源的责任。

一是有利于企业履行对供应商的责任。企业利润扩大后,会有资金和技术帮助供应商提高技术,改进生产工艺,从而提高原材料和零配件的质量和交货速度,有利于全面提高企业产品的质量。

二是有利于企业履行对购买者的责任。企业利润扩大后,会有资金对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不断提高产品的质量。比如,产品的性能、实用性、耐用性、多样性,更好地满足购买者的价廉物美的需求。

三是有利于企业履行对员工的责任。企业利润扩大后,会增加员工的工资、各种社会保险和福利,以及投资培训提高员工的技能等。如此能极大地调动员工的劳动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从而提高生产率。

四是有利于企业履行对政府的责任。企业利润扩大后,会增加政府的税收,使政府更好地对经济环境进行宏观调控,使宏观经济环境更适应企业的微观发展。同时,企业利润扩大后,企业会扩大再生产,扩大就业,解决就业难的问题。

五是有利于企业履行对投资者的责任。企业利润扩大后,自然会提高投资者的红利,提高投资者对企业投资的信心和积极性,使企业得以进行扩大再生产。

六是有利于企业履行对环境、资源的责任和节约能源的责任。企业利润提高后,会加大对企业设备的升级和改造,提高生产效率,减少资源和能源的消耗,减少生产废弃物的排放量。同时,可以加大对排污处理的投入,从而保护环境资源和节约能源。

四、结语

企业必须学会从法律角度去理解自身的责任,理解和区分法内责任和法外责任,同时正确处理法内责任和法外责任的辩证关系。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利润最大化。利润最大化是每个企业追逐的目标。但是,利润最大化不是一两笔业务利润的最大化、一两年利润的最大化,而是长期的可持续的利润最大化。忠实地履行企业的法内责任,是企业获得长期的可持续利润最大化的坚实基础。而自觉主动地履行企业的法外责任,则是企业获得长期的可持续的利润最大化的必要手段。企业必须学会用两条腿走路,两条腿缺一不可、协调行动,只有这样企业才能获得长足的、全面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杨振国.我国企业社会责任问题探析[J].江西社会科学,2012(5).

[2] 周广均.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缺失原因及对策[J].宜宾学院学报,2011(10).

[3] 蒋建湘.企业社会责任的性质[J].政法论坛,2010(1).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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