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历史建筑的调查与分析

2017-11-30 12:12周彦郭佳许继生
理论观察 2017年9期
关键词:齐齐哈尔

周彦 郭佳 许继生

摘要:历史建筑是城市的文化符号,直观地反映了城市文明发展进程的特征。齐齐哈尔市的历史建筑虽屡遭劫难.然而,现存的建筑依然可以使人感受到城市300多年历史积淀的厚重文化。开展齐齐哈尔市历史建筑的调查与研究,旨在探讨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的途径,弘扬传统文化,对文明城市的建设和市民人文修养的提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齐齐哈尔;历史建筑;文物保护单位

齐齐哈尔有着反映不同时期文化特征的丰富的历史建筑,这些建筑构建了老卜奎人心中故乡的人文记忆。如今,随着城市的改造和发展,许多老建筑已从城市中消失。幸运的是,我们国家已经走过了摧残历史文化的荒谬时代。对待历史文化的态度也逐渐从愚昧无知的破坏和不计后果的开发利用转向对历史文化自身价值的保护,从而使作为城市历史文化直观载体的历史建筑开始得到起码的保护和有计划、有步骤的修复。为了更好地传承城市的历史文化,保护好城市现存的历史建筑,使其得到更加科学合理的利用,我们对齐齐哈尔的历史建筑进行了有计划的调查,通过资料收集与整理及实地考察与走访,在依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法规与条例的基础上。对齐齐哈尔市的主要历史建筑进行了梳理和界定,同时,对齐齐哈尔历史建筑保护和利用现状进行分析,旨在使市民通过了解自己城市历史建筑的价值与内涵,培养历史意识与文化自觉,提高历史建筑的保护与利用质量。为建设文明城市服务。

一、齐齐哈尔历史建筑的界定及依据

最新修订的国家《文物保护法》中把文物分为可移动文物和不可移动文物两大类。规定: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在省级、市级、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中,选择具有重大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或者直接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报国务院核定公布,具有文物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可以由各级政府确定为国家、省、市和县四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法》虽然没有对历史建筑作出明确的定义,但是,具有不同文物价值的历史建筑是可以作为不可移动文物确定为相应级别文物保护单位,由此,可以理解为文物保护单位是具有高层次价值的历史建筑。

在国家颁布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中,延展了《文物保护法》的法定概念,并在行政法的基础上,对历史建筑的定义分别作了基本一致的表述。即历史建筑是指经城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的具有一定保护价值,能够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物、构筑物。从中可以看出,历史建筑是指价值在文物保护单位和不可移动文物之下的保护层次。

2015年黑龙江省制定并颁布的《黑龙江省历史文化建筑保护条例》则从地方实际出发,对历史建筑概念提出了具体的规范与要求,并提出了历史文化建概念。条例规定的历史建筑的认定标准:

(一)建筑样式、结构、材料、施工工艺和工程技术具有建筑艺术特色或者科学研究价值的;(二)反映地方历史文化、民俗传统,具有时代特征、地域特色的;(三)在产业发展史上具有代表性或者典型性的;(四)与重大历史事件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五)具有其他历史、科学、艺术、社会价值,或者纪念、教育意义的。建成三十年以上,不满五十年,但是符合前款规定条件之一,且歷史、科学、艺术、社会价值特殊或者纪念、教育意义重要的建(构)筑物,也可以认定为历史建筑。

为了保持与国家文物保护法的一致性。特别强调了不可移动文物、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风貌区等用语的含义,基本上界定各自的地位及它们之间的关系。

为了便于统一管理与保护利用,省条例特别作了明确说明:本条例所称历史文化建筑,包括文物保护单位和不可移动文物中的建(构)筑物。以及历史建筑。旨在强调历史建筑与历史文化建筑的区别,即历史建筑定义与国家规定的相一致,而历史文化建筑则是把所有的历史建筑不分等级的归为一类,目的应当是以便在保护与利用等方面统一组织领导与规划实施。

齐齐哈尔市关于历史建筑的相关规定和作法。2005年齐齐哈尔市规划局公布了一批历史建筑名录,分为一级历史保护建筑和二级历史保护建筑,其名单中包括了一部分各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现在,在相关的建筑物上还可以看到此牌。2008年市规划局公布一批重点保护建筑。牌上文字“保护城市印迹,传承历史文脉”,现存。2011年齐齐哈尔市规划公布了《齐齐哈尔市历史街区历史建筑保护条列》,规定本市历史建筑的保护按照下列规定实施:(一)一类历史建筑,不得改变建筑原有的立面造型、表面材质、色调、结构体系、平面布局和有特色的室内装饰;(二)二类历史建筑,不得改变建筑原有的立面造型、表面材质、色调和主要平面布局。据此。齐齐哈尔市规划局公布了最新的历史文化街区与历史建筑名录。其中,有八处历史文化街区,1.代表俄罗斯民族建筑特征的俄式建筑群昂昂溪罗西亚大街历史街区;2.建国初期代表性建筑群富拉尔基和平路历史街区:3.日本侵略者在中国建筑的军营民居建筑群建华区东盛街区历史街区;4.齐齐哈尔市文化教育发展见证地建华区清末藏书楼历史街区;5.建国初期苏联建筑风格的代表富拉尔基北满钢厂专家楼街区:6.国家“一五”时期代表性民用建筑龙沙区第一机床厂四宿舍住宅区:7.反映俄式住宅典型风貌的富拉尔基区文汇路中东铁路住宅区;8.“一五”时期的典型建筑碾子山繁荣里街区。历史街区主要是在一定的区域内由文物保护单位建筑及历史建筑共同组成的具有特定历史文化价值的文化区域,一定程度上符合黑龙江省关于历史文化建筑的概念。

最新公布的历史建筑与国家定义的历史建筑相统一,不包括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和未认定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构)筑物,共35处,分为一类建筑、二类建筑,对历史建筑做了概述性的说明,目前所知,尚未正式挂牌。公布的名单限于齐齐哈尔市7个区:即龙沙区、建华区、铁锋区、富拉尔基区、昂昂溪区、碾子山区、梅里斯区,不包括所辖市县。但是,没有看到本次公布名录的选定标准。齐齐哈尔历史建筑以此公布为准。以前应作废。endprint

我们本次历史建筑调查标准与范围基本与省历史文化建筑概念相一致,即包括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中的建筑或遗址和市规划局所认定的35处历史建筑。

二、齐齐哈尔历史建筑的统计

本次调查在市文物管理站和市规划局等的帮助下,得到了一些相关的文件和资料,在查阅历史资料和走访专家学者的基础上,对齐齐哈尔市市区主要历史建筑进行了实地考察。经过分析梳理,大致确定了齐齐哈尔的历史建筑名单。

依照黑龙江省关于历史文化建筑保护条例。本次统计确定的依据:一是齐齐哈尔市7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中,符合历史建筑基本條件又具有一定历史建筑外部特征的建筑文物。因为在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中有一部分是古代遗址,无法分称之为历史建筑,故历史建筑基本上是近现代建筑物;二是齐齐哈尔市规划局最新公布的历史建筑名单:三是具有一定历史、科学、艺术、社会价值的建筑物。实际上,由于齐齐哈尔市历史建筑许多已被破坏,为了更充分全面地反映城市真实的历史面貌,只要有一定的历史年代,保存较好并有一定特点的老建筑。基本上都尽可能收入进来。

统计说明:1.名称:基本与文物管理部门和市规划局提供名单相一致:2.排列的顺序:分为保护单位、历史建筑两大类,其次,按保护级别排列(国家、省、市、县文物保护单位,一类历史建筑、二类历史建筑);其三,按时代排列:清、民国(日伪)、建国初期。如有具体年代附后:3.面积:有资料可查的记录下来,没有记录的实地测量,残存的只记现有部分:5.风格结构:分为传统建筑、日式建筑、俄式建筑、欧式建筑及遗址五个部分,不再继续细致划分:6.保护状态:根据我们的调查及参考文物管理部门及规划局历史建筑的记录。大致分为以下方面:(1)保存完好:是指该建筑物被完整保存且状况良好,如清真寺;(2)保存完整:是指该建筑物保存下来,但有一定的损坏,如清末藏书楼;(3)残破:大部分保存。但是整体比较破旧,如清代果氏故居;(4)残存:部分保存下来,已不完整,但程度没有具体说明,如日本516化学部队遗址;(5)修复:是在保留原建筑物框架的维修,原则上应旧如旧,照原样修复,如五教道德院等,事实上,几乎修复过的历史建筑都有所改变;(6)重建:是基本上在原址仿原建筑物重新修建,如吕氏故居;(7)易地重建:仿原建筑物易地重建,特指黑龙江将军府的重建:7.现用途:根据实际状况概括;8.两表合计历史建筑92处,有的因为限于官方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或历史建筑,我们认为应当列人而没有列入。如:位于龙沙公园3号门有一个比较精致的不大建筑,有人考证认为应是日伪时期的建筑,是当时齐齐哈尔日本神社的一部分,现挂小叶檀饭店牌,已空置。还有老齐齐哈尔人熟知的群众电影院、联营百货商店等。有的属于近现代遗址。或过于残破,或远离市区,故未列入。

三、齐齐哈尔历史建筑的分析

作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齐齐哈尔市的历史建筑保存了下来的数量虽然并不多,仅百余处,但是,远眺近观,依然可以领略到城市昔日的风采和曾经辉煌,传统文化的内涵。清末黑龙江将军府遗址与几经修复部分保留下来的民国时期的督军署是历史上齐齐哈尔市作为250多年黑龙江省会的象征:具有高度历史、宗教与艺术价值和300多年历史的精美建筑卜奎清寺,1930年代以来高耸于城市中心的哥特式建筑的代表圣弥勒尔教堂,八卦布局、大气庄重、香火兴旺的佛教胜地大乘寺建筑群,体现宗教和谐与人文关怀的国内仅存的五教道德院,经历代修缮存在近200多年的精致典雅的关帝庙,建立在明月岛上体现卜奎的宗教与美德相结合的建筑群万善寺,这些风格迥异各的建筑构成了齐齐哈尔市宗教建筑发达与和谐共存的象征,成为城市文化历史上一道特殊风景:建华区保留下来的清代与民国时期的建筑物,是卜奎城一份厚重的文化遗产,他们与城市的人文发展史紧密相连。吕氏故居所代表的流人文化,其独特的历史背景与文学特点.已深深烙印在城市的灵魂深处.成为这座城市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小庆主事旧居、于驷兴故居、果氏故居、王宾章故居等,不仅留下了卜奎名人生活的足迹,他们以自己的思想或行为极大地丰富了城市的传统文化,使卜奎后人在今天依然可以睹物思人,感怀历史。清末藏书楼与东北讲武堂黑龙江分校,在齐齐哈尔教育发展史上占用特殊的重要地位,前者曾为黑龙江图书馆、黑龙江省立第一师范学校、黑龙江第一国民高等学校、省行政干部学校、市委党校等,称之为齐齐哈尔市近代教育的摇亦不为过,至今依然是城市文风浓郁之地。东北讲武堂是民国四大军校之一,齐齐哈尔为其仅有的两所分校之一,使齐齐哈尔成为东北军事教育的重地。两处建筑群虽历经沧桑,多已残破,但整体完整,布局清晰,规模犹在,依然能够带给人以心灵的感动:日伪时期在齐齐哈尔遗留下的大量的建筑构成城市历史建筑的又一特点,它们记录了日本侵略者殖民统治的罪恶,也反映了齐齐哈尔市在十四年抗战史中的历史地位与反抗外来侵略的光荣传统;俄罗斯与苏联两个不同时期都在齐齐哈尔市留下了深刻的印记,对研究中俄中苏关系具有重要参考价值。位于龙沙公园的俄国领事馆与昂昂溪罗西亚大街周边的俄罗斯建筑群记录了齐齐哈尔在中俄关系发展史上所具有的特殊的历史地位。以东北重型机械厂为核心的苏联援建下的高大的厂房与民居反映了国家“一五”时期齐齐哈尔重工业发展的缩影,记录中苏友好的一段历史佳话。

经历建国后及文革时期人为的摧残和改革开放以来大规模经济建设中城市的改造,齐齐哈尔与全国一样,历史建筑遭到严重的破坏。目前,保存下来的城市历史建筑中,只有少数保存完好,并得到合理的保护和利用,如卜奎清真寺、圣弥勒尔教堂。相当一部分虽然保留基本完整,但是经年未修,残破不堪,任其自然消蚀,几乎没有任何起码的保护措施。已经采取保护措施,并进行修复的,由于许多是采取不恰当的商业开发模式,不是修旧如旧,也不是原样修复,反而是修复后改作商业用途,完全失去了修复的本意,可谓修复即破坏。现在我们保护历史建筑。就是捍卫城市的历史文化,因此,我们首先要从根本上改变对待历史的态度,提高全民族的历史文化意识。其次。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对历史建筑采用科学合理的保护措施,改变造假式的修复,以及商业开发带来的破坏。今天的保护不仅是亡羊补牢,更是良心的回归,时刻提醒着人们要反思历史教训。目前,对于历史建筑政府重视,专家学者关注,市民关心热议,呈现良好的发展趋势。由于从国家到地方政府,对历史文化的认识不断提高,为现实利益直接通过动迁或改造的破坏现象已鲜见,使历史建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遭到直接的破坏,历史建筑进入到相对稳定时期。如今,北三区的一些建筑已经修复或重建,还有一些建筑已动迁待修复。如2017年已完成动迁和清理正在规划设计中的清末藏书楼、东北讲武堂齐齐哈尔分校等重点建筑群,值得期待。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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