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是真的,但是有什么用呢?”
——英国警察犯罪心理画像无用论研究

2017-12-05 00:34安娜戈科斯基杰奎琳格雷
中山大学法律评论 2017年1期
关键词:犯罪心理画像嫌疑人

安娜·戈科斯基 杰奎琳·M.格雷

【提 要】 本研究主要根据英国某警察机构11位侦探的采访,试图分析犯罪心理画像在实践中是如何以及为什么有助于警察侦破案件。尽管犯罪心理画像不乏支持者,但是本研究发现警察群体对此并不是很满意。常见的反对意见包括:犯罪心理画像某种程度上扩大了犯罪嫌疑人和案件侦查范围,并不能向警察提供未知事实;犯罪心理画像违反了《警察和刑事证据法》;以及画像提供的建议过于常识化或者太普遍。警察群体也表示,尽管他们对犯罪心理画像持怀疑态度,但是因为必须继续使用故而觉得很有压力。

一、简介

传统上,我们将犯罪心理画像定义为“根据犯罪行为、犯罪现场和被害人信息对未知的犯罪实施者作侧面描写的过程”(Aninsworth,2007,p.7)。然而,考虑到犯罪心理画像通常情况下指向的活动范围更广——可以称之为行为侦查建议(Almond,Alison,Porter,2007),术语“画像”一词不仅用来指称书面的人格描写,也包括口头建议、侦查建议以及相关犯罪建议(crime linkage advice)。

尽管犯罪心理画像广为适用,但是很少有人关注这个问题,即犯罪心理画像是否成功发挥作用。部分原因在于很难确定成功的标准,有些研究将成功等同于精确性——通过比较犯罪心理画像与被证实有罪的罪犯数量来确定。但是,即使画像提供的每个建议都被精确证实,但是仍有争议认为精确性不是犯罪心理画像成功运用的必要要求(Petherick,2002)。尽管这似乎与直觉相悖,但是因为其普遍性可能导致实践中运用时存在疏忽大意,故而很有可能存在这种情形——犯罪心理画像非常精确,但是没什么用。

所以,有用性的衡量标准又比讨论犯罪心理画像是否有价值更有争议。的确,有用性对于犯罪心理画像至关重要。对于什么样的犯罪心理画像是无用的——通过下定义——在警察办案实践中没有成功发挥作用。接着,问题又来了——如何衡量犯罪心理画像有用性,最直接的回答是犯罪心理画像接受使用者——警察——的裁断。如果用户反馈是提升一项服务的最好方法之一,那么用户满意度或许可以适用在犯罪心理画像领域;只需要询问警察,犯罪心理画像怎样或者是否有助于刑事侦查活动——借此衡量成本和收益是否均衡(Jackson & Bekerian,1997)。

尽管对犯罪心理画像进行用户满意度调查的好处如此明显,但是很少有研究关注这个问题。目前有关警察采访的首次调查,是由荷兰的杰克逊·万·科本(Jackson Van Koppen)和赫本琳科(Herbrink)所进行(1993)。他们发现大部分使用者(社会公众)对其接受的服务(警察服务)很满意,这本身不是犯罪心理画像的必然结果,仅仅在与画像师就个案的讨论进而获取新的信息方面更为普遍。根据针对英国警察机构所作的调查,科普森(Copson)(1995)发现能够为犯罪心理画像——如协助破案——直接使用的证据极为有限。然而,犯罪心理画像曾经只是通过提供专家意见或者对罪犯的深入理解意见等在大多数案件中得以运用。在美国,同样是通过调查方式,特雷格(Trager)和布鲁斯特(Brewster)(2001)发现犯罪心理画像为警察提供的最有用的内容是预测罪犯的心理需求、教育水平和心理状态,以及为询问技巧提供建议。但是,在加拿大,对警察进行结构化调查后,史努克(Snook)、海恩斯(Haines)、泰勒(Taylor)和班德尔(Bennel)(2007)发现,大部分警察认为犯罪心理画像在实践中有助于调查,比如说,为询问提供新的思路。

从这些研究可以总结出具有普遍意义的结论就是,尽管程度不同,他们都认为警察对犯罪心理画像表示满意。不过,这并不是说,所有警察对所有画像师提供的画像服务都很满意。因此,总体满意的评价之后还存在着对犯罪心理画像不同程度上的顾虑和批评:比如说,提供不了任何新的信息、过于抽象化、实践效率过低(Jackson,1993)、阻碍识别犯罪嫌疑人身份(Trager & Brewster,2001)以及甚至可能会误导案件侦查(Snook,2007)。

不过,尽管这些研究提供了极好的开端,但是没有一个与有用性密切相关(Alison,Bennel,Mokros & Orerod,2002)。本文认为这种研究应该使用定性研究方法,理由如下:第一,诸如普森(1995)进行的研究,只是允许被试者对满意度的某些因素——研究者事先制定的——作出回答,故而这种研究很可能没有穷尽有用和满意或者不满意的方方面面。所以定性研究方法允许将那些有关有用性原本没有纳入以及新的方面予以考虑。第二,成功识别满意或者不满意的不同方面,定性研究方法可以对这些因素作进一步的分析,进而对数据有更为深入和全面的理解。如艾略特(Elliott)、费舍尔(Fischer)和瑞尼(Rennie)(1999,p.216)认为,定性研究方法,“它们的核心目的在于促进审查过程和丰富理解(to contribute to a process of revision and enrichment of understanding),而不是验证先前的结论或者理论”。

带着探求根据已有研究总结哪些满意因素和寻找关于有用和犯罪心理画像还有哪些全新看法的双重目的,这个研究使用了半结构化面试方式,采访了一些使用过犯罪心理画像的警察。该研究的结构性问题是:“警察是否认为犯罪心理画像在实践操作中有用?”

二、方法

(一)样本

参与人员包括11名侦探——10位男性和1名女性——所有侦探在实践中均运用过犯罪心理画像。10—15人,这个数字符合目前定性研究的一般趋势(Kvale,1996)。因为该研究只包括一名女性参与者,所以在进行分析的时候,不会将性别作为识别标准,避免泄露个人姓名。

侦探们从警年限从13年到31年不等,平均服务年限26年;三名退休,八名在役,级别从探长(Detective Inspector)到侦探总长(Detective Chief Superintendent)。在他们之中,侦探们已经与画像师直接工作过34次——每位侦探3次,同时还在其指挥下授权画像师参与案件侦查很多次。

参与者们是通过滚雪球的方式招募的,即由第一位参与者通过个人联系其他参与者,其他参与者又将其同事们招募进来。在此之前,参与者们必须至少和画像师直接工作过一次,这保证他们必须是高级调查人员(a senior investigating officer)。出于匿名考虑,将侦探们分别标以“侦探A”到“侦探K”。

(二)材料

采访准备了35个问题。这些问题从一些基本信息开始,比如服务年限以及目前的职业状况。接着会要求参与者描述他们第一次和画像师工作的详细情况。研究者会对画像的细节进行分析,同时关注这些细节在操作中是否有用,并将有用性分解为九个具体方面。参与者会被问到,画像提供的信息在操作中是否有用;如果有用:

·是否提供新的询问思路?

·是否缩小侦查范围?

·是否有助于确定嫌疑人优先顺序?

·是否有助于侦破案件?

·是否有助于确定罪犯身份?

·是否帮助深入了解案件?

·是否帮助挖掘罪犯信息?

·是否提供有价值的第二种信息(intelligent second opinion)?

·是否有助于确认你的判断?

·是否为其他目的提供帮助?如果是的话,是什么?

如果侦探们多次提及他们运用画像的经历,采访会根据他们对画像的总体印象总结出几个概括性问题,随后他们还有机会补充一些前述未提及的信息。通常情况下,如果是以半结构化面试方式(semi-structured interviews)进行,采访安排会非常随意,有的采访在具体询问之前会引导参与者讲述他们感兴趣的内容(turner,barlow & ilbery,2002)。

(三)过程

将研究细化并确保匿名后,根据研究者事先获取的联系方式,信息表会通过邮件或者邮寄发给潜在参与者。特别强调的是,参与调查完全基于自愿;任何警察都没有义务参与或者指示谁参与。同意参与采访的警察可以自由选择时间和地点,结果所有警察都选择了他们的工作场所。11次采访由本文的第一作者历经8周完成,采访持续时间从30分钟到80分钟不等。所有的采访都是在安静的场所,不受打扰地秘密进行。在采访开始之前,警察被要求签署一份同意书且被告知采访会被录音。结束之后,警察都要向上级汇报此事。

(四)伦理问题

当采访不可避免地需要讨论严重刑事案件的具体细节时,就会产生保密性问题。因此,研究者就需要向警察承诺以负责且适当的方式使用相关信息——为了确保不违反保密规定,在研究分析过程中,不得使用名字,案件只可以概括性词语提及。

(五)分析方法

之所以优先选择主题分析而不是其他诸如语篇分析(discourse analysis)这类的文本数据分析方法,是因为主题分析主要关注研究表达内容而不是表达方式。本研究根据布朗(Braun)和克拉克(Clarke)(2006)提出的六步主题分析法实施:

1、在反复阅读之前,研究者钻研数据,转录采访内容,将最初想法和根据材料总结出的模型保留下来;

2、将原始数据编码,区分相关数据的类型并归纳为特定组别;

3、将数据根据首要主题和次要主题进行分类;

4、将各主题提炼为主旨分布图;

5、定义并归类各主题;

6、通过摘要和分析,讲述与研究范围相关的数据背后的内容,呈现各主题。

文本总结出来的摘要最为贴近特定主题的本质,或者,是那个主题最为清楚有力的表述(Flowers,Hart & Marriot,1999)。

三、分析

警察提及最常见的是系列杀人案件、系列强奸案件以及其他性侵犯案件、纵火案件和与之相关的系列夜盗案件。就时间范围来说,犯罪心理画像从20世纪90年代早期/中期到目前为止,跨度长达15—20年。大多数侦探不了解各种画像师(如临床类或者统计类的)在学术意义上的区别;尽管研究者们以非常具体的方式提问,他们还是不知道画像师运用的是哪种类型的画像方式。所以,无法得出结论比较这两种画像方式哪一种更有用。

(一)高度认可:“我认为犯罪心理画像非常神奇”(侦探I)

在未将画像运用于犯罪侦查之前,过半数侦探认为他们对此期望值过高。根据上述内容,侦探们认为,在疑难案件中,他们才可以要求画像师加入以提供某些难以获取的信息帮助他们侦破案件。正如侦探J所说:“我原以为画像无所不能——画像师提供的都是非常有用的信息,而这会帮助我们侦破案件。”然而,在将画像师引入案件侦查后,两个极端的情形(以及一部分比例更小的中间派)出现了:一组侦探对画像师的建议不加甄别地全盘接受,而另一组全部否决了画像师提供的意见。

(二)期望值过高:“这会帮助我侦破案件。”(侦探C)

第一组侦探对画像师的意见是几乎不加怀疑地接受了。对画像的限度产生误解和过高期待,看起来部分是因为对画像师的个人地位产生认知错误——长长的资质证明、非常自信的个性以及专业名声。正如侦探A评价:“实际上,我觉得侦探们几乎都被画像师的学术身份误导了,所以才会在调查中过于看重画像师的意见。”侦探G认为:“有些人功成名就,当你接触他们时,你会发现他们非常自信,对自己提供的意见非常有把握,警察非常容易受其影响,并很容易就采纳了这些意见。而事实是,如果你抵制的话,你抵制的是什么呢?我水平不行?……这非常困难,这些画像师们名气非常大……没什么人敢反对,他们的影响力太大了。”

图1 主旨分布图

在某些案件中,侦探们被这些画像师们给吓坏了,以至于他们排除甚至完全放弃自己的职业判断和侦查策略。正如侦探C所言:“你必须时刻记住他们是各自领域的专家,他们给你的建议是金科玉律,因此你必须奉为圭臬……你或许会想:这有助于我侦破案件。”在某些案件中。这意味着,实质上是画像师在引导侦查:拟定调查提纲、确定排除嫌疑人的标准以及决定讯问嫌疑人的方向。正如侦探A观察道:“我觉得我们每个人都被画像师误导过,实质上画像师已经掌握侦查指挥权……在最近一起案件中……侦探对画像师提供的意见逐字解读,然后据此制定了调查提纲,但是我们偏离了方向,因为相信画像师说那才是我们正确的调查方向。”放弃对侦查活动的控制权产生了不同的问题,往好的说,是分散了侦查主导权,反之,浪费时间和资源甚至严重妨碍调查起诉活动。

(三)放弃侦查思路:“其他侦查思路都被降等了,这是客观事实。”(侦探G)

对画像师的建议如此盲从,导致一些侦探放弃按照自己的想法,而采纳画像师的意见。侦探G讲述了他们根据画像师的建议如何安排一起谋杀案件的侦查活动。根据画像师提供的信息,罪犯是一名患有精神病的男性,这就使得警察挨家询问排除嫌疑人,导致大部分警力分布在当地医院和保健所这些地方。画像内容的可采性以及由此产生的工作量,意味着“一般嫌疑人”(usual suspects)(如本地性犯罪嫌疑人)被忽略了。尽管截至采访,该案件仍未告破,就像侦探G所言:“根据画像师的建议,我们制定了侦查方案,某种程度上明显对警方有利,因为一定程度上帮助警方理清思路,但如果画像师提供了错误信息,后果不堪设想。”

(四)扩大侦查范围:“你只是打开了一罐子的虫子。”(侦探H)

如果侦探过度重视画像师的意见,根据既定调查提纲不仅会限制侦查活动,还会扩大侦查范围,某些时候这个比例无法控制。

1.嫌疑人优先顺序

本研究中绝大部分侦探曾经根据画像师的意见,通过梳理全国警察系统(the Police National Computer)打分划定范围,决定何种程度上将哪些人排除嫌疑、优先锁定哪些人进入调查程序以及发现新的嫌疑人。不过,尽管有些侦探发现这有助于缩小嫌疑人范围,但是其他侦探觉得画像实际上起了反作用。如果画像非常概括的话,这实际上就视总人口中特定比例那部分人为嫌疑人,导致在严重案件中忽视了数以百计的真正嫌疑人。如此之大的工作量需要投入大量时间和资源,这意味着其他侦查思路就降等考虑了。正指挥侦查系列夜盗案件的侦探C认为,范围提出了一个非常宽泛的排除嫌疑标准以至于他们抓了太多的嫌疑人。他们随即对这些人进行讯问,采取调查行动并排除不符合主要条件的人,这成了一个问题……很明显你不得不按照画像师提供的建议去做,同样明显的是,需要调查的人太多了。

2.犯罪联系

不仅调查对象会被扩大,案件本身范围也会被扩大。犯罪心理画像的核心原则之一是犯罪联系,即某些犯罪很可能是同一人所为。尽管本研究中有些侦探认为这个建议很有用,但更多人持批评态度。有人抱怨,将其他案件合并侦查不可避免地产生大量额外工作,还完全不确定会有什么结果。正如正在侦查系列杀人案的侦探H认为,“当你已经抓住三个凶手,这本身就糟糕透了。但是当画像师说要不再调查下另外六个人?那简直漫无边际……你只是放出了一罐虫子,而你已经没有人手去处理了。何况有的案件根本不存在真正的联系”。

在这个研究中至少有三起案件,起初被画像师认定之间存在联系,最终证明没有任何关联。在这些案件中,相较于投入的时间和资源,更多的是风险,因为它为嫌疑人在随后的指控中提供了辩护证据(ammunition)。所以,犯罪联系可能是一把双刃剑。正如侦探A评论道:“如果你在系列案件中运用了画像……那么你有更多的机会对之进行调查,因为你增加了收集证据的机会。相反,如果你不采纳……那么你不仅使得自己的调查提纲毫无头绪,还削减了你其他同事已结案件的起诉机会。”

(五)违反《警察和刑事证据法》:“不要将他带入你的讯问室”(侦探F)

除了提供传统意义上的犯罪心理画像,画像师也会被要求在警察讯问时提供建议、观察细节甚至与警察坐一起,有些侦探认为这非常有用(侦探J)。不过,很快就有两起案件表明画像师的建议违反了《警察和刑事证据法》第78条——授权法院可以在刑事案件中排除非法取得的证据。侦探G认为:“画像师提供建议与《警察和刑事证据法》的规定不一致。”侦探认为直接将画像师的意见作为侦查策略的依据,扩大了下面这个问题:“是很好……但是画像师不懂《警察和刑事证据法》……不管什么原因他不懂,他还给我们的侦查方案提供意见……我知道我们违反了《警察和刑事证据法》,嫌疑人的律师知道我们违反了,接受采访的警察也知道我们违反了……所有关于如何讯问嫌疑人的建议都违反了《警察和刑事证据法》。”侦探F同样认为:“我说几秒前挂电话的那个家伙,是他还是我们在控制讯问?……他提出的关于如何进行讯问的建议非常值得听取,但是侦探们都讯问过嫌疑人,他们按照流程来,所以我没有说不要听他的,而是不要将他带进你的讯问室。坏消息是,那是我的经验。因此那是给未来侦探们最重要的警告,记住这一点。”

(六)愤世嫉俗者:“那或许是真的,但是又如何发挥作用?”(侦探G)

与一开始的高估者相反的是,有一组侦探立刻对画像师的建议表示不满并予以否决。尽管确实有几个例子后来证实画像存在错误,更常见的抱怨是画像师提供的意见,由于不同的原因,在任何具体操作中均没有发挥作用。

(七)常识:“我妈妈已经告诉过我了。”(侦探D)

接受采访的过半侦探认为建议基本都是常识,或者是那些显而易见的内容。侦探最多认为那些建议可以来自任何领域具有专业知识的任何人。如侦探A就认为:“我对那些不具有侦查背景的人提出的普遍性建议能增加多少特别价值表示怀疑。”最坏的是,侦探们认为那些建议普通到任何人都可以提供。侦探D相信建议全都是基本常识——画像师告诉他碎尸的理由两个:便于伪装或者运输,“我妈妈已经告诉过我了。”侦探G总结说:“这是非常明显的常识,但是用漂亮的语言讲出来……这就算是真的,但是,如何发挥作用呢?”

(八)运煤到新堡:“教我们如何吃鸡蛋。”(侦探E)

还有一个抱怨,几乎一半侦探都表达了,即画像师的意见重复了他们这些经验丰富的侦探已经知道的内容;这是“运煤到新堡”*运煤到新堡[taking coal(s)to Newcastle]是一句英文谚语,表示有勇无谋的行动或多此一举。英国纽卡斯尔(Newcastle)的煤产量非常高。——译者注;数见不鲜的是,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侦探,“发现画像师提供的信息是侦查小组和我已经推理出来的内容”(侦探J)。尤其是那些需要确定年龄范围、地理位置以及先前判决的案件,侦探们根据证人证言、专业判断和常识完全能够推理出来。侦探E认为那个范围(matrix):“就地理问题最明显,就像在教我们怎么吃鸡蛋:这也许是一个在本地有关系的男性。好吧,能不能告诉一些我们不知道的东西。”相似的是,侦探H总是有那种“这些都是我自己找出来的感觉……通常情况下,你得到的是一个非常宽泛的建议。”

(九)一般性与特殊性:“画像太宽泛了。”(侦探D)

最后一个评论“画像师的建议画了一块很大的饼”,是另一个过半侦探的抱怨。具体情形是,尽管画像师提供的建议很准确,但是在真正的调查中实际运用的话就会发现太抽象了。正如侦探H所言:“尽管你不能说他不准确,但是在实践中这不能对你作为侦探的工作产生实际帮助。”侦探C补充道:“它太书面化了:他大约在这个年龄段,他有夜盗前科,可能生活在案发现场的附近;真的,这太宽泛了。”

有趣的是,侦探E的抱怨恰恰相反。他正致力于侦查一起谋杀案件,他认为该案件复杂且难以确定范围,除了年龄范围、前科以及地理位置,画像师提供的意见还包括罪犯的生活状况、心理健康以及童年等非常具体的参考信息;侦探E认为这些很难识别且没什么帮助:“我们怎么知道这个人有没有得过抑郁症?……如果我们去研究这个,根据那些种类评分,简直无止境了。”

四、关于有用性的积极方面

尽管大多数侦探对画像持消极看法,他们也认为画像发挥了几个用处。

(一)第二参考意见:“这使得我们眼前一亮。”(侦探H)

过半侦探认为与画像师交谈会给他们提供新的视角、充当传声筒、让他们从不同角度思考替代方案。侦探H认为:“当你压力特别大时,擦亮眼睛会对你有帮助,因为有时候这会让你看清本质。”侦探I表示同意:“我不可能懂得所有知识,有时候……你会存在偏见并且顺着某一条,错过另一些非常明显的东西。所以我非常欣赏有人过来问我‘那怎么办呢’。”

不过,对于这一点仍然需要注意的是,大多数侦探认为任何第二参考意见,尤其是来自刑事司法人员或者非业内人员,很可能也发挥用处。侦探A认为:“从一个侦探的角度来看,有一名心理咨询师、画像师、医生或者另一名警长陪着你一起办案,并时不时问一下‘我们下面打算干什么’,这还是很有好处的。”侦探B也说:“作为一名总警长,你不可能一个人战斗……我曾经把清洁工叫过来问:‘告诉我你怎么想。’这是第三只眼睛,不带有任何立场。”

(二)确认判断:“它支持了我的观点。”(侦探E)

几乎一半的侦探认为,尽管画像实质上没有给他们提供任何新的信息,但是与画像师讨论案件仍然有帮助,因为支持了他们的判断,使他们有信心追查和证明他们的侦查方案。侦探J的观点是:“犯罪心理画像验证了已经查明的内容并进一步支持我根据案件情况作的决定。更重要的是,我不认为我能想出更多。作为一个支持机制的话,很好;但涉及进一步推进侦查的话,不行。”侦探K正负责一起系列强奸案,讲述道,画像师认为罪犯可能接受过医学教育,这在先前已经讨论过——尽管没有将之作为根据——但是对侦探还是有帮助的:“这就像某些事我们之前考虑过,但是被画像确证了。它给了我们信心继续追查那条线索。”

五、未来如何使用

尽管总体持消极态度,侦探们一致认为,未来如果需要,会继续在侦查活动中运用画像。如果考虑以下理由的话,就能明白这个如此明显的矛盾了。

(一)最后求助:“我们已经竭尽全力,还有什么可以做呢?”(侦探C)

几乎一半的侦探说只会在穷尽所有侦查思路后才会考虑犯罪心理画像,他们需要新的思路,也就是说,最后才会运用画像。“我觉得这就像有些东西你看着……你的思路快用完了,你抱着你的脑袋拼命地想其他主意。”(侦探C)而侦探H更直白:“对我来说,画像是最最最后才会考虑的……如果我已经穷尽思路,会考虑使用画像,但是得等我做完其他所有可以做的。”

(二)责任问题:“这个工作对我来说压力很大。”(侦探D)

不过,将来使用画像的重要理由是责任问题。三分之二参与者认为他们会继续使用画像,因为他们知道,如果他们不这样做的话,案件依然解决不了,这样可能会在随后的审查程序中招致批评。比如说:“这些天有很强的冲动否定某些后来可能会招致批评的东西。我们负责审核案件。你也不想开门对某个人说:你为什么不那样做?”(侦探 K)侦探F对此表示同意:“我个人认为画像对我负责的案件几乎不会产生影响,但是我必须现实地认识到如果我不采用的话,可能会被批评。”

尽管之前是否在侦查中引进画像由探长自由决定,但目前已经普遍认为画像实践很好,在某些类型的案件强制使用,而许多侦探对此非常讨厌。说到未来使用画像,侦探B说:“除非画像遭致理论界的否定评价,不然我们没有选择权。”正如侦探D总结说:“我可以无所不用其极以取得我需要的。你不能什么都不做就摆脱这些……这个工作对我来说压力很大。但这是我们生存的方式。”

(三)最后提醒:“解码高手(cracker)不存在。”(侦探 A)

就经验以及附带的好处而言,大多数侦探希望能在畏惧和愤世嫉俗之间能有个中间地带。他们期待,如果画像仍可使用,应该谨慎使用,因为这个手段需要太多的传统调查手段予以配合。正如侦探C所说,如果另一个侦查思路与我们能想出来的最好的、唯一的侦查思路相反的话,就应该使用犯罪心理画像。否则的话,就像侦探G所说:“也许因为警察没水平或者其他原因,我觉得他们的智慧才有用武之地,但绝不可以拔高。我们必须要意识到画像不会提供侦查思路。它需要平衡,因为尽管警察不能对理论产生影响,但是他们有经验,他们已经调查过很多起谋杀案件。”

也许最后的总结应该由侦探A完成,他说:“除非你非常清楚自己讲的是什么,而我觉得这种可能性很小,除非像指纹或者DNA画像……我们在某种程度上已经采用了DNA画像,而我觉得这很不合适。DNA技术应该是警察侦破案件的手段,而且应该谨慎使用。解码高手并不存在。”

六、讨论

尽管先前的研究已经得出结论,认为警察对犯罪心理画像总体表示满意,而本研究的结论是,虽然对画像、画像活动以及画像师也还存在一些积极看法,但是警察总体来说并不满意。有愤世嫉俗者表示应直接排除;也有人认为使用画像对侦查活动,除了沮丧和某种程度上浪费时间和资源,并没有造成明显损害后果。但是,对于那些高估者来说,画像,在最坏的情况下,可能会妨害侦查。

调查显示,警察因为对某些领域的专家盲从而高估犯罪心理画像的价值(Alison & Barrett,2004)。这个观念在这里得到支持,有几位侦探承认他们被画像师的学术资质、精美的报告和个人品格迷惑了。在有些案件中表现为无力感,尽管他们有着丰富的职业经验,但是因为缺乏理论知识,侦探们在有些案件中会产生权利被剥夺的感觉。从这个角度来看,画像师由于其巨大的影响力使得侦探放弃了自己的专业判断,致使出现许多问题。

这在侦探允许画像师引导侦查时最为明显,而这又违反了《警察和刑事证据法》。如果情况确是这样,麻烦就产生了——因为考虑到对讯问策略提供建议是他们具体职权的一部分(National Policing Improvement Agency,n.d.),也是警察工作中处理最多的事务,因而推定画像师精通该领域的法律规定(Copson,1995)。如果画像师对该法律完全不了解,对于警察的侦查活动以及随后的公诉活动,后果是毁灭性的。

确定嫌疑人优先顺序这一目的,也被参与者们评价为在实践中没帮上忙反而成为累赘。尽管,传统上认为画像帮助警察在侦查活动中缩小侦查范围,而在本研究中几位侦探认为恰恰相反(嫌疑人标准太宽泛了)。有趣的是,有一位侦探表达了相反观点,同意前面文章观点(如 Alison et al,2002),抱怨道画像师提供的建议过于具体,无法验证,不能对侦查活动产生任何帮助。

从逻辑上来看,下面这位侦探的看法似乎值得思考:

为了初见面时即好好沟通,警察应该清楚他们希望画像师提供的内容,画像师应该清楚他们实际上能够提供什么。

应该向警察普及画像的局限性(Copson,1995)。尽管几位警察说到他们在探长课程中了解到画像只是侦查的一种手段,但是当他们采用画像师时,他们就忘记或者有意忽视这条建议:要么全盘使用,要么完全不用。这只是事后的利益,有时是痛苦的经验,他们才会意识到需要平衡。

尽管犯罪联系是英国运用画像的五个原因之一(Gudjonsson & Copson,1997),本研究中的警察对此并不感兴趣,尤其最后又证明所谓的关联犯罪其实并没有关系。就本研究而言,发现想要证明犯罪联系极其艰难、不准确,且对于职业参与者抑或非职业参与者,成功率都极低,因此上述发现并不令人惊讶(Wilson,Canter, & Jack,1997)。无论是犯罪联系固有的困难,还是不正确的犯罪联系产生的问题,都必须慎重考虑画像是否应该继续作为一项服务这一问题。

然而,必须承认本研究的样本很小,这可能致使这个结论的代表性和普遍性招致挑战。另外,也可能会有方法上的因素使得样本统计结果偏向否定评价。很明显,也存在记忆的问题,因为有些案件发生频率明显比别的类型要高,在样本收集过程中也存在质和量上的个体差异。在这种案件中,警察通常会收集那些发生次数最多的或者侦破最多的案件。不过,最令人记忆深刻的往往是那些非典型案件,也是在这种案件中,对画像师的评价尤其不满。所以“消极偏见”(negativity bias)(Baumeister,Bratslavsky,Finkenauer, & Vohs,2001)——人们倾向于给消极而不是积极更多关注——歪曲了样本。

还有一个问题是样本的年龄范围以及在警察机构工作的年限。直到20世纪90年代,犯罪心理画像开始成为警察侦查案件的手段,本研究中许多参与者已经在警察部门工作超过15年,他们的侦查方法早已固定。较为年长者的态度可以视为“现状偏见”的一种表现形式——人们倾向于保持他们当下的状态(Samuelson & Zeckhauser,1988)——而伴随着画像一起成长的年轻一代中就没有这种情形出现。所以,如果研究对象是新一代的警察,那么结果很可能是积极的。

还有一种情况是年长警察获取的是年长画像师提供的建议,随着行为侦查顾问(behavioural investigative advisers,BIAs)的发展,犯罪心理画像在最近几年有所发展。这与最近的研究发现新一代画像师提供的建议没有那么抽象以及更多是以实证数据作为基础(Almond et al,2007)一致。所以,未来的研究可能会集中在批准行为调查顾问后服务使用者的看法,观察消极评价与积极评价之间是否存在显著差异。不过,必须要注意的是,本研究中,没有直接证据证明警察对新旧派画像师的评价存在明显差异。

要注意这些方法论上存在的问题,并记住本研究结果不能推广至更为广泛的人群;这个研究只是想引起人们关注犯罪心理画像的有用性(usefulness and validity)并进行深入研究。如果未来的研究结果与本研究一致,即明显与先前研究不同,可能因为,尽管画像仍然比较新颖,侦查技术没有那么发达,但是,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警察部门发生的变化也已经间接地影响了如何运用画像。举例来讲,过去十年,在侦查严重犯罪领域已经发生了变化,如对警察进行讯问方式训练、电脑技术与数据库的快速发展以及DNA作为证明手段的巨大进步。随着时间推移,警察在使用侦查技术时受到的限制越来越多,这使得警察对画像的需求和积极性并没有那么大。

七、结论

尽管也有人对画像表示满意,但是本研究的总体结论是接受采访的警察对画像的评价并不高。画像至多作为支撑决定的依据,至少也是个障碍,延误侦查时间。所以,绝大多数声称他们会把画像作为最后求助对象,因为他们不那么做的话,可能会遭致批评。考虑到这么多年为了发展画像技术投入的资源,现在警察使用画像不是因为其发挥的作用,而是害怕承担责任,这个发现就使得人们对画像技术的未来命运产生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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