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食药监局多举措保障群众食药安全

2017-12-07 02:39张书林
食品安全导刊 2017年32期
关键词:潼南生产经营者食药

□ 本刊记者 张书林

重庆市潼南区食药监局多举措保障群众食药安全

□ 本刊记者 张书林

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

建立风险发现、风险管控和风险应急机制,进行风险监测和抽样检验,定期召开风险研判会议,加强风险预警交流,并通过短信平台发送消费提示,目前共发送短信13650条。

以问题为导向制定抽检计划

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年度抽检计划,注重抽检的耙向性,对本地区问题多发、风险较高的食品品种和项目进行抽检,并重点组织开展对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学校周边、城乡结合部等场所的抽检。坚持把抽检作为发现问题的重点导向之一,从严从快做好不合格样品处置工作。在进行行政处罚的同时,责令企业彻查原因,限期整改并强化不合格单位的后续监督管理。

强化日常监督管理

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风险分级管理的原则,科学制定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合理确定监督检查的重点品种、重点环节,日常监督检查覆盖率100%,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自查整改,诚信经营。

推动企业加强自律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控制

推行“明厨亮灶”、“透明车间”、“阳光仓储”工程和文明餐桌行动,特别是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年底前将达到100% 。

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

积极引导和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对未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加大查处力度。

建立食品追溯管理体系实现食品安全信息可追溯

以食品经营主体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进(销)货记录制度为抓手,确保食品品质、来源合法可追溯为原则。重点落实食品经营主体责任,以食品流转为主线,严格监督食品经营主体把好“五关”:进货关、防护关、自查关、不合格处理关、销售关。推动引导食品生产企业建立电子信息质量可追溯体系。督促食品零售做到进货有台账、登记全、信息准、可追溯,食品批发做到来源可查、质量可查、去向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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