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方人文观之比较

2017-12-07 20:19于广跃
卷宗 2017年33期

于广跃

摘 要:中国传统人文观念与西方的人文观念不同。本文从中西方政治制度与人道人权两方面进行比较。中国政治所重视的是一个国家。而西方政治所重视的则是一个政府。西方文化中所提倡的人权,其实质是法律意义上的人权,是对个体的保护。而中国传统文化中所重视的人权则是在精神人生阶层的人文方面的人权,其所反映价值不尽相同。

关键词:中西方人文观念比较;政治制度比较;人权比较

1 中西方政治制度之比较

钱穆认为:“西方人似乎先有政府,而同时并无一国家观念。”[1]如古希腊,乃一民族共居于一小半岛,城邦分裂,数以百计。诸城邦中,虽各有其政府,城邦之郊外,亦有农人,但其农人受城邦政府议会之统治,供其奴役。遂古希腊有政府而无民族无国家。

罗马谓之城邦,重军事武力,不同于希腊重商业。遂以武力征服意大利半岛,始有罗马帝国。然其政府仍为一城邦政府,绝非由此岛民所自建之国家政府。中国自始即有一国家之概念,其后方由政府管理国家之事,代表国家。然政府有可变,国家却绝无所变。政府交替,中国人称其为代,每一政府所存之时,中国人称其为朝,指其全国之朝向,所拥戴,遂中国历史上,仅有朝代之更迭,国家依然如故。

西方人言神权、皇权、民权三阶层。其皇权实乃伊斯兰教穆罕穆德所出。印度亦分社会为四阶层,亦为神权政治。欧洲人之宗教信仰由亚洲传入,神权政治,并非其本有。凯撒为皇权,政府城邦可谓之民权。神权后起。欧洲之整体,可谓小团体民权,演进至大团体之神权与皇权。罗马无力统治其辽阔领土,遂借耶稣,故罗马后期,已为神权政治。罗马之崩溃,又转回现代国家之民权与皇权。反复循环,无一稳重之点。皆因误认为政治仅为一权力,绝非代表权人类之道义与德行,此为西方政治一致命之伤,无药可医。西方人又言,国家由土地、人民、权力三项组成。然之于权力由何生。若出于人民,则只土地、人民变可成国,又何必加此之权力一项。遂西方国家由城邦转于帝国。两者建立皆基于权力,而权力可分财力与武力,若仅尚财力,如希腊,则尽为马其顿所覆亡。然武力亦必借财力,遂帝国主义必向外扩张榨取,崇尚武力,此诚为西方政治文化一大弊端。

中国之政治,不言权力,仅重职务。自谓自秦始皇以来两千年传统政治,为一帝制专制。中国之大,土广民众,堪比全欧洲之国土人民。秦统一六国,朝中首相,楚人李斯,边防大将,齐人蒙恬。政府组织,所代表者为天下,而非秦。黄帝起,政府为代表国家。秦以来,代表中国者为中央政府,代表各部分者为各郡县政府。古今一致,仍同一中国。 中国言“群而不党”。西方言政治,必重其权,有党有争。中国政治亦有其争,然所争在道义之是非,而非多少之数。多数可为非道义,少数亦可为道义,所争乃为总体,西方民主始建。选人资格多限制。西方为工商社会,市民所争,乃主为税额一项。现任资格,亦以其像政府所纳之税额而定。中国传统政治意识与西方相异,汉武以下,已然成立士人之政府。察举考试等措施,唯求贤能之士,纳全国之贤能归于政府之下,以达政府之政治理想。

今西方国家多分离,每一国之内亦分立。如英国之苏格兰、爱尔兰、英格兰,一国三分,迄今所不能更改。美国联邦制,自十三州增至如今五十州与一特区,各州均有宪法,各有州长、议会、选举。中国自秦以下,乃郡县统一,非帝国非联邦,乃实为一国。即如中国乃为一大院,内住十余户人家,然住家皆为同宗同族,此大院可称之为家,所为之事,皆从宗族之发展考虑。然西方亦为之一大院,内住十余户皆无任何关系,此绝非家,其若共事,必以多数人为重。且中国之同宗同族欲达成其政治理想,必搜集贤能用以发展。然西方之住户欲达成其政治理想,则必以多数人之同意为准。此诚为中西政治之根源不同。

2 中西方人权之比较

钱穆认为:“人权一词译自西方,中国向无此义,然最知人权大义,最尊重人权者,则惟中国传统文化为然。并世其他民族难与伦比。”[2]中国人不言人权,而言人道。道于人心,绝非外力。此实是自由,实是平等。权为力之一种,力力相交则必争,力与争非中国人之谓道。中国人言格物致知。物之一字,古义为射箭者所立之位,射而不中,非所立之位不当,为所射之物不当,实为射者之技艺不当。家有不齐,非家人之不当,国不能治,非国人之不当,天下不平,非天下人之不當,过不在人,而在己,不可以己所志愿不能得而归罪与他人。此实为中国之崇尚人权之大义精髓。遂格物而致知,知由此规矩而不逾,转而求己之改进。既人皆有不可侵犯之权,必拟可和平相处可长久相安之道,以便其可相互共存。

西方人所言人权,实为多数人而言。人人皆有其权,相互平等,遇争执不下,惟赖以法律为之解决。然法律仅教人非做恶,决不能教人有尊,有亲,中国人所言道,则主教人尊其尊,亲其亲。此尊亲之情感,为人权之基本所在。若皆付诸于法律,然法律焉可强人所尊所亲。重法而轻道,则人权终不可立。

西方政教相分,宗教独尊上帝,决不尚多数。西方政学亦有所分,学术之个部门相分如科学哲学美术文学历史等,各有权威,仍不尚多数。惟近代民主之思想政治转向多数。一事之是非对错皆举手与投票表决而定,遂其人权指政治言。中国传统之文化则政教合,政学合,仅学术在政治之上。不曾闻不尚学不受教,无知无识者参与政治。如不修身,以何参与政治。中国人主合,西方人主分。遂西方人事之中政治乃独为一项,而中国人亦视政治为人事中之一项。政治首领与平民,虽职位有其高下,然为人之大道合一不变。然为一庶人,守常即可,而为一领袖,须通时达变,有大智慧方可胜任。今国人仅曰其有人权,应闻政治,却决不重视中华五千年相传之民族权与国权。

依中国之文化释义西方之人权。人权不应分属个人,应存于人群之中,人群之处,必有道,当有所尊有所亲。人生自父母,国人所倡孝道,为子女者应对其父母尊亲有加,为父母者必受尊亲之位,如此方可称谓之天赋人权。人处于群中,应尊亲者,非仅父母。由此知有尊亲之情,以修己身,以现于行,则其人必受他人之尊亲。此乃方为经文化之熏陶之人文人权。今日言人权者,除个人小己之外,尊者为谁,亲者为谁?惟尊他人之地位,亲他人之财产,人于人之间既无所尊,亦无所亲,其谓之人权不过法律名词耳。然若法律可齐家、治国、平天下,则此法律须由上帝制定。中国人自古不重法律,而将一切归之于天命。天命犹如人生之中最大之法律。然知此天命者仍属少数,以少数传于多数。遂中国人亲少数尊少数,决非尊多数人其各自人权。若国人能对华夏五千年之璀璨文明,古贤先圣之言行不断探求,知其尊,知其亲,则中国之人权由此便可得。

参考文献

[1]钱穆.晚学盲言.北京:三联书店,2009年版,第225页

[2]钱穆.晚学盲言.北京:三联书店,2009年版,第373页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