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营改增的增值税会计核算问题研究

2017-12-12 01:29李文洋
科学与财富 2017年31期
关键词:营改增增值税会计核算

李文洋

摘要:"营改增"的增值税是我国在税收上的一项重要举措,增值税也更具有国际化,对我国市场经济与国际经济接轨有重要意义。"营改增"的增值税在实际推行过程中也遇到了很多难点,尤其在会计核算问题上出现了理论与实际的差异。"营改增"的增值税是我国最主要的税收来源,会计核算体系出现的问题,阻碍增值税的进一步推进,影响我国市场经济的平稳发展。因此改进"营改增"的增值税会计核算问题,对开展增值税改革的核心问题。

关键词:营改增;增值税;会计核算;

前言:"营改增"的增值税是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国今后税收制度的主体,增值税科学健全的发展是税收制度的主要目标,通过消除重复征税,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

1.营改增的增值税概述

增值税是国家税务部门只对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将以前的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简单定义就是"营改增"。"营改增"的增值税摈弃了重复纳税的陋习,使用"道道征收、层层抵扣"的模式进行税务征收,减轻了税负,"营改增"的增值税税务制度可以有效避免偷税漏税现象发生,为企业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促进了企业的良性发展。

2.增值税目前出现的会计核算问题

2.1扣税凭证不完善

我国税务实施"营改增"的增值税后,为保证税收机制的顺利推行,及保障社会市场经济的稳定,制定了专门用于增值税收的专用发票。但在"营改增"的增值税实际税收工作中,普遍企业的扣税凭证都存在问题。企业提供的扣税凭证不仅有专业的增值税发票,还混有普通的发票或者收购发票,企图蒙混税收人员将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加进税收会计核算中进行税额的抵扣。例如一部分人在超市门口回收的购物小票,就是为能用于纳税抵扣。扣税凭证的不规范为税收秩序带来混乱,同时增加税收工作人员的工作负担,并且对国家"营改增"的增值税推行和扩展造成不良影响。

2.2实际成本与增值税存在差异

我国将税收机制改为"营改增"的增值税后,对征税的对象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在增值税的会计核算上使用价、税分离的核算方式。实际操作时出现成本差异性。一般纳税人采购进货时,采购费用和实际的物品卖价构成存货成本,这时取得的增值税发票不包括已经缴纳的进项税额。可如果一般纳税人货物采买时不能取得增值税发票,则已经缴纳的进项税额不能进行抵扣,将一同算入存货成本。换言之,征收增值税时,只是征收所有成本中一部分的税额。但企业在采购时,没能按规定开具有效的专用增值税发票,致使需要缴纳全部成本的税额。对小规模纳税人则是不管是否持有专用增值税发票,缴纳的税金必须包括已纳增值税。例如企业增值税的会计核算需要根据所有资产进行核算后缴纳税金,所有的资产就包含了所有的成本,因此企业内部在所要缴纳的增值税与应交税费,在会计核算上存在差异,出现会计核算上的混乱,使会计人员无法有效工作。

2.3会计的数据核算与科目有待完善

增值税税收的征税对象不同,则所需要制作的财务报表类型也不同。同一企业内部也会出现增值税的会计核算不同,而且企业都是在不断发展壮大的,企业在不同阶段,会计信息也会跟随相应改变,财务报表在数据上缺乏可比性,增加了会计核算的难度。增值税的改变使会计科目也有了变更。国家在与增值税相关的三个会计科目里又进行了细化设置,目的达到可以层层抵扣的效果。例如"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中加入"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等科目,但明细后的科目不适用所有企业的财务报表,会计核算上依然无法有序进行。例如在"进项税额"这一项上,税法规定企业必须在购进的货物付款后(包括采用分期付款方式,也應以所有款项支付完毕后)才能申报抵扣,这可能对使用分期付款的企业陷入资金周转困难的局面,税收没有达到促进企业发展的目的。

2.4.增值税的核算原则不一致

不同企业在增值税的基础计税上采用不同的核算原则。例如在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抵扣时,商业企业是在货款结清后进行抵扣,属于收付实现制原则,工业企业是货物进入仓库验收之后进行抵扣,没有体现任何原则,让增值税的会计核算原则不一致。还有企业在同一时间采购回来的物品,不一定全部消化掉,可能留着下一阶段进行继续消耗,所以企业在同一阶段申报的增值税,未必是同一阶段的增值全部。

2.5会计人员对增值税认识不充分

会计人员对"营改增"的新型增值税体系认识不充分,致使对增值税的核算不正确。例如申报的财务报表类型不正确、财务报表的内容不完善等等,时增值税在核算问题上困难重重。"营改增"的增值税在会计核算上采取"价税分离"方式,那如何分离两者之间的关系,就要明白增值税的核算内涵,才能正确应用增值税的核算方式。

3.增值税在会计核算上的改革措施

3.1进一步规范扣税凭证

对增值税的扣税凭证规范统一,首先需要国家相关政策的支持。税务部门或者相关法律部门对于增值税的扣税凭证建立相关条文,明确规定禁止使用普通发票或者收购发票作为扣税凭证。对没有按照条文使用正确扣税凭证的企业给予处罚,才能对扣税凭证的使用起到有效监督作用。其次要加强纳税人对改革后增值税的深层次认知,才能使纳税人自觉遵守税收的相关规定。

3.2增值税统一存货成本的会计核算方式

价税分离的会计核算方式,是与增值税的会计核算内涵相符的,所以价税分离的会计核算方式适用于增值税的税收。只是在具体的实施中可以不区分征收对象,对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相同的价税会计核算标准,同时对存货成本必须具有专用增值税发票的要求降低或者设立专门的有效凭证,使存货成本有可比性,简化会计核算流程。

3.3合理设置会计科目

增值税在会计核算的会计科目上分为三级科目,对税收的内容更为细化,就是为避免重复纳税,但过于细化的科目在部分企业的财务报表上使用不上或者不确定需要填在哪一项上,让会计核算工作出现困难,因此对于一些很少用到的会计科目予以取消,优化会计核算流程。

3.4增值税的核算原则一致

现阶段国际税务制度在会计核算同一基础计税上大部分施行收付实现制,我国"营改增"的增值税税务制度也是为与国际税务制度接轨,因此在增值税的核算原则也应该尽量使用收付实现制,削弱对"货到扣税法"的应用,或者不适用"货到扣税法"。

3.5加强相关会计人员对增值税的认识

会计人员的业务能力是会计核算的基础。"营改增"的增值税体制出现以后,会计从业人员首先要对增值税有新的认识,才能熟练增值税的核算流程。因此要对会计人员进行培训,使其分清"营改增"的增值税与传统的增值税有哪些差别,对于新型的增值税在会计核算上需要做出什么改变,通过学习尽快掌握新的增值税核算方式。会计核算业务能力的提升,可以促进"营改增"增值税的有效推进。

结论:我国营改增的增值税税务制度,还处于起步阶段,在增值税的会计核算方面存在很多问题,应施行相应对策进行解决。完善"营改增"的增值税税收制度,可以有效规范增值税会计核算的相关凭证。"营改增"的增值税应该统一会计核算标准,使存货成本差异性减小。因此加强对增值税会计核算方面的研究,对存在的差异性及时进行改变,优化增值税的会计核算工作,为"营改增"的增值税税收制度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徐若倩."营改增"下交通运输企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研究[J].财经界(学术版).2016,07(10):156-157

[2]徐美华.论建筑企业营改增后对会计核算及财务指标的影响[J].财会学习.2017,03(22):102-103

[3]何美霞.浅议营改增对建筑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及其完善[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15,03(25):98-99endprint

猜你喜欢
营改增增值税会计核算
论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核算及税务处理
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的难点与重点
“营改增”后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的几点思考
国外增值税与国内增值税的比较
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若干问题探讨
关于餐饮业征收增值税的若干思考
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营改增”后运费的会计核算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