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二孩”下的女大学生就业问题及思考

2017-12-28 09:42雷磊
商情 2017年43期
关键词:性别歧视全面二孩权益保护

雷磊

【摘要】“全面二孩”是“十三五规划”出台的一项政策,旨在缓解人口老龄化和拉动经济增长。在享受着“全面二孩”开放带来福祉的同时,作为承担生育群体之一的女大学生享受过着高等的教育水平,掌握着丰富的科学知识但却面临着日益严峻的就业问题。而这一问题的出现势必影响着社会的方方面面,值得对此进行深刻的探究以及法制视角下的思考。

【关键词】“全面二孩”政策 女大学生就业 性别歧视 权益保护

为了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调动积极性,缓解人口老龄化问题,2015年10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即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孩子,并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在此之后,无论是主流媒体还是社会百姓,甚至是各地区政府乃至国家都对此关注非常,因为它牵扯到了国之栋梁家之基础的人类新成员的增加。但是,对于就职女性,随着“二孩”政策的放开,用人单位与女职工因生育引发的纠纷就开始频繁出现。

由此可见,全面二孩的情况下,类比一下就职女性,正处在求职门槛的女大学生,她们面临的就是更加残酷的就业讯息。

一、女大学生就业状况分析

女子在求职的道路上是困难重重的,据调查显示:75.5%的女性求职者认为存在女性就业歧视问题,而其中29.14%的一般女性求职者遭遇过就业歧视。大体都是因为“性别不符合要求”、“同工不同酬”、“生育期被解除合同”,而现在女大学生作为社会群体中的特殊群体,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女性学生,她们具有知识性、可塑性、开拓性,却因为这些原因被拒之门外的有过之而无不及,在“全面二孩”政策实行之后,女大学生的就业状况可谓是愈加严重!

二、全面二孩下女大学生就业困境增加的分析

(一)社会文化的传统的影响

古语有云:“乃生男子,载寝之床。载衣之裳,载弄之璋。其泣喤喤,朱芾斯皇,室家君王。乃生女子,载寝之地。载衣之裼,载弄之瓦。无非无仪,唯酒食是议,无父母诒罹。”[《诗经·小雅·斯干》]大抵意思就是:如果生了个男孩子,就要给他锦衣玉食,期盼他带给家中无限荣耀;倘若只是个女孩,就让她睡地上,穿上粗布麻衣料理家务,时刻谨记勿让父母失去颜面。短短的几句却道出了男尊女卑,被对待的方式不同。由此看来,重男轻女,对女子的歧视的观念从古代就深种人心并且流传至今,所以也很好说明现代人意识观念中对女生仍然存在不公正的观念的原因,由于长期以来在中国传统两性观念中,男性应该主外,负责社会工作,承担家庭的经济责任,女性则应该主内,负责家务并且照料家庭成員。女大学生在生育一个孩子或两个孩子后面临更大的困境,怀孕期间还要兼顾工作,生育后还要将大量的精力投入到孩子身上。如果夫妻双方工作繁忙无暇顾及孩子,对于男性经济条件较好的家庭,当夫妻双方工作繁忙缺少照料孩子的精力时,家庭成员更期望女性放弃工作,养育和照看孩子,以减轻养育孩子的非经济成本。

(二)就业机构成本负担说

从资本投资率来看,男性优势远远大于女性。根据我国《劳动法》第51条规定:女职工按照规定产假期间,工资照发。这就说明在女职工就业期间,如果怀孕了,公司不仅要支付她的工资并且还要支付多余的金额雇佣他人完成空缺职位的工作,这对于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和单位来说的确是一件“亏本买卖”!而且,女性的这些权益受法律保护,单位和企业在此方面也将承担更大的法律风险。

在全面二孩的政策之下,部分企事业单位将要考虑他们可能面临女职员二次生育的假期、工资以及法律风险的问题。有时候,很多用人单位都可能偏爱面试时提及生育问题并且录用已生育的女大学生,以规避由于女职工生育而带来的各种风险。然而现在在二孩政策的实施之下,这种办法就显然行不通了。而在政策开放之下,很多事业单位的入职的女职员就已经开始纷纷投身生二胎的大军,很多单位也会因此增加更多的烦恼与制度规则等等。

“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研究员马焱分析,用人单位主要顾虑女性生育带来用工成本的增加,包括经济成本、时间成本和运营成本等。女大学生工作后一旦结婚生子,产检假、产假和哺乳假随之而来,单位就面临人员紧缺、寻找替代劳动力的困难。”要知道在当今社会抚养一个孩子就已经要花费很多经历与金钱,多增加一个新生儿之后,作为一位母亲在家庭中的作用将会越来越大,而作为母亲而又同时身为职员的女性在面临家庭与职业之间抉择之时,相信每个女性都会偏向家庭,所以说,女性在二孩政策之下精力中心的偏移可能是一种必然,而这种“隐形财富”的流失也已经引起了企事业单位重视,女性就理所当然的被认为是高成本工人,为此在招收员工时女大学生的门槛就被再次提高,就业压力越来越大。

(三)女大学自身问题

在传统观念的影响之下,不仅社会公众认为女性是处在偏弱的位置上,男性也这样认为,甚至连女性自己也是这样认为,觉得自己处在第二性的地位上,处于被保护的角色。虽然“男女平等”的观念已经被写入所有的法律以及社会规范之中,老少皆知,但是传统观念的影响却深入所有国民的骨血之中,这样如果自己都觉得自己差,别人更不会觉得好了。

而且女性天生就会有一些光环,对于家庭的重视和精力投放会偏多,家庭观念重,容易被琐事烦扰,总是看重轻松稳定类的工作,也承担着生育的重任,很难做到终身学习,造成其整体竞争力弱。目前,迫于就业压力,为增加就业筹码,普遍存在着女大学生热衷于考各类证书的现象,即所谓考证热。至于考哪类证书,哪类证书对她们来说是有价值的,又往往缺乏理性的思考,处于盲目跟风的状态,看见别人考什么就自己也去考,更别说将证书与将来职业联系在一起,大都本着这样一种心理:毕业应聘时,手握大把证书,用到哪个算哪个,证书数量多说明我的能力高,具有极大的投机和广撒网心态。虽然也有极少数同学会重视考取证书的复习过程对本人专业的提升,但对与大部分女生而言,仍然缺乏对考证与将来职业关系的认识,仅限于敲门砖的认识层次,缺乏长远规划。其实,据调查数据显示,企事业单位会认为握着大把与专业无关的证书,从一定程度上表明该毕业生的职业定位不清楚,对未来的工作缺乏清醒的目标与认识,即便招聘进来,也需要一定时间去调教培养,增加单位用工成本,从而使得学生的应聘期望往往适得其反。由此可见,缺乏职业规划是很多就业困难女生的一个通病或软肋。尤其当前,全面二孩政策的大背景,她们作为未来的从业者,在缺乏职业规划的情境下踏出校门,必将遭遇更大的就业阻力。

二、全面二孩下女大学生的权益保护

性别平等问题是一个全社会关注的问题,平等就业也是所有劳动者的追求。如何保护女性平等就业问题关系着妇女的发展和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发展,女大学生是当前其中之最。全面二孩政策下,要破解女大学生就业困境,亟待提高她们的就业能力。

(一)立法层面的规制

最早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批准康克清代表我国政府签署的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同时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接受公约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约束。序言部分定出了下述基调:“妇女不应因生育而受到歧视。”使个人得以兼顾家庭责任与工作及参与公共事务。之后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等,考虑到女性特殊生理因素及繁育后代的重任等现实问题,为此制定了一系列保障措施,但是由于法律层面的宏观以及分工不明导致行政部门间的相互推诿,女性在就业中和就业后面临困境时维权困难重重,或者通过各种途径维护了自己的权益,其面临的大多数结果是被相关企业以各种名义辞退,效果大打折扣。

因此,我們应当应当细化法则,制定完善的反歧视法和生育保险制度,能够将法制落到实处,细化责任分布,加强其灵活性与可操作性。同时要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在招聘时由专门的机关人员进行监管,同时也要建立投诉与救济的渠道,更好的帮助女大学生以及广大的女性求职者解决困难。最后,制定完善的统一的国家生育保障体系,

(二)转变思想观念

要想解决“全面二胎”引起的歧视问题,首先要转变思想观念。要改变男尊女卑这种严重影响实现男女平等的思想,我们需要从家庭、学校、大众媒体、政治、经济等层面渗透社会性别意识,引导人们形成正确的性别观念,使男女平等成为主流意识。在承担家庭责任时,要同家中男性角色想商量,让他要越来越多的主动承担照顾家庭的重任,破除其男主内女主外的思想,建立起应该建立平衡女性职业与家庭责任的社会支持体系。

(三)女大学生自我转变

先需要做到的就是自己先要转变自己的观念,不能一味的觉得女性弱小,就应当理所当然的受到别人的特殊待遇,必须要自我树立正确的认知。其次,不断培养自身的能力,尽量使得自己拥有一门其他人没有的技艺,这样才有利于今后的就业。在能力的基础之上,女大学生还必须要拥有较强的心理素质,对于社会上的性别偏见要能够正确对待。在就业遇到困难的时候不要放弃,要有自信,在遇到挫折时要将其看作是对自身的考验,是社会给自己锻炼的一次机会,不能迎难就退,在心理素质、人际沟通技能、承压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方面进行有意识地弥补,提高对环境的适应能力,要与时俱进,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

最后,政府对于大学生的自主创业应该加大鼓励,颁布相关方面的政策,并给予资金支持,提供保障,建立健全制度,这样女大学生的就业难问题才能够得到解决,只有充分解决我国高校大学生的严峻形势,为女大学生就业提供良好的条件和环境,将对家庭、社会乃至国家的和谐发展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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