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民为中心”是红旗渠精神的价值彰显

2018-01-01 07:15
安阳工学院学报 2018年5期
关键词:林州依靠人民林县

李 玲

(红旗渠干部学院外联部,河南林州456550)

“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髓。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过程中,进行了坚实的奋斗实践和艰辛的理论探索,党和国家事业全面开创新局面。诞生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红旗渠精神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光辉典范,在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历史征程中,深入挖掘红旗渠精神的价值,大力弘扬红旗渠精神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内涵

党的十八大后,刚刚当选为中共中央总书记的习近平在记者见面会上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之后,习近平总书记通过多种场合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对这一主张加以阐述:“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党的根基在人民、命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要从人民利益出发谋划改革思路、制定改革措施”,“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等等。这些朴实无华的语言,体现了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是我们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的价值追求,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1]。党的十九大指出,“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迈进”[2]。“以人民为中心”是贯穿十九大报告的灵魂,也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价值。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有着丰富的内涵。有学者通过梳理相关文献发现,国内学者虽然对“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主要内容表述略有差异,但在其核心观点上达成了基本共识,那就是“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彰显了人民至上的价值取向[3]。发展为了人民,就是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这是理论基础。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说广大人民群众始终处于核心的地位,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马克思主义观点特别强调要始终坚持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个基本立场,要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最根本、最实际的利益。中国共产党人之所以历经革命、建设和改革,能够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是因为我们党坚持了人民主体地位,始终扎根人民群众,和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4]。发展依靠人民,就是要践行群众路线,这是实践依据。发展依靠人民,反映在具体实践工作中,就是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党只有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才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强调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目前,我们正在致力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朝着现代化方向迈进,以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这条路艰巨而长远,能否顺利完成这一“长征”,人民是关键因素[5]。因此,要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发挥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汲取人民群众的智慧,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发展成效的衡量标准。发展的成果由人民共享,就是要坚持共享发展理念,这是价值归宿。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的政党,从成立伊始,就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自己的初心和使命,其真谛就在于使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中有更多获得感、更强满意度,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最终走向共同富裕。

二、红旗渠精神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成果

20世纪60年代林县(今河南省林州市)县委带领全县人民修建红旗渠的壮举,就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一个典型案例[6]。人民面对极其恶劣的自然环境和极其匮乏的物资条件,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凭着自己的双手,靠着坚定的信念,历经10年时间,在巍巍太行的崇山峻岭中凿出了长达1500 km的大型水利灌溉工程——红旗渠,并孕育形成了伟大的红旗渠精神,成为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2011年3月7日,习近平同志在参加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河南代表团讨论时讲道:“红旗渠精神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集中体现,历久弥新,永远不会过时”。

对红旗渠精神内容的总结有不同的说法,10年时间、30万之众创造的精神,想用几句话将其准确、全面地概括出来,很不容易。比较权威、被广泛认同的表述,是1990年3月20日林县县委做出的《关于宣传、继承和发扬红旗渠精神的决定》中对红旗渠精神的概括: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团结协作,无私奉献[7]。这四个方面的内涵,集中体现了红旗渠精神的本质。这个本质,就是为民造福,为人民谋利益。“为民”既是红旗渠精神的根本,又是红旗渠精神的主题。

(一)红旗渠精神体现了“为了人民”的发展理念

1998年10月15日,原林县县委书记、红旗渠主要决策者和领导者杨贵在《人民日报》发表的《红旗渠精神的思考》中讲道:“为了人民是修建红旗渠的根本出发点,是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的体现。”[8]“为民”如同一根红线,贯穿于红旗渠精神的方方面面,成为红旗渠精神的灵魂。

修建红旗渠最直接的动因,是为了解决林县老百姓的生存问题。共产党人应该常怀爱民之心、亲民之情、富民之愿,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办实事。1954年,在安阳地委工作的杨贵奉命调到林县,当时林县因为缺水带来一系列问题:干旱、贫穷、地方病肆虐。他做的第一件事是带着县委一班人到各村走访,和村干部一起讨论老百姓的生产、生活出路。调查走访中,他发现水是制约一切发展的核心因素,因此杨贵把工作的重心就放到了水上。之后,他带领全县人民大搞水利建设,重新安排林县河山。他曾经对林县水利局的同志讲,“如果渠修成,水流不过来,我就从太行山上跳下去,向全县人民谢罪”,这体现了他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和精神。他带领全县人民,历经10年,克服重重困难,终于修成了被林县百姓亲切称为“生命渠”和“幸福渠”的人工天河——红旗渠。

红旗渠精神告诉我们,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正如党的十九大指出的:“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在共产党人心目中,人民和人民利益处于崇高的地位,即“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至高无上”,这充分展现了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

(二)红旗渠精神蕴含了“依靠人民”的发展思想

红旗渠的成功修建,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光辉典范。人民是修建红旗渠的根本力量,“依靠人民”是党的群众路线工作方法的集中体现。红旗渠工程上马的时候,林县人民正在遭受严重的自然灾害,经济积累极其不足;国家正在承受偿还外债的巨大压力,一时无法提供充足的物质支持。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林州人民不依赖国家,不向上伸手,不等不靠,流自己的汗,修自己的渠,没有工具自己制,没有石灰自己烧,没有抬筐自己编,没有炸药自己造,粮食不够吃就采野菜、下漳河捞水草充饥。在食不果腹的日子里,林县人民摄取最低的热量,却释放出改天换地的最大能量。从1960年开工到1966年三条干渠建成,林县人民共自制水泥5170吨(占到了水泥总用量的77%),自制炸药1215吨,自烧石灰14.5万吨,编抬筐3万多个,做水桶18900多副,修配、制造各种工具117万件。在总投资的6865.64万元中,他们自筹资金5839万余元,占投资总数的85.06%。据不完全统计,通过自力更生,林县人民自己解决的资金是1294万余元,占红旗渠总投资的1/6还要多,比国家支持的1025万元还多[9]。由此可以看出,红旗渠的建成是坚持走群众路线的结果,所以说,人民群众才是修建红旗渠的真正功臣。

“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2]红旗渠正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真心诚意依靠人民创造出来的人间奇迹。

(三)红旗渠建设成就彰显了建设成果由“人民共享”的价值理念

红旗渠建成以后,产生了巨大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从环境效益来看,红旗渠被誉为“人工天河”“水长城”,山水相依,既是渠,也是景。从经济效益来看,一是解决了当时50多万人吃水,50多万亩良田灌溉的问题,改善了林州的生态环境,为林州永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二是改变了林州人的思想,彻底改变了林州人的发展观念,坚定了林州人的自信,为今后林州的工业、建筑业、城市建设、文化旅游、教育卫生等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了不竭的动力。林州人民在创造物质财富的同时,创造了红旗渠精神这一巨大的精神财富,激励着一代又一代林州人持续改善自己的生活,也影响着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并日益被世界各国人民所认知、所感悟,成为讲述好中国故事的鲜活事例。红旗渠的建成,给林州人民带来了用之不尽、取之不竭的财富和资源,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中有了更多的获得感,真正使得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共享发展理念要求党的方针政策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本,归根到底就是要以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根本,从而保证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红旗渠在这方面是个典型,体现了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价值理念。

三、小结

综上所述,红旗渠精神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具体体现在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建设成果由“人民共享”等方面。我们要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大力弘扬红旗渠精神,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永远奋斗、尽心竭力、砥砺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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