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农村基层协商民主的研究

2018-01-03 10:13王婷
新西部·中旬刊 2018年10期
关键词:基层民主协商民主农村基层

王婷

【摘 要】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农村的不断深入,传统的民主形式已不能够完全满足农民的利益诉求,有必要推进基层协商民主。本文首先梳理了协商民主的理论含义及发展过程,其次指出了在中国农村社会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具备的条件和基础,并介绍了协商民主在实践中的发展及形式,最后总结了推进协商民主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意义。

【关键词】 农村基层;协商民主;基层民主

一、协商民主的产生、发展及其内涵

理论对于实践有指导作用,因此要推进中国农村基层协商民主必须先要对协商民主有一定的研究,了解其相关概念,对发展好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重要作用。

1、协商民主的产生及其发展

协商,在政治领域范畴,是一种重要的民主形式。协商强调运用理性的观点和公正的建议作出正确的决策。在协商的基础上,进而产生了协商民主这一概念。

20世纪后期,约瑟夫·毕塞特首次提出协商民主这一概念。伯纳德·曼宁和乔舒亚·科恩进一步推动了协商民主理论。20世纪90年代后期,协商民主理论得到深化,世界各国学者开始进一步研究协商民主,如美国政治哲学家约翰·罗尔斯、德国思想领袖尤尔根·哈贝马斯等学者。

2、协商民主的涵义

对于协商民主这一概念,学术界存在不同的看法。就笔者本人看来,协商民主是指政治运行的主体中的公民,通过面对面交流,以协商提议的方式参与到决策中,赋予决策以民主的、科学的社会治理形式,其实质就是共同协商。其特征主要表现为:(1)合法性,科学性;其合法性和科学性主要是因为符合大多数人的意愿;(2)公开性和公正性;公开性体现在对协商的具体程序、协商的基本信息、协商结果以及协商意见的充分了解,公共事务公开透明、农民对于决策具有知情权。公共性体现在协商内容涉及公民的公共利益,避免了狹隘的自我利益。

3、中国式协商民主

民主的核心在于公民自我管理,协商民主的实质是公共协商。这与我国的国情和政治制度高度符合,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就是”人民当家作主”,中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就包括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因此在中国社会存在民主,且中国的民主复杂多样,不同于西方的代议制和两党制。中国农村的民主体现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农民具有民主选举、民主监督、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的权利。《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指出,“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力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由此看来,中国式民主是“选举+协商”并存的民主形式。十九大报告指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在我国最具代表性的是政协协商、党政协商、基层协商等。深化基层协商民主、建设基层协商民主制度是现阶段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的重要任务。

二、中国农村基层协商民主的发展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的农村面貌也发生了巨大变化,农村集体经济迅速发展、农民公共收益增多、各级政府对公共设施投入增加这都使得中国农村矛盾日益激化。为了农村社会和谐发展,需要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确保公民的权利。中国社会的发展中,三农问题始终是我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因而必须要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充分发展基层协商民主。

1、中国农村基层协商民主发展的前提

首先,推进农村基层协商民主具备一定的社会基础。中国农村在朝着利益结构和需求多元化方向发展,民主仅存于选举中已不能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需求和政治诉求。基层协商民主以其合理性公开性公正性的特点,在民众参与政治的广度和深度上比选举民主更能满足农民参与政治的渴求。协商民主是选举民主的补充,以公共协商、共同参与为基础,制定符合全体或多数人利益和诉求的决策,即能够找到利益的“最大公约数”。

其次,推进农村基层协商民主具备一定的实践基础。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治组织。随着中国农村社会的长期深入发展,基层民主也得到广泛发展。但是基层民主的发展已经不能满足利益多元化下的现代农村,农民对于民主的需求不仅仅局限于民主选举,对于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诉求也在日益强烈,因而在农村,在基层民主的基础上,深入发展基层协商民主是农村社会民主发展的必然趋势。

再次,推进农村基层协商民主具备协商的机制与协商平台。为实现协商的稳定性、长期性和有效性,必然需要一个稳定有效的协商机构,并且该协商机构的授权要来自于全体村民并且要有一定的威信力,村民委员会正符合这一需求。基层协商民主可以通过村民委员会这一平台达到其双赢、共赢的目的。基层政权的权力运行中协商贯穿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使得基层决策更加科学化、民主化。协商民主使基层政权组织与村民相联系,通过沟通做出符合全体村民共同利益的决策,增加了村民对农村基层政权政治决策的认同度,确保决策高效运行。

最后,推进农村基层协商民主具备一定的历史文化基础。和合文化是中国优良的传统文化,强调和而不同,也就是我们经常提及的“求同存异”。协商民主就是在尊重不同利益主体诉求基础上达成共识,这正与求同存异的和合文化理念相契合。和合文化为协商民主在农村的推广奠定了文化基础。

2、中国农村基层协商民主的多样实践形式——以浙江省温岭市的“民主恳谈会”为例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可以在中国大力推行的依据与信心来自于在中国农村已经实施的一些协商民主的实践活动,例如,在现阶段的中国农村最具典型的协商民主形式有“民主恳谈会”、“民主听证会”、“村民议事制度”等农村基层协商民主实践形式。

浙江省温岭市创建的民主恳谈会获得了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高度肯定,中国多家新闻媒体刊登相关文章有上百篇,并且还引起了很多国内外权威媒体的关注,如美国《时代周刊》、《纽约时报》,英国《经济学家》等。浙江省温岭市的民主恳谈会就是以公众参与为基础,由相应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或村两委成员参与主持的,针对涉及人民群众利益事项的决策而形成的,以领导阶层和群众之间沟通、谏言为目的的活动。民主恳谈会就是围绕民主决策开展的、探索民主决策的问题,因而民主恳谈会实现了协商于决策之前、贯穿于决策之中。经过多年的发展,现在温岭市的“民主恳谈会”已经形成了包括镇、村、企业、部门的民主恳谈会、民主听证会等多种形式的基层民主。温岭市的成功案例为中国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提供了经验,当然基层协商民主还需要在进一步的实践中进行检验与完善,推进协商民主制度化发展。

三、中国农村基层协商民主发展的意义

基层民主协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独特形式,是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举措,其意义在于:

第一,基层协商民主有利于政府决策的落实和运行。中国人口众多,地大物博,因此会出现“有政策无法落实”的情况,这其中的重要原因是因为基层群众对政策的理解和支持度不够,因而产生了“语言上的巨人,行动上的矮子”这样的情况。政策只有被人民群众真正了解、掌握,使群众积极参与到决策之中,充分表达意见、建议,对政策具有信服力,才能使政策实施,并达到预期效果。

第二,基层协商民主有利于不同利益群体间共同意志的形成。协商民主并不是旨在消除彼此的利益矛盾,而是以理性沟通的方式,使不同利益群体通过谈判、妥协等形式形成一定的利益基础,进而达成共识形成公共利益。政府正是以这种协商后的公共利益为依据,在公民充分表达意见和协商的基础上制定出符合多数群众根本利益的决策。

第三,基层协商民主有利于基层组织透明度和基层事务的高效运行。协商民主可以弥补传统民主形式的不足,完善基层民主的实践形式,推进协商民主贯穿于村干部选举中、公共事务决策时、基层管理中等等,使得协商民主在基层民主中发挥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 习近平.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 65 周年大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4-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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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

[5] 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

【作者简介】

王 婷(1994.3—)女,蒙古族,内蒙古通辽人,辽宁师范大学2016级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执政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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