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力推进“三权分置”,全面激发农村活力

2018-01-09 12:30于百平
农家科技下旬刊 2017年11期
关键词:三权分置激发

于百平

摘 要:2017年丰县被省农委确定为农村土地 “三权分置”试点创建县,我县紧紧围绕正确处理农民和土地关系这一改革主线,科学界定“三权”内涵、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健全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强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等举措,真正让农户的承包权稳下去、经营权活起来。

关键词:三权分置;农村活力;激发

一、改革背景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实行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变革,其绩效主要表现为刺激农作物产量的提高,离通过市场优化配置资源还有很大的距离。与承包制相比,三权分置孕育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中,其实质是典型的诱致性制度变迁。我县近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较快,但规模经营面积总量不大,一家一户分散经营依然是主流,新型农业服务主体发展滞后,也影响着现代农业生产装备的机械化和规模化。三权分置中经营权的放活,超越了传统集体社区的边界,只要给的流转价格合适,无论是否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都可流转到土地经营权发展农业生产。

二、思路举措

1.强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全县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涉及321个行政村、20.62万户农民,全县参与确权承包地面积 107.06 万亩,实际测绘地块为91.13万块,实际测绘面积为118.75万亩,溢出面积为11.69万亩,溢出率为10.91 %。目前,已有308个村完成确权登记、权属调查、审核公示、完善合同、证书发放、数据入库工作,发放证书19.69万户,发证率95.5%,农户较为满意。县级档案数字化扫描正在有序推进,建立土地家庭承包信息数字化档案。所有确权登记颁证基础数据已全部录入皓盘系统,数据库建设正在进行合库建库、质检、汇交等工作,县镇村三级验收基本完成,县镇村档案整理归档如期完成,农户“一户一档”承包档案正在整理装订,做到承包地块、面积、合同、证书“四相符”,切实保护农户承包土地的用益物权,通过明晰产权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的发展。

2.制定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制度。制定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细则,完善了县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建设,为流转双方提供信息发布、产权交易、合同鉴证、法律咨询、权益评估、抵押融资等服务。建立土地流转管理制度,引导土地有序流转,农民集体组织统一流转的,要征得承包农户同意并履行书面委托手续,土地流转期限超过一年的,要签订规范的书面流转合同,可以由镇农经服务中心或县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鉴证。对流转用于粮食规模经营的土地租金,全面推行“实物计租、货币兑现”的定价办法,兼顾承包农户和经营主体的合理受益。健全承包合同取得权利、登记记载权利、证书证明权利和确权登记制度,建立工商資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

3.选定试点村,确定试点模式。选定欢口、宋楼、王沟、赵庄、华山、梁寨六个镇12个村开展试点。目前已确定12个村、4782亩承包土地、1677户农户实施“三权分置”试点工作,采取五种模式进行探索实践:一是鼓励引导村集体将连片土地整理后流转给种养大户的“家庭农场制”(宋楼镇王岗集村、欢口镇和事楼村、沙庄村;王沟镇蒋老家、);二是土地入股统一经营的“股份合作制”(王沟镇刘小集村、师寨镇汪屯村);三是农户入社实行“生产在家,服务在社”的“专业合作制”(华山镇大 程庄村、欢口镇陈洼村);四是土地托管、联耕联种的“购买服务制”(梁寨寨红楼村、华山镇双楼村);五是农业种植大户流转大片土地的“土地租赁制”(王沟镇刘电池村、赵庄镇大刘集村)。(四)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村镇调解、县级仲裁、司法保障”的多元化纠纷调处机制,成立了丰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员会和丰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委员会,设立了仲裁庭,县仲裁委员会按照“设立一个场所、建立一支队伍、出台一个规范、制定一部章程、保障一笔经费”的“五个一”要求,对仲裁庭设施设备进行建设完善,聘任农村土地仲裁员12名,进一步加强仲裁力量,开庭调解仲裁8件土地纠纷案件,及时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为农地“三权分置”的推进保驾护航。

三、主要成效

1.加快农村土地流转速度。通过农村土地“三权分置”试点创建工作,我县今年新增三权分置流转面积0.5万亩,流出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都获得了可观的收益,同时也促进了二、三产业发展,提升了我县农业规模经营水平。

2.探索实行多种经营模式。我县农村土地“三权分置”试点县创建工作,为使“三权分置”试点创建更具多样性,我县采取“五种模式”进行试点,分别为家庭农场制、土地股份合作制、专业合作制、土地托管制和土地租赁制,以便于好中选优。同时在具体推进措施上,采用“五个一”的方式推进试点工作,即与农户签订一份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合同、登记一本农地“三权分置”改革承包经营权流转台账、树立一块农地“三权分置”试点单位宣传牌、政府补助试点单位一个项目和建设一个高标准的土地承包流转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平台,切实推进农地“三权分置”试点县创建工作。

3.实现农户与新型农业经管主体的双赢。通过放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项目,不仅能够改善农业生产经营的基本条件,而且把农民零散土地集中起来,有利于集约经营、有利于发展农业机械化、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而且能够增加农业单位面积产量,提高农产品质量,增加农业和农民收入。同时节约大量的农村劳动力转移,从事第三产业进城就业,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通过农村土地规模流转,种粮土地将从家庭经营每亩土地收益800-1000元的基础上增加到1200-1500元,增幅20%左右, 实现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各方共赢的帕累托累进。

四、经验启示

1.健全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功能。实行农村土地“三权分置”试点县创建工作,健全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功能非常重要,是引导土地经营权流转进场交易、进行规范操作的关键环节,平台为流转双方提供信息发布、产权交易、合同鉴证、法律咨询、权益评估、抵押融资等服务。

2.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是顺利开展农村土地“三权分置”试点创建工作的重要保障。通过增强仲裁力量,完善纠纷多元化调处机制,依法开展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纠纷的调处,严把立案关、做好庭前调解和依法开庭审理等工作,有效化解各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基本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努力将农村土地仲裁打造成全省亮点。

3.加强农业新型经管主体引领。通过积极培育有资金、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农村新型经管主体,发挥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工作的政策取向,发挥市场在农地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促使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利用土地流转市场获得规模土地,合理安排各种合作生产,使农业生产费用快速下降,激活农村潜能,努力生产,通过扩大经营规模提升农业效益,在同样的承包土地上获得比支付租金更高的农业生产经营收入,促进我县农村经济发展。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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