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探讨

2018-01-09 14:32周建芬
南方农业·下旬 2017年11期
关键词:新农村农民

周建芬

摘 要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也逐渐形成,并成为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近些年来,国家对“三农”的支持力度逐渐增大,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也获得了很好的发展,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基于此,结合新农村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进行研究与阐述。

关键词 新农村;农民;合作经济组织

中图分类号:F321.42 文献标志码:B DOI:10.19415/j.cnki.1673-890x.2017.33.043

近年来,同类农产品生产的农民开始自愿加入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队伍,相互帮助,以满足当前农村生产力的发展需要,对于农业的产业化发展创新也极为有利。要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强化农业发展水平,就必须要建设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民的组织化以及市场竞争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1 新农村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作用

1.1 实现农民组织化

积极建设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能够将一些小的、分散的生产者组织起来,对其各方面的利益等进行协调和统一,从而提升其积极性与主动性。将家庭经营与市场相结合,强化农民市场组织化的水平,促进农业及农村经济发展实现战略性的发展与转型[1],满足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需要,提升农业发展的经济水平以及产业化程度,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良好的基础。

1.2 强化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实力

要提升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就必须要有农产品的品牌,而要建立品牌单靠一家力量是无法实现的,需要建设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为农产品的生产、供应、加工、销售一条龙环节提供帮助[2],并依据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行业标准进行生产管理,实现农产业的规模化发展,顺利建立农产品品牌,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能够帮助农民有效的抵御市场风险,也是农业经营体制建设的重点内容。

1.3 增加农民收入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依托科技进步,实现扩大再生产,并积极引进新的技术、品种,使农业产业结构得以优化。实现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能够提升农产品的技术含量,让农民在加工、流通等环节中获得好的经济效益,使农民的经济收入得到增加。在交易农产品时,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还能够通过讨价还价等方法使市场交易的成本降低,并充分发挥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优势,有效抵御自然灾害,减少灾害损失,帮助农民获得更好的经济利润。

2 新农村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策略

2.1 强化认识,统一思想

在建设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时,政府需要充分发挥自身的能力优势,提供好的公共管理与服务,做到因势利导、尊重农民,完善政策以及法律的制定,使农民能够建立自己的合作组织,努力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与壮大创造良好的条件。政府要积极转变自身的职能,鼓励和引导农民,加强宣传教育,让农民转变保守封闭的思想。在农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上积极探索发展,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吸引更多社会资本,积极发展农业的二、三产业,构建产业化的链条[3],使更多农民加入到合作经济组织中,使农民在土地经营中的主体地位得到确立和巩固。政府还需要制定优惠政策,积极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让农民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2.2 创新组织发展模式,实现多样化进步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需要从多样化发展,不仅要发展农业产品的生产、供应与服务,还需要积极发展农副产品等合作组织,同时注重发展农业科技服务、销售、市场行情信息服务合作组织,提供法律、金融等服务组织。结合农村当地的实际情况,选择多样、灵活的方法,经济技术部门带头,将农民组织起来,积极改革制度,順利完善农民合作组织建设。鼓励农村中的大户带头,支持农民以自愿的方法兴办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将农产品的基地与扶持合作组织相结合,农村基层组织结合农民需要建立合作经济组织。

2.3 完善规章制度建设,实现合作组织规范化

要建设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需要将经济利益作为桥梁,实现产销联合,明确农户双方的权利责任等,使农民的行为得以规范。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建设,使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运行、管理等都有据可循。为了实现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规范化发展,需要完善相关机制,如合作机制、监督机制、利益分配机制、服务机制等,要完善组织内部的制度建设,提高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管理水平,使管理层权利、义务得到明确,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2.4 创新组织经营模式,满足农村发展需求化

要改变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模式,创新优化其组织机制以及经营制度等,实现民办,并发展农民自我服务的组织,依据当地的特点产业以及产品,坚持市场的导向作用,使农民的组织化水平得到提升,通过参股合办等方法引导农村大户进而能人等,积极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此外结合当地农民的生产力发展状况以及农民需要,选择合适的组织模式,建立完善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

3 结语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是随着市场发展需要而建立形成的,将分散的农民组织起来,实现市场组织化,政府部门积极引导农民,发挥当地的资源优势,加强特色农产品的发展,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更好地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基础、提供服务。

参考文献

[1]江维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社会职能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J].新疆农垦经济,2014(12):29-34.

[2]姜霞,高伟,孙丽丽.刍议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J].北京农业,2015(9):318.

[3]闫述乾.新农村建设视域下的甘肃省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研究[J].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39(3):109-113.

(责任编辑:赵中正)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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