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道德信仰的哲学基础

2018-01-10 11:56孙斌
祖国 2018年22期
关键词:信仰伦理道德

孙斌

摘要:从本质上来说,信仰是对本体的回归,而在伦理学中,道德信仰的缺失导致道德不复往日的神秘感,道德信仰不是道德和信仰的硬性组合,而是人类感性和理性的有机结合,有生命力的道德信仰是个体实现人生价值、社会价值的重要途径,也是人生意义的集中体现。关于道德信仰的哲学基础是现实性和超越性的辩证统一,将道德和信仰在伦理上进行结合,回归个体的实体性或普遍性。

关键词:道德 信仰 伦理

道德信仰使人们在道德的基础上通过对人的生存和发展进行审视,探寻其中的价值,建立道德理想,并通过理想和现实之间的距离而产生的道德人格、道德约束,并以此为人生目标,在现实生活中付诸实际行动。从某种层面上来说,道德信仰是人们对道德的自觉性,对善的内心自省,是人们对道德行为和道德规范的自主选择。如果说对道德信仰的阐释缺乏统一标准,但是至少道德和信仰在同一个精神世界内,是人们对道德的信奉和追崇,并以此建立的人生追求。

一、道德信仰的缺失

伦理道德是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社会的一种天然约束力,是人的精神生活在社会活动中的投射,是人参与到合理的社会生活中的必备品。在人们的文化精神建构中,伦理道德最终会上升为普遍的道德信仰。即,人们相信伦理的约束力会造成理想中的社会。但在社会变革和动荡期,道德信仰危机缺失是社会运行中不得不直面的问题。当个人主义、拜金主义和利益至上甚嚣尘上的时候,人的心灵世界也被抹上了道德沦丧的阴影。道德理想、道德神圣遭遇困境,人们会对道德规范、道德价值观的构建产生动摇甚至怀疑。在现代社会,理性驱逐神仙鬼魅,社会走向理智化时代,神仙和上帝成为虚妄,人们的行为活动以理性为标准,人和社会建立一种制度化、契约化的规范关系,摆脱传统道德观和价值观的约束,于是伦理规范像是无家可归的弃子,盲目地攀附在法律上[2]。然而道德的真正力量是人的内心自省,外界环境的约束并不会对人的道德行为起到根本作用。因此,人是将道德情感和道德行为连接起来的主体,而法律的去感情化在不断挤压着道德情感的生存空间,于是现代社会中,巨大的物质财富所创造的理性化、规范化法律社会,寻找不到一个与之契合的精神文明世界。

二、信仰的哲学本性和道德的信仰属性

从哲学上来讲,信仰是否具有道德意义?黑格尔认为信仰是人对普遍本质的眷恋和回归。黑格尔一方面把人的本质分为个人的实体性和局限性,即,人在世界中的存在只是一个短暂的个体,另一方面黑格尔认为人的本质是理想性或者无限性。人依存这个世界,又要逃离这个世界,最终回到自身本体中,回归到永恒的存在中。信仰就是人对自身本质的一种回归。人们借助信仰这一活动,实现对现实的、偶然的超越,也是对自我的超越[1]。这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最高精神标志,信仰也赋予人们一定的理想品格来实现对现实的超越,构筑人类价值观念的一种主要形式。信仰帮助人们围绕最高信念构筑完整的精神导向,并用各种精神活动不断夯实加固。信仰作为一种精神形式,通过某种价值观念引导人的思想和行动,使信仰成为调节人价值和意识活动的中枢神经。因此信仰的本质是有价值的,是人们的精神图腾。但是在长期的关于哲学的讨论中,信仰被单纯地归结为宗教迷信而丧失了本该拥有的家园,这导致信仰成为宗教体系中的一个概念,而忽视了信仰作为人类思想意识的最高精神标志的存在。这种观点是通过理性把哲学和宗教区分开来,但是哲学对信仰具有天然的排斥力吗?

并非如此,哲学通过自省的思维方式承载着人类对自我的超越,是人类建立终极关怀的一种观念形式。因此哲学必然接纳信仰,只是和宗教有所不同,哲学以理性的姿态表达信仰。理性不应该也不能完全占有哲学,人们无法用完全的哲学去统领精神世界,而需要信仰弥补理性的危机。

那么道德是否具有信仰属性呢?这个问题需要从道德的本质上追根溯源。无论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道德还是黑格尔哲学体系中的道德,“德”都是对伦理普遍性的追求,是将单一个人和普遍的伦理相结合的追求。在中西方的伦理中,德行本身是一个不断向前发展不断累积却不能完结的过程,正如儒家所说的“求仁”,重点在“求仁”的过程,而并没有说最终成为什么样的“仁人”,正所谓“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道德进取是永不停歇,却无法达到某个明确的标准。从这个层面上来说,道德是对个人的超越和提升,而正如前面所言,信仰的本质就在于对个人的超越。因此道德的自律性就是源自信仰。

三、道德信仰的人性论

中国传统伦理认为人之初性本善,将人的天性设定为善良,而人通过各种既定的人文伦理、扮演人伦角色,挖掘人性中的道德潜力,并提升到最高境界,这就是人的美德实践过程。这种理论忽视了人是什么的问题,而直接回答人应当做什么的问题,强调的是做人的义务,而不是回归人的本质。在这种人伦体系下,道德信仰成为人安身立命的根本,以人的自省为实现方式,某种程度上忽视了人对实体的回归和超越,导致人的心灵构建缺乏整体性。

马克思将人性看做人区别其他生命的类本性,不是先天也不是后天生成的。而是三重关系维度,人脱胎于自然中,具有自然属性,满足物质需求才能生存下去,而人又必须服从自然法则[4]。但人的生产生活不仅仅依靠物质,还要依靠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包括人际交往、分工协作和道德共建等。当人的实质性价值实现并且扩张之后,人开始追求的是的更高层次的精神和道德世界,满足人的道德需求和信仰需求,这是人性的终极本体论意义。这种哲学体系下,道德是实现人生价值,抵达人生境界的一種形态和方式,不同于性恶论和性善论,道德不仅仅存在于人类中,而是人的内在需求,是人对生存发展的需求。

四、道德信仰的认识论

人是建立善恶标准的主体,对道德的认知体现了一个人的价值取向。一个人如果没有形成道德信仰,那么接受道德的约束主要是靠外界因素,而非主体的内源因素,一旦外界因素撤出,那么人就有可能做出违背社会道德的事情。当一个人形成了道德信仰,并把一定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原则纳入到个人的信仰认知体系中才会形成对道德的内源需求,这个人才会在道德规范内行事,也就是说特定的价值取向会对人的行为有一定的引导作用,并形成人的行为规范。

道德信仰形成的第二步是道德同化,不管道德规范对个人的行为有什么样的要求,只有个人作为主体对道德规范做出积极反应才能把这种规范转化为内心的理想、信念和良心等。这个过程需要以个人的意志抉择和理性内省为前提,要求个人在自身利益和社会利益之间做出适当的选择,扬弃部分个人需求,使之和社会整体利益达成一致[3]。反之,如果个人缺乏一定的价值目标,那么道德信仰的建立就无从谈起。在这个过程中不得不提道德情感,个人根据指定的社会道德标准,对自身或他人的行为进行道德评定时会产生一定的情感体验,这种情感体验是道德认知向道德活动转化的媒介,它让人从相信道德规范到对道德规范产生情感趋向,进而主动依照道德规范履行义务和责任,并在内心形成稳定的道德要求。良心是权衡个人道德情感的天平,当个人的行为符合道德规范,就会获得极大的良心满足,超出道德规范就会受到良心谴责。因此可以说道德情感将人对道德的认同转化为人对道德的臣服。

道德信仰形成的最后一个步骤是道德内化,因为个人无法仅靠培养就形成道德品质,而道德中最具约束力的部分是个人的道德自觉,它会要求个人不仅仅把道德作为一种认知去践行而是当做行为的准绳。本质上来讲,道德的真正力量源自内在,源自人的自律,“他律”最终还是要通过自律才能起作用。因此个人形成道德人格主要是依靠个人对道德的内化,通过对道德认知情感,将道德规范内化为个人的心理倾向。简单理解就是无论道德规范如何完善健全,如果个人缺乏内在认同和体悟,那么道德只能是个外壳,外在的威慑力也无法为道德规范的执行提供保障力度。 因此道德信仰的形成是人在社会实践中形成道德意识,再将道德意识转化为道德行为,并内化为主体心理倾向。道德信仰满足人们超越自我、提升自我的内在心理需求,为个人寻求存在价值和生命意义提供了理想目标。

参考文献:

[1]郭太铭.道德信仰认同问题探略[J].广西社会科学,2017,(06):62-65.

[2]史少博.论“信仰”与“道德自律”[J].兰州学刊,2018,(01):41-48.

[3]魏雷东.道德信仰的認同逻辑:思维、承认与表达[J].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01):140-145.

[4]刘欢.论当前社会的道德信仰危机[J].湖北函授大学学报,2017,(03):7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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