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文創產業前景未來可期

2018-01-17 10:51
澳门月刊 2018年12期
关键词:議員產業澳門

本期“時事辯論”邀請澳門文化產業基金朱妙麗委員、澳門立法會蘇嘉豪議員、澳門佳作有限公司創作總監林子恩先生、資深傳媒人甄慶悅先生,共同探討文化產業基金的一些爭議與未來可行的發展方向。

文化產業基金設有對項目的監察,但其監察機制似乎沒有在其網站上公佈清晰,在未來有否完善的可能?請問您對此的看法又是如何?朱妙麗委員指出,關於資助的所有資料,文產基金於其網頁內均有列明。蘇嘉豪議員表示,因為每一分錢都是公帑,如何將公帑用得其所,其實需要更好的制度去建設。林子恩總監直言,無可否認會有一些水分在其中,但不可能因為這些水分而影響整個大局。甄慶悅先生表示,其實文產基金已有公佈基本資料,資助並不是隨便地批出。

文化產業基金對項目的申請資助次數及其方式並無作出限制,即單個項目可有兩筆資助的情況出現,會否存在重復資助之虞?朱妙麗委員表示,文產基金容許存在混合式的資助方式。蘇嘉豪議員認為,關鍵在於透明度。林子恩總監透露,如果容許如此,其實是想多點支持。甄慶悅先生直言,因為評核標準及結果不是全面公開,所以質疑一定會有。

文化產業基金於今年推出《社區文創專項資助計劃》及《品牌塑造專項資助計劃》,分別以文創打造社區特色店及協助澳門文創企業拓展本土外的市場為核心。前者申請的文創企業需在澳門依法設立不少於三年,而後者則並無限制,為何有此區別?對此這種區別,請問您有何看法?朱妙麗委員透露,兩者的主體並不相同,因此有限制。蘇嘉豪議員指出,對《社》與《品》的申請年限是認同有此區別。林子恩總監認為,可以明顯地看到文產基金是分開兩個目標、兩條路來走,是針對不同的人及環境來作設定。甄慶悅先生坦言,基本的要求應該要一致。

文化產業基金現有的資助範圍主要分為四大分類:“數碼媒體”、“文化展演”、“藝術收藏”、“創意設計”,另有“其他”一項。在甄選的過程當中會否存在灰色地帶?如何避免存在黑箱作業的可能?未來有否改善的空間?朱妙麗委員認為,在甄選的過程當中,會重點考慮含有文化元素、文化創意元素的項目。蘇嘉豪議員直言,文產基金應該要平均分配。林子恩總監表示,甄選的過程是很明確的,不存在黑箱作業。甄慶悅先生指出,有改善的空間。

對於文化產業基金的未來的建議?朱妙麗委員坦言,未來會加大宣傳力度,使更多公眾明白文產基金的工作。蘇嘉豪議員強調,最重要是就是能夠更加透明和詳細地告知公眾文產基金資助項目的部分完整資料。林子恩總監指出,打造澳門文化創意園區。甄慶悅先生認為,解說方面更要多做一點,盡量公開透明。

綜合四位嘉賓所言,本刊認為,本地文化產業起點低、起步遲,單靠自身難以突破發展中遇到的困難,在特區政府政策支持之下,獲得了進一步發展的空間,切實推動經濟適度多元發展。

澳門文創才剛剛起步,或需更長一點的時間,讓企業成長,也讓普羅大眾對文創有更深入的了解和認識。而政府亦需在文化、藝術的教育方面從小著手,潛移默化的美學薰陶刻不容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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