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上半期中国文化通史性著作述论

2018-01-29 18:45
沈阳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年6期
关键词:文化史著作史料

李 天 星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上海 201209

20世纪上半期在新史学思潮的冲击及现实困境的刺激下,加之受到西方及日本文化史著作和理论的影响,文化史的研究逐渐为史学界所重视,理论与实践并重,出现诸多中国文化史著作。这些著作类型多样,各有特色。其中既有通史性著作,也有断代史著作;既注重区域文化史研究,也重视中外文化交流与比较研究;既注重专业学术性,亦兼顾历史知识普及与历史教育。关于20世纪的中国文化史撰述,学术界研究成果较为丰富[注]朱维铮《中国文化史的过去和现在》,邹振环《中国文化史研究五十年著作一瞥》,周积明《二十世纪的中国文化史研究》,杨齐福《20世纪中国文化史研究之回顾与展望》,李平《20世纪中国文化史研究述评》;郑先兴《文化史研究的理论与实践1900—2000》等书中对此问题有部分理论与方法上的论述;个案研究主要集中于柳诒徵、钱穆、陈登原等史家的著作。,但多以综合性介绍或个案研究为主,缺乏必要的横向研究和整体分析。笔者以20世纪上半期中国文化通史性著作为考察文本,从文化史之史料、文化史之分期、文化史之编纂等方面作初步分析,力图从宏观上把握这一时期文化史研究的具体实践及学术思想。

一、文化史之史料

19世纪末20世纪初,国外文化史的研究及编撰工作已经取得较大进展。而此时的中国正处于剧烈的政治变革与社会转型之中,如何从中国传统文化中汲取精华以资经世成为学界乃至政界所要深思的议题。只是在最初的研究中,限于现实的需要,对民族与国民性质的强调超过了对科学性的追求。故而直到20世纪30年代,仍有学者认为中国“未见有能以科学的观点对中国文化史作系统的叙述之著作产生”[1]2。而此“科学的观点”的重要内涵之一,便是如何来选择和使用史料。

作为“史界革命”的倡导者, 梁启超曾对中国传统史学进行了猛烈批判, 认为二十四史乃二十四姓之家谱, 缺乏对普通民众和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关注。 此论一出, 即引起学界的普遍共鸣, 文化史研究者亦多持此论。 在他们看来, 中国传统史书不外记历朝之治乱兴亡, 而于文化进退之迹,概不经意,“除篡夺战征外, 凡关乎民生状态及人群进化者,纪载寥寥。 而诸子百家, 又语焉不详”[2]6,“对于各历史阶段上之文化状态以及对于文化状态具有莫大之支配作用的生产关系, 都予以毫不经意的疏略或遗忘”[1]2-3, 故而导致“外人动讥吾国无历史”[3](自序)1。 中国传统史籍过多侧重对政治与军事的记载, 而忽视了社会与文化的进化。 此既体现出文化史研究之必要性, 同时也反映出文化史的书写因缺乏资料支撑而不易为之。

有的学者却对此持不同的观点。如柳诒徵认为,之所以有史料缺乏的困惑,在于不能博观约取,细加利用。“世恒病吾国史书为皇帝家谱,不能表示民族社会变迁进步之状况,实则民族社会之史料,触处皆是,徒以浩穰无纪,读者不能博观而约取。”[4]8中国古代史料丰富,无论是文字记载之书,还是出土发掘之物,皆可成为文化史的史料。若要编修信史,则需广取史料。那么,如何才能利用如此浩瀚的古代史籍进行文化史的研究呢?对此,陈登原提出了较为详细的文化史料观,特别提出了“主料副料”之说。在其看来,主副史料之别方法有四:一则以来自别之,所谓直接者为主,间接者为副;二则以性质别之而定;三则以作者判之,则率直者为主,藻饰者为副,平情者为主,意气者为副;四则以编纂别之[5]18-21。当然,在具体的运用过程中还需要进行推理和校雠。“主副之定,取舍之准,则又有推理之作用存焉。藻饰之文,异同之辨,则又有校雠之事随焉。盖所谓总括万殊,包罗千有,而又必去其赝伪,删其浮夸,即恒言所谓好古敏求。敏求云者,即推理与校雠是也。”[5]21

既然史料观各有不同,在具体的文化史撰写中,对于史料的选择和运用也因人而异,但总体来说,大多还是以中国古代的四部之书为主要史料,同时参考中外学术界尤其日本学者的最新相关研究成果。

1.以中国古代史籍或文物为主要史料

虽然许多学者认为中国古代书籍缺乏文化记载,但在撰写文化史时,还是以“经、史、子、集”为主要史料。如柳诒徵在《中国文化史》中便以旁征博引为鲜明特色,“粗略估算,引文篇幅几占全书之半”[6]。细察柳氏所引,其中又以古代文献资料为多。既有《周礼》《左传》等经传,亦有《史记》《汉书》等正史,其他如《资治通鉴》《文献通考》等,以及近代报章杂志、统计资料,亦有颇多运用。柳氏所列举的参考书籍,“使好学的读者,可以依着他的指引,进一步去寻求他引用的原书,更进一步去寻求他不曾引用的材料。”[7]当然,由于古代史籍繁杂,真伪皆有,所以在使用时尤其需要注意辨伪。如果确实为伪书,则弃之不用;而伪成分较多的史料,则须审慎使用。总之,“与其轻信,不如轻疑”[8]5。除了古籍之外,文化史著作中也颇为重视近代考古发掘文物及调查研究报告的利用。在运用形式上,有的是直接在引文后标注史料来源,如陈登原之《中国文化史》;有的是在文末之后统一注释,如陈安仁之《中国上古中古文化史》。

2.以中外学者的相关研究成果为参考

20世纪以后的中国不仅在政治军事上与世界接触更为广泛而深刻,学术与文化的交流亦日趋频繁。西方文化史研究的理论与方法亦对20世纪上半期中国文化通史性著作的书写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其中尤以日本学者的中国文化史研究著作影响最大。早在20世纪初,就有中西牛郎的《支那文明史论》(1901年)、田口卯吉的《中国文明小史》(1902年)、白河次郎与国府种德的《支那文明史》(1903年)、高山林次郎的《西洋文明史》(1903年),以及后来高桑驹吉的《中国文化史》(1926年)等数种研究中国文化史的日文著作被译介到中国。这些著作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处于民族国家情感高涨时期的近代中国学者,激发他们研究中国文化史的热情,同时也成为他们研究和撰写文化史的重要参考,甚至直接将研究中国文化史的日文著作加以择选编辑成书。如叶鋆生《中国人文小史》所用的材料,“除直接采自本国古史外,多由日本今关寿历所著《支那人文讲话》及中山久四朗所著《支那人文思想》等书译来,著者虽有疏通编辑的功,终未敢袭他山的美。”[9]除此之外,中国学者的相关研究成果也成为文化史撰写的重要参考,如杨东莼在《本国文化史大纲》中,颇多参考引用了梁启超《先秦政治思想史》、熊得山《中国社会史研究》、郭沫若《中国古代社会》、夏曾佑《中国古代史》等新著。

二、文化史之分期

历史是一个线性发展的持续过程,凡事皆古今相连,前后相承。历史本身是无所谓分期断限的,但人们为了研究的需要和便利,往往会对历史加以分期。在20世纪上半期的中国文化史著作中,作者亦从不同的角度、依不同的标准,对中国文化史作了分期,从侧面反映出他们对中国文化乃至中国历史的认知。此大致可以分为两种情形:

1.根据中国文化发展的阶段性特征进行分期

这种分期方法最为显著的特质便是将文化发展置于以政权更迭为表征的历史变迁之中,同时将各阶段的文化内涵分别加以概括,以突显文化发展的内在规律。如常乃惪在《中国文化小史》中便依此将文化史分为8个分期:①自太古至西周的宗法社会时期;②春秋战国时代的宗法社会破裂后文化自由发展的时期;③秦汉两代统一安定向外发展的时期;④魏晋六朝民族移徙印度新文化输入的时期;⑤隋唐两代民族同化成功新文化出现的时代;⑥晚唐五代宋朝民族能力萎缩保守思想成熟的时期;⑦元明清三朝与西方文化接触逐渐蜕新的时期;⑧晚清至民初大革新的时期[8]6-7。这种分期方法与当时所撰之中国通史中的历史分期相类似。

西方史学中“上古”“中古”“近古”的历史分期方法,始于文艺复兴时期,此种分期方法随着19世纪西学东渐被引入中国,而日本学者那珂通世《支那通史》、桑原骘藏《东洋史要》等书的译介,更是深刻影响了国人对中国历史的分期和认知。当然,亦有学者以此法来划分中国文化史。如陈登原在《中国文化史》中便将中国文化史分为上古(自有史至秦初)、中古(自秦初至五季)、近古(自宋初至明季)、近代(自明季至清季)、近世(自清季至民初)五期。

2.根据外来文化对中国文化的影响进行分期

中国文化的建构不仅得益于内部民族间的不断融合,而且深受外来文化的影响。20世纪上半期的中国文化通史性著作多强调两点:①以佛教文化为依托的印度文化;②以近代科技为媒介的西方文化[10]。故而外来文化对中国文化的影响也成为部分著作进行文化史分期的依据。此大体有3种分法:①两分法。陈竺同将中国文化史划分为先史期与有史期的殷周秦汉和从魏晋一直至明清两大阶段。在其看来,从魏晋时期开始,“外来的文化,重重迭迭的输入,不但混合而且差不多都起了化合的作用。这是东亚文化整个的流变的文化动态,谁都不能否认或讳言的。”[11]只有先了解了第一阶段中国文化的本来面目,才可以进一步认识在外来文化的冲击下,中国文化与东亚文化发生了怎样的转变。②三分法。柳诒徵认为自东汉以迄明季是“印度文化输入吾国,与吾国固有文化由抵牾而融合之时期”[4]1,故而将中国文化分为自邃古迄两汉;自东汉迄明季;自明季迄民初等三个时期。丁留余的《中国文化史问答》一书更是直接将中国文化史分为中国文化开创时代;印度文化输入时代;泰西学术东来时代三个阶段[12],并以此为纲,突显外来文化对中国文化的影响。③四分法。王其迈根据前人的研究成果,又与政治史相表里,将中国文化史分为四期:“第一期太古文化史(自邃古至秦,是为中国文化发育期);第二期中古文化史(自汉初至唐末,是为中国文化与印度文化融化时代);第三期近古文化史(自五代至清中叶,是为中国文化与西洋文化沟通时代);第四期近世文化史(自清中叶至民初,是为中国文化与西洋文化融化时代)[2]。虽然具体阶段划分各异,但他们都从宏观上把握中国文化发展的脉络,尤其重视外来文化对中国文化的影响。

以上诸种分期,虽然标准各异,且存在些许不足,但是这种试图从文化史自身演化变迁中寻求内在规律的探索,实在可贵。梁启超曾明确提出,作文物专史如文化史,不应依政治上的朝代分期[13]251,但在具体的实践中仍有许多著作以时间顺序,对中国文化逐个朝代进行分别论述,如顾康伯的《中国文化史》、李建文的《中国文化史讲话》等。顾氏一书共分十三章,自伏羲以前时代至民初,涉及到中国历史的各个朝代,并没有明显的文化史分期意识。虽然这显得很别致[14]91,但缺乏对文化发展内涵与规律的总结与把握。历史分期之不同,直接反映在文化史的具体编纂形式上。

三、文化史之编纂

自古以来,史书撰写的“通”与“专”问题为学人所争论不休。20世纪上半期的中国文化通史性著作性质既为“通史”,则求“通”、述“通”便为立意之处。不过在梁启超看来,文化史要分类来写,即以专题为纲目进行编纂。“狭义的文化譬如人体的精神,可依精神系发展的次第以求分类的方法。”[13]262所以,与对文化史的分期一样,认识和观念的不同导致对文化通史的编纂形式亦各异。大体来看,可分为两种。

1.主要以时间为线索进行编纂

虽然对中国文化史的具体分期各有不同,但在编纂过程中还是多按照中国历史发展的时间顺序为线索,结合文化发展的特征,分时期、阶段对中国文化加以论述。李建文在《中国文化史讲话》中略依朝代而分期,以便读者,但也不是拘于一朝一族的眼光,而是力求以全世界为背景对中国文化史进行叙述。其“分章即依据朝代,每章又分若干节,略述其时代的波动概况,以及其时代的文化,包括政治、制度、法律、教育、赋税、兵制、宗教、交通、风气、学术、文艺、社会、经济、生活状况……等各方面,务期没有缺漏。又叙述的次序,也依材料分量轻重而先后,并不怎样固定,以免苦涩之病。”[15]需要指出的是,这种编纂方式时常将每个时期的政治、军事、经济发展情况作为探讨文化特征的背景加以交代,同时还十分强调政治与文化之间的关系。如在顾康伯看来,“政治之兴与文化相消息,且中国数千年来皆君主政体,帝权极重,文化终不能出其范围”,故而在其《中国文化史》中每述一时代之文化,“必兼及其政治之大略情形。”[3](编辑大意)2

此种形式自然传承于中国史学编纂传统,同时也深受日本学者的影响。1926年日本学者高桑驹吉著、李继煌翻译的《中国文化史》一书由商务印书馆出版。该书先论述某一时期的政治情况,后再专门论述文化。译者认为此即为值得翻译的原因之一:“书中的叙述凡分若干章,章各分二篇,一篇述其时代的波动概况,一篇述其时代的文化、造成此时代的人物以及关系此人物的评论。我们读者,于不知不觉之中,我们的全视野便明了而清晰”[16]1。这种编纂形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将政治史与文化史相结合,但还是在有意突显对不同时期文化内涵的探讨。然而,在部分作为历史教科书的文化通史性著作中,对政治的描述则明显减少。如杨东莼在供高级中学及大学预科学生所读的《本国文化史大纲》中,“对于政治史方面,除少数与本书有关可作时代的背景者以外,都一概不说”[17]4。

2.主要以专题为纲目进行编纂

以不同的文化专题为纲,其下又以不同的小类为目。每个专题下仍以时间为序,论文化之演变。因为在部分学者看来,以朝代的先后来论述中国文化,很容易变成一本“流水账簿”,“呆板而无生趣”,所以要“以一个一个的事实做单元”,“只将各时代之和我们有关而又影响于现代生活的重要事实加以叙述,并且,力求阐明这些事实前后相因的关键。”[17]2此正与梁启超之论相契合。如王治心在《中国文化史类编》中先将中国文化分为政治经济的制度;社会风俗的情状;学术思想的源流;宗教伦理的变迁;艺术器物的发明等五个纲领,以概括源远流长、范围极广的中国文化。“再从每一个大纲,分列出若干条目,以问题为经,以时代为纬,使读者能了解于某个问题的前因后果,与普通文化史按照时代的叙述,略有不同。合起来可以成为全部的文化史,分开来也可以成为各自独立的五种小史,使读者对于整个的或部分的中国文化,能够有一个较清切的认识。”[18]范子田在《中国文化小史》中亦将文化分为制度(地方制、官制、军备制、刑法制、货币制、赋税制、学制、考选制)、学术(文字学、哲学、经学、史地学、文学、科学、美术)和社会(生产和经济、风俗和宗教、交通和移民)三个篇章,其中又以“学术”篇幅为多[19]。

需要指出的是,王德华虽然在《中国文化史略》中自言“于历代政治之变迁,兴亡之大势,一概从略”[20],但却仍将文化史分为经济史(初民生活、农业、土地制度、赋税制度,商业、工业、货币制度);政治史(政体之演变、中央官制与中央政权之转移、地方制度与地方权力之消长、乡治制度、教育、考选制度、司法、兵制);学术史(语言文字、学术思想、文学之流变、美术、史地学、科学、社会阶级、宗教、婚姻与丧葬、姓氏名字与谥法、社会风气)等三编。此不仅反映出当时学界对于何为“文化”及“文化史”仍然存在不同的理解,同时也表明中国的史学传统在潜移默化中仍然发挥着影响。

四、结 语

总体而言,虽然具体的编纂方式各异,写法不拘一格,但20世纪上半期的中国文化通史性著作,亦存在一些共性:从时间范围上看,基本上对中国历史上的每个时期都有所涉及;从论述内容上看,书中所论皆不出政治制度、社会经济、学术思想、语言艺术、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等诸内容之大框架;从书写手法上看,虽深受新史学思潮的冲击,但亦未完全摆脱传统史学的影响。

依今日之眼光看,20世纪上半期的中国文化通史性著作虽然在诸多方面存在些许不足,甚至在观点上亦有分歧,如对中国民族与文化的起源便有多种论说[21];不过从学术史的角度而言,这些文化史著作仍然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就如余英时在评价胡适的《中国哲学史大纲》时所说,虽然胡适之作存在诸多缺陷,但其主要功绩则在于开创了中国哲学史撰写的新“典范”,是深具开创性、革命性的论著[22]。同理,20世纪上半期的中国文化通史性著作不仅符合当时现实困境的需要,同时也是中国传统史学向近代转型过程中的重要探索。这些著作至今仍可以为中国文化史的研究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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