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实现新提升

2018-01-29 18:00赵功
城市管理与科技 2017年5期
关键词:精细化管理

赵功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指引下,全国各行各业砥砺奋进,撸起袖子加油干,朝着“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阔步前行。特别是城市管理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着力建立精细智能的城市管理体系,推动城市精细化管理能力的进一步提升,使城市管理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城市精细化管理的新形势新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历了历史上规模最大、速度最快的城镇化进程,城市发展波澜壮阔,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做好城市工作,必须顺应城市管理新形势、改革发展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着力提高城市发展的持续性、宜居性。必须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升、城市建设迅猛推进、新技术不断进步,提供特色鲜明的高品质城市管理、前瞻高效的内涵式城市管理、灵活开放的智能化城市管理,实现城市管理的个性化、精细化、精准化。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新形势下的城市管理工作,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意义和时代要求。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他强调:做好城市工作,首先要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端正城市发展指导思想,抓住“五个统筹”,做好城市管理工作。习总书记在两次视察北京时都强调要做好城市管理工作,提出了“加快形成与世界城市相匹配的城市管理能力,城市管理目标、方法、模式都要现代化”的要求。特别是在2017年6月27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审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时,针对北京实际,提出了构建超大城市治理体系,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的要求。他指出: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要靠精治,背街小巷最能体现精细化管理水平;要靠共治,推广“朝阳群众”、“西城大妈”等经验;要靠法治,坚持依法治理。北京作為首都,更要作出表率。违法建设、开墙打洞等城市乱象,必须坚持依法治理。

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在2017年6月召开的第十二次党代会上,蔡奇书记专门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做好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作出总体部署。2017年7月4日,市委副书记、代市长陈吉宁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保持疏解整治促提升良好势头,坚持疏解和提升两手抓,形成制度化工作机制,严防反弹回潮、死灰复燃,把城市管理好,把发展质量做优。北京的城市管理工作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对首都工作的要求上来,从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出发,紧紧围绕“四个中心”功能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和疏解非首都功能,把握好“都与城、舍与得、一核与两翼”的关系,注重“精治、共治、法治”,做好“四个服务”,坚持民生优先,按照群众身边与重点区域同步提升、集中治理与长效机制同步实施、全面统筹与重点突破同步推进的“三同步”思路,通过治理突出问题、建立完善机制,持续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切实提高城市治理水平,使城市环境管理服务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城市功能定位相符合,逐步构建超大城市治理体系,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奠定坚实基础。

二、坚持精治为重,大力推进背街小巷环境整治提升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背街小巷最能体现精细化管理水平。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坚持把背街小巷整治提升作为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抓手,以治理背街小巷环境、“开墙打洞”、违法建设、架空线入地等为突破口,“精准”落实城市管理的各项举措,“靶向”阻断难点问题的形成过程,“彻底”根治影响城市管理的一系列痼疾顽症。紧紧围绕背街小巷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城市环境建设管理、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等制约发展最关键、群众需求最迫切的重点领域,不断推进体制机制建设,完善城市精细化管理模式,推出一批叫得响、立得住、群众认可的硬招实招,让城市生活更便利、更舒适、更美好。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既管好主干道、大街区,又治理好每个社区、每条小街小巷小胡同”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核心区和通州区城市副中心背街小巷环境整治提升三年行动方案,以2435条背街小巷为重点,以“十无”为标准开展环境整治提升,开展“五好”文明街巷创建活动,落实“日巡、周查、月评、季点名”制度,加强验收考核,抓好街巷长队伍和市容市貌监督员队伍建设,切实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积极改善老旧小区居住条件,加快推进节能改造、上下水更新、增设停车位、加装电梯和空中飞线入地等工作。开展基本便民网点建设,进一步完善社区生活服务体系。探索服务功能集成,发展一站式社区商业便民服务综合体,不断补充完善群众生活服务设施。

在全市推进实施街巷胡同及道路空间市容面貌三年整治,按照“界面连续、风格统一,街面整洁、基础服务设施齐备”的要求,整治全市所有街道、小巷、胡同及道路环境,实现街巷胡同及道路可视范围无违法建设,环境面貌整洁有序。进一步加快推进核心区架空线入地,力争在2017年、2018年用两年时间完成核心区105条、118公里主次干路电力架空线入地。

着力推进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强化垃圾管理属地责任,加快推进垃圾收运处理市场化改革,加大垃圾设施建设投资力度,运用互联网新技术,以“智慧垃圾分类”为抓手,采用先进技术工艺和管理理念,积极探索“互联网+垃圾分类”模式试点,推广“扫码积分换物”的经验,通过精细分类,精心投放,扫码和换物等环节,实现垃圾分类智能化;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与垃圾分类回收融合发展,逐步建立覆盖城乡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清运体系,推行差异化、专业化的垃圾分类模式,引导居民自觉主动参与垃圾分类,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提升环境卫生管理和保障能力,提高垃圾分类效率。

三、坚持共治为主,努力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的良好声势

城市让生活更美好。伴随着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发展越来越快,城市人口越来越多,高楼大厦越来越密集。如何进一步提升城市发展的可持续性和宜居性,让城市成为人民群众追求更加美好生活的有力依托,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离不开城市管理精细化,更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自觉维护“美好家园”的“共治”氛围。endprint

城市管理作为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既需要政府和部门的组织领导,也需要社会和群众的参与支持。如果把管理责任全部推给政府和部门,不仅会出现唱“独角戏”、不堪重负的局面,而且还会削弱城市管理的效率,影响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因此,需要每一个“城市主人”与“城市管家”的共同参与,特别是像“朝阳群众”、“西城大妈”、“海淀网民”等 “城市主人”的积极参与,形成“共治”氛围,推动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的提升。

不断完善社会参与机制。城市管理各相关部门不断完善城市管理绩效群众评价制度,加大政务公开力度,通过互联网、微信、微博、电话等多种方式畅通群众意见建议反馈渠道;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大政府购买管理服务力度,把能够依靠市场机制的职能从政府部门中剥离出去,引导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城市管理。

开展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介作用,创新宣传教育的形式和手段,引导正面舆论和文明行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通过多种形式提高人民群众政策法规的知晓率、遵守度,尝试将城市文明行为教育引入学校课堂;开展环境教育和职业培训,引导正当就业。通过环境评比、知识问答、公共讨论等多种形式,提高市民和社会单位自觉参与城市管理的责任意识。

创新社会动员模式。通过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创新社会动员方式方法。不断完善“门前三包”管理制度,推广沿街单位自管会经验,动员沿街单位参与城市管理;通过志愿者队伍、市民劝导队、党员互助队等形式,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尝试推广基层行之有效的积分换购等方法,推动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清洁日等活动;探索建立“城市文明奖”制度,开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调动全社会的参与支持热情。

四、坚持法治为先,全力培植依法管理城市的法治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发挥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城市作为广大市民生活、工作的主要空间,其精细化管理水平不仅体现了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也折射出市民的生活质量,更關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城市精细化管理必须依靠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从更高水平、更深层面、更宽范围为城市管理进行顶层设计,厘清职责,建立责、权、利清晰而又统一的管理机制,实现城市管理的精细化、常态化和长效化。

推进统筹协调体系建设。要强化首都环境建设管理统筹协调机制。依托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及办公室,充分发挥高位决策、全面统筹、综合协调、督导检查等职责,全面整合城市管理相关资源,研究建立重大问题决策、执行、监督等相关工作体系和机制,建立健全城市管理综合统筹协调体系,强化日常工作机制,加强例会调度和工作调研。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各区政府、地区管委会的属地责任,全面负责辖区城市管理;进一步推进管理重心下移,不断强化街乡实施主体责任和社区参与管理责任。

加强法规标准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政策法规和相关标准,推动制定地方性城市管理综合法规,确立城市管理法律主体地位;依据职责开展相关领域政策调整和立法需求调查,按照现行法规、政策、制度认真履职;需特殊政策支持的重大项目,研究出台相关政策;立足职责梳理既有标准规范,摸清标准缺失领域,积极完善城市管理相关标准规范。

推进综合执法和执法重心下移。市、区两级组织公安、工商、食药监、商务、交通、旅游等部门建立联合督导与巡视检查制度,探索通过分级约谈方式,督办市民反映强烈、媒体聚焦、领导关注的重点问题与重点点位整治工作;逐步由“区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实行统一管理”调整为“以街道办事处为主的双重管理”,各区通过优化编制结构调剂解决人员编制,逐步实现“一线执法人员比例不得低于本区城管执法人员总量的90%”和“街道(乡镇)执法队人员占比应逐步提高到85%左右”的要求。

健全综合考评体系。继续强化现有综合考评制度和“月检查、月曝光、月排名”制度,逐步增加社会评价的比重,并强化对城市管理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绩效考评;继续强化约谈制度,尝试重大问题纪检监察介入制度,逐步推动考评结果在行政效能监察、人事任免、绩效管理方面的应用,推动实施工作奖惩。同时,不断完善城市管理街巷长制度。继续实施“街巷长制”,不断完善工作标准、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协调调度平台,与文明创建工作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应的考核评价制度,不断强化城市微观管理。

完善财政保障机制。逐步完善精细化管理相关标准规范,并与财政管理部门共同研究,以考核评价体系为依据,尝试建立城市管理绩效奖励制度。依据相应标准核算工作量和人员定额,足额落实精细化日常运行经费,建立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资金保障机制;研究城市管理部分领域的社会资金投入问题。

五、面向未来,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几点思考

我们的时代已经进入了大数据时代,我们的城市管理也已经进入了精细化管理阶段。城市管理部门应抢抓机遇,加快创新步伐,从当前富于挑战性的现实中寻找机会、发现机会、创造机会,更加智慧地管理、运营城市。特别是全国60所设置城市管理专业的高校,更应抓住大数据时代的新机遇,找准城市管理人才培养和人才市场需求的交汇点,精准切入,创办世界一流院校、打造世界一流水准的城市管理学科,培养新时期复合型城市管理人才,为把全国各大城市建设好、运行好、管理好注入新的活力。

在北京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的进程中,需要一大批具有国际视野、人文情怀、专业素养的高素质城市管理人才。作为城市管理领域的一名实践者,我提三点建议:一是围绕大数据时代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点、热点和难点,积极开展协同共研,为各级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坚强有力的支撑。在这方面,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愿为设置城市管理专业的高校提供研究选题、数据共享以及其他研究的便利条件,共建城市管理领域的协同创新中心、高端智库。二是围绕大数据时代城市精细化管理人才培养,深入开展政府与院校共培活动,研讨城市管理问题,提出城市管理思路,共享城市管理经验,在更大范围内整合资源,为服务城市精细化管理发挥积极作用。同时,我们也期待有更多的院校将教学实践基地设在北京的各级城市管理部门,尝试与有关院校共建城市管理方向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共同培养高层次的城市管理专业人才。三是围绕城市管理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积极搭建共享传播平台。我们将全力支持城市管理领域的专家学者围绕城市管理,开创有内容、有份量、有影响的论坛,共同推动城市管理理论研究和实践创造新经验,取得新进展,迈上新台阶,以优异的成绩向党的十九大献礼!

(责任编辑:赵刚)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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