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农村互助式养老探究

2018-01-31 15:00刘璇
新西部 2018年1期
关键词:陕西省养老老年人

刘璇

陕西省作为西部农业大省、人口大省,农村人口的养老问题更加严重。互助式养老是在我国农村地区探索试行的一种新型养老方式,老年人之间在相互帮助中尽己所能,一方面为其他老年人提供了服务或者使其享受到了关怀,另一方面受到了他人的尊重,实现了更高层次的社交需要、尊重需要、自我实现需要。目前,互助式养老还有亟待完善的地方,应加快经济发展,提倡多元筹资;应完善立法,严格内部管理制度;还应科学评估养老个体需求,提高服务水平。

2013年,我国发布首部关于老龄事业发展的蓝皮书——《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强调了我国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情况。[1]2013年,陕西省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总数为355万人,占总数的9.43%,预计到2025年将超过600万人,绝大多数农村老年人除土地收入外没有其他固定收入,“未富先老”下养老问题更为突出。

陕西省农村养老的现状

1、家庭养老日益衰退

家庭养老是我国使用时间最久远应用范围最广泛的传统养老方式,老年人居于权威性的地位。但在从农业化走向工业化的进程中,老年人的权威性逐渐减弱,家庭养老功能降低。

(1)“孝文化”的衰退。传统道德是维持孝文化的规范,是家庭养老文化的核心。但高速发展的经济带来的巨大生活压力使年青人更关注眼前的经济利益。此外随着对外交流密切,年青人受新鲜的外来文化吸引,对“孝”的认知更加淡薄。

(2)家庭结构的变化。在新中国建立初期,人口增长趋于指数爆炸式增长,计划生育政策在这样的背景下及时有效地控制了中国人口增长过快的发展趋势,人口结构出现变动。[2]农村家庭由1982年的“大门大户”渐渐变成了2010年的“小庭小院”,传统农村家庭养老模式更加艰难,青壮年所背负的养老压力增大。[3]除此以外,陕西省农村地区大批青壮年劳动力向城市发展,尤其是作为照顾家庭主要力量的青壮年女性也加入了民工潮,以致大量留守老人独守庭院继续耕种。

(3)代际反馈均衡被打破。现如今,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是年青人,农村老年人在家庭中的话语权远不及从前。并且家庭资源分配有明显向下的趋势,在“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的观念影响下,老人也常常会表现出溺爱孙辈,主动将家庭中有限的资源让孙辈优先享有。由于年轻夫妇和老年人都倾向于把有限的家庭资源让渡给孩子使用,于是代际之间的这种不平衡的负功能开始主动出现,老年人由从前的家庭生产资料的拥有者和权威,逐渐被边缘化,养老质量降低。[4]

2、社会养老体系不健全

在上世纪80年代,我国农村其实就已经开始了社会养老保险,但由于国家和集体帮扶的后继乏力,导致养老保险由农民个人承担,负担较重,称为“老农保”。在2009年发布的《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开启了“新农保”之路。[5]新农保较之老农保最大的区别在于更加清楚的划分权责,并且中央确定每月发放55元基础养老金。

在陕西农村,由于经济不够发达,未富先老的问题尤为突出,老年人养老的经济支撑极其脆弱。一方面,由于身体各项器官老化、健康状况下降,老人们对日常生活照顾、经济和精神慰藉的需求越来越强烈。另一方面,关中地区思想观念保守,老人们普遍不愿意去养老院、敬老院,害怕子女因此而戴上不孝的帽子遭人詬病。

3、互助式养老的兴起

(1)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互助式养老现状。

农村互助式养老是在我国农村地区探索试行的一种新型养老方式,与城市的居家养老相对应。具体来说是指以村委会为组织单位、村长或村支书为牵头人,以村中小学、废屋为活动场地,为老年人提供基本的娱乐设施,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引导老年人相互帮扶自我养老的新型养老方式。

2013年,以互助养老为基本理念的七家“幸福院”在临潼作为试点已投入运营。这种以村为单位提供互助式养老服务的新方式,在省内是第一次尝试。临潼区互助幸福院以为老年人提供日间日常的娱乐、照顾活动为主,现有配备的房间床位还不足以满足全部老年人夜间住宿的要求,部分老人晚上仍需各回各家。在对外的媒体采访中,工作人员表示,临潼区现已建成的互助幸福院由临潼区统一规定划定标准,提供四室一房一厅。日常的娱乐活动由村委会倡导或由老年人自行发起。

通过媒体的采访报道了解到,陕西省现有的农村互助幸福院在各村试点时,专门将村委会和幸福院建在一起,便于管理和监督运行。在医疗方面以乡卫生院、村卫生室为基础,在日常工作中建立互助幸福院中老年人的健康信息档案,以备不时之需。每个互助幸福院均至少设有6个床位,老人可在这里简单的午休,并且还能为鳏寡孤独者提供夜间住宿、照顾。

临潼区互助幸福院在2013年开始试点的建设工作,已有投入使用的互助幸福院26个。2015年,以行政村为单位,继续扩建24个农村养老互助幸福院之后,基本可以覆盖临潼区范围。[6]养老互助幸福院不仅从物质上为老年人提供了必需的日常照顾和基础医疗,从精神层面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给予他们精神慰藉,丰富他们的生活,为他们带来情感慰藉。

(2)互助式养老优势。

互助式养老可以有效解决当传统家庭养老日渐式微难以满足需要且社会养老发展不完全时的困境。“老有所养”、“老有所终”,这仅仅是在经济、文化等方面都较为匮乏时期的老年人最低层次的需要。而今,老年人也需要“交友养老”,在人与人的不断交流中发挥自己的余热而获得尊重,进一步“老有所为”。所以,正确看待老年人的人力资源,他们仍然具有再次实现自我价值的人生追求,而在老年人之间的相互帮助中,他们尽己所能,一方面为其他老年人提供了服务或者使其享受到了关怀,另一方面受到了他人的尊重,实现了更高层次的社交需要、尊重需要、自我实现需要。

老年人之间互帮互助,一起娱乐,在帮助别人的同时,发挥了自己的能力,获得了尊重,增强了帮助别人所获得的幸福感,达成了自我实现的要求,接受帮助的老人也感受到了社会关怀与温暖。显而易见,通过互助式养老的实践,老年人不仅提升了自身的价值,也满足了部分需要被照料老人的现实需求,此外,还能积极地、全面地推进整个社会的持续发展。[7]endprint

陕西省农村互助式养老面临的问题

通过新闻报道及实地走访了解发现,互助式养老在临潼区发展迅猛,但在快速发展的背后,还存在一些问题。笔者以临潼区徐杨街道办已试点的互助幸福院为案例,通过调查问卷与访谈相结合的方法,调查了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及互助养老幸福院的工作人员。由于是针对老年人的调研,普遍存在沟通障碍,故本次调研仅发放问卷60份,回收有效问卷54份,问卷有效率为90%。被调查者男性21人,女性33人。

1、资金支持力度小

笔者在与互助幸福院的工作人员的谈话中了解到,互助幸福院运行过程中存在最大的困难就是资金短缺,许多互助幸福院的进一步发展因此受到影响。以床位和就餐为例,因为经费紧张,未能购置满足全部老年人所需要的床位,并且就餐也暂时无法做到完全免费。陕西地处西部,经济发展上有所欠缺,省级财政并不充裕,现阶段的互助式养老处于试点阶段,国家也没有给予专项资金补贴。

2、法律法规不健全

通过翻阅资料发现,对于这一新型养老方式可能出现的权责纠纷问题,并没有出台具体的法律法规,这为日后的顺畅发展和管理埋下了隐患。比如,老年人在互助幸福院因自身不慎滑倒或突发急病等情况应由谁来具体负责,国家法律对由此带来的责任划分没有予以具体明确解释。从双方的角度看,不利于后续的良性发展,阻碍了互助式养老的规范化可持续的发展道路。

3、农村互助式养老服务水平低

问卷调查主要反映出现有养老服务种类比较少、服务功能不完善、服务水平尚待提高的问题。互助幸福院现在暂时还停留在日间照料方面,服务对象也大多是那些有自理能力的老年人。对于长期卧病在床生活不能自理、行动不便老年人,却无法完全照顾到。现阶段的互助式养老大多仅是满足老年人的物质需求,而忽视了精神层面与情感关怀的重要性。互助幸福院现有的精神文化生活比较单一,不能满足老年人的个性化需求,服务水平较低。

构建陕西省农村互助式养老模式建议

1、加快经济发展,提倡多元筹资

解决资源紧缺问题是从根本上促进农村养老事业发展的关键。在强调政府服务功能的前提下,像过去完全依赖国家的想法是过时的。就陕西省的具体情况来说,需要继续增强农业发展力度,发展农村经济,让农民尽快富裕起来。陕西应大力发展以人文旅游为支柱的旅游经济,用第三产业推动经济良性发展。特别是临潼区,可以发展以兵马俑为核心的其他周边产业,为互助式养老提供强有力的经济支持。

2、完善立法,严格内部管理制度

农村互助式养老试行的时间较短,没有出台明确规范的法律条文以保证其规范运行,对于可能存在争议的部分没有明确的责任划分,这间接阻碍了互助式养老的发展。故而政府应尽快制定关于互助式养老的条例规定,依法治院,有法可依,推动互助式养老迈向法制化发展轨道。

3、科学评估养老个体需求,提高服务水平

不同身体状况的老年人有不同的养老需求,村子里有健康的可以生活自理的老年人,需要各种娱乐活动丰富精神世界,坚持老有所为的生活方式,但还有另一部分老年人由于健康状况堪忧、自理能力较差,需要给予专业的社区老年照顾。老年人不同的健康状况和不同年龄段的老年人的需求是不同的,在日常工作中应该统计老年人的资料,为老年人建立专属个人的信息档案,给予更多的照顾。登记之后需对个性化档案实时更新,及时掌握老年人的健康状况与新的养老诉求,提高养老服务水平。

注释

[1]万智奇.老龄化社会的“养老”难题[J].上海人大月刊,2013.11:21-22.

[2]薛鹏,管兵.中国农村养老资源现状分析[1].中国农村养老资源现状分析[J].现代交际,2011.11:22.

[3]俞爱群.中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历史与现状[J].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06:78-80.

[4]朱启戎.农村居家养老的乡土适应研究[D].南京农业大学,2012.

[5]胡美玲.河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存在问题与对策研究[D].河北农业大学,2012.

[6]临潼將建24个农村养老互助幸福院新增200余张床位.网易新闻中心.

[7]杨静慧.互助式养老:转型中的理性选择[J].兰州学刊,2014.09:137-141.

作者简介

刘 璇 长安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公共管理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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