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农药管理条例 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2018-02-11 08:02宋桥萍萍乡市安源区农业局
江西农业 2018年24期
关键词:农业局许可经营者

文|宋桥萍(萍乡市安源区农业局)

萍乡市安源区农业局加强全区各种植合作社、基地和农户科学安全用药的指导,督促建立农药施用记录,建立常态化农产品抽检制度,落实农药各项管理条例,全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全面规范农药经营许可 抓实农药经营许可证核发工作

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农药监督管理经费保障

安源区政府十分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药监督管理工作,财政列支了30万元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农药管理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农产品农药残留抽检、农药经营许可发证、农药监督检查、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示范区建设等方面,使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全程可追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农产品农药残留抽检经费。列支了10万元,主要用于各镇街委农产品安全检测站建设,采购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及相关设施,开展检测技术培训,组织开展常态化的农药残留检测工作,每年全区抽检1500批次以上。

农药经营许可及农药监管经费。列支10万元,主要用于全区农药经营许可发证工作,农药经营者培训,农药日常监督检查,对全区符合条件的农药持证经营者,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农药经营使用方面的监督检查。

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示范区建设。列支10万元,在安源区现代农业示范区内,在长潭蔬菜基地和大田益丰园蔬菜基地,建立了2个蔬菜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示范区,重点推广“三生三诱”技术、科学使用农药技术、种子消毒、合理轮作等技术。

强化农药经营许可的人员保障

加强农药经营管理的领导。农业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农药经营管理领导小组,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植保、执法大队、办证中心和各地农办负责人为成员,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研究和解决农药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落实农药经营许可办理人员。区农业局成立了分管副局长为组长的农药经营条件审核组,分别设立了材料认证小组和实地核查小组,办证工作窗口受理经营户的审报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的材料后,由材料认证小组进行初步审核,审核合格后,转实地核查小组到农药经营场进行核查,符合条件后转局机关领导审核,在窗口发证。

抓实农药经营许可发证工作

认真做好农药经营点的调查摸底工作。为掌握全区农药经营场的底数,区农业局植保站组织各地农办,逐村逐组排查,摸清了全区农药经营场所的底数,并对辖区内42家农药经营场送达了《农药经营许可制度告之书》,使农药经营者了解《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做好农药经营者的教育培训工作。为使用有意向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农药经营者有农学、植保、农药等相关专业培训机构56学时以上的学习经历,安源区农业局根椐调查摸底了解的人员情况,积极组织辖区内农药经营者就近到芦溪、上栗、湘东等地参加培训,实现有意向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农药经营者学习培训全覆盖。

严格依规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安源区农业局严格按照《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农药经营者应当具备的条件,逐项逐条审核,确保符合条件的一家不落,不符合条件的一家不办,经农业局业务人员审查审核,已全面完成农药经营许可发证工作,发证13本,其中:区农业局颁放农药(限制使用农药除外)经营许可证11本,申请省农业厅颁发农药经营许可证2本。

全面加强科学使用农药指导推进农药负增长行动

组织开展宣传培训。一是通过组织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广泛宣传科学使用农药知识,今年,安源区农业局先后组织送科技下乡活动5期,发放《农药管理条例》、《安全科学使用农药技术手册》、《农作物绿色防控技术手册》等12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200余人次;二是开展科学使用农药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知识的专题培训,今年先后到全区各镇村开展《科学使用农药》、《水稻病虫害防治》、《蔬菜病虫害防治》等知识专题培训20余期,培训人员达1000余人次;三是到田间地头实地指导科学使用农药,通过农技人员下基层活动,先后到全区各种植基地,现场指导农民和基地负责人100余人次,特别指导蔬菜种植基地采用绿色防控措施,降低化学农药使用量。

加强病虫害预测预报。一是认真开展病虫调查,坚持每周一次的病虫发生情况的定点调查,在全区各镇街委设立定点调查病虫监测点,掌握病虫害发生实况;二是及时下发病虫情报,2018年以来,共计下发《安源区病虫情报》5期,指导农民抓好水稻、蔬菜等农作物病虫害防治。

加强农作物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示范点的建设。安源区制定了2018年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全区共设定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示范点7个,其中500亩以上的2个,200亩以上的5个,实现每个镇街委都有示范点,主要实施“三生三诱”、科学安全使用农药、轮作、种子消毒等技术,引导群众减少化学农药用量,降低农药残留。

全面加强农药经营使用监督管理开展农药及农药残留专项整治

加强农药经营监管。督促指导农药经营场所建立农药销售台账,对限制使用农药实行专柜摆放、明示标志,实行实名制购买,落实农药经营使用指导制度,严格按照《农药管理条例》指导农药使用者安全科学使用农药,指导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预防农药包装废弃物田间地头乱扔乱弃造成环保污染。

加强农药使用记录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督促合作社、农产品生产企业和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建立农药施用记录,如实记录使用农药的时间、地点、对象及农药名称、用量、生产企业,并且要求农药使用记录保存2年以上,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对不按要求或不建立农药使用记录的单位依照《农药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加强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组织区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技术人员,开展全方位的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对全区26个种植基地的农作物进行全面检测,防止当地农药超标农产品进入市场,对全区镇街所有的农贸市场和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抽检,防止市场上销售农药超标农产品,把好农产品安全的最后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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