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与“感激”表达的功能差异

2018-02-26 12:41宋文玉陈一
现代语文 2018年9期
关键词:主观性

宋文玉 陈一

摘 要:行为动词“感谢”和心理动词“感激”在某些句法环境中可互换且语义差异不易辨察,学界尚未深入探究。本文通过对语料库的穷尽性考察,揭示出二者程度延展性及使因性差异。通过描写“感谢”和“感激”与不同句式的互动选择,揭示出二者表达意愿的强弱差异,并建立了“感谢”与“感激”表达主观性的连续统,归纳出“感谢”表达的功能为外显表行,“感激”表达的功能为内隐表情。

关键词:“感谢” “感激” 主观性 表行功能 表情功能

一、引言

现代汉语的“感谢”与“感激”都能受程度副词修饰,不少用例中二者可以互换。如:

(1)我非常感谢你。—— 我非常感激你。

(2)你很感谢他吗?—— 你很感激他吗?

然而二者并非在任何情况下均可替换。如:

(3)a.我要感谢我的妻子、同事和旧日的同窗林徽因。

b.*我要感激我的妻子、同事和旧日的同窗林徽因。

(4)a.如果你能帮助我,我会感激你一生一世。

b.*如果你能帮助我,我会感谢你一生一世。

有时可以前后连用,如:

(5)扶起这位不幸的妇女,马树昆按捺着激动的心情对她说:“你终于回来了,我非常感激你!感谢你在最困难的时候,能想起、能信任我们!”

(6)郝永前感激地说:“已经拿到了,感谢党和政府的关怀。”

由此可以看到,二者貌似都具有程度性,都受程度副词修饰,实际上这只是局部性分布交叉,因为并不是所有的“感谢”都伴随“感激”,也不是所有的“感激”都通过“感谢”来表现。它们在功能上存在一系列差异。对此,学界尚未开展专门研究。我们以“感谢”和“感激”为切入点进行研究,将有助于了解不同致谢动词在多种语义语法范畴中的表现,有助于深化对汉语谢意动词和致谢表达系统内部差异的认识,加深我们对言语行为类型内部差异的理解。

二、“感谢”与“感激”的程度差异

(一) “感谢”与“感激”的程度延展性

通过检索北京大学CCL语料库,我们对“感激”“感谢”与高程度副词“很”“十分”“非常”共现情况统计如下:

数据表明,“感谢、感激”在与高程度副词的共现能力上差别不大,都比较自由。但在与低程度副词、主观程度副词的组配能力上却存在一定的差异。

1.与低程度副词的共现

通过对北京大学CCL语料库的考察我们注意到,“感激”“感谢”受低程度副词修饰的用例都不多。“有点感激”有9例,“有些感激”有17例,“有点感谢”只有2例,没有“有些感谢”的用例。可以看出,低程度的“感谢”使用频率显著低于“感激”。先看例句之后略作分析:

(7)昨天八路军把他拉出去没有枪毙他,他还真是有点感激。

(8)他们都笑了起来,似乎有些感激她给他们找到一个借口。

(9)女婿一愣,木木然地点点头,心里还有点感谢丈母娘!

(10)此刻他甚至有点感谢“告密者”,这比他自己说出口要“策略”。

“感谢”“感激”与高程度副词都可自由组配,而与低程度副词组配非常受限。沈家煊结合Leech的“乐观原则”分析汉语事实时谈道:“令人如意的事情就希望往大里说,不如意的事情就往小里说,这种说法固化的结果就是程度副词‘有点儿'只修饰贬义词。”(1999:185-188)陈一(2008)注意到,在偏依性对举结构中,以“有点儿+反面词”为依托,部分“有点儿+正面词”可以被接受。同时指出,“有点儿+正面词”还只是偶有所见,仍然是受限形式。例(7)和例(8)中的“有点感激”“有些感激”都是内心情感的表达。也就是说:“感谢”主要用于致谢,遵循礼貌原则、面子原则,一般回避低程度表现(例(9)说的是 “心里有点感谢”,接近于“感激”);“感激”可用于表内心情感,可不受此限。

2.与主观程度副词的亲和度

现代汉语的程度副词可分为绝对程度副词和相对程度副词。绝对程度副词只是一般地、独立地表明程度,相对程度副词则是通过比较来显示程度。张谊生根据是否带有主观评价,将绝对程度副词分为客观程度副词与主观程度副词(2000:25)。依据张著的分类,“很”“非常”“特别”“十分”为典型的客观程度副词,“太”为典型的主观程度副词。

(11)卡顿先生,实在太感激你了,我永远不会忘记的。

(12)宋庆龄微笑着说:“我很好。主席,你这么忙还来看我,太感谢你了。”

例(11)中“太感激你了”、例(12)中“太感謝你了”,不是说“感谢”“感激”的程度过了头,而是说话人通过夸张的手法来表示程度之高,从而传达说话人的主观态度,指向言者的内心情感。此时,“感谢”与“感激”可以互换。虽然二者都可受主观程度副词“太”的修饰,但在使用频率上存在明显差异。通过检索北京大学CCL语料库,“太感谢”有105例,“太感激”只有17例。二者使用比例约为6:1。我们认为,这种差异可归因于“太”的超常性、夸张性,伴随外显性,与言说表达性的、具有调控性的“感谢”更为亲和,与自发性/非调控性的、内含性的“感激”不亲和。

(二)“感谢”与“感激”程度及使因性差异

吕叔湘曾指出:“表示程度很高,除了副词和数量词外,还有种种方式。或用感叹语气,或叠用形容词,或用典型的事物来比拟,或用结果来衬托,或用比较和假设来表示极限,或以含蓄表极致”(1942,2014:203-205)。“感谢”“感激”的高程度表达方式,除了前加高程度副词以外,还可以通过后加程度补语等方式实现。

(13)如承告知以上消息附以其他你愿意说明的细节,则感谢得很。

(14)这次多亏周先生千里迢迢来斡旋,实在感激得很。

例(13)和例(14)都是通过后加程度补语来表达它们的程度之高。下面的用例则显示二者的不同:

(15)……先后把一万多名群众接送到安全地带,使灾民们感激得流下热泪。

(16)老人感激得面颊抽搐,两手颤抖着接过钱就要下跪。

(17)苏珊夫妇紧紧握住中方人员的手,热泪涟涟,感激得说不出话来。

(18)年过半百的陈炳泉对助人为乐的方常孝感激得不知如何是好。

(19)拖了多年的问题有望解决了,涂洁兰感激得连声道谢。

可以看到,例(15)~例(18)中的“感激”具有明显的使因性,往往致使“感激”主体自身产生某一行为或结果,如例(15)和例(16)中的“流下热泪”和“面颊抽搐”,例(17)和例(18)中的“说不出话来”“不知如何是好”等。在致使表达系统中,规约性的强弱制约着人们的表达策略,规约性强的致使关系采取综合性的表达,而规约性弱的致使关系采取分析性的表达(施春宏,2010)。这里,“感激”可用多种结果性成分来表现程度,是因为“感激”更多关乎内心(可影响到行为的心理状态);另一方面,因为“感激”与一些“特别的结果”之间的规约性联系不强,所以此类述补结构一定要带“得”(参看郭继懋、王红旗,2001)。由此可见,“感谢”只是表达“感激”情感的一种形式,如例(19)中的“连声道谢”,而“感激”却并非只通过“感谢”来体现。

上文曾提到“感谢”与“感激”受程度副词修饰并可相互替换的情况。事实上,受程度副词修饰的“感谢”与“感激”并不是在各种句子中都能互换。这里我们以“非常感谢”与“非常感激”为例分析它们不能替换情况的制约因素。

(20)a.非常感谢杜司长和于局长刚才的精彩致辞。

b.*非常感激杜司长和于局长刚才的精彩致辞。

(21)a.既然我觉得非常感激,我很容易说这样的话……

b.*既然我觉得非常感谢,我很容易说这样的话……

(22)a.如姬为了这件事非常感激公子。

b.*如姬为了这件事非常感谢公子。

(23)a.澳大利亚在你的领导之下为共同事业所作的一切使我非常感激。

b.*澳大利亚在你的领导之下为共同事业所作的一切使我非常感谢。

(24)a.不料六一公公竟非常感激起来……

b.*不料六一公公竟非常感谢起来……

(25)a.孟某非常感激地捧起瓶子喝了个净光。

b.*孟某非常感谢地捧起瓶子喝了个净光。

(26)a.如果我的中文水平有你们的1%的话,我就会非常感激了,谢谢!

b.*如果我的中文水平有你们的1%的话,我就会非常感谢了,谢谢!

对比发现,尽管“感谢”与“感激”都能受程度副词修饰,但它们受程度副词修饰后差异并未被“中和”,在分布上和由此显示的概念性质上依然存在差异。“非常感激”可适应感知、致使、情状及其变化等表达类型,而“非常感谢”一般不适用于这些类型。这表明,“非常感激”属于情状范畴,具有表情功能;而“非常感谢”则偏向行为范畴,行使表行功能。

三、句法表现与(交互)主观性的互动制约

(一) 与意愿动词、意愿副词共现

“感谢”偏向行为表达,“感激”偏向情感表达,并不是说“感谢”表达没有主观情感,二者并不是截然分开的。说“感谢”时也常带有人的主观性,其显著的语法特征就是经常与“要”“得”“应该”“应当”等表意志、道义的情态动词组配,表达一种意愿和必要性,而这种必要性又有主、客观之分。吕叔湘(1942)曾谈到主观的必要为意志的要求,而客观的必要或为事实上的必要,或为情理上的必要,分别与不同的情态动词组配。无论是表示主观的必要还是表示客观的必要,都是一种意志性的表达。由考察语料库可知,上述情态动词与“感谢”组配的用例大量存在,与“感激”组配的用例则少得多。见下表:

据上表我们可以看出,“感谢”与意志性情态动词共现的能力明显高于“感激”。说明二者在意志表达适应性上存在显著差异。“感谢”具有强意志性表达倾向,而“感激”具有弱意志性表达倾向。我们认为,这种意志强弱的表达差异可归因于情态动词的基本功能是与行为动词组配,表行为的情态,而不是与心理动词组配,如我们通常说“要想(问题)、要爱护”,不说“要想念、要爱”。再如:

(27)我现在最想说的是,我要感谢我的祖国!

(28)最后,我应该感谢上海电视台。

(29)我现在有了不少知心朋友,这不得不感谢电视对我的帮助。

上述例句中的“感谢”都不能换成“感激”。徐盛桓(2006)指出,意向是指人们为实施某一行为而抱有的意图倾向,一种作出导向和有所期待的心智活动。这种心智活动需要通过具体的行为得以实现,例(25)~例(27)中的“要”“应该”和“不得不”的意向性通过“感谢”行为得以实现,反过来,意向性的实现也增强了言者“感谢”行为的主观性。另外,常与“感谢”共现的还有意志副词,如:

(30)我今天是特意来感谢你的。

(31)你帮了我这么大的忙,我一定得当面感谢你。

例(30)和例(31)中“特意”“當面”等意志性状语增强了“感谢”的主观意志性。两句中的“感谢”均不能替换为“感激”,进一步说明“感谢”更倾向于与主观意志组配,是一种凸显主观性的表达方式。其背后的语用动机是为了凸显“感谢”表行的由衷性,弱化程式性。

(二)“感谢”表达的言语指向

(32)她对这位科学家感激不尽,见面后一个劲地说感谢。

(33)我俩惊喜地笑了,连声感谢人家的好意。

(34)群众高兴地鼓起了掌,连连说:“感谢!感谢!”

(35)我们来看望你们全家,对你们所作的贡献表示感谢。

以上例句中均含有显性的言说动词,如“说”“表示”,例(33)“连声”后面隐含言说动词。上述例句中的“感谢”都不能替换为“感激”。据CCL语料库统计数据显示:“表示感谢”与“表示感激”的使用频率比为5080:97。这一不对称现象的形成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行为与心理的表达方式不同所致,从认知角度看,说出来的一定是想到的,而想到的却不一定说出来。“感谢”与“感激”所表达的本质上是同一心理现实,即“感激心理”,但二者的表达方向却正好相反:“感谢”倾向外显,“感激”倾向内隐。这里所说的“外显”,意思是“感谢”倾向于说出来,表达出来,有明确的言说指向;“内隐”的意思是,“感激”更关注自身情感的描述。也就是说,“感谢”的外显性与言说动词相容,而“感激”的内隐性与言说动词有所抵捂,从而限制了“感激”与言说动词的共现。

在语言理解过程中,缺省推理是一种重要的认知机制,即听话人在听到“感谢”时,默认说话人是心存感激的,说话人为了便于听话人理解也会用显性的语法手段将“感激心理”外显。可以说,“感谢”与程度副词、情态动词、言说动词共现都是明示“感激心理”的语法手段,具有明示言者心理活动的功能。我们可以认为,与程度副词、情态动词、意愿动词组配的“感谢”句传达“感激”心理,而没有相关标记的“感谢”句不凸显“感激”心理,甚至有弱化、消减的倾向。“感激”心理弱化,主要体现在另外一种功能——礼仪功能。凸显礼仪性的“感谢”表达有程式化倾向,弱化礼仪性的“感谢”表达才能凸显“感激”心理,增强真诚性。

(三)“感谢”表达与目的句

“感谢”表达的强主观意志性的另外一个表现是,“感谢”可以用于目的句中,如:

(36)今天,俺是专程来感谢你的,不管咋着,这钱你得收下!

(37)回来时,夫妻俩买了些海货,去感谢范匡夫。

例(36)和例(37)中的“感谢”分别与“来”“去”连用。朱德熙(1982)指出:“来”和“去”充任连谓结构前一个直接成分表示目的。目的即言者的意欲也就是言者的意志性。因此与“来”“去”连用的“感谢”句具有很强的目的性,表达强烈的主观意志。例(36)和例(37)中的“感谢”都不能换成“感激”,这是因为“感激”的情感触发性与强烈的主观意志性有所抵牾。“感谢”还可以与表达目的的介词“为”“为了”共现。如:

(38)他们为了感谢阁下,要表演一场战斗给阁下看。

(39)为感谢巡警们的救助,55名乘客购制一面写有“排忧解难,扶危济困”的镜匾,派专人送到韩庄巡警中队。

例(38)和例(39)中的 “感谢”也不能替换成“感激”。汉语中没有“为感激”“为了感激”这样的表达形式。我们也检索到“感激”与“为”“为了”共现的用例,如:

(40)乡亲们为了表达感激之情,为他披红戴花,送他镜匾,亲切地称他为“沼气王”。

(41)为表达对恩人的感激之情,孟青的名字改成了孟军。

(42)为表达感激之心,富商要将杨昶全家供养起来尽享荣华富贵。

仔细观察以上例句,不难发现,“感激”与“为”“为了”共现的例句中都出现了“表达”一词。从认知角度出发,当情感需要明示出来的时候,人们一般会通过话语表达出来,“表达感激之情/心”就是将内心情感凸显出来。“表达”不仅具有外显性,同时还具有意向性,因此,“为了”“为”与“表达”连用时,“表达”可以说是将人的内心情感和意愿同时表现出来的一种手段。与“为”“为了”共现的“感激之情/心”通过“表达”的连接,中和了情感内隐性与意愿外显性的差异,不仅体现了言者的情感性,同时也体现了言者的意愿性。“感激之情”“感激之心”这样的固化表达倾向也说明了“感激”的表情性。

(四) 动态性差异

(43)程鹏辉还特意感谢了五里河体育场的北球门,他说:“这并没有特殊的意义,但是中国队终于往这个门里进球了。”

(44)此时他感谢着上帝的恩赐。

(45)他曾感谢过上天,给予了他这么幸福的家庭。

(46)女人拉着孩子,一步一回头感激着出去了。

例(43)~例(45)中的“感谢”后分别附着“了、着、过”,表明“感谢”具有实现、持续、完结等动态过程。例(46)中“感激”与“着”连用,说明“感激”也具有持续性。虽然“感谢”与“感激”都具有持续性,但表现方式却不大相同。

(47)我每次送麸皮去,她都要感谢半天。

(48)我一辈子都会感激他。

(49)你是好哥哥,你一向疼我,宠我,你帮我这个忙,我感激你一生一世!

“感谢”与短时不定实指性时量宾语组配,如例(47)中的“感谢半天”,而“感激”不能与此类时量成分组配;“感激”可以与夸张性虚指性表长时的时间词组配,如例(48)中的“一辈子”、例(49)中的“一生一世”。

虽然“感谢”倾向于行为表达,“感激”倾向于情感表达,但二者均表达主观性。正如完权(2017)所指出的那样,语言中没有完全客观性的表达,只有主观性上强弱和功能的差异。关联理论认为,交际的过程就是交际双方通过语言手段或非语言手段向对方明示自已的交际意图和信息意图的过程(Sperber&Wilson;,1995)。本文认为,“感谢”表达主要通过与目的句、言说句、意愿动词、意愿副词及程度副词共现等显性语法手段,凸显“感谢”行为的主观性、明示言者致谢的交际意图;“感激”是一种刺激反应性情感,情感的强弱通过与不同级别的程度副词共现明示,但一般不与表达强意向性的意愿动词、意愿副词以及言说句和目的句等共现,因为情感的触发性与主观意愿有所抵牾。

汉语中明示情感和凸显意愿性的语法手段都可视为增强主观性的表达方式,但强弱不同,由明示情感到凸显意愿性,主观性不断增强。据此,我们认为,从主观性强弱的角度看,“感激”与“感谢”可形成一个由弱到强的连续统。见下表:

主观性强弱连续统的建立表明,“感激”与“感谢”无论是在表达内心情感还是言语行为表达都存在一定主观性,只是程度不同而已。也就是说汉语的行为表现与心理表现并不是对立的,用法上也不存在非此即彼的关系,而中间过渡阶段的主观性差异应该成为我们关注的焦点。

汉语的行为表现与心理表现不是简单地并立模式,有交叠也有分工,体现为一种包含关系。包含关系的确立不是要否认二者的差异,而是为了更准确、更全面地认识它們之间的同异(沈家煊,2012)。通过对“感谢”“感激”及其句法表现的考察,我们可以看到,“感谢”表达有的主要体现信息功能,有的主要体现礼仪功能,有的偏重于表态,有的主要表行,有的用于表情。“感激”表达则主要偏重于表情。对“感谢”表达与“感激”表达的具体、系统的考察有助于我们更多地了解行为表现与心理表现的异同,也有助于深化汉语致谢表达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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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In some syntactic environments the behavioral verb“gan xie(感谢)”and the psychological verb“gan ji(感激)”can be used interchangeably and its semantic differences can not be discerned easily, the study of which has not been deeply explored. Through the exhaustive investigation of large-scale corpus, this paper reveals the differences between“gan xie(感谢)”and“gan ji(感激)”in the dimensions of the degree extension and cause. By describing the interactive choice of“gan xie(感谢)”and “gan ji(感激)”with different sentence patterns, the differences of the strong will and weak will expressions will be revealed, and the continuity of the subjectivity of“gan xie(感谢)”and“gan ji(感激)”is established. The expression of“gan xie(感谢)”express ones behavior explicitly,“gan ji(感激)”express ones feeling implicitly.

Key words: “gan xie(感谢)”;“gan ji(感激)”;(inter)subjectivity;behavioral function;emotional fun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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