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沁 郭泉江
摘 要:本文基于乔姆斯基的题元理论,探究英汉使役色彩动词结构在形态和句法上的共性与个性。从中发现,题元角色与动词语义有密切关系,动词语义在使役句中起到了连接不同参与者的纽带作用。同时,英汉色彩的不同使役形态既在使役义和使役力的表现上有所不同,也对施动者和受动者的限制有所差異。
关键词:色彩使役动词 使役形态 题元理论
一、引言
使役指的是某事物或状态通过某媒介(自身作用或外部施力)向另一事物或状态移动或转变的过程。使役是人类认知中最基础、最核心的概念之一,它在语言中的对应形式就是使役结构。使役结构是反映客观事物的语言表征,主要有四个构成要素:使役主体、使役客体、使役动作和使役结果,它们各司其职而又不断变换,由此建立了稳固而又多样的使役结构表达。多年来,国内外诸多学者都对使役结构进行过研究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国外学者Shibatani(1976)按语法形式对使役结构进行了分析,Aissen(1979)从句法角度对使役结构进行了研究,Comrie(1989)将使役结构划分成了分析型、词汇型和形态型三类,Dixon(2000)研究不同的使役结构后提出了9个涉及使役的分层级语义参项,Talmy(2000)根据语义标准对使役结构中涉及的使役过程进行了划分,Gilquin(2010)从语料库语言学角度分析了使役结构的句法、语义、词法和文体特征,Beavers(2011)从语义特征角度研究了使役结构。中国学者也对使役结构进行了探讨。李红儒(1994)对使役情景和使役结构进行了研究,黄国文(1998)、剑歌(2000)从功能句法角度对使役结构进行了考察,吴国良(1999)阐明了英语中使役结构的语义用法特征,齐曦(2007)提出了英语使役结构的两大范式:“以中介为中心”和以“施动者为中心”,梁红艳(2008)从系统功能语言学的角度探讨了英语使役结构,李宏(2012)从构式语法角度对英语使役结构进行了句法解析,贺梦依和杨坤(2013)分析了英语使动构式的构式化及其后果,黄小萍(2016)探讨了常用英汉使役构式的异同、动词及物性、非典型性使役构式,万兰芹(2017)则对致使概念框架与英语使动构式进行了阐述。
不同的学者曾对心理类动词的使役结构、认知类动词的使役结构、双宾类动词的使役结构等使役结构小类进行过专项研究,但有一些活跃的使役动词类并未引起学界重视,例如色彩类使役动词。色彩词是我们认识瑰丽多彩的大自然的基础,具有很强的系统性。色彩使役词是色彩词长期发展的产物,它们反映了人类对色彩以及自然界的深刻认识,是人类自我表达趋向丰富化多样化的客观反映。因此,表达了内涵丰富语义信息的色彩使役词值得深入研究。但就我们所知,目前鲜有学者对英汉颜色一类的具体使役动词进行比较研究。本文将聚焦表达色彩的英汉使役动词,重点论述该类动词在英汉语言中的形态异同,并以 Chomsky的题元为视野考察英汉使役色彩动词结构在形态和句法上的共性与个性。
二、英汉使役形态分类
使役化结构是跨文化的人类语言现象,每一种语言都会有一种或多种使役类型(张京鱼,2004)。使役结构这一语言体系庞大纷杂,对它的分类并无定论,不同的标准能划分出不同的类别。美国语言学家Comrie(1989)按形式参项将使役结构划分成了分析型(periphrastic causative)、词汇型(lexical causative)和形态型(morphological causative)三类。分析型使役通过借助“使、让、令、叫”(make,get, cause,let,set,have)等轻动词实现使役;词汇型使役是借助使役词汇本身就可以达成的使役,使役词通常包括致使动作和致使结果两个要素;形态型使役在英语中的表现形式为加上了前后缀的使役词,汉语主要通过在使役动词后添加“了、得”等助动词来实现。
“色彩使役词”是色彩词的一个组成部分。在长期的使用过程中,常见的色彩词被赋予了高度的比喻义,往往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从语义层面分析,“色彩使役词”原指本具有使役意义的色彩词致使某物发生色彩变化,英汉语言都常用能产的色彩词“红、黄 、白、黑、绿”来表现,如“红了樱桃,绿了芭蕉”“白了少年头”“green the land”“black the shirt”。在语言的变化发展中,它也有致使某物或某事向某类色彩词的引申义变化或移动的趋向,既可表达使因也可表示结果,如“抹黑了我的声誉”“愁白了头”,这类色彩使役词在英语中也有对应的表达形式,如“black ones name”“Sorrow whitens my hair”。在此,我们依照Comrie(1989)的方法对色彩使役词进行分类。
(一)分析型
分析型使役又称迂回型(periphrastic type)或句法型(syntactic type)使役,是由两个独立的谓语构成的使役表达式,在英汉语言中的对应形态分别是由“make, cause, let”“使、令、让、叫”等轻动词加上发生使役状态变化的另一动词语素构成的使役表达。
(1)I made the wall white.
英语中常见的分析型表达是含有轻动词make/let/cause/have的句子,它是一种比较常用的使役类型,具有典型性。White在此处受到了轻动词make的带动,与之构成了使役链,表现了使役的结果。
汉语的迂回使役结构与英语大体相同,如:
(2)我把墙刷白了。
汉语中多用“使、令、叫、把”等衔接动词的分析型使役,这种使役由轻动词和表使役结果的颜色词相互配合构成使役。
(二)词汇型
词汇型使役是由单个谓语构成的使役表达方式,也就是英语语法学上所说的零位使役。汉语的词汇使役有单音使役、双音使役两种形态。
(3)The strikers blacked his lorry.(《21世纪大英汉词典》)
英语中black的词义便有使役义,它可以表示:“make sth. black/dark”。根据语境,black这一色彩词在例(3)表现出了它的引申义,即“使(货物)被抵制”,除货物外,它还可以表示对工作、业务、人员等的抵抗或拒绝。这一类使役的特征是,词汇本身具有使役义。
英语中的同形转换与古汉语的使役结构基本相似,如:
(4)春风又绿江南岸。(王安石《泊船瓜洲》)
例(4)句中的“绿”是动词,本身具有“使……绿”的意思,与英语的green(make sth. green)一词在语义上极为接近。单音使役词常见于古汉语中,现代汉语并不多见,在网络时兴语中偶尔可以看到这样的表达,如“他总黑我的偶像”“我黑了那个网站”等。
汉语中还有一些由“致使过程+致使结果”两个语素构成的色彩类使役动词,通常是由施事者的动作加表受事者状态的色彩形容词构成。被称为双音使役或者复合使役,属于词汇型使役。它的表现形态一般是“V+(色彩类)adj”,在语法上被看作是动结式使役。如“映红、搅黄、抹黑、洗白”等。
(三)形态型
形態型使役是由派生谓语构成的使役表达式,主要是通过形容词、名词或动词转化而来的使役,英语中的表现形式为加上了前后缀的使役词,汉语主要通过在使役动词后添加“了、得”等助动词来实现。
(5)The setting sun reddened the whole sky.(《21世纪大英汉词典》)
英语中形态型色彩使役词主要通过“色彩词+词缀en”构成,使原来使役意义不明显的词汇显现出使役义,例(5)中的redden即是如此。但根据色彩词汇的实际运用情况来看,只有少数色彩词能以这样的构词方式存在并具备使役含义,如:redden,blacken,whiten.这一现象与它们本身的能产性息息相关。
汉语是孤立语,不像英语那样有黏着语素来组成前后缀。但在语言实际运用中,它往往借助“了、得、着”等完成义助词来构成使役形态,或者加上后缀“……化”这种操作性强又简洁的形式来构成使役表达。我们将这类表达视为形态型使役。例如:
(6)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蒋捷 《一剪梅·舟过吴江》 )
(7)开展治沙工作,绿化沙漠。
根据例(6)语义,可以改写为:流光红了樱桃,流光绿了芭蕉。在语义上,“了”协助了使役的完成。例句(7)中的“化”有“使变成”之意,这一词缀一般只能与色彩词结合使役,但并非适用于所有的色彩词,只有“黑化”“绿化”二项,如:“绿化沙漠”“黑化形象”。
三、题元理论视角下的英汉各形态色彩使役对比分析
Fillmore(1968)的格语法理论、Katz & Fordor(1963)的语义关系以及Gruber(1965)的题元关系是Chomsky(1981)构建题元理论(thematic theory)的滥觞。有鉴于此,乔姆斯基还提出了题元准则(theta criterion):在句法实现层面,每个论元都能获得且只能获得一个题元角色,每个题元角色都能指派且只能指派一个论元(Chomsky 1981: 36)。题元角色是对论元和谓语间的语义关系进行的角色定义,可分为:施事、受事、客体、感事、工具、来源、处所、目标、命题等。使役句由于其特殊性,增加了“使役”这一题元角色。题元是句法和语义的接口成分,一般用以扩展分析句法成分。这样做的好处,一则是为了揭开依原有句法概念不能说明的事实,二则是将局内语义概念向语法化推进(袁芳、魏行,2016)。学界虽然对这一理论进行过激烈的争论,但主流观点仍认为,题元准则是对应句法结构和语义表现的有效表达机制,题元理论在语义信息对句法结构映射方面的纽带作用是很难被取代的,不应该被完全否定。基于此,下文将引入题元这一概念来说明英汉色彩类使役句间的表现异同。具体做法是:通过对英汉语言中色彩词使役句的句法结构和句内语义要素的比较,分析探讨英汉色彩词使役义和使役力的作用强度效果以及色彩词使役句对施动者和受动者的限制。
(一)分析型
英汉迂回使役句法语序基本没有差别,均由主(S)-谓(V)-宾(O)构成。汉语界一般把由轻动词make类使役连接动词构成的使役归类视为含有致使义的兼语句。兼语句即含有“身兼二职”的兼语成分的句型,其表现形态为:NP1+VP1+NP2+VP2和NP1+VP1+NP2+AP。其中,NP指名词短语(Noun Phrase),VP指动词短语(Verb Phrase),AP指形容词短语(Adjective Phrase)。后一种结构除了宾补是形容词外,其他成分与前者无异,都是动宾结构与主谓结构嵌套的兼语短语模式。如以下两个例子:
(8a) I made the wall(PRO) white.
句形 NP1 VP1 NP2 AP
题元角色 施事 受事 句法结构 S V O C
(8b) 我 把 墙 (PRO) 刷白了。
NP1 VP1 NP2 VP
施事 受事
S V O C
例(8a)中,施事论元“I”产生于VP1结构,受事论元“wall”产生于VP2结构。作为NP1主语的是“I”(施事),前一兼语成分的核心是VP1“made”,而NP2“the wall”既是前一动宾结构的宾语,又是后面VP2的主语。这样的角色对应关系看似与题元准则“每个论元都能获得且只能获得一个题元角色”相悖,实则合乎语法,因为PRO代词在此处承担了域外论元(external argument),因此“the wall”在VP2结构中的题元角色被赋予给了隐含的PRO这个空位角色。例句8b中汉语表达亦是如此。对于该类参与者角色的显现或潜伏问题,我们需要在具体语境中根据构式来推断和确定。
通过例(8a)、(8b)我们可以看出,中心谓语动词VP1“made”及“把”本身就具有使役义,在句中起到致使的关键性作用;但需要与宾补成分构成使役链达成整个使役过程,稍显费力。有学者指出,由make类使役轻动词构成的分析型使役都可以修改成更地道的词汇型使役,即删去轻动词,将make使役链另一端的动词位移至轻动词的位置充当谓语。试将例(8a)改成:*I whited the wall.White没有使役的释义,这个句子的改写显然是不成立的。所以需要注意的是,将分析型使役改写成词汇型使役时,需要判断与make使役链衔接的动词是否本身具有使役的义项,如果没有,则此句的达成是无法成立的,也就无法指派题元角色,更无所谓结构更清晰、表达更顺畅一说了。
(二)词汇型
1.单音使役
(9a)The spring breeze greened the south land.
句形 NP1 VP NP2
题元角色 施事 受事
句法结构 S V O
(9b)春风又绿江南岸。
NP1 VP NP2
施事 受事
S V O
例(9a)和(9b)中的“绿”和“green”本含有“使……绿”之意。在这里,动词的宾语“the south land”和“江南岸”不仅接收了来自动词的施事改变了自身状态,而且是致使行为所影响的客体(即受事),“green”和“绿”都具有施事(agent)和受事(patient)两个题元角色。由此可以看出题元理论的局限,即一个论元只能获得一个题元角色的论点在实际运作中并不是完全适用。但是这一瑕疵并不影响我们对句子结构中的主语和宾语分派题元角色。根据乔姆斯基的轻动词理论(light verb analysis),原本不具有使役含义的动词通过移位与轻动词合并后便被赋予了使役义。此时,两个VP结构中的空位成分就可以合并,论元角色的指派也就清晰可见了,如例(9a)、(9b)中仅用单音使役动词“green”或“绿”承担双重题元角色。
“绿”和“green”是词汇型使役动词,将使役过程和结果化为一体、包揽一身,意味着对受动对象的绿化是一个相对不费力的过程,具有强制力、控制性。
2.复合使役
在现代汉语中,双音使役动词被看作是动词+补语结构,它在句法结构里的题元角色分配与单音使役词异曲同工。
(10) 他 抹黑了我的好名声。
句形 NP1 VP NP2
题元角色 施事 受事
句式结构 S V O
例(10)中,施事和受事的题元角色分别被指派给了主语和宾语。“名声”是“抹”的受事,同时又是黑的施事,“抹黑”承担了双重题元角色。动词“抹黑”由“抹”和“黑”组成, 动词“抹”是二元谓词,如“老人抹了把眼泪”,其中 “老人”是动词“抹”的施事,“眼泪”是“抹”的受事。而“黑”往往被认为是一元谓词,如“听到这句话,小明的脸黑了”,“小明”是述题。合成词“抹黑”是“抹”和“黑”二者的论元结构的合并。
“动+形”动补结构对应的使役构式表达是“致使动作+致使结果/状态”,把动作和结果集中在一个简练浓缩又语义丰富的动词短语结构里。除“抹黑”外,动补结构色彩使役词还有“搅黄”“洗白”“增白”“染红”等,它们同单音使役词一样“小口袋有大容量”,因此使役义强、影响力大。
形态型
(11a) The setting sun reddened the whole sky.
句形 NP1 VP1 NP2
题元角色 施事 受事
句式结构 S V O
(11b) 夕阳染红了整个天空。
句形 NP1 VP NP2
题元角色 施事 受事
句式结构 S V O
例(11a)和(11b)中,施事和受事的题元角色也分别被指派给了主语和宾语,“redden”和“染红”在此处承担了双重题元角色,既在句子前半部分主谓结构中承担了“施事”的题元角色,又在后面的动宾结构中充当“受事”题元角色。虽然这一题元角色指派的方式与词汇型使役结构并无差异,但也不见得所有句子都是这样中规中矩,如:
(12)Dont blacken my name by spreading rumor.
(13)His face reddened with shame。
英语色彩使役常将施事通过方式状语表达出来,主要有“不及物使役词+by/with+外部使因”。而汉语使役中这一成分外部使因成分通常被置于句首作为话题,通常表达为:“话题(隐含施事)+使役词+受事”(如:别散布谣言抹黑我的名声)。此时汉语中话题不可以省略,但英语中的方式状语是可以省去的,如Dont blacken my name.这一表达并不影响语义的表达。实际上,目标、工具、处所、接收者暗含着施事这一题元角色,但它們在表达中可能被省略,上面英汉两个命令句中的施事被隐含在了“spreading”和“散布”这两个使役行为里,没有直接显现。这体现了题元角色间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同时也反映出英汉色彩类使役句中都有“施事”和“受事”题元角色。在祈使句或命令句中,“施事”这一题元角色可以在句中省略,并通过其他题元角色实现。
本文首先从形态角度对英汉色彩使役动词进行了分类,发现分析型、词汇型、形态型三种表现形式都有对应的色彩使役。接着借鉴乔姆斯基的题元理论,探究英汉使役色彩动词的共性与个性。从中认识到题元角色与动词语义有着密切关系,动词语义起到了连接不同参与者的纽带作用,使之相辅相成、彼此依存,同时也认识到了该理论的局限性。对这一理论我们不应完全摒弃,而是要采取扬弃的态度,因为所有理论的发展都需要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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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thematic theory of Chomsky, this paper attempts to indicates that there is a close relationship exists between thematic roles and verb semantics—verb semantics play the role of connecting different thematic participants in the sentence, and the different form of color causative verbs have different restrictions on the performance of causative force and meaning and also exert a great influence on agent and recipient, which shows generality and individuality of English and Chinese causative verbs.
Key words: color causative verbs; categories of causative verbs; thematic theo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