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毒康复机构的法律地位研究

2018-03-02 05:49芦晶
法制博览 2017年11期
关键词:法律地位

摘 要:进入到戒毒康复机构进行戒毒康复是自愿戒毒的重要手段。戒毒康复机构通过生理脱毒、心理脱瘾的具体手段和方法对自愿戒毒人员进行戒毒治疗、心理治疗、康复训练使其实现戒毒并恢复身体。同时戒毒康复机构还针对自愿戒毒人员进行戒毒后的就业培训、就业指导等工作。最后,戒毒康复机构还对自愿戒毒人员实施后续照管,以减少康复人员复吸的可能性。戒毒康复机构从机构性质上分析属于国家设立的行政机关单位,因此戒毒康复机构是由我国政府所开办,由我国公安或司法行政机关承办,同时融合社会各部门共同参与的机构。戒毒康复机构是我国戒毒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关键词:戒毒康复机构;禁毒法;法律地位

中图分类号:D922.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7)32-0077-01

作者简介:芦晶(1986-),女,汉族,硕士研究生,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应用法律系,助教,研究方向:刑法学、法学教育。

一、戒毒康复机构的性质

帮助自愿戒毒者戒除毒瘾是一个重要的工作,是国家和社会的责任,因此需要各部门的共同参与,为自愿戒毒者提供一系列服务。戒毒康复机构通过生理脱毒、心理脱瘾的具体手段和方法对自愿戒毒人员进行戒毒治疗、心理治疗、康复训练使其实现戒毒并恢复身体。同时戒毒康复机构还针对自愿戒毒人员进行戒毒后的就业培训、就业指导等工作,部分戒毒机构还为戒毒人员提供过渡性就业岗位,或与企业合作为成功解毒人员搭建重新融入社会的工作机会。最后,戒毒康复机构还对自愿戒毒人员实施后续照管,以减少康复人员复吸的可能性。

進入到戒毒康复机构进行戒毒康复是自愿戒毒的重要手段。戒毒康复机构是我国戒毒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吉林省解毒康复机构为例,吉林省戒毒康复所是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率先立户定编的正处级建制戒毒康复场所之一。于2013年3月7日经吉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是吉林省司法厅直属机构、政法专项编制;是吉林省唯一一家集戒毒治疗、教育矫治、康复训练、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戒毒康复场所,在编人民警察50余名。

戒毒康复机构从机构性质上分析属于国家设立的行政机关单位,因此戒毒康复机构是由我国政府所开办,由我国公安或司法行政机关承办,同时融合社会各部门共同参与的机构。它与医疗机构所开设的戒毒治疗在性质上有所不同。因此,戒毒康复机构主要服务对象是社会自愿戒毒人员为主。同时包括部分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人员,以及少部分强制隔离戒毒期满出所人员。

二、戒毒康复机构的责职

2008年6月1日我国颁布施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2011年6月26日我国颁布施行了《国务院戒毒条例》,为新形势下全面加强禁毒戒毒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法规保障。二者针对原有戒毒制度的缺陷,明确规定了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和社区康复四种戒毒模式,明确了戒毒康复机构是我国戒毒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彰显了非强制性戒毒措施的法律地位。自愿戒毒有了法律地位成了《禁毒法》的亮点。2011年《戒毒条例》的颁布,自愿戒毒更被排在第一位,而且对自愿接受戒毒治疗的吸毒人员,明确“公安机关对其原吸毒行为不予处罚”。自此戒治人员可以选择自愿戒毒,被视为戒毒进入强戒与自愿戒毒并行的标识,戒毒医院为更多人认识和接受。

戒毒康复构对于挽救吸毒人员有着重的作用,基于此可以有效的减少因吸毒造成的违法犯罪,是我国禁毒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社会责职主要包括:

(一)为自愿戒毒人员提供系列化服务

自愿解毒工作并非是强制性解毒工作,因此,需要有具有专业解毒医生资格的医生对解毒人员进行生理治疗,还要有专业心理咨询师对自愿解毒人员进行心理再建设,通过规范化、专业化的系列治疗,达到使解毒人员脱毒的第一步。对于已经实现脱毒的人员,戒毒机构通过社会合作企业共同建立后续服务管理工作站,为其提供就业培训、就业指导,安排再就业等。并有专业人员对脱毒人员进行跟踪治疗和后续服务。

自愿戒毒工作最大的敌人就是复吸。“一日吸毒、终生戒毒”“戒毒十年、一口还原”便是最深刻的惊醒。因此,如何有效控制脱毒人员复吸也是解读康复机构工作人员的重要职责。戒毒康复机构工作人员要本着负责任的态度服务的意识,主动为脱毒人员提供后续服务。一方面跟踪服务脱毒人员,掌握其工作生活基本状态,并定期跟进进行心理调节。同时简化进出手续,通过戒毒康复机构的特殊氛围让脱毒人员保持清醒头脑,最大限度的规避复吸的可能性。

(二)为强隔出所人员提供后续服务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住所期间或解除离所后,可以在戒毒康复环境进行社会适应训练,待完成各项考核评估后再回归社会进行社区康复。这样可以预防从封闭的强制环境到突然放松的社会环境而导致的不适应和心理空虚,起到缓冲作用,有效预防复吸。

三、戒毒康复机构管理人员角色定位

作为戒毒康复机构管理人员在工作中的角色定位上要突出服务性,而非强制性。尽量运用自主式、家庭式、疗养式为主的治疗法手段,让自愿戒毒人员在较轻松的环境氛围下接受治疗。戒毒康复期限也要双方协议,并在国家法律框架内实施。

戒毒康复机构管理人员的职责任务包括:

(一)提供戒毒康复服务。

(二)开展帮扶救助服务。

(三)参与禁毒宣传教育。

(四)协助开展有关禁毒管理事务。

[ 参 考 文 献 ]

[1]黄李静.强制隔离戒毒所的法律地位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13.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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