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政合作共建非遗保护与传承基地的探索
——以柳州城市职业学院为例

2018-03-07 03:16刘洪波
文化创新比较研究 2018年30期
关键词:木构柳州市柳州

林 园 刘洪波

(柳州城市职业学院,广西柳州 545002)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在中国已经走过十个年头,非遗保护也经历了抢救性保护、整体性保护、生产性保护等不同时期的理念,非遗的政府层面的保护机构也已经建立了国家、省区、地市和县级多个层次的保护机构,国家和地方政府每年都从财政预算中划拨专项经费用于每一个非遗项目的保护和传承,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不仅在非遗项目保护和代表性传承人自身发生的深刻变化,在社会对非遗的认知度和保护参与上也有明显的效益,然而,由于我国历史文化资源丰富,工业化发展速度较快,非遗保护与传承仅仅依靠各级政府的非遗保护机构已难以支持日益增加的非遗项目,在保护和传承手段上也难以得到突破,需要有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形成稳定的保护与传承机制,建立有效模式。

近年来,在柳州市文新广局的指导下,柳州市群众艺术馆(柳州市非遗保护中心)与柳州城市职业学院深度合作,以国家级非遗项目侗族木构建筑营造技艺为重点,通过建立研究和传承基地,开展一些研究与传承的合作尝试,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机制,在研究、保护、传承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果和社会效益,总结经验,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观察。

1 发挥高校科研能力,开展非遗基础性研究

非遗资源丰富的地区往往科研能力较弱,因为基础性研究不足,导致对非遗价值认识的不足,甚至是对某一种非遗文化的误读,很多深藏于民间的非遗文化由于得不到深入的挖掘、整理和研究,其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和文化成因及发展脉络不清,也难以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得不到人们的关注,很多文化就是这样逐渐消失。

借鉴日本的经验,在亚洲,日本是非遗研究和保护最早的国家,该国在非遗研究方面从30年代已经开始,出现了柳宗悦等民艺研究专家,对日本的非遗基础性研究做了大量的工作,建立各类非遗和民俗博物馆,对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从国家制度到社会层面也有很多成功的经验,这些都为70年代以后日本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产品走向海外奠定基础。

2016年3月,柳州市群艺馆(柳州市非遗保护中心)与柳州城市职业学院正式签订了合作协议,成立了校政合作共建柳州市侗族木构建筑营造技艺研究与传承基地的合作协议,这一做法得到了《中国文化报》等媒体的关注,依托高职院校开展对非遗的长期性基础研究成为校政合作的第一项内容,借助高校的科研优势,对地方非遗文化进行长期的研究,并建立非遗研究的大数据。

柳州城市职业学院在2015年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技艺研究学会,立足于本地区,对非遗传统技艺进行长期的田野调查,从2012年以来,学会走访了湘黔桂的侗寨50多次,对重要的历史建筑进行拍照、测量、测绘,近年来,引进了三维激光扫描和无人机正测影像设备的技术,对侗族村寨和历史建筑进行数字化建档。学会完成了2项省部级课题和3项市级课题,发表非遗研究论文30多篇,出版了《侗族风雨桥建筑与文化》等专著,研究成果在第20届中国民居学术研讨会、2016中国艺术人类学学术研讨会等学术活动中宣读交流,2018年2月,基地负责人在意大利乌尔比诺大学举行侗族木构建筑营造技艺的讲座,把这一国家级非遗文化带到了欧洲大学的课堂上,传播中华优秀文化。

2 利用新技术开展非遗保护

传统的非遗研究与保护工作基本上是专家学者的工作,以文化研究为主,参与人员较少,这与庞大的非遗项目相比严重不对称,为了吸引更多的人参与到非遗研究和保护当中,校政共建的基地确定了走新技术保护的道路。2017年,学院引进了无人机航测设备和软件、三维激光扫描仪、数字摄影摄像设备,在对传统村落和历史建筑测量测绘方面,充分发挥了新设备新技术的优势,一方面是对三江侗族自治县的侗族木构建筑进行三维扫描和村落扫描,建立数字化大数据,可以用于非遗传承的教学和民间艺人对经典的学习;另外,基地开发了基于移动互联技术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侗族木构建筑营造技艺保护与传承大数据”平台,平台可以在田野调查中直接采集传承人的各类数据,将文字、图片、声音、视频进行现场录入,并可以进行管理和编辑,利用移动互联技术将非遗调研做最具真实性的效果,所谓“见人见物见生活”,这是在非遗保护大数据建设方面的一个突破,目前,平台已经收录了395个侗族历史建筑的图片、文字和视频资料,以及70多位工匠的信息,信息包括每个工匠的学艺历程和工作成就,以及师徒传承体系等图、文、声像等形式的资料,很多工匠的信息是首次采集和发布,有些工匠在采访过后不久的时间后离世,这些信息成为非遗研究、传播的重要资料。

非遗大数据平台的建设一方面让师生在工作的过程中提升了自己对非遗文化价值的认识,培育了非遗文化的情感,另一方面,基于手机APP的数据采集和发布的形式对非遗研究、传承、传播都具有更加广阔的受众面,适应当代年轻人的参与,符合时代的要求。

3 开发适合于年轻人的非遗文化课程

传承基地落户于高校,另一个有利的条件就是非遗课程的开发,并可以将这一工作形成常态化,纳入到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当中。柳州城市职业学院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系将侗族木构建筑营造技艺作为土建设计和施工专业办学的一项特色,在建筑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室内设计、建筑工程技术等专业中开展非遗融入文化融入教学课程和人才培养当中。前期的非遗田野调查工作和大数据建设为课程开发提供了基础素材,学校教学团队将教师进行分工,每个教师负责一个自己擅长的部分,柳州市群艺馆组织民间艺人参与到教材开发的团队当中,目前已经开发的校本教材有《侗族木构建筑营造技艺》和《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中《侗族木构建筑营造技艺》为建筑系使用的专业教材,《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为面向全校学生的公共选修课程,教材根据使用情况不断修改和完善,并开发有同步的课件和教学资源库,以及教学用的录像课程和文化专题片,用于面向社会各类群体的非遗普及教学和学员的自学。

为了配合课程教学,校政双方积极引进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和民间工匠参与教学工作,聘请了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杨似玉和杨求诗,自治区级代表性传承人杨玉吉和何绍堂等工匠参与到教学团队当中,建立了“杨似玉大师工作室”,建立真正多层次人才的教学队伍。

4 充分发挥基地对传承人自身发展的作用

基地本身即是面向学生和社会传播非遗文化、传承传统技艺的地方,也是非遗传承人进行自我学习和生产实践的地方,基地提供了优良的软硬件环境和图书音像资料等,包括生产工具、生产环境、工程图纸、国家技术标准图册、三维虚拟素材等,无偿提供给传承人学习和使用,帮助传承人提升自身的文化水平,传承人可以利用基地条件学习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和利用手艺开展经营性活动所需要建立的基本知识和素养,提升传承人的社会生存能力和事业发展素质。在三年的建设过程中,传承人与教师和学生形成了密切的合作关系,利用基地的生产性设备和环境,承接相关的创新设计和生产制作的业务,分工完成一个项目,在传承人获得市场锻炼和经济回报的同时,教师的科研能力也得到提升,形成了一批科研成果。

2016年7月,柳州市群艺馆和三江县非遗保护中心在基地开展了一期“三江县非遗技艺类代表性传承人培训班”,50多名学员在基地进行了近一周的学习,学院的教师给学员们开设了理论课程和实践性课程,并共同探讨和实践校企(民间艺人)合作的项目,得到很好的效应,并将这一培养模式不断开展下去。

5 非遗衍生产品开发扩大非遗文化传播

最近几年,非遗融入文创产品开发和非遗融入时尚生活的理念逐渐成为非遗传承的一种重要方式,并得到社会认同,非遗产品不再是博物馆里的展品,代表性传承人也不再是动物园里的大熊猫,来自古代流传下来的非遗技艺与年轻人的联系必须要走进他们的生活,最好的文化传承载体就是时尚生活,通过将非遗文化元素和传统技艺嵌入文创产品和时尚生活,拉近古老文化与年轻人的生活距离,达到传播和潜移默化的作用。

基地的生产性实训基地同时也是众创空间,利用柳州城市职业学院科研与创新设计资源,开展非遗衍生产品的开发,发挥教师、民间艺人、学生,以及合作企业的作用,开发时尚生活用品、旅游纪念品和定制型产品,成立大学生创业实体,策划和注册了“桂北民艺”品牌,重点开发与侗族木构建筑营造技艺、侗族大歌、侗族刺绣、苗族蜡染等柳州市承担的非遗保护项目,不断扩大非遗项目种类,根据以上思路和实践,三年来,由柳州市群艺馆(柳州市非遗保护中心)和柳州城市职业学院共建的侗族木构建筑营造技艺研究与传承基地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基地建成非遗文化展示馆、大师工作室、生产性实训室、露天侗族建筑展示区,每年面向社会开放展示馆,参观人数在一万人次以上,各类课程受益学生3000多人,接待国内外参观和交流团体,并将该文化带到意大利等海外院校,传播中华优秀文化,助力国家一带一路文化交流。2016年底,该基地成为广西文化厅授予的自治区级非遗保护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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