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发展融入“一带一路”倡议的现实需求与制度保障

2018-03-07 08:51何旭张劢
现代交际 2018年4期
关键词:制度保障绿色发展一带一路

何旭+张劢

摘要:随着国内外形势复杂而深刻的变化,中国改革进入了攻坚期和深水区。“一带一路”的提出,打开了中国经济的大门,绿色发展进一步融入“一带一路”。绿色发展是“一带一路”的发展道路,绿色发展是“一带一路”的价值理念,绿色发展是建设“一带一路”的民生观。绿色发展融入“一带一路”的制度保障是需将国际规范化的环保标准制度体系建立起来;需将绿色的信贷制度体系建立起来;需将绿色基金投资制度体系建立起来;需在对“一带一路”绿色发展进行推动时,对绿色制造的国家政策予以借助。

关键词:绿色发展 “一带一路” 现实需求 制度保障

中图分类号:F1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8)04-0251-02

一、绿色发展融入“一带一路”的现实需求

(一)“一带一路”的发展道路

绿色发展道路是“一带一路”发展的必经之路。发展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与地区共荣的关键,绿色发展则为“一带一路”与时俱进发展的必然条件。从根本上来说,当今时代发展趋势已经是绿色发展。目前全球均在关注日益遭受破坏的生态环境与日益缺乏的资源储备,全球经济增长与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逐渐显露,绿色发展趋势的实施可对一个国家综合实力予以充分体现。[1]因此,“一带一路”的沿线国家与地区切切实实需要绿色发展。发展中国家与新兴市场大部分占据了“一带一路”的沿线,具有较为充分的发展活力与强劲的后发优势,但其所遭受的工业化负面效应影响较为严重,“一带一路”沿线的生态环境因传统工业模式中的高投入、高排放与高污染而受到了较为严重的破坏,致使传统工业模式缺少发展前进,需利用转型的方式,走绿色发展之路。

(二)“一带一路”的价值理念

绿色发展是“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所必须坚守的价值理念。绿色发展为一种全新的价值理念,只有“一带一路”的建设坚持了绿色发展价值理念才能使人类对自然、客观、规律的生态观予以适应。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与地区当中,所有经济体实行经济开发时必须时刻注意对自然的尊重与保护,不可盲目开发。

(三)建设“一带一路”的民生观

建设“一带一路”时需对绿色普惠的民生观予以坚持,充分重视民生建设,将绿色发展的新型民生观纳入“一带一路”建设当中。一方面,惠及民生是“一带一路”对经济进行发展与建设的重要目的,而民生普惠发展得以实现的基础则为绿色发展。另一方面,“以人为本”的发展观应贯彻在“一带一路”的建设中,“一带一路”沿线城市的切实诉求是生态与环保,生态发展是对民生进行改善的基础。

二、绿色发展融入“一带一路”的建设思路

在“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需对输出产能绿色化的方式予以充分坚持。将产能过剩问题解决掉,是我国“一带一路”建设,也是我国各级政府的一项重点任务。许多地区采取了提质增效的方式对过剩产能进行化解,此种方式无法有效解决黑色的过剩产能。[2]有色金属产业、化工产业等黑色过剩产能的污染排放量与碳排放量均远远超出其他产业,会在很大程度上造成环境污染。所以,对输出产能绿色化予以坚持十分重要,可在绿色化改造过剩产能的同时,对绿色优质产能输出予以充分开发。

在“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需保证基础建设项目的低碳与环保。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是“一带一路”的先行建设,绿色发展因“一带一路”的大规模基础项目的建设而受到了较为巨大的挑战。[3]在对“一带一路”基础项目进行建设时必须遵循绿色化发展原则,予以大自然充分的尊重,尽量保持大自然的生态环境,不对其造成破坏,更不能对项目地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产生影响。

三、绿色发展融入“一带一路”的制度保障

(一)需将国际规范化的环保标准制度体系建立起来

“一带一路”的绿色发展建设应充分符合国际规范的环保标准。第一,产业准入方面。“一带一路”的沿线国家与地区具有较为不同的经济发展程度,在与生态环境有所关联的政策、制度、法律及法规方面差异较为明显,其对绿色发展的重视程度也不尽相同。所以,在具体实施“一带一路”时应使多方合作建立在同一个符合国际规范的行业环保标准上,并对其予以严格执行。第二,“一带一路”实施方面应以国际上最新的环保政策与环保技术为依据。此项制度的实施对我国中央、地方政府以及现有企业均存在较大影响,我们在面对挑战的同时也获得了新的发展动力与发展空间。

(二)需将绿色化的信贷制度体系建立起来

我国国内相关金融机构以我国产业发展政策与生态环境政策为依据,在污染性企业新项目投资信贷方面设置较高的门槛,对生态保护、清洁生产与绿色产品制造等方面项目予以优惠贷款利率与积极贷款的行为,即为绿色信贷。[4]此项体系制度的实行可使行业领域的资金配置更具科学性与合理性,显著降低环境污染与资源消耗,有利于生态平衡的维持。

(三)需将绿色化基金投资制度体系建立起来

基金是“一带一路”实施过程中的一项重要融资渠道。对基金的绿色化投资予以积极引导有利于我国“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推进。国家应对相关制度安排予以积极推进,使各行业项目将节能环保作为重点投资领域。在基金来源方面可对公积金模式进行借鉴,以各国能源消耗与污染物排放等相关指标对企业的绿色绩效予以衡量,并以该国的实际绩效来确定实际基金缴纳份额。

(四)需在对“一带一路”绿色发展进行推动时对绿色制造的国家政策予以借助

“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实现与制造,需要通过我国生态文明成果进行带动。我国国务院于2015年印发了《中国制造2025》,并将浙江省宁波市作为首个试点城市。在《中国制造2025》当中的一项核心内容即为绿色制造,旨在对传统制造业的绿色改造予以全面推进,将绿色工厂建造起来,对绿色产品进行加工,积极开展绿色评价,切实实施绿色战略。[5]绿色制造战略对“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推进十分有利,我国可通过“一带一路”的建设充分发挥绿色制造的技术优势,对制造业绿色发展水平予以有效提升。

四、结语

绿色化“一带一路”的推进与实施是政策沟通、民心相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得以顺利实现的根本要求,是我国持续深化与沿线各国之间经济合作、规避环境风险、将负责的大国形象充分展示出来的有效途径。

参考文献:

[1]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發展理念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推动会计改革与发展——会计与“十三五”规划发展理念大家谈[J].会计研究,2016(1):5-18.

[2]庞海坡.绿色发展融入“一带一路”的现实需求与制度保障[J].人民论坛,2017,13(4):76-77.

[3]郭秀清.打造绿色发展的“一带一路”[J].社科纵横,2016,31(9):36-39.

[4]张知遥.“一带一路”倡议下西安市节能减排与绿色发展路径探析[J].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7,30(2):39-60.

[5]林永生.“一带一路”背景下的中国省域绿色发展:现状、问题与对策[J].中国环境管理,2016,8(2):42-46.

责任编辑:杨国栋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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