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花缘》中的女性意识

2018-03-16 13:08张小燕
科学与财富 2018年2期
关键词:镜花缘女性意识

张小燕

摘 要:《镜花缘》是作者李汝珍(约1763-约1830)历时20年在他四五十岁时写成的,是一部讨论妇女问题的小说①,是对女性地位和价值定位的重新判断和认识。差不多同时期,以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1759-1797)以代表的西方早期自由主义女性主义也处于发展状态,它概括来说就是:理性,公正,机会均等和选择的自由。作者在小说努力帮女性争取的,跟自由主义女性主义所倡导的有异曲同工之妙。

关键词:《镜花缘》,女性意识,自由主义女性主义

李汝珍,清朝人士,学识广博,兼通医书、算学,乃至星象、占卜,又多才艺,琴棋书画、灯谜酒令,无所不能。但他一生仕途并不顺利,只坐过几年小官,无特大的功名成就。明清时期资本主义萌芽得以发展,其追求个性解放的社会启蒙思想得以传播,作者李汝珍受其影响,一反对女性的传统定位,对其的地位和价值作了重新的认识和评价。而同時,西方自由主义女性主义也初展头角,它主张将过去大多仅仅和男性连在一起的与个人自由和社会平等有关的价值扩大到女性中间。

小说开篇便说出了所载对象,“盖此书所载,虽闺阁琐事,儿女闲情……不唯金玉其质,亦且冰雪为心”②,且将背景设置在武则天篡唐建周时期。小说讲述武后醉酒令百花严冬齐放,众花神不敢违抗,因此触怒天帝,被贬为人间百位才女。后值武则天开女科,百位才女被录取,在人间得以重聚。

纵观整部小说,结合西方自由主义女性主义的观点,对小说《镜花缘》中女性意识的分析可分为三部分,如下:

一、反对“女子无才便是德”,颂扬女子的才学技艺——接受教育

中国古有“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偏论,认为女子不应该接受教育,而李汝珍反其道而行之,在《镜花缘》中描述的女子不仅积极接受教育,身怀才学技艺,并且才学上并不输于男子,甚或超过男子。18世纪,自由主义女性主义提倡平等教育,沃斯通克拉夫特虽承认,在自然界的支配下,很明显女性在体力上一般不如男性,但是她否定女性在理性和理智上不及男性。不管是李汝珍,还是沃斯通克拉夫特,他们都认识到,男女皆平等,女子也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小说第六回武后令上官婉儿与群臣抽签赛,据书所载,赛诗两日,共九十九回比试,均为上官婉儿第一交卷,获取了九十八份半的赏赐。在这段比试中,我们的焦点不应该只停留在感叹上官婉儿丰厚的学识,而要看到,作为女性,能与群臣一起赛诗的背后意义,这无疑是作者倡导男女平等思想的预告。

而作者对女性才学的描写,不肯只停留与男性处于同一水平线。两者水平相同,既不能显示女子高超的才学技艺,也不足以力证作者倡导女子应“有才”的思想。小说用了接近两回的内容来讲述了多九公、唐敖在黑齿国与紫衣、红衣女子辩论,从音韵学谈到《论语》到《周易》,两位女子并不逊色于两位老者,以至最后唐敖、多九公落荒而逃,感叹自己“从前少读十年书,又恨自己既知学问未深,不该冒昧同人谈文”。③当地虽无女科,但国母有观风盛典,“凡有能文处女,俱准赴试……或赐冠带荣身,或封其父母,或荣及翁姑,乃吾乡胜事。”④因为这地的社会风气不同于其他地方,其风俗也有异,当地不论男女都以才学论贵贱,若女子无才学,即使生在大户人家,也没有同她婚配。作者这样的描述便为广大女性立了一个要接受教育的标杆,否定“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偏论,颂扬女子才学。

二、 反“男主外,女主内”,倡导女子参政议政——平等的政治权利

历来都有“男主外,女主内”的说法,就连当今社会仍有许多大男子主义的人对自己的妻子持这种态度,在如今倡导人人平等的现代社会都难以杜绝,何况历来一直由男权统治的封建社会呢?这无疑是对女性的偏见,对女性活动场所的束缚。作者察觉到了这其中的不公平,成为女性的辩护人。而自由主义女性主义提出女子也应有平等的政治权利的时候在19世纪,从时间上看来,李汝珍关于女子政治权利的提出早于自由主义女性主义、;但在内容上,李汝珍的则比较狭窄,主要集中在提倡女子参政上,但自由主义女性主义则相对比较宽泛。在中国古代,要参政就必须先通过科举考试并取第,可是,参加科举是男子的特权,女子无权参与。所以作者首先就改变这一定规,不仅将小说背景置于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帝武则天时期,并开女科,还创造了一个由女性掌权的女儿国,提倡给女子参政的机会。

小说三十二回,唐敖等人来到了女儿国,这女儿国非《西游记》中的女儿国,这个女儿国与其他国家不一样,国中“男子反穿衣裙,作为妇人,以治内事;女子反穿靴帽,作为男人,以治外事”⑤,服装本身就是一种性别符号,这里男女的易位,是对女子参政的肯定。小说中唐小山也是想要积极参政的代表,小说第七回中,他问叔叔是否有女科,在得知当今没有女科后,又说“侄女并非要去作官。因想当今既是女皇帝,自然该有女秀才、女丞相,以做女君辅弼……那知竟是未有之事。”作者借唐小山之口,发出世上竟未开女科的感慨,也大胆表达了女子理应有权参加科举的想法。

三、 反女子“三寸金莲”之说,批判封建恶俗

“三寸金莲”是对中国古代女子通过缠足变成小脚的一种称谓。缠足是中国封建社会特有的一种装饰陋习,而西方自由主义女性主义中并没有明确的观点,但这种对女性身体进行摧残的行为,也是其所反对的。中国封建社会是一个男权社会,男尊女卑,女性在许多方面的行为都收到了限制。李汝珍在《镜花缘》中批判了这一陋习,并一反传统,对调男女身份,让男子缠足,以表达他对这一陋习的不满和对女子的同情。在小说,林之洋在女儿国备尝现实中女子受到的轻侮、摧残。他被纳入宫中,现实中女子遭受的缠足的痛苦,便触目惊心地凸现出来:“林之洋两只‘金莲被众宫人今日也缠……不知不觉,那足上腐烂的血肉都已变成脓水,业已流尽,只剩几只枯骨。”⑥这段文字,读来实在惊心,也让我们对当时女子缠足过程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李汝珍让男子来体验缠足,是他对这恶俗的批判与不满,这种近乎游戏的情节也尖锐地表现了对不人道的封建恶俗的抗议。

结合来看,李汝珍和自由主义女性主义派别,它们都倡导给予女性和男性同等的权利,提高女子的社会地位。但是,由于当时的时代背景以及自身的局限性,两者存在诸多不足。

不管是李汝珍的女性意识还是自由主义女性主义的观点,它们仍是以男性的规范为标准,它们提倡的只是想要女性和男性一样,而忽略了女性品质特有的价值。中国封建社会历来男尊女卑,男女在社会地位等方面极其不平等,女性总是受到压制,不仅身体被束缚,就连思想也被局限,一切由男子主权。李汝珍笔下的女性意识虽有有着比同时代人进步的思想,但它终究是男权社会下的产物,始终无法彻底摆脱男权意识的禁锢。就拿女儿国来说,形式上它是一个由女子掌权的国家,实际上也是照搬男权社会的模式,没能摆脱男权社会的影响。从而看来,作者的女性意识是建立在男权制度下的,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表达了对女性的同情,而不是建立了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女权王国。

参考文献:

[1] 李汝珍.镜花缘.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

[2] 沃斯通克拉夫特.女权辩护:关于政治和道德问题的批评[M]. 王瑛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

注:

①胡适:《胡适书话》,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

②[清]李汝珍:《镜花缘》,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5,第1页。

③[清]李汝珍,《镜花缘》,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5,第94页。

④[清]李汝珍,《镜花缘》,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5,第81页。

⑤[清]李汝珍,《镜花缘》,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5,第179页。

⑥[清]李汝珍,《镜花缘》,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5,第18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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