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地区生态环境协同治理研究

2018-03-22 11:49王素玲孙林
考试周刊 2018年28期
关键词:京津冀地区协同治理生态环境

王素玲 孙林

摘 要:京津冀地区将成为我国参与国际竞争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支撑地区。生态环境的协同治理要求与行政区域管理的分割性相矛盾,加之缺乏有效的合作机制约束政府的合作行为,使京津冀地区生态环境治理仍有问题需要解决。

本文结合京津冀地区生态环境治理的现状及问题,指出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目前面临一些体制性的障碍有待消除,对协同治理进行可行性分析,最后对京津冀地区生态环境治理提出可行性对策建议。

关键词:协同治理;生态环境;京津冀地区

一、 引言

京津冀地处环渤海经济圈的核心位置,是未来经济发展的重心。

近年来,京津冀正在加快发展步伐,在此过程中,虽已制定并执行环境保护的系列政策,比如:根据京津冀的地形特点采用小流域综合治理的方式。但一些地方政府为追求了经济发展速度,未采用强有力的监管手段,使得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立在牺牲环境的基础上,环境污染日益严重。

二、 京津冀生态环境治理过程中政府合作的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京津冀地区生态环境遭受不同程度的破坏,存在沙尘暴、水污染以及雾霾等问题,严重影响居民的健康。目前,北京和天津的污染程度较为严重,而河北的污染面积正呈扩大趋势。河北作为京津两地第二产业转移主要承接地,密集型工业发展,加之自身权利意识的淡薄,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因此对于京津冀地区的污染治理迫在眉睫。需各地政府、企业、公民的通力协作,建立一个切实有效的合作机制。

下面,简单分析京津冀地区生态环境治理中政府合作间存在的问题:

意识淡薄。改革开放以来,各地区都在不遗余力地发展社会生产,很少或者根本不考虑跨区域的综合发展,因此出现了一个地区经济得到了发展,但却对其他地区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比如沿江河地区的上游县市建设的小造纸厂、土法炼油厂或农业养殖项目等,这些建设项目虽在短期内带来了较高的经济利润,却对下游地区造成严重的水体污染。

制度不够完善。要实现生态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必须形成一套完善的运行机制。京津冀地区未能进行很好的沟通,地区之间存在分歧,主要表现为:

缺乏“互赢”机制。各地优先考虑的是自身利益且都不主动去合作治理。各地应正视本地和整个区域生态环境的现状,结合各地有效的治理方法,实现区域合作治理行动的利益最大化;

缺乏有效的沟通。由于各地政府存在私心,在合作治理过程中不能有效地进行信息交流。各地政府应出台一致的整体治理工作条例。立足现状,尽职尽责,真正地做到资源、信息共享;

缺乏有效的监管。多年来,综合治理生态环境的成效不大,除了地方利益驱动这一因素外,地方政府的不负责任、监管不力也是不可忽视的因素。所以,必须建立一个自上而下的科学的监管机制。

三、 京津冀地区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对策分析

1. 京津冀地区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可行性分析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程度的提高,各行各业、各部门之间的合作步伐加快,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也应随之顺利开展,这样才能有力地促进行政区域内生存环境的健康发展,让生态环境治理更加切实可行。

以前的政府统一领导模式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变化,只有放权让利才能适应经济发展。通过放权让利,地方政府能够自主进行决策,安排各种工作,进行按劳分配。同时也加强了对地方政府的管理,使其发挥更大的作用。

京津冀三地区政府部门在不断的协商之后,选择协同合作,彼此间坦诚相待,合理配置共有的生态环境资源,寻找科学有效的方法对环境进行治理和保护。只要建立起合理的协同合作规则,才能利用此规则约束各方的行为,使得彼此在共同治理环境过程中冲出困境,达到利益的最大化。

2. 京津冀地区生态环境协同治理的对策建议

首先要建立京津冀地区生态环境资源一体化。三地政府间应就如何实现生態环境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达成一致共识。这就要求各部门之间要突破原有职能范围,建立多方协作机制,为着共同的利益而密切联系起来;在生态环境治理方面,要提高治理效率,必需加强纵向和横向的联系;政府部门之间的协作工作要顺利展开。要打破传统的各自为政,占山为王的观念,建立起互利互惠、互通有无、共同生存发展的新理念;还要制定共同的治理目标,集合各自的优势强势力量,共同解决生态环境资源方面的问题。

其次,生态环境治理更离不开先进的管理技术。在协作治理工作中引入信息技术,构建统一的公共服务网络,建立政府工作平台。通过这个平台,政府部门可以宣传生态环境的治理理念,发布各种政策,让老百姓更详细地了解、支持政府工作;反过来,老百姓也可以通过这个平台,随时随地、一目了然地知晓政府行为,了解公共信息,监督政府职能。在三地政府及下属各级政府部门之间,还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沟通交流,加强彼此间的合作,更有效地促进生态环境的治理。

四、 结论

京津冀一体化发展的不断深化,伴随的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区域内人民生活质量受到威胁,因此区域间的协同治理已迫在眉睫;

因京津冀地区复杂的行政关系,涉及的各地政府部门多,力量不集中,且京津地区与河北各地相比,不论在经济发展水平还是环保观念上都存在差异,加之各地政府间缺乏有效沟通,使得在生态环境治理过程中,政府间发布政策不一致甚至产生冲突,导致区域环境治理合作效果不显著;

针对京津冀地区生态环境治理中的存在的不协调合作的现状,建议立足于京津冀一体化的发展,建立京津冀地区生态环境资源一体化、建立对称的信息平台。取消各个地区的单方行为将其优化为区域的共同行为,发挥各地政府的资源、技术管理优势,建立生态治理网络,共同解决、治理环境问题。

参考文献:

[1]张云利,张智新.京津冀及环渤海视域下的地方政府合作关系研究[J].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学报,2010(3).

[2]马海龙.京津冀区域治理的模式选择[J].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10(6):7-11.

[3]王健,王军,杨向辉.构建京津冀地区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利益协调体系[C].第九届中国软科学学术年会,2013,中国北京.

[4]杨龙.地方政府合作的动力、过程机制[J].中国行政管理,2008(7).

作者简介:

王素玲,孙林,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科技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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