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黄岛区系统改革 力促政务服务提速增效

2018-03-23 11:58青岛市黄岛区编办
机构与行政 2018年2期
关键词: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效能

青岛市黄岛区编办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政务服务工作效能,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黄岛区以“方便、规范、提速”为目标,创新政务服务体制机制,建立实施“受办分离—统进统出—全程控制—高效服务”工作模式,着力解决审批服务职能分散、信息不畅、效能不高以及企业群众办事跑路多、提交材料多、审批时限长等问题,构建起统分结合、上下联动、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

一、深化“五项改革”,加强政务服务统筹

一是成立区行政服务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作为全区政务服务工作决策和议事协调机构,由区长任主任,常务副区长、分管副区长任副主任,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行政服务局,行政服务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全区政务服务工作制度及相关政策文件,统筹协调推进政务改革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研究解决全区政务服务工作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是组建区行政服务局。区行政服务局全面负责全区政务服务机制创新和流程优化工作,对企业群众申办事项进行统一答疑、受理、分转、督办、出件、监管,对各相关职能部门政务服务效能进行监督、考核,对各部门专业分大厅、各大功能区政务服务中心、各镇街便民服务大厅,在大厅建设、运行机制、服务流程等方面进行业务指导、考核监督。

三是落实审批服务部门责任。各审批服务职能部门依法制定行政审批政策,明确审批事项、审批要素、审批条件、技术标准、审批时限等审批工作要求,严格规范审批行为,严禁擅自抬高或降低审批门槛。严格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工作要求,推进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审批科室向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审批服务事项入驻大厅到位,审批部门通过签订授权委托书、派驻首席代表等形式,对入驻大厅人员授权到位。

四是完善政务服务大厅功能。对区级政务服务大厅,合理进行功能分区,设置综合受理区、即办受理区、审批后台、中介服务区、自助服务区、制证发证区等。按照统一服务标准、统一信息平台、统一形象标识要求,推进各大功能区、各镇街、各专业分大厅建设。

五是健全常态化监管制度。建立完善电子监察系统,对审批服务各个环节进行同步记录、全程跟踪、预警提醒、结果评价、考核汇总。采取随机抽查、专项督查、专项审计、事后稽查、群众满意度评价等方式,提高日常监管水平。

二、建立“五个机制”,优化政务服务流程

一张清单。对审批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建立审批和服务事项标准化清单,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对审批服务事项、审批要件、申请材料、办理程序、审批时限、收费标准等要素进行全面细化,建立标准化审批服务体系。各审批部门严格按照清单办事,不得随意增加审批事项、审批流程、审批要素等。根据清单目录,详细制作办事指南、操作手册,通过印发明白纸、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大厅触摸屏等方式全部向社会公开。

一口受理。行政服务局根据审批服务事项梳理情况,在政务服务大厅分类设立工商注册、项目投资、工程建设、交通海渔、安全环境、科教文卫、社会事务、涉农事务等收件窗口,统一对申办事项进行形式审查、挂号登记。各部门、单位派驻大厅科室作为审批服务后台;受理窗口第一时间将申办件分转各审批服务后台办理,实行挂牌督办、亮灯管理、限时办结、全程留痕;各审批部门不得单独收件、办件。依据清单目录,将申办事项分为即办事项和承诺事项,对即办事项要“即收即办”;对承诺事项,按清单规定程序流转办理。

一次性告知。审批服务部门收到受理窗口转办的事项后,对审批要件齐备的,要严格按照承诺时间限时办结;对审批材料需要补充完善的,一次性逐条提出书面修改意见,由受理窗口告知申办人。经过一次性修改仍难以办理的,由审批部门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办公办理。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附加审批要件或拖延审批时限。

一网通办。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整合各部门审批服务业务专网,建设市区统一的网上政务服务系统,打造各部门、各大功能区、各镇街互通互联的审批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咨询信息、接件信息、审批信息和监管信息资源共享、实时推送。通过线上、线下结合,全面实现咨询、申报、受理、录入、流转、审批、监管网上一体化运行,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配套开发手机“政务服务客户端”,企业群众可随时咨询业务信息、了解办事流程、开展网上预审、查看办件进度、进行满意度评议等。

一窗出证。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制证中心,统一负责证照文书收发工作。积极推广使用电子印章,建设全区统一的批文证照数据库,推动电子证照和纸质证照同步签发。申办事项办结后,各审批部门需在承诺时限内将许可证照文书送至综合受理窗口或选择由行政服务局制证中心统一制证。区行政服务局要在第一时间内通过电话、短信、手机客户端等形式告知申办人上门签领或快递方式送达。实行许可证件统一登记制度,各审批服务事项审批证照文书需在区行政服务局登记备案,审批部门不得单独受理发证。

三、推行“五大服务”,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一是全程代办服务。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企业代办服务窗口,对区级以上重点项目实行全程免費代办帮办服务,条件允许的可开通“绿色通道”,实行容缺受理、容缺审查,打造重点项目审批服务“直通车”。

二是规范中介服务。修订完善中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规范区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实现中介服务机构与政府审批部门脱钩。在政务服务大厅建立区级“中介服务超市”,建立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明确服务时限和收费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择中介机构入驻,满足企业群众办事需要。

三是集中收费服务。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对保留的收费项目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统一收费窗口,引入银行机构入驻,按照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提供“一站式”收费服务,方便群众办事。

四是深度并联服务。对项目投资、工程建设等涉及两个以上业务部门审批的事项,按照立项、设计、施工、竣工等阶段,各相关单位进行并联会审、联合勘验、综合验收。研究制定综合验收等工作实施办法,由项目主管单位牵头组织实施。

五是前置评估服务。探索在各大功能区开展区域化评估工作,由功能区管委主导提前完成建设项目开工前审批过程中涉及的有关前置评估评审工作,形成整体性、区域化评估评审结果,提供给进入该区域的建设项目单位共享使用,单体建设项目审批时简化相关环节、申请材料或者不再进行评估评审。□E:ZZJ

关键词:行政审批 政务服务 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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