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城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研究

2018-03-25 03:47胡颖炫胡希军
山西建筑 2018年7期
关键词:古城文化遗产历史

胡颖炫 胡希军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湖南 长沙 410004)

1 研究背景

当代中国,经济的迅猛提升,城市化进程日益增快,使得大量农村人口因就业涌入城市,导致城市在面临庞大的人口压力和环境承载负荷下进行了迅速的扩张,有时候甚至是没有经过详细调研的盲目扩张。在这匆促的城市扩张过程中,许多位于城市繁华地带的老城区、老街、传统民居、甚至文物古迹都被当作城市发展的绊脚石而被推倒和毁灭,甚至在一些传统历史古城的扩张中,并没有为此专门制定有特色的古城保护与发展规划,相反在开发利用中出于利益,城市建设者和开发商忽视了城市的历史面貌、地域特色、地貌以及独特的风土人情,对暂时不产生直接利益的古城区置之不顾,使得一些经过历史沉淀下来的具备地方优秀特色的老城区在不断建设的城市中被遗忘,以至于默默消亡。

在对目前古城破坏因子的详细调查中发现,导致古城破坏的主要因子包含自然因子和人为因子,其中人为因子对古城伤害更大,主要体现在“推倒式”的旧城区开发改造模式、追求短期利益的掠夺式商业开发、凭空臆造历史古迹、采取消极的保护措施等四个方面。在整个古城保护与利用的开发过程中,缺乏着眼于全局、立足于当下,放眼于未来的动态的城市整体保护规划,根据现有城市现状问题以及可预测的城市发展问题,去反思现有城市规划理念、城市功能划分和建设方向、城市保护法律法规,重新认知城市利用的价值和城市开发的健康模式。

2 研究意义

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深入、中国城市化的进程越来越受西方思想的影响,城市建设“千城一面”,忽视本地古城独有文化、地形地貌和地域特色,而且在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城市建设不断朝更大、更广的方向迈进,导致在旧城改造中对历史建筑、传统弄巷、传统民居和文物古迹采取一面倒的拆迁模式或粗暴的文物保护措施,使得城市开发过程中越来越新,丧失了自我特色和岁月留下来的历史底蕴。而在城市古城区迅速消亡的过程中,越来越多的人们感受到了本土文化的消亡,意识到一个城市的可持续健康发展离不开脚下的这片文化土壤,脱离了本土地域特色的城市不再属于一个人类的集合体,而是冰冷的建筑群的集合;城市的保护开发不再是一个盲目更新换代的过程,而是在保存地方特色的同时又存储独有记忆的过程。在城市不断寻求发展,城市边际不断延伸的大环境下,如何保护与利用现存的古城资源成为城市寻求自我价值的不可避免的一个重要课题。城市终究要因经济而发展,规模因人口增长而扩大,立足于我国发展中国家的基本国情,要肯定城市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合理价值所在,又要在我国传统古城文化底蕴的进程中,保留传承中华文明几千年来的文化脉络和历史价值,古城保护与开发的研究对指导城市规划实践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

3 国内外研究现状

3.1 国外研究成果

1933年8月,《城市规划大纲》(即《雅典宪章》)在国际现代建筑协会上讨论通过,这是国际上首个关于城市规划理论和方法的纲领性文件,宪章中关于古城和古建筑保护修复的指导原则被国际上广泛认可。1964年5月,《保护文物建筑及历史地段的国际宪章》(即《威尼斯宪章》)在建筑师和技术员国际会议上一致通过,明确了历史文物建筑的概念并肯定其重要价值和作用,并要求用一切科学技术来保护与修复文物建筑,此后成为全世界范围内古建筑保护与古城研究的共同准则,影响着后来的建筑界[1]。其中古城保护与修复的典型案例有:

1)波兰华沙重建的启示。

1944年8月华沙起义失败,华沙大部分区域遭到了纳粹德军的报复而被摧毁,而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华沙城市修复过程中,在提升城市生活环境,改善人民生活条件的原则指导下,对城市的原有布局和结构进行了提升和改造,并格外重视保护和修复历史古迹,修复和装饰了约900座战前的建筑文物,形成了独树一帜的华沙历史中心,使得修复后的城市仍保留着古老而富有历史气息的韵味。1980年,华沙历史中心作为文化遗产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遗产名录》,重新修复后的华沙,重现了这座古城历久弥新的建筑风采。

2)法国“文化遗产”的保护实践。

法国拥有丰富的古城资源和众多的文化遗产,在古城文化遗产保护领域有着良好有效的实践经验,拥有以政府为主导,民众和民间组织为辅助的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完整的文化保护体系,遵循历史真实、文化完整、注重特色的原则,通过建立法律法规、充足资金投入、发动民众参与、培养专业人才等途径对文化遗产进行保护。而在对文化遗产保护的过程中,将文化遗产与其周边环境作为一个整体,既要保护,也要利用,城市的建设发展让位于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但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又不意味着原封不动,用现代手法进行艺术再创造,让文化遗产更加大放光彩,充满着法国人天生的浪漫情怀。

3)意大利的“整体性保护”政策。

意大利是欧洲文明古国,拥有全世界大约60%的考古、艺术及历史资源,古老的罗马帝国带来的荣光在这个国度里随处可见,2 000多处的考古遗迹、跨度千年时光的教堂、古堡、歌剧院等古建筑,乃至废墟,残垣和断柱都被保存下来,意大利政府对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视起到了很大作用,认为文化遗产是民族特色、国家魅力、文化竞争力的重要体现,并为此制定了文化及自然遗产法及严格的规章制度,更是在宪法中明确了对国家艺术、文物及自然的保护。意大利博洛尼亚大学拥有世界上最权威的文物修复专业,更是在全国各地设置了文物维护办公室,主张城市的发展要给文物古迹腾出生存空间,政府在城市中划定历史中心区实行整体性保护,不仅仅保护建筑物本身,还要保存建筑物的生存方式和生活氛围,现代城市的发展一切以保护文物为前提,这种对古城文化的传承值得中国古城保护借鉴。

4)美国城市更新运动的启示。

美国建国至今仅二百余年,历史文化积淀薄弱,城市中历史建筑相对较少,这一点与中国古城众多古建遍地的情况截然不同,但1949年—1972年期间美国实行的城市更新运动对当今中国旧城改造和城市发展极具借鉴意义。美国城市更新运动起源于1949年联邦住宅法的城市改造,最初以清除城市贫民窟为目的,1954年联邦住宅法将城市再发展更改为城市更新,施行范围扩展为贫民窟地区、丑陋地区及恶化地区,并增加了修护和保存修复的观念,是对城市郊区化带来的城市中心衰退现象的一次城市振兴运动,从最早的关注于建筑和基础设施的提升,到后来兼顾经济、工业、教育、文化等非居住性因素,在城市更新改造的同时,保护仅有的建筑文物成为城市大众的共识,这是中国现阶段大刀阔斧的古城改造,应该借鉴。

3.2 国内研究成果

1950年2月,梁思成先生和陈占祥先生对古都北京城市保护共同提出了《关于中央人民政府行政中心区位置的建议》,即“梁陈方案”是关于北京古城的完整留存和城市发展的全面而系统的城市规划设计建议书,这是中国最早对古城规划和保护的建议,可惜并未被政府采纳[2]。国务院于1982年2月8日批复了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关于保护我国历史文化名城的请示》,设立历史文化名城起,如今已通过审批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总数累计达133个(截止到2017年7月16日)。

成一农认为古城研究应侧重于中国古代城市形态的研究方法的修正,在此基础上以新的研究视角,提出新的问题,研究新的内容,以期能重新审视中国古代地方城市的城市形态[3]。

蒋朝晖对古城保护与开发的矛盾进行了详细探究,对古城保护和开发中旅游业的双刃剑作用进行了探析,并提出了“触媒”这一思路在古城保护中的新期待[4]。

周乾松等通过对四大历史名镇实现保护与发展的“双赢”的实际经验进行探究,客观分析了我国历史名镇的发展现状、趋势及存在的“开发性、建设性、旅游性及保护性破坏”等共性问题,并据此提出了具体可行的建议[5]。

陈蝶着重探究了吴良镛先生有关旧城区改造的有机更新理论和建造“类四合院”住房体系,这些都是对古城古民居进行良性改造的现代化尝试。吴良镛先生认为西方的建筑是“石头的史书”,而中国的古建筑则是“土木的史书”,保护更加不易[6]。

同济大学阮仪三教授在我国古城保护规划领域享有“古城卫士”的美誉,自1980年以来主持参与了平遥、丽江、周庄等知名古城古镇的保护规划工作,著有《护城踪录》《护城纪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理论与规划》《江南古镇》等著作,并亲自调研了50个古城镇的基础资料,对我国今后的古城镇保护和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李若楠梳理并研究了长沙古城墙现状及保护价值,探讨了长沙古城域的历史变迁,并因此提出了对古城墙的保护及古城规划的几方面意见,对古城长沙在当下城市化过程中的古城规划提供了借鉴意义[7]。

4 结语

城市是人类社会文明的结晶,既是社会发展中展现出来的人文景观,又是一种人类社会演变过程中的文化载体。在古城进行保护、开发及利用中不应只关注于城市眼前的利益,更应关注古城本身的文化内聚力和历史底蕴。我们要保护、开发的不仅是历史悠久的古城,还有与之相和谐的自然和社会环境,对古城价值的研究也是更好的预见古城未来的发展方向,这才是研究的最终价值所在。

参考文献:

[1]鲁艳蕊.豫东风土建筑研究系列之——开封风土建筑与地域文化研究[D].郑州:河南大学,2010.

[2]蔡晴,姚赯.梁思成先生与中国的历史遗产保护事业[J].新建筑,2005(4):69-71.

[3]成一农.中国古代地方城市形态研究现状评述[J].中国史研究,2010(1):145-172.

[4]蒋朝晖.保护,发展的“触媒”——探索古城保护方法[J].国外城市规划,2006(1):71-74.

[5]周乾松,徐连林.历史文化名镇的保护与开发——基于中国“四大名镇”的经验启示[J].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13(3):118-124.

[6]陈蝶.菊儿胡同,摇曳在传统与现代之间——吴良镛整治北京胡同的成功范例[J].新材料新装饰,2005(2):45-48.

[7]李若楠.对长沙古城墙保护的思考[J].中外建筑,2015(4):8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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