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书稿中引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过时问题
——以《建设法规》书稿为例分析

2018-03-27 18:25史菲菲
传播与版权 2018年2期
关键词:书稿法律法规错误

史菲菲

一、教材质量至关重要

质量是出版的生命。高校出版是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和出版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传播先进文化、传递知识信息、促进教书育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2015年2月9日,教育部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出版工作的意见》(教社科〔2015〕1号)中进一步指出:“要做好各类教材和教学用书的出版工作,在出版物的数量、质量、结构和载体等各个方面满足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需要。”

高校教材出版是高等教育事业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高校教材的质量关乎高校的教育教学水准,关乎高校的人才培养质量。教材质量不高也会影响到教材的后期销售,影响到出版社的经济效益。因此高校出版社必须把好教材的质量关。

近十年来,高等学校教材出版增长迅速,但在繁荣之下,教材质量急剧下滑、低水平重复出版、内容拼凑抄袭等现象也日益突出。高校教材的质量出现了不尽如人意的地方,这里既有作者的问题,也有编辑的责任。编辑作为图书的审读、编校与把关者,对所出版教材的质量有重要的影响。

2017年7月3日,国家成立了国家教材委员会。教材建设是事关未来的战略工程、基础工程。要深化改革创新,加强完善教材各环节管理,使教材建设规范有序。

2015年国务院发布了《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2017年9月20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简称“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在此背景下,必须构建起与之相匹配的具有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教材体系。因此,必须全面提升高校教材建设质量。

在国家越来越重视教材建设的背景下,教材质量也将不断得到提高。编辑也要在教材质量提升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书稿中易被忽视的法律法规标准过时问题——以《建设法规》书稿为例

许多专业教材中都会引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但在引用的过程中会存在引用版本陈旧的问题。这种错误属于知识性差错,在编辑的过程中极易被忽视,但是这种差错却会对学生的学习产生很大的误导。学生按照旧的标准规范进行学习,从而有可能按照旧的标准去操作,而把错误带到将来的实际工作中。笔者在担任责任编辑的过程中碰到了很多这种问题,有的特别严重,几乎全书的引用都有问题,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专门就此类问题进行探讨。现以《建设法规》书稿为例进行探讨。

《建设法规》一书作者交稿于2015年9月,出版于2016年1月。在书稿编辑过程中,发现了不少引用旧的法律法规的问题。

(一)作者写作过程中错误引用了旧的法律法规标准

在编辑《建设法规》过程中发现,有一些法律法规标准属于作者失误而引用错误。

例如:第四章第三节“建筑工程监理”部分,介绍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是旧的标准(GF—2000-2002),而新的标准(GF—2012-0202)早已于2012年3月颁布。又如:第九章中引用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早被2011年1月21日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替代;《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已被2011年2月1日起施行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替代;《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已被2004年1月1日起执行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替代。

以上所列举的这些法律法规的新标准已经实行了一段时间,短的4年,长的12年,作者在引用上存在错误确实是编写中的重大失误,实属不应该发生的。

(二)作者编写过程中未注意的法律法规标准更新问题

由于教材编写有一个周期,一般为6~12个月,时间较长。在这个过程中,有的章节已经编写好,之后国家对一些法律法规做出了调整,而作者未注意到,从而导致书稿中引用的一些标准错误。

例如:《建设法规》第二章第二节“建设工程代理制度”中引用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已被2015年2月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替代;第五章第三节引用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被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替代;第九章第四节有关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的内容是根据2000年3月29日发布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编写的,而该规定已于2015年5月4日被修正。

三、努力避免此类问题,提升教材质量

目前,国内多数出版社和很多图书公司都加入了高校教材的市场竞争中。高校教材市场较为混乱,一方面出版社对教材的质量把控弱化,追求经济效益,忽视社会效益;另一方面高校教师编写教材更加随意和容易,只要保证一定的用量,而不顾是否有编写能力和水平。因此作为一名有责任心的编辑,作为一名称职的编辑,一定要提高自身素质,尽量避免此类问题。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不能一味追求经济效益,而不顾教材质量。

(一)选好作者

在教材策划和组织编写阶段,选好作者是保证书稿质量的最重要的环节,是从根源上避免此类错误的保证。目前大多数教材都是主编负责制下的多位老师合作编写而成,因此首先要选好主编,一定选择作风严谨、有写作经验的资深教师担任主编。《建设法规》一书共由三位老师组成编写组,由主编负责。主编是来自建筑类院校的资深教师,在笔者所在出版社已出版过相关建筑类教材,合作多次,比较认真负责。

《建设法规》一书法律法规引用错误较多的是第九章“房地产法律制度”,笔者与主编沟通之后,由该章编写老师对此章进行了大的修改和调整。由此可见,编写组其他老师的水平和认真程度对书稿的质量有很大的影响。因此也要对编写组其他成员进行了解,这样才能保证教材质量。

(二)专业与责任并行

在书稿交到出版社之后,如果责任编辑在初审时没有发现此类问题,那么二三审编辑更不会发现,这样问题就会一直保留到成书之后,书将错误的知识又传递给了受众,受众又将错误知识应用于实践传递到社会。因此责任编辑的把控作用是关键。

正如中国编辑学会会长郝书省所言“教材编辑有特殊的责任和担当,不仅要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而且还应该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编辑必须是专家”。

对于有疑问的书稿内容,一定要查找资料核实,并与作者沟通解决。笔者在工作中遇到书稿中引用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都会逐一进行核查,以确保引用正确。现在网络查询比较方便,对于国家的法律法规一定要到权威的网站(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站)进行查询,而对于国家标准可以到国家标准化委员会网站、工标网等进行查询。例如,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2011年出版《建筑设备》一书,2016年7月在进行修订的过程中,就发现书中当时也存在引用标准过时的问题,如《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7—94)被GB 5007—2010替代。当时笔者编辑书稿的时候未注意到此问题而出现错误,此次修订也专门对书中引用的标准进行了查询,以确保正确性。

(三)关注所在专业的发展

对于每个专业来说都会涉及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等相关知识,编辑必须持续跟踪行业发展动态,及时了解所在行业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更新情况,建立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资源库。笔者参与策划并出版了本科和高职两套建筑及工程管理类相关教材,因此对于建筑行业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笔者在日常工作中搜集了相关资料,建立了专门的文件包,方便参考和学习。这不仅对于建筑类新书出版提供了参考资料,而且也为已出版教材的修订积累了资料。

综上,教材书稿中引用过时的法律法规标准,是个极易被作者和编辑都忽视的问题,需要作者和编辑共同努力,才能提高教材质量,从而更好地为教学服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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