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媒体环境下如何保护新闻作品版权

2018-03-27 19:15杨明玉中共赣州蓉江新区纪工委
传播力研究 2018年34期
关键词:版权保护传统媒体

杨明玉 中共赣州蓉江新区纪工委

随着这两年网络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特别是4G和WiFi技术的普及以及5g概念的逐渐实现,新闻短视频也有了更加广袤的发展空间。对于社会阅读习惯的新变化,媒体开始作出应变,新闻也由此进入了秒视频时代。相对而言,融媒体可以有效突破媒体与媒体之间的界限,将传统的报纸、广播、电台、网站资源等进行有机整合,实现媒体间的资源互通,内容上的相互兼容和宣传互通,这样实现利益的共荣。各个媒体进入融媒体合作和发展,且成绩不俗,但在发展过程中如何强化新闻版权保护,尊重原创,鼓励创新,关系新闻事业的长久发展。

一、新闻作品侵权和版权保护现状分析

通过相关的调查研究得出,近年来新闻作品侵权事件几乎每日都在发生,新媒体和商业网站等媒体的侵权行为尤为严重。侵权作品数量多,各个网站都有涉及,而且客户端也有一些盗版软件猖獗。

“内容为王”一度是国内媒体领域的高频词,也被很多注重内容生产的传统媒体奉为圭臬,强调以优质的内容吸引受众是媒体的生存之道。不难刊出,优质的新闻作品是媒体的核心竞争力。而一篇优质的新闻作品需要媒体机构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以业内享有盛誉的《新京报》为例,2015年其采编成本已达每个字5元,如今伴随人力成本的增加,其采编成本水涨船高也就不言而喻了。

然而,以所谓“个性化阅读”、号称“新闻的搬用工”的某APP新媒体,却在几分钟内甚至几秒之内就将耗费传统媒体高成本的新闻作品“拿了过来”,有的去掉作者署名和稿件来源,心安理得将作品据为己有。同时,还有网络媒体在转载过程中对新闻作品“二次加工”,打“擦边球”,掐头去尾,断章取义,还有一些标题党的行为,对新闻作品传达的信息扭曲化,以增加点击量,获得注意力经济。但新媒体“拿来主义”获得丰厚利润的背后,是对原创内容生产媒体的盘剥,严重挤占了其生存空间,影响了新闻事业的长远发展。

从传统媒体盈利模式上说,因为受众的分流,导致新闻业传统的依靠广告向发行、传播亏损输血的二次售卖模式在新媒体的冲击下难以为继,广告量连年下滑,甚至遭遇断崖式下降,这不仅影响了媒体人的切身利益,而且因缺乏财力支撑导致传统媒体新闻生产能力削弱,乃至媒体人才队伍的稳定;其次,它可能影响国家意识形态的安全性,因为不具备有效的管控和建立有序规范,这会使得网络媒体侵权新闻的作品连年增多,让本已走向市场的媒体机构生存更加艰难,进而威胁到了国家的舆论和安全;会对融媒体生产生态发展产生影响,导致一些公众号无法实现预期的用户流量,新媒体的盈利模式存在一定问题,让网络版权生态体系存在脆弱性。

二、新闻作品版权保护存在的问题探究

新闻作品侵权问题层出不穷,相关的管理部门和媒体也采取一些措施,虽然有了一些作用,但整体上来说仍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如对有关著作权的法律法规进行完善,也有部分媒体成立了法务部等专门机构,负责版权问题的处理,建立反侵权公告机制等,但效果微乎其微。分析新闻作品的侵权行为猖獗的状况,其主要原因可归结如下几点:

(一)新闻媒体领导层重视不足

目前,部分传统媒体领导层面和新闻从业者,对新闻作品的版权意识不强。他们的工作重点多在新闻编采方面,收集素材、策划活动、挖掘背后的新闻,在新闻保护方面缺乏必要的认识和积极性。也有很多传统媒体人认为,通过网络转载提高新闻的知晓率和新闻单位的知名度,因此,在发布新闻作品时对网络侵权表现出了容忍和纵容,这让侵权方更加有恃无恐。

(二)新闻媒体侵权维权取证困难

过去传统媒体有较强的市场影响力,广告收入可观,因此版权收入没有引起重视。但如今传统媒体广告收入连年下滑,而靠转载新闻起家的门户网站或者其他新媒体因掌握技术主动权,无成本转载、低成本嫁接和“二次加工”新闻作品,却获得受众流量和广告效益,这让传统媒体心生艳羡又心有不甘。于是,有不少媒体付诸法律手段解决新闻版权问题。只是面对版权维护,很多媒体有心无力,因为进入司法程序后,取证困难且成本高。

(三)传统媒体存在结构混乱状况

由于传统媒体结构相对较为混乱,因而在版权保护时保护能力较差。有研究表明,在我国的12000多家报刊的调查中显示,主要分布在六七千各出版单位中。如贵州省一百多家报刊就分散在十多家单位当中,报道内容同质化严重,报道结构也比较混乱。大多数媒体不具备版权的保护能力,也缺乏版权保护的专业人才。

对此,各报业集团和行业协会在版权维护方面都进行了一些探索,如2017年第17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当天由中央十家新闻单位共同发起成立中国新闻媒体版权保护联盟,但能不能真正发挥实效仍要拭目以待。

(四)法律机制不完善

我国在新闻作品保护方面的法制建设仍不完善,目前尚未出台新闻法,新闻作品的著作权保护也相对较差。因此,关于新闻版权,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相关内容加以应用,只是对于“单纯事实消息”的“时事新闻”不适用该法的规定,目前在新闻界和法律界存有异议,并提出将新闻作品均纳入著作权保护范畴的建议。伴随新媒体和新技术的快速发展,新闻作品侵权事件日渐增多,完善新闻作品保护机制的呼声日高。

另外,依照最新的稿酬标准,转载、摘编其他报刊已发表的作品,按每千字100元的标准付费。在维权诉讼中,因时间、物力成本高企,版权人往往是赢了官司输了钱,得不偿失。

三、落实融媒体环境下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措施

新闻作品的保护是一项系统性工作,亦应采取系统化的保护措施,特别从立法司法入手,并通过行政和相关权利人等在内的所有主体积极参与,保护新闻生产者的权益以及积极性,保持新闻业的创新与活力。

(一)强化对新闻版权的宣传教育

这项工作能够普及大众对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法律意识,提高全社会版权保护意识。首先,传统媒体需深刻认识到新闻作品版权的价值,并成立专门的版权维护部门,如重庆日报在2012年底成立法务部,全权处理新闻版权工作。其次,媒体应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法律法规和合理合法有效维权,及时发布新闻作品的反侵权公告,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另外,要引导读者适应付费阅读,如文学作品一样,在培养读者电子阅读习惯以后也应尝试在网上付费阅读新闻作品。

(二)对版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进行完善

大数据背景之下,很多技术的更新和新型的业态不断涌现,在一定程度上给版权保护带来诸多挑战。如果制度建立和完善无法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势必对产业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如传统媒体起诉新媒体侵权,新媒体最常运用的抗辩理由是其主张转载的传统媒体新闻是时事新闻。我国现行的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当中,并没有对时事新闻进行清晰界定,这就会模糊地带。因此,应在时间、内容、篇幅和角度等对时事新闻进行细化,以便于版权保护的顺利开展。另外,建议各地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法庭,集中处理版权相关的民事和刑事案件,简化司法流程,提高审判的效率,强化赔偿力度。

(三)确定新闻作品侵权的行政治理机制

需定期治理一些中小网站,以规范移动互联网的无序转载和无偿转载行为,强化著作权的行政执法机构的权利和服务能力,落实电信管理机构的相关行为,促进司法机关的联动,着力构建新闻作品维权的协调对接平台,并构建起内容侵权的管理机制,将新闻作品的版权问题从法律范畴延伸到整个新闻行业和信用文化行业,营造出保护版权浓厚氛围。

(四)建立法制化的版权资产管理开发体系

对于新闻版权保护,还应学习国外的媒体版权保护的先进做法,如德国的举证责任倒置、美国的付费墙,法国的三振出局等。制定统一的标准,尽可能解决记者职务作品的版权归属问题;定期做好版权的声明发布会,建立反侵犯权利的公告机制;网络媒体签署相关的行业自律公约。

四、结语

综上所述,本文简单分析融媒体环境之下怎样保护新闻作品的版权。文中简单谈到了现如今新闻作品侵权和版权保护的现状,并深入的研究了新闻作品维权所面临的问题,针对新闻作品维权提出了一些可行的措施,希望能够为积极创造健康的新闻作品版权交易秩序和良好市场环境提供可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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