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执行机制研究

2018-04-04 09:28张栋
魅力中国 2018年48期
关键词:完善

张栋

摘要:在现阶段,中国没有统一的民事执法法律,民事执法活动没有相对稳定的基础。由于我国民事执行目前实行的是严格的地域管辖,执行的法院单一,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也比较大。文章对民事执行机制研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以供参考。

关键词:民事执行机制;完善;民事执行

引言

在现阶段,中国没有统一的民事执法法律,民事执法活动没有相对稳定的基础。除了中国基层单位的复杂性外,一些法院具有较强的地域特色,中国的民事执法机制尚未得到很好的改善。从某种意义上说,民事执行制度是一系列有机组成部分的统一名称,如民事执行的概念、程序、规则和监督。但是,实际上申请人在获得法院判决后,由于种种原因无法有效实施,这往往使这些制度变得流于形式,且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护。

一、人民法院执行难的原因分析

(一)主观原因分析

第一,法官不够独立。法院表现的效率及其表现的结果正在直接影响法院的形象。然而,法院系统缺乏独立性直接导致法官缺乏责任感和对困难案件的抵抗。在这样一个恶性循环中,整个社会将对司法机关的权威性和公正性失去信心。目前法院的司法機制对谁处理案件和谁负责都没有健全的责任机制。法官手中的案件自上而下由各级审查和批准。在某些情况下,即使案件无法执行也与法官没有直接和必要的联系。其次,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只有一个角色,即法院工作人员,不能作为个人出现在法庭上。受中国现行司法制度的限制,行政机关严重影响了法院的执行效力。

第二,法律文件不规范。一般而言,法律文书是指人民法院以国家名义提出的法律文书,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特点是语言简洁,含义明确,以确保案件执行过程中不存在歧义和分歧。由于缺乏责任感和严谨性,个别案件中的个别法官在判决文件中往往显得粗心,导致文件含糊不清和错误。在调查中,将进一步增加执行的难度,造成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的巨大浪费区别。

过去由于对民事执法的性质和地位缺乏了解,缺乏对民事诉讼法与民事执法之间关系的系统研究,加上“轻执法”概念的影响和在其他国家的立法体系中,执行立法并不完善。然而在中国实际的民事执行过程中,这些立法缺陷逐渐开始逐渐体现,成为民事执行的阻碍,加剧了“执行难”的问题。

(二)客观原因

第一,地方保护主义是严重。一些地方政府和法院通常受地方保护主义的驱使,帮助那些受到执法的人逃避制裁并执行法律。一些地方法院在不同情况下执行通知时,从法律角度往往不能客观,科学地对案件本身进行,但从区域经济利益的角度来看,委托法院详细阐述和推,,导致当地执行人使用拒绝执行法律缺口,转移财产,申请人拖延,一些地方法院提出了各种阻碍申请的理由,例如在提交申请前提出案件,以便海外法院审理时远程申请人的权利无法实现。检查并努力了解被执行人有可执行的财产并准备执行申请。

第二,党政部门、交通部门、财政部门和房地产部门不能向法院提供协助。例如在法院的执行过程中,法院前往财务部门询问被执行人的存款。再例如,当法院对交通部门进行车辆信息查询时,交通部门的一些人员将使法院到期并与被私下执行的人达成协议,结果无法及时找到相关的交易抵押查询,延迟了法院执行的时间。

在执法方面,法院没有具体和完善的强制措施标准来强制执行中国相关法律制度中的财产,法院缺乏强有力的支持来强制执行手段,导致很多“老赖”,导致法律总统以来“难以实施”的困境,无法有效解决。其次,中国的民事实体法,特别是物权法的规范,并不完善。最后,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不够具体,有些规定甚至相互冲突、标准不同,使执法人员难以建立统一的执法工作标准,造成混乱局面。

二、我国民事执行制度完善的对策

(一)制定单独的强制执行法

从中国现行执法制度的角度来看,最高法院和各级地方法院对民事执法的解释必须在民事框架内进行。执法。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现行的民事执法已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但是,很难在短时间内对民事诉讼法进行全面修订。因此,建立单独的执法是相对可行的。同时,如果颁布单独的执法法律,它间接提高了民事执法的等级,从而避免了民事执法与其他法律之间的冲突。

(二)实施权与裁判权的分离

从这一点来看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民事执行权属性的界定尚不清楚。在中国,民事执行权一般采用特定执行权与行政判决权相结合的方式,导致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产生较大的主观影响,有些人可能在执行过程中任意行事 。制度也应该规范,根据行政权力和司法属性的执行力来实现分权的目标。将执法权与执法权分开,相互制约,打破原有的集中制度。

(三)完善执行监察制度

在民事执行过程中,非法执行和逾期执行的部分原因是检查制度不健全。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中国的民事执行监督主要来自法院和社会两大部分,其中检察院主要是专门监督机关。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中国的法律没有具体规定各种监管方式和机构的细节,导致内部监督方法的效果在具体的事件过程中不是很显着。在这方面应首先扩大监督范围。其次,要实施公共政策的实施过程,使社会能够给予监督,使实施过程公开透明,取得良好效果。

结论

随着依法治国的发展,法治的概念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概念。遵守宪法和法律是社会所有成员发展法治概念和促进法治的最基本要求。首先,要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完善遵纪守法的信用和奖励制度,使遵纪守法蔚然成风。其次,在宣传法律法规的同时,要注意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社会规范的作用。我们应该尽力使法治的概念深深扎根于全体公民的心中,扎根并发扬法律至上的现代法治观念。 “执行困难”已成为推进司法改革的重要问题。如何解决“难以实施”问题是司法改革的重中之重。中国应完善相关立法,建立资源共享机制,优化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执法监督和处罚,打破“执法难”的障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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