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壮族信仰中的女性人物与壮族地区经济文化发展

2018-04-09 11:47陆莲枝
文教资料 2018年1期
关键词:女性

陆莲枝

摘 要: 壮族信仰中有自然崇拜、英雄崇拜等,兼收并蓄了外来宗教如道教、佛教等,壮族神祇形成了多元形态。壮族民间信仰中最主要的女性人物有姆六甲、花婆、娅王、龙母、班夫人、瓦氏夫人、观音等,伴着这些信仰成长的一代代壮族女性助推了壮族地区传统经济文化的传承,促进了旅游经济文化的繁荣,可信仰导致的女性禁忌也成为壮族女性进一步发展的内阻力。

关键词: 壮族信仰 女性 壮族经济文化

一、引言

壮族信仰多神,相信万物有灵。壮族民间宗教呈宽容开放、兼收并蓄样态,崇拜自然神灵,如宇宙天体、土地万物、山川河流等。伴随着社会发展,基于祖先崇拜及祖先神灵崇拜的家神、寨神崇拜日益得到彰显,英雄崇拜也成为信仰的一部分。受汉文化影响,壮族信仰又糅杂了观音、土地、关公等神灵崇拜。女性神灵及女巫在壮族宗教祭祀活动中地位举足轻重,是壮族民间常规信仰活动的主力军,壮族信仰中的女性人物与壮族地区经济文化发展密切相关。

二、壮族信仰中的女性人物

壮族信仰是壮族社会发展的产物,是基于历史形成的一种意识形态,在壮族社会历史上产生过重大影响,迄今还广泛影响着壮族民众方方面面的社会生活。壮族宗教思想大约萌芽于原始社会后期,伴着社会发展,宗教思想逐渐发展为巫信仰。南朝时期,汉壮文化交流日趋频繁,壮巫信仰与汉族的道教融合,成为壮族民间的普遍信仰。东晋时期,佛教传入壮族聚居地。18世纪中叶以后,基督教、天主教相继传入壮族地区,但影响不大。在外来信仰的冲击和洗礼中,自然崇拜、祖先崇拜、巫术、问卜等仍然盛行于壮族的广大农村中,同时与道教、佛教等交织,形成壮族信仰的多元性形态。壮族古老的女神崇拜信仰在壮民心中根深蒂固,同时吸收糅合汉族本土道教和外来佛教内容,构成形象鲜活的特色鲜明的壮族信仰女性神祇。

(一)自然崇拜类

1.创世女神:姆六甲

在壮族神话谱系中,姆六甲(也称乜洛甲、米洛甲、麽禄甲等)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目前学术界已公认她是壮族的创世女神,其丰功伟绩可在《壮族神话集成》[1]的诸多篇目中找到相关叙述。据说姆六甲自花中诞生,神力非凡,她造天地、造人类(有“泥土造人”说、“生芭蕉刻人”说、“蜂蛋和蝶蛋造人”说、“感风受孕”说等)、造万物、分男女,为鸟兽“断案”,为人类“分姓”,给人织布染色缝衣,安排治理万物秩序,被称为壮族始祖,受到壮民的顶礼膜。

在壮族民间,至今还流传着与姆六甲有关的节日风俗和活动祭祀,主要有敬岩节(每年农历七月十四日,广西东兰县全民性的纪念姆六甲的祭祀仪式)、牛魂节(每年农历四月初八)等。壮族民间传说及师公唱本感激姆六甲的创造之恩。姆六甲体现了母权社会的女神形象,凸显她体型高大和力量强大,其神力、神格、神绩富有原始性。

2.生育女神:花婆

花婆又称“花王圣母”,是壮族民间信奉的生育女神,专管人间的生育和保护孩童的健康。壮族民众认为,人类的繁衍及生儿育女都由花婆神掌管,只有花婆赐给神花后女人才会怀孕。小孩生病时,请巫婆走神“看花”,若巫婆说小孩花枝枯了,则要请巫婆培土淋水、除虫除草。夫妻婚后不孕,则需请道公巫师“安花”或“架桥”,以求花婆赐花。传统壮家居室供奉花婆神位。花婆神位从小孩出生就设置,逢年过节烧香敬供,到小孩十八岁才撤走。

除了家庭祭祀外,壮族民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也建有不少花婆庙、花王庙,但六七十年代大多被毁,留下一些遗址,八十年代后部分得到了重建。广西境内的平果感圩、来宾兴宾区鳌山、柳城古砦、罗成县不少乡村都有花婆庙。壮乡地区许多地方如今还保留“花婆节”。在广西来宾兴宾区鳌山花婆庙每年举行花王节(农历三月初三)和花婆诞(农历六月初六)两大庙会。届时,各地民众前往庙会给花婆上香,许愿求子、得子还愿、球球安康。此外,建有花婆庙的地方,民间还流行问花、求花、安花、护花、架桥和还愿等习俗。在花婆备受推崇的桂西北,由于人们相信世界上的人都是花婆后花园中的一朵花,形成还花转世观念,认为人死后回归花园,形成“退花”、“还花”、“女儿送花”等丧葬习俗。花婆崇拜植根壮乡土壤,反映壮族民众对生命的渴求和尊重。

3.轮回女神:娅王

娅王为壮语译音,是壮族民间传说的另一创造女神。壮族民间说她是万物之母,凡是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一切生灵均由娅王创造。传说娅王每年农历七月十七日开始生病,七月十八日病重,七月十九日去世,七月二十日出殡安葬,七月二十一日复活,年年如此。如今,广西百色市的右江区、田阳县、田林县、西林县等壮乡村寨还流传“哭娅王”并为她送葬的习俗。婭王年年生死轮回,“哭娅王”仪式周而复始。仪式由壮族女巫聚集某个女巫家里,安葬壮家葬礼仪式,设灵堂、祭奠守灵、哭唱孝歌,悼念娅王,众女巫哭送娅王出殡、升天。

除了上述习俗外,还流传着许多与娅王有关的神话传说异文,如云南文山的《娅枉》神话,广西田阳的《雅王出殡》、广西都安、平果、马上的《达女皇》、《达汪》等。传说天上有个神婆交娅汪,她关心凡间,凡间的人或动物只要遇到不幸的事情就去找娅汪诉苦。每年农历七月十八日,凡间所有的牛、狗等都一起到天上为娅汪哭丧,人间也忌劳动。由此可见,娅王崇拜在壮族地区流传甚广。

4.水界女神:龙母

西江流域盛传龙母传说,人们供奉龙母远超其他神灵。传说龙母掌管水患,且主宰整个人间祸福,民间的许多习俗都与龙母信仰有关。龙母传说故事在广西大明山地区流传很广,如今大明山下的武鸣、上林等地的壮族依然有祭祀龙母的习俗。目前大明山地区有20多座龙母庙或龙母庙遗址遗迹四个龙母村[2]238。

(二)英雄崇拜类

与上述的姆六甲、花婆、娅王、龙母等神灵不同,壮族信仰中有些女性神祇原本是凡人,由于对壮族社会做出了杰出贡献,受到壮族民众的敬仰,出于英雄崇拜情节,也为了感恩她们的壮举,在她们死后,人们为她们修建寺庙、塑像供奉,久而久之,这些为壮乡做出卓越贡献的凡人实现了从人格到神格的转换,变成了壮民心中神祇一般的存在,受到了壮族民众的祭拜,如班夫人、刘三姐、瓦氏夫人等。

1.班夫人

班夫人是左江流域壮族地区尊奉的女神。如今,该地区盛传班夫人献粮帮助马媛南征的故事。嘉庆八年成书的《龙州纪略》收录有明朝崇祯十六年重建班夫人庙的碑记,书中《人物志·仙释》也对班夫人生平做了记载,广西龙州等地一直流传着班夫人的传说。班夫人死后被左江流域的百姓奉为神灵,建庙祭祀,塑像立传。班夫人庙香火旺盛,历代有香客为该庙敬献供具,如香炉等。

2.刘三姐

刘三姐(别称刘三妹、刘三娘、刘三女太等)被尊为广西壮族“歌仙”,其传说广泛流传在广西宜州、柳州、贵港、桂平、梧州、大新、扶绥等地,在广东、贵州、云南、湖南、台湾、香港等地也有所流传,是岭南百姓崇拜的女神,壮族民间对她有膜拜的专门庙堂、祭典和仪式。广西贵港的太平庙、六乌庙、北府庙的庙内奉有刘三姐牌位,广西凤山有三姐庙,广西宜州白龙洞有三姐塑像,广西富川、恭城兼有刘三娘庙,供奉刘三娘塑像[2]244。

3.瓦氏夫人

瓦氏夫人是明朝嘉靖年间的抗倭女英雄,它自幼喜读诗书,学武习艺,懂兵法,善谋略。于嘉靖三十三年应征抗倭,屡建奇功,被朝廷封为“二品夫人”,群众誉她为“石柱将军”。瓦氏夫人班师回到田州后不久在其府署病逝,葬在田阳县田州镇的那兰村,如今墓碑刻字为“前明嘉靖特封淑人岑门十六世祖妣瓦氏太君之墓”等(笔者调研时见过该墓碑,且用相机拍下了上述刻字)。至今壮族人将瓦氏夫人视为巾帼英雄,诸多地区供奉瓦氏夫人庙,过年过节时加以祭祀。

(三)外来宗教类

佛教观音信仰传入壮族地区以后,被壮族民众所接受。观音俗称观音菩萨或观音娘娘。壮族地区普遍信仰观音,如广西都安大兴观音庙、防城港东兴观音庙、南宁万寿观音寺等,每月初一和十五焚香点烛叩首祭祀。壮族地区有2月19日观音生诞、6月19日观音坐莲台、8月2日观音盛会的祭祀活动,届时,壮民聚到观音山、观音洞、观音岩或观音庙等,用糯米饭、酒肉等供奉观音,祈求观音赐幸福保平安。此外,壮族民间还信仰道教的金花圣母、银花圣母、锡花圣母、白马三姑、后土娘娘等。

三、壮族女性信仰对其经济文化发展的影响

(一)助推传统经济文化的传承和发展

壮族信仰中的女性神祇犹如天河里的闪烁繁星,折射出壮族女性生存历史文化的光芒。姆六甲是创世女神,花婆是生育女神,娅王是创造女神,她们创造和繁衍人类,至今仍然被崇奉,体现了壮族民众对宇宙形成和生命本源的探究和思考,反映了他们对生命本体的珍惜与尊重。龙母崇拜折射了壮族民众对水患等的畏惧心理,希望龙母能保佑他们战胜水灾等。班夫人、瓦氏夫人等是壮族民众的骄傲,他们膜拜英雄激励自己。一代代的壮族女性用这些信仰武装自己,为壮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壮族经济文化的发展打上了女性的深刻烙印,涉及壮族女性神祇的诸多习俗证明壮族女性在经济生活中的突出作用,“在不少家庭,壮族妇女甚至成为家庭经济的主要支撑者”[3]56。

在壮族社会中,女性和男性一样勤劳勇敢、吃苦耐劳。由于历史原因,如历代封建统治者对岭南的征服和统治、地方豪强相互争权等,战乱频繁,男性或外出征战或服劳役,女性则承担了劳作、家务、纺织等重任,为壮族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自古以来,壮族女性从事各种劳作,如播种、插秧、耕田、收割、挑担、打柴等重活。同时,她们还承担各种家务活,如养儿育女、照顾老人、挑水、煮饭、洗衣、种菜、舂米、喂猪、种菜等。壮族女性还是“织手”,她们在农闲劳动之余,从事纺线、织布、刺绣、制衣、纳鞋等。壮族女性不仅善农,而且善商,明清时的田州(今广西田阳县)就有“贸易妇市”;南宁地区隆安县有“圩市舆贩,多系妇女”;上林县“三日一趁圩,悉任妇人贸易”[4]15。显而易见,伴着壮族信仰女性人物成长的壮族女性,在壮族地区传统经济文化的传承和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二)助力旅游经济文化的繁荣和兴盛

歌仙刘三姐对壮族地区影响巨大,三月三歌节是壮族的传统歌节,壮族每年有多次定期的歌圩,多在春季或秋季农闲时间进行,比如,正月十五、三月三、四月八、八月十五,其中三月三是最隆重的歌节。传统歌圩的主要活动有对唱山歌、枪花炮、抛绣球、打扁担、碰蛋、唱戏等。这些活动以其浓郁的壮族风情,逐渐引起国内外民俗学家和文化学家的兴趣,接着进入旅游者的视野,在一定程度上推动壮族地区旅游业的繁荣和发展。

随着旅游业的兴起,民族风情旅游以其民族性、地域性、神秘性融入现代旅游业,吸引着越来越多游客的眼球。在开展民族旅游的壮族地区,壮族女性为壮族地区旅游经济文化的繁荣和发展起到了主导作用。“广西旅游在线”展示了有很多壮族女性图片,有壮族女性生活片断:逗小孩子、对歌、纳鞋底、舞蹈、晾布、缠线、绣球等,生产片断:舂米、推磨、劳作、收稻谷、挑菜、背背篓等。“刘三姐”经常被作为旅游形象代言人,向游客展现了“头戴斗笠、上衣下裤、戴着围裙”古朴亲切的壮家女性形象。宣传片《美在广西》中,女性在以歌传情、以歌待客的表演活动占主导地位。在壮族地区的旅游景点中,随处可见女性们的活跃身影:旅游接待、旅游工艺品制作、旅游纪念品售卖、民族歌舞表演等。

(三)助生女性经济文化发展的内阻力

在壮族传统社会里,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壮族女性的生活与民间宗教信仰密切相关。由于壮族女性是壮族常规信仰活动的主导力量,现实生活中的诸多禁忌是针对女性的。女性禁忌犹如一张潜在的网,负面影响着她们所在社会的很多领域。壮族女性除了要遵循壮族社会约定俗成的禁忌以外,还必须遵守为她们设定的诸多禁忌。在经济文化中,女性也有被视为不吉或晦气等的情况。例如,正月初一,妇女忌串门,否则会使得被串门人家一年生意不好;壮人出门做买卖,最怕碰见女人梳头,见了就别去做生意,要不会赚不了钱甚至亏本;外嫁的女子被禁回娘家借生产工具,否则会给娘家带来经济损失。

禁忌是一种历史较为悠久的文化现象,壮族的女性禁忌从生产到信仰祭祀都有涉及。孕育生命、生养儿女本来是女性对人类社会做出的重大贡献,因为受到“男尊女卑”观念的影响,女性的经血和生孩子被扣上“污秽”等帽子,在日常家庭生活中特设了种种禁忌,包括对女性言行举止、饮食起居等内容,如禁止妇女涉足与神坛同一高度的阁楼,认为媳妇“不干净”祖宗会责怪,或孕妇不能走过神台前,否则会亵渎祖宗等。这些禁忌文化打上了性别歧视的烙印,是制约女性发展创造力的内阻力,成为她们发挥主人翁精神的枷锁和桎梏。

四、结语

自然崇拜是壮族民间信仰的重要内容之一,社会生产力低下时,壮族先民对自然界十分依赖,她们渴望得到神灵庇护,延续生命不息,追求美好生活,崇奉姆六甲、花婆、娅王、龙母等女性神灵。壮族历史上产生了某些民族女英雄,如班夫人、瓦氏夫人等,壮民们为了纪念她们的丰功伟绩,为她们建寺庙雕塑像,逢年过节祭拜她们,祈求安康。外来佛教传入壮族地区后,也融入了壮族信仰,观音在壮族地区也得到了尊崇。这些女性神祇对壮族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壮族信仰中的女性神祇是壮族民众长期以来对女性形象的心理诉求,他们把理想的壮族女性一点一滴加注到他们所信奉的女性神祇身上,使得她们的形象日趋丰满和鲜活。

毋庸置疑,伴随着这些信仰中的女性神祇成长的壮族女性为壮族经济文化的发展做出了杰出贡献,尤其在壮族地区传统经济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及旅游经济文化的繁荣和兴盛中意义重大,同时,基于女性信仰衍生出来的女性种种禁忌体现了历史上的男女不平等和性别歧视,成为阻碍壮族女性大展拳脚发挥专长的紧箍咒和拦路虎。当今社会,虽然已经破除不利于女性健康发展的诸多陋习,但在偏远地区,还存在一些陋習和禁忌。如何传承和保护壮族信仰中的女性文化,同时又促进现代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是现代壮族社会面临的重要课题,需要引起诸多专家学者的重视。

参考文献:

[1]农冠品.壮族神话集成[M].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2007.

[2]陈丽琴.多学科视野下的壮族女性民俗文化研究[M].北京:民众出版社,2013.

[3]邵志忠.传统文化背景下的壮族女性研究[J].广西民族研究,2002(4).

[4]陆明珠,韦峥芳.壮族妇女在社会经济中的地位、作用及其发展趋势[J].广西民族研究,19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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