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哲学的疑、辩、思三题

2018-04-14 16:25
江海学刊 2018年5期
关键词:真理性哲学家科学性

林 剑

内容提要 “哲学是什么”是否是一个不可能回答的问题?哲学与科学之间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是否一切哲学的理论与观点都具有“无定论”的性质?在哲学的领域中,不同时代的哲学之间,同一时代的不同哲学之间是否不存在好与坏,先进与落后的比较,或者说进化与进步的评价不适用于哲学领域?这是近年来发生在哲学领域的一些争议性问题。站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立场上,可以对这些争议性问题给予一个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回答与阐释。

什么是哲学或哲学是什么?这或许是每一个哲学人首先需要面对与回答的问题。正因为如此,在哲学史上,几乎所有讲哲学的人,尤其是那些被称之为哲学家的人们,在讲述自己的哲学时通常都会对哲学是什么的问题给出一个自己的界定或答案。不可否认,在哲学史上人们曾给出了一个又一个的哲学是什么的回答,但从来没有哪一个获得过普遍性认同。推翻旧的界定,给出新的界定,新的界定又会被更新的界定所取代,这似乎是哲学的历史所表现出的普遍性的现象,也几乎是那些想创立新的哲学学派,想被别人尊称为哲学家的人们的惯常作法。那么,是否能从在哲学史上不存在一个哲学是什么的共识性界定与回答这一客观性事实中,推论出“哲学是什么”是不可言说与回答的结论,进而否定哲学家们对“哲学是什么”进行追问与回答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呢?在海德格尔的哲学观看来,结论确实应当如此。海德格尔认为:人们无法想当然地确定哲学的任务是什么以及该从哲学要求什么。“人可以说的,只有哲学不是什么,哲学不能是什么。”因为“哲学发展的每一个阶段,每一个开端都有自己的法则”①。有人曾以海德格尔的这种看法为根据写过这样的一篇文章,题目叫做《哲学不是什么?》,并在该题目的下面加了一个副标题,冠之以“一种哲学观”②。该文的一个明确而核心的观点是,“哲学是什么”的问题是一个无法回答的问题。人们可以说的只有“哲学不是什么”。“哲学是什么”何以是一个无法回答的问题呢?作者给出的一个理由是,“因为哲学是一门个性化的学问,没有超越时代、超越民族和超越哲学家个人的一般哲学”。即是说每一个时代,每一个民族,每一个哲学家个人都对哲学有不同的理解与认知,不可能存在一个普遍性一致同意的“一般哲学”的界定。然而,在本人看来,这种以“哲学是一门个性化的学问”为根据而否认“哲学是什么”回答的必要性与可能性的所谓另类哲学观是大有疑问的。

认为“哲学是什么”的问题是不可言说与回答的,可言说与可回答的只能是“哲学不是什么”,这样的一种观点在辩证思维的逻辑中是难以成立与获得认同的。在辩证思维的认知逻辑中,说“哲学是什么”与说“哲学不是什么”,在性质上都是对哲学的一种言说与回答,所不同的只是在于二者在回答的方式上有所不同罢了。如果说“哲学是什么”可以视作是以肯定性的方式对哲学的一种言说与断定,说“哲学不是什么”则可视作是以否定性方式对哲学的一种言说与断定。然而,在辩证思维的认知逻辑中,肯定与否定间的关系并不是一种非此即彼的绝对相斥的关系,而是一种相互依存,各以对方的存在作为自己存在的前提与条件的对立统一的关系。肯定中包含着否定,否定中也包含着肯定,没有肯定不可能有否定,同样没有否定也不可能存在肯定。因为,任何形式的否定性命题的存在与成立,都需以与它相对应的肯定性的命题的存在与成立作为前提。尽管人们给予“哲学是什么”的肯定性的言说与断定只能有一个,并且这种言说与断定必须是明确无疑的,而对“哲学不是什么”的回答可以有多个,乃至有无限多个,但有一点应是确定的,当人们断定“哲学不是什么”的时候,他必须首先明白与确定“哲学是什么”,只有当人们知道“哲学是什么”的情况下,才有可能知道并有理由做出“哲学不是什么”的推论。应该说,人们有关“哲学不是什么”的任何断定,只有在以“哲学是什么”作为参照物或参考坐标的情况下才有可能是合乎逻辑规则的,正如人们如果不知道什么是白天的情况下,就不能作出黑夜不是白天的判断,不说清哲学的“是”,也就说不清哲学的“不是”,只有在说清楚哲学的“是”的前提下,才有可能说清楚哲学的“不是”。实际上,哲学作为一个学科,不仅必须有自己的独立的研究对象,而且哲学作为一个学科的存在还需有其系统严密的逻辑体系,然而一个学科的逻辑体系的建构与成立,显然不能单纯地由一系列的否定性命题构成。如果一个自称为哲学的理论体系,只是单纯地给出了一系列“哲学不是什么”的否定性命题,而缺乏肯定性命题的话,那么,不管这种否定性命题列出的有多少,我们凭什么确认它讲的是哲学,以及它讲的是一种什么样的哲学呢?

那么,哲学作为一个独立性的学科究竟是什么?且应该是什么?尽管哲学作为语词概念在语义上具有历史的性质,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今天人们所谈的哲学,与哲学的最初含义已有很大的不同。在哲学发展的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哲学思考的重心与主题是不断发生改变与转换的,哲学的领地与边界也在不断地发生着变更。但有一点却是可以确认的,“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③。即是说,历史上的绝大多数哲学家及其哲学,不论有着怎样的独特外观或表现形态,也不论有着怎样的声称与标榜,它们所关注与聚焦的基本问题是确定与相同的,不同的只是在于对这个基本问题的不同解读与不同回答。“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何以会将“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视作是哲学的基本问题,并将关注的焦点指向于它呢?可能与合理性的诠释不仅在于人们对哲学作为一个学科的研究对象的定位是有共识的,而且还在于哲学家们对于他们所要解决的问题与所要言说的内容是清楚的。哲学家们为什么都将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视作是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而不是将其他的什么问题视作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深刻的原因在于,真正的哲学始终是作为一种世界观的学问而存在的。一切哲学都是一种世界观,其根本性的任务或使命都是为了解释世界,更确切些说,都是关于我们面对的“对象、现实、感性”或属人的感性世界的本质的一种解释与说明,对思维与存在关系问题的不同解决与回答,在实质上表达的是对感性世界所具有的本质的不同理解与诠释。哲学是一种世界观,至少对于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哲学来说是不存在争议的,因为,将“新唯物主义”哲学视之为一种新的世界观,这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著作中是有据可凭的。

站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立场上,这种认为不能说“哲学是什么”,而只能说“哲学不是什么”的所谓哲学观,是不能被认同与接受的,原因与道理清楚且简单,认同与接受了它,我们就得放弃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世界观的坚持。既然“哲学是什么”是一个不可与不能言说的话题,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哲学凭什么宣称自己是一种新的世界观?且是一种科学与正确的世界观?马克思主义哲学如果没有充足的理由去确认它是一种科学与正确的新世界,人们凭什么去接受与坚持它,乃至接受它的指导呢?这其中暗含的意蕴或话外音难道还不清楚明白吗?

在哲学研究的领域内,另一个需要人们分辨与澄清的问题是科学与哲学的关系问题。近年来,在国内哲学界,否定哲学是科学与科学性的声音与观点日渐多了起来,近乎演变成了一种其势日盛的哲学思潮,甚至是一种时髦。其中,“哲学是什么”是不可回答的与“哲学无定论”是两种最有代表性的声音与观点。尤其是“哲学无定论”的观点,几乎被一些人视为经典性的名言进行不遗余力地强调与引用。

“哲学是什么”为何是不可言说与回答的?哲学的命题与理论为何是“无定论的”?持上述观点的人们的一个主要论据是,哲学不是科学。科学是以客观世界的规律为研究对象的,它试图向人们提供的是确定性的知识。哲学则是“关于思想和信念的学说”,思想和信念问题是属于价值观领域的问题。而价值观是受人们的立场决定和支配的,或者说“‘哲学立场’就是作为理解和解释的出发点的价值观”,不同的人们之间由于其生活条件,认识能力与水平存在着差异的缘故,必然会形成不同的价值观。不同的哲学立场或哲学价值观必然会有不同的思想观念与信念,因而不仅在“哲学是什么”的问题上难达共识,而且所有的哲学理论究竟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是难有定论或不可能有定论的。那么,哲学与科学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哲学与科学是否完全属于不同的研究领域,彼此间绝对相斥呢?所有的哲学命题与结论都是或应是无定论的?抑或说哲学领域完全是一个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没有是与非、对与错、应该与不应该的相对主义领域?本人同意哲学不等于科学,不能简单地在哲学与科学之间用一个类似于数学的等于式连接起来的观点或说法,却不能同意哲学不是科学的说法。科学在语义上是有多重意蕴的,从人们通常言说科学的常见指义上看,科学一词至少有三种指义:其一,学科意义上的科学。一般来说,纯粹以客观对象的规律作为研究对象,以获得客观规律为目的的学科通常称之为科学,以自然现象与规律作为研究对象的称之为自然科学,以社会历史现象与规律作为研究对象的称之为社会科学与历史科学。其二,科学性意义上的科学。科学性意义上的科学通常与真理性同义。科学性意义上的科学不同于学科意义上的科学,在学科的意义上,一切以客观事物中存在的规律为研究对象和研究目的的学科都可称之为科学,但在科学性的意义上,既不意味着所有以客观规律为研究对象的学科都能称之为科学,也不意味着那些并不纯粹以客观规律作为研究对象的学科不是科学。在科学性的意义上,衡量一种学说,一种理论是科学的,还是非科学的,其参照坐标或判别标准应是它是否具有真理性,一切非真理性的学科,其理论、观点不论属于什么样的学科,都不具有科学性,反之,一切属于真理性的学说,其理论、观点不论属于什么样的学科,都应视之为是一种具有科学性的科学。其三,逻辑意义上的科学。逻辑属于思维科学的范畴,思维的逻辑即是思维的规则或规范,逻辑的规则反映与表达的是思维的基本规律。人们在从事认识与思维运思的过程中,必须遵循普遍有效的逻辑规则,逻辑规则是人们从事科学性研究与思考的必不可少的思维工具,在这一点上,人们可能是没有什么分歧的。这也可能是人们通常所认定的、一个具有科学性的理论或观点,除了要接受人们的历史性的实践结果的检验之外,还需接受逻辑规则的验证或证明的缘故。科学性的理论与观点必须是以科学性的逻辑规则的运用为其基础与前提的,违反逻辑规则的任何推理及其结论必然是错误的。人们在分析与反驳一种学说、一种理论、一种观点时,之所以极为重视对其所持的逻辑前提、根据、进行推理时逻辑规则的运用以及所作结论与其逻辑前提之间的联系,深刻的原因在于,任何思维活动都必须遵循思维活动的规律。虽然在马克思主义哲学视野中,哲学作为一种世界观,它也有自己确定的研究对象,它的研究对象不是所谓的“观念和信念”,而是“对象、现实、感性”④,即人们所面对的感性世界的本质;但哲学作为一种世界观不能视之为是人站在世界之外来观世界,人所面对的感性世界是一种属人的世界,这种属人的世界与人构成一种现实性关系,因而人是以一种人与世界有着现实性关系的维度审视世界的。说哲学不同于科学,是因为科学所追求的目的是唯一的,寻求的是对世界某一领域或某一方面规律性的理解,所要解决的是世界“是”什么的问题,而哲学不仅要解决是什么的问题,同时也要寻求人们面对的世界相对于人来说的意义与价值问题。如果说,科学的目的是求真,哲学的目的既要求真,也要求善与致美。对于马克思主义的新唯物主义哲学来说,哲学的目的不仅在于用科学的方式解释世界,更重要的还在于要“改变世界”,使世界变得对于人类来说越来越好。正因为一切哲学都承担着解释世界的功能与使命,因此,没有哪一种哲学愿意声称自己是拒斥真理的,相反,都愿意将自己的哲学说成是真理性的。诚然,哲学家们在“解释世界”时因其解释的方式的不同,对世界的看法与解释通常存在着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彼此对立与竞争的情况,但这种情况并不意味着无需与无法达到真理,或者说无需与无法具有科学性。不能以不存在普遍同意或普遍共识的哲学理论与观点为根据,割断哲学与科学之间的联系,继而否定哲学的科学性品格。一个不争的理由是,科学性的问题或真理性的问题,并不由人们的普遍同意或普遍共识所决定。属于普遍性共识的理论与观点未必具有真理性或科学性,具有争议性的理论与观点未必不具有真理性与科学性。从哲学方面看,一种哲学是否具有科学性在于它是否科学与正确地把握与解释了世界的本质,而不在于它对世界本质的解释是否能获得人们的普遍同意。哲学在学科的性质上虽然不属于科学的范畴,但哲学必须追求科学性,既应追求真理意义上的科学性,也应追求逻辑意义上的科学性。完全不具有科学性,不包含有任何真理性因素,是不可能在哲学史上得到真正存活的。虽然不是所有的哲学都具有科学性的品格,但哲学的领域也决不是一个任意胡说的领域,哲学家们有权表达自己的观点,但哲学家们也必须接受历史的裁判,正因为如此,并不是所有的哲学都有幸保存在哲学史的记录中,只有那些真正正确地反映了自己时代的时代精神,包含着真理性或部分真理的哲学与哲学观点才能在哲学发展的史册中保存下来。“哲学是无定论”的还是有定论的,或者说哲学是否应该追求确定与正确的观点,实质上关涉的是哲学是否应该追求科学性,以及哲学领域中是否存在着是与非、对与错的界限区分的问题。

“哲学无定论”的观点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者来说是不可接受的。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哲学作为一种新的哲学世界观,之所以对于马克思主义者们具有巨大的吸引力,其原因并不仅仅在于它是一种新的哲学学说,更为深刻的原因在于它是一种具有科学性的世界观与方法论。马克思既是一位革命家,也是一位科学家;马克思主义既是一种革命的理论,也是一种科学的理论。革命性与科学性的内在结合既是马克思“新唯物主义”哲学世界观本身所具有的鲜明特点,也是我们完整正确地把握马克思“新唯物主义”哲学实质的两个不可或缺的维度。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哲学,具有无可争辩的科学性,它的科学性不仅体现在它对人们所面对的感性世界的本质以及人与世界之间的全面性关系的理解与解释上,尤其突出地体现在它对社会历史规律的揭示以及它对研究把握社会历史问题的方法论思路上。面对“哲学无定论”的观点,我们不妨进行如下的追问,当马克思的历史观确认:“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所以,直接的物质的生活资料的生产,从而一个民族或一个时代的一定的经济发展阶段,便构成基础,人们的国家设施,法的观点、艺术以至宗教观念,就是从这个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而,也必须由这个基础来解释……”⑤这个曾被恩格斯称之为马克思的第一个伟大发现,它是否是属于一个哲学性质的观点,如果是的话,它是否应被马克思主义者们视作是一个具有科学性的结论或定论?倘若连马克思的这个伟大发现也不能算是科学性的定论,我们凭什么与何以会建立起对马克思主义的理想和信念呢?

当然,哲学的理论与观点,即使是属于科学性的哲学的理论与观点,其真理性也都具有相对性的性质。但需强调的是,一切真理都具有相对性,相对性并不仅仅是哲学真理独有的特性,其他学科所揭示的真理,甚至是自然科学的真理难道不具有相对性吗?真理是发展的,因而一切真理都有相对的性质。但问题是,承认真理的相对性并不等于可以认同真理问题上的相对主义。在哲学领域中也一样,一种具有科学性的正确的世界观,其基本的理论与观点应被视作为一种科学的定论,因为,具有相对性的真理也是真理。

在当前的哲学研究领域中,第三个需要引起人们注意并予以澄清的问题是,哲学的认识或理论是否具有进化论的性质?更明确些说,哲学的演变是否能表现为一个不断进化或进步的过程?有人以“哲学不是科学”“哲学不是知识”“哲学无定论”等作为逻辑上的前提性判断,推论出另一个判断:“哲学的演变不是进化论的”,换句话说,进步的概念是不适用于哲学的观点和理论的评价的。⑥

为何“哲学的历史演变不是进化论的”?持此论者的理由是:“进化和发展概念是具有价值含义的概念,是一个包含着某种‘价值预设’的概念。进化、发展就是这种确定价值的积累向这种终极价值目标的接近的变化过程。这个过程是一个‘进步’的过程。‘后来的总是好于过去的’就是发展和进化概念的最一般的表述。科学史是进化论的。科学的发展意味着一个知识积累的直线式的发展过程。在认识的广度、深度和精确性等方面,后来的认识总是高于先前的认识,因而也比先前的认识具有更高的真理性价值。因此,科学认识的过程是一个发展、进化和进步的过程。但是,哲学演变历史却没有价值预设,因而没有一个评价哲学好坏的一般价值标准。”⑦在推论的逻辑上,从“哲学不是科学”“哲学不是知识”抑或是“哲学无定论”的前提出发,推论出哲学无好坏之分,继而断定“哲学的历史演变不是进化论的”,似乎是无缝对接的,并无逻辑上的不妥或漏洞。然而,正如本文前面的分析表明,否定哲学对科学性与真理性的诉求,将哲学与科学对立起来的认知本身就是错误的,至少是令人存疑的。因而,从一个武断的但却是错误与存疑的前提出发所作的逻辑演绎,自然也是难以令人信服或难免存疑的。首先,说哲学没有好坏之分,没有进步与否之别,对于哲学家们,至少是对历史上的大多数哲学家们来说是难以同意的。无论是唯物主义哲学家,还是唯心主义哲学家,他们各自顽强地坚持一种唯物主义或唯心主义的哲学信念,彼此争论、斗争了两千多年,我们姑且不论他们各自坚持的哲学理论本身的对与错、好与坏、是与非,仅就他们本身坚持的信念而言,有一点应该是确定无疑的,他们大都认定自己的哲学观是正确的、好的,与之相对立的哲学观是错误的、坏的。不然的话,哲学家们在讲述自己的哲学时为何通常要批评与反驳与之相对的哲学呢?倘若哲学家们都认定哲学并无好坏之分,那哲学领域中可能存在的只是哲学家们自言自语式的独白,而不可能存在彼此不让的激烈讼争。哲学家们将自己的哲学思想著述成书,其劳神费力的目的不可能仅仅是出于自我欣赏与自我独白,书写出来是让别人看的,不可能有哪一个哲学家愿意将一种连自己也不能确认为好的思想去让别人接受吧?哲学的历史不能仅仅视作是没有内在逻辑联系,没有批判、扬弃、超越的演变史,而应视作是包含着反思、批判、扬弃与超越的发展史,熟悉黑格尔哲学的人们应该很清楚,这一思想在黑格尔哲学里表达得很明白。在黑格尔哲学的视野里,一切哲学都是对时代精神的反映与表达,不同的哲学是以不同的方式对时代精神的不同把握与表达,随着时代精神的不断进步,反映与表达时代精神的哲学也实现着自己的发展与超越。黑格尔曾将哲学发展的历史形象地比作螺旋式上升的一连串圆圈,每一个时代的哲学家的哲学都是这个螺旋式上升的圆圈上的一个环节。其二,认为哲学不是“进化论的”,发展的概念或进步的概念不适合哲学的认知,既不符合认识发展的规律,也有悖于哲学发展的历史事实。如果将哲学视作一种世界观的话,那么,人们对世界的把握与认识,无疑会随着人类的实践活动在广度与深度上的拓展,认识能力的不断提高,相应地不断深化与深刻。人类的一切认识或意识都是以人类的实践活动为基础的,并且都遵循着由浅入深,由低级到高级的演进规律,难道哲学认识可以例外吗?认为哲学的历史是非“进化论的”观点也是不符合哲学演进的历史事实的。实际上,哲学的历史的发展是随着人类实践的发展,尤其是科学的发展在不断地改变着自己的表现形式,不仅唯物主义哲学随着科学的发展在不断地改变着自己的表现形式,唯心主义哲学同样也随着科学的发展在不断地改变着自己的表现形式。哲学表现形式的不断改变,既是人们对世界及其本质认识深化的必然,也是人们认识不断深化在哲学上的理论表现。仅以唯物主义哲学的演进为例,近代以原子作为世界始基的原子论的唯物主义相对于以具体的物质形态作为世界始基的古代朴素的唯物主义,马克思的“对对象,现实,感性”诉诸人的感性实践活动理解的“新唯物主义”,相对于“对对象,现实,感性”诉诸纯客体性的直观的理解的旧唯物主义来说,其发展或进化,超越或进步的性质难道还需要争论与申述吗?

哲学的演变如果不是被理解为发展或进化,超越或进步的演变,所谓哲学革命的说法便会在逻辑上失去存在的根据,因为革命意味的不仅仅是一种改变或变化,更包含着发展与进步。哲学的理论与观点如果不能进行好与坏、优与劣,先进与落后的评价,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哲学世界观与方法论如果不是好的、科学与正确的、先进的,人们凭什么要相信它与坚持它?又凭什么以它作为认识世界与改变世界的思想武器呢?尽管一切能被称之为哲学的哲学都是对世界及其本质的一种认识与把握,但人们对世界及其本质的认识与把握存在着好与坏、正确与错误之分,其判断标准或尺度,在于它的科学性与真理性,而不在于是否有人接受它与喜欢它,而确认一种哲学是否具有科学性与真理性,归根到底上,就在于它能否经受人们的社会历史实践的检验。如果我们确认社会历史在基本趋势上是发展与进步的,并且确认哲学是对时代精神的表达与反映,那么,在理论的逻辑上,就不能不确认哲学演变的历史同时也表现为哲学不断发展与进化的历史。当然,这是就哲学演变的基本趋势而言的,并不意味着运用于任何一种新产生的哲学。

①海德格尔:《形而上学导论》,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121页。

②⑥⑦参见刘福森《哲学不是什么?》,《理论探讨》2009年第5期。

③《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23页。

④《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4页。

⑤《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7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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