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张湾:构建非法集资打防控体系

2018-05-14 14:21胡彭栋
中国防伪报道 2018年1期
关键词:集资黑名单警务

胡彭栋

清理排查各类非法公司273家,核查线索44条;查处非法集资案件16起,涉及5000余人、总金额10余亿元……这是湖北省十堰市公安局张湾分局2017年打击非法集资案的成绩单。

近年来,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违法犯罪活动突出,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扰乱社会金融秩序,极大地影响了社会稳定。

“必须重拳打击非法集资活动,保护好人民的血汗钱,维护人民的切身利益!”十堰市公安局张湾分局局长高卫东表示。张湾分局周密部署、主动出击,运用“互联网+预警”“互联网+侦查”,以信息化主导警务,以数字化服务实战,构建立体化打防控非法集资犯罪新体系,推动警务效能提档升级。

整合多部门信息 建立预警平台

张湾分局经侦大队有效整合工商、银行等部门的数据信息,建立了涉众型经济犯罪大数据监测分析平台,有效预测、预警、预防隐蔽性较强的经济犯罪行为。

针对房地产、投资理财、小额贷款、股权投资等非法集资高危行业,张湾分局主动与金融、税务、法院等部门沟通协调,通过大数据监测平台信息的无缝对接、碰撞对比,对各项核查指标进行量化,形成风险预警指数,设置“黄、橙、红”三级警戒线,以便及时发出预警提示。

线上监测、预警的同时,线下联合工商等部门,以风险警示约谈、市场准入限制、行政处罚等手段,进一步强化市場监督管理。2017年,张湾分局利用大数据监测分析平台,共摸排高风险企业14家、一般风险企业48家、低风险企业111家,报送预警信息32条,约谈16家企业负责人,收集涉嫌违规经营线索55条,有效遏制了非法集资类活动的蔓延。

变革警务运行机制 实现集约打击

张湾分局在打击整治非法集资犯罪过程中,面对警力不足、非法集资案情复杂等难题,打破传统的就案办案思维方式,积极推行“多警种+多部门”联动办案的模式,成立“打非”专班,全力推动打击非法集资犯罪向派出所、社区街道办延伸。

对已经发现线索的相关单位和个人,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由工商部门先行查处,对达到立案标准的,立即启动立案查处程序,并联席检察院、法院提前介入,统一非法集资案件证据标准、研究完善打击处理范围、定期协调沟通涉案财物处置等细节,确保案件快侦快破、快诉快判。

2017年,张湾分局先后侦破“湖北聚天财富”“湖北金蚂蚁”等非法集资案,依法查处违法人员38名,扣押车辆24辆、船舶24艘,查封房产40套,为群众挽回损失1700余万元。

建立风险“黑名单” 强化惩戒处置

在依法查处过程中,民警发现一些公司和人员往往因涉案金额没有达到立案标准而无法受到有效处置,一段时间后往往又重操旧业。

对此,张湾分局协调工商、银行等部门,建立非法集资公司和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在办案过程中,明确告知其行为涉嫌非法集资。对拒不接受风险提示、拒不整改风险隐患、拒不落实监管指令的企业或责任人,收集相关信息,录入非法集资“黑名单”。

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由各部门依照权限规定,采取警示约谈、市场准入限制、实施账户监控、定期核实财务状况等强制性措施。通过多部门对非法集资犯罪分子实行事中、事后联合惩戒,防止其继续进行非法集资活动,达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控制、早打击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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