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督学的认识

2018-05-14 22:21张嘉钰
知识文库 2018年2期
关键词:督学督导评估

张嘉钰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确立了教育督导与评估制度的法律地位。教育督导制度是教育法规定的我国教育的基本制度之一,教育督导在现代教育行政管理制度中具有不可缺少、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中国的教育改革与发展已经开始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充分认识这个新阶段的基本特征、主要矛盾、改革逻辑和发展目标,是进一步深化改革发展的思想基础。教育观念是对教育规律的本质思考,也是对教育价值的根本追求,教育改革每前进一步,都是以观念变革为先导,没有先进正确的教育理论和教育观念的導向,就不会有自觉而有效地教育实践。

教育是一项民生工程,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石,教育公平问题是社会讨论的重点话题,也是中央强调社会更加公平、更加正义的一个体现,我国把教育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政策,也是为了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前提。新的历史阶段,基础教育发展面临系列重大挑战,全面开展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势在必行。教育部推进管、办、评分离提出了明确要求,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 ,改进教育管理方式,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为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教育科学发展保驾护航。《教育督导条例》对督导的身份、职责、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也突出了督学在教育督导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强化督导队伍专业化建设,不断更新教育督导理论,提升督学的专业素养,是世界教育强国通行的做法,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教育与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

一、对教育督学的认知

对于教育督学,之前在我们学校也曾实行过,但基本上只是停留在表面上,只闻得有这回事,但很少见过督学的真容,更未有过督学在学校组织过什么活动或开展过什么工作。之后就很快销声匿迹了,连牌子也不见了。在此次参加教育督学培训前,我本人对于教育督学的认识仍然存在困惑,感觉所谓的督学只是应付上级检查的一块牌子,督学并未受学校及领导的待见,更何况督学由于权微言轻,基本上是对督学对象发挥不了任何作用。即就是想干点什么也得不到积极配合,想说点什么,也没有一个 平台可以允许,所以认为此次参加这样的培训又只是虚惊一场而已。可是随着专家们对督学工作从不同角度徐徐展开一个个视频画卷进行解析时,才重新唤起我对这一工作新的热情,我觉得这一次可能是真的,学校工作真的需要有督导这样一个机构来监督它,由此开展更加高效的教育工作。

二、督学应具备什么样的素质

1.督学要有权威

有一个新名词叫管、办、评分离,之前的学校办学基本上都是自己办,自己评,办好、办坏无结果,老百姓怨天忧人无处说,说了也是白说。然而按现在这一观点来判断,督导机构就是代表政府来监督和评判学校的工作,他是独立与教育部门之外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更能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由于具有其权威性,也就不再受学校的慢待。但有了权威并不是通过压制督导对象来完成自已的任务,而是能更好地融入学校,为学校工作再创辉煌增砖添瓦。

2.督学要有责任

督学是要接受过专门培训的,是在教育一线长期工作具有一定教育教学经验的,站在新的岗位,有着不同角度,审视学校的工作将会带来全新的认识。因此若被政府聘用,即就是对自己的高度肯定,相信一定会不辱使命、不负众望,切实履行好自己的神圣职责,把督学工作开展好、维持好、坚持下去,以达到预期的效果。

3.督学要有能力

督学需要培训,但光靠一次培训显然是不行的,要走出去广泛了解各地督导工作开展情况,并从中汲取经验和方法,要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 并在不断的督学实践中成长自己。督学对学校工作就如同大夫对于病人的诊断,要及时、准确、到位,方可治病救人。看问题要入木三分,找准病因。解决问题要找准渠道,积极沟通,在大家达成共识前提下,迅速出手,切除毒瘤。不论在切入点、评价、反馈等力度强度上,都要有一个“度”的把握,也绝不能专挑毛病、无中生有,拿着大棒吓唬人,造成扰乱学校正常秩序的一个多余机构,一旦坏了名声,那整个督导战线、督导队伍将会受到伤害,所以一切都应该在建立起来的督导机制下运行和开展工作。

4.督学要有服务意识

当前督学界正在尝试的发展性教育督导评估的标准是以计划为导向,以进步为核心,以发展为根本的。因此,督学的角色需要转变好,不能以“钦差大臣”自居,把自己看成是专“挑刺”、“找茬儿”的“教育警察”,而要从一个冷冰冰的评价打分者,变成热情的呐喊加油者,做教育的“保健大夫”。教育督导的本质,不是为了评价优劣,而是为了改进和发展。因此,督学要宽容学校的每一个过失,期待学校的每一点进步,赞许学校的每一点成功。要把督导评估的过程看作是为被督导评估者提供有效帮助的过程,帮助评估者深化对教育的认识和理解,在对所从事的教育工作进行深刻反思的基础上,树立正确的教育观,理清发展思路,帮助被督导评估者总结、提炼经验,发现问题,并找到解决问题的对策。督学还要有“为民请命”责任和勇气,要把学校的困难、家长的呼声、师生的疾苦放在心头,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解决或反映。这样才能赢得被督导评估者的信任和尊重。

三、结语

总而言之,通过此次参加教育督学培训,让我对教育督学制度有了更加全面深刻的认知,转变了之前对教育督学制度的一些比较片面的看法和态度,重新认识了教育督学。而对于督学者,则应该具备更高的素养和要求,需要不断提升自我能力。最后,希望教育督学制度在我国能够不断得到的发展和完善, 也希望更多的学校可以不断开展教育督学实践,从而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和教育事业的发展。

(作者单位:甘肃省甘南州合作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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