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街道人大工委运行机制的实践与思考

2018-05-18 09:44方玉龙
上海人大月刊 2018年4期
关键词:党工委工委人大常委会

方玉龙

作为奉贤区设立的第一个街道人大工委,在去年一年的工作实践中,西渡街道人大工委积极探索街道人大工委的作用发挥路径,形成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

一、对街道人大工委的法律定位和职能作用的认识

街道人大工委是奉贤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新生事物,有其独特的法律地位和作用。2016年出台的《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区县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的若干规定》,对于街道人大工委职责作了一定表述但不尽完善,其职能定位和作用需要进一步厘清。

(一)街道人大工委的法律定位。街道人大工委是区人大常委会派驻街道的工作机构,接受区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向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这一规定为街道人大工委的设立提供了法律依据,明确了街道人大工委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前沿阵地,是人民群众参与国家事务管理、行使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基本形式和根本途径。

(二)街道人大工委的职能作用。一是监督职能。受区人大常委会的委托,监督检查宪法、法律、法规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在本辖区内的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各项中心工作的执行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广大人民群众关切问题的解决回应情况,并提出建议和意见,既认真做好“加法”,也要科学合理地做好“减法”,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二是保障职能。对街道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和街道办事处提请人大工委审议的重大事项,在深入调研、听取民声民意的基础上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促使街道上下形成共识、形成合力。三是催化职能。在带头宣传贯彻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时,紧紧围绕街道党工委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执法检查、代表视察等活动,从而推动街道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西渡街道人大工委的工作实践

根据奉贤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要求,以及对街道人大工作法律定位、职能作用的认识,结合西渡街道工作实际,西渡街道人大工委努力探索三个“把握”,切实发挥好应有作用。

(一)把握工作原则,着力“三个坚持”

1.坚持区人大常委会和街道党工委的双重领导。一方面,认真落实区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人大常委会工作部署,每年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同时积极完成区人大的阶段性工作,如参与生态环境整治随手拍、食品安全条例执法检查等活动。另一方面,自觉接受街道党工委的领导,围绕街道党工委的中心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每年至少2次向党工委报告工作。

2.坚持围绕街道中心工作开展监督工作。街道人大工委充分发挥有效监督依法行政的作用,通过“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不断强化监督的实效性。去年,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各2次,主要涉及河道治理、“五违四必”整治、交通和食品安全等。

3.坚持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搭建代表参政议政平台,不断探索代表活动方式,察民情、听民声、解民忧,引导人大代表积极参与各项活动,切实发挥代表作用。

(二)把握监督实效,着力“三个做”

1.做实规定动作。一是年初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要求,目标化、项目化人大工委年度工作,并将工作分解到每月;二是年中落实工作计划时,根据阶段性工作重点适时补充调整;三是年终对标回头看,找差距、补短板,切实把规定动作做实做到位。

2.做精自选动作。一是丰富履职形式。建立代表“三员三长”机制,即推荐代表担任作风建设督察员、行风评议员、创城巡察员和点位长、路长、河长等,丰富了代表履职形式和履职实践。二是坚持联组活动。联合区党代表、政协委员,开展“两代表一委员”联组活动,延伸和扩展活动对象覆盖面。三是坚持工作例会制度。年内召开4次工委工作例会,通过集中学习法规条例、对标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求、外出学习考察等方式,谈体会提建议、促落实保民生。

3.做活监督方式。一是定点定向视察与突击视察相结合。组织代表到黑臭最严重的村沟宅河现场突击查看,坚持“一根竿子插到底”,发现最真实的问题,提出最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二是视察、执法检查、听取汇报与工作评议相结合。坚持“一个问题追到底”,提出可操作性意见和建议。三是代表民意与过程监督相结合。在改善环境综合品质、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保障食品安全、加强居村自治等方面,坚持“一方民情通到底”,通过执法检查报告、代表书面建议、工作建议、评议等形式向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办事处、政府职能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把握工作基础,着力“三个创设”

1.创设人大工作制度平台。经过多次意见征询,并经街道人大工委会议讨论通过,制定了涵盖12项工作制度的《西渡街道人大工委工作制度》,进一步细化、规范人大工作运行机制,为保障代表履职、提高代表活动实效发挥了积极作用。

2.创设人大代表履职平台。一方面根据区人大常委会规范化建设要求,在“幸福大院303”設立了西渡街道“区人大代表之家”,做到“八个有”要求,为代表搭建履职平台。另一方面开展“人大代表接待点—群众之家”选点创建活动,做到亮身份、求实效、全覆盖,有利于提高代表综合素质、增强履职能力、发挥代表作用。

3.创设人大代表监管平台。建立人大代表履职档案、代表活动记录簿、代表参加活动出勤情况登记簿、代表提出建议情况记录簿等制度,及时将代表履职总结、提交建议、办理回复、走访接访群众、参加活动的文字记录、照片、影像等资料归档保存。

三、工作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及思考

为进一步完善街道人大工委工作,结合西渡街道人大工作的实践,谈几点思考。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监督对象不够明晰。在实际工作中,监督对象除街道办事处之外,作为关系街道辖区群众切身利益的区政府职能部门派出机构,如司法所、市场监管所、派出所、规土所等,是否属于监督对象,目前还未明确。二是监督方式较为单一。街道人大工委行使监督权,主要形式是组织视察、执法检查、听取汇报、工作评议等,一年来的实践,作用是明显的,但是更有力度的监督方式需要进一步拓展和丰富。三是街道人大工委监督程序不够明确。街道人大工委的监督程序覆盖不到区政府职能部门,特别是对于监督事项跟踪、督查、问效缺乏依据。四是街道人大工委办事机构不够健全。从人大工委领导来看,街道党工委书记兼任人大工委主任,领导力量加强了,但其主要精力还是侧重于党工委工作,同时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兼任总工会主席,实际上街道人大工委领导层面并没有专职人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街道人大工委整体作用的发挥。再从办事机构层面来看,镇人大明确有人大办公室,但是街道人大工委没有,在“三定方案”中,没有办事机构、没有编制,对街道人大工委工作的开展造成了一定影响。

(二)对完善街道人大工委运行机制的有关思考

一是建立街道人大代表联络员机制。针对由镇转街道造成的工作体制不顺、机制不畅、镇级人大代表缺失的情况,建议建立区人大常委会向街道委派联络员制度,挑选业务精练、经验丰富的人大工作干部,指导街道人大工作;建立社区人大代表联络站制度,形成“区人大常委会、街道人大工委、居村人大代表联络站”三级联络机制;并以居村委为阵地,区人大代表定期开展人大代表联系选民机制,征询社情民意,为提出科学建议搭台。

二是细化街道人大工委实施办法。目前,街道人大工委开展工作更多是协助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相关联络工作,在履行监督职责上缺乏可操作性的细则和主动作为的依据。建议区人大常委会加强调研,制定街道人大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街道人大工委的法律地位和监督职能。细化监督的具体内容、范围、方式和反馈机制,如对街道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及重大事项的监督、审议、评议等,对区政府职能部门派出机构的监督等,切实保证监督实效。

三是完善街道人大工委办事机构和编制。《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区县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的若干规定》对街道人大工委配备工作人员作如下表述: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应当按照规定配备工作人员。建议区人大常委会制定细则,明确人大工作由党政办负责,增挂街道人大工委辦公室,并增加一个科级职数,实行街道人大工作专职化。

四是街道人大工委监督机制制度化。在监督方式上,街道人大工委更多是组织视察、执法检查、听取汇报、工作评议等都较为柔性的经常性监督,建议建立更加刚性的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与询问、质询等相结合的专项性监督,将听取承办单位建议办理专题会与区政府各职能部门联系沟通会、双向约见会相结合的形式制度化,加大公众监督,并将人大代表的评议作为承办单位的绩效考核指标,夯实街道人大工委的监督作用。

五是加强街道人大工委保障工作。一方面要强化人大工作经费保障。建议区财政在预算经费时,足额保障代表活动经费,以此充分调动代表参加活动履行职责的积极性。另一方面要强化对街道人大工委的培训工作,建议定期组织专门的培训会和报告会。同时,通过区人大常委会牵线,搭建奉贤区与市区街镇人大工委的结对工作机制,引进市区先进的工作理念和方法,实现城郊街道人大工作的同步发展。

(作者单位:奉贤区西渡街道人大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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