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姐被害敲响网约车安全警钟

2018-05-21 07:34于平
民主与法制 2018年18期
关键词:空姐网约滴滴

于平

近期,郑州年仅21岁的空姐搭乘滴滴顺风车时被害身亡,令全社会为之震惊。网约车的安全性存在怎样的隐患?提供打车平台服务的公司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诸多问题成为舆论关注的热点。

就此案而言,滴滴公司在互联网打车中担任的是信息中介的角色,但是信息中介的功能并不只是撮合交易,保障乘客安全也是其不可推卸的义务。毫无疑问,空姐被害案暴露了该公司巨大的管理漏洞。

滴滴公司最大的问题,是将打车软件当作一款社交产品,却忽视了对乘客隐私的保护。例如,一位女性乘坐滴滴顺风车,会被标上“美女”“天生丽质”等暧昧标签,评价内容也无需审核,“肤白貌美”“忍不住”等用词可直接显示,而女性乘客对此却并不知情。完全敞开的个人隐私,很容易使不法分子盯上侵害目标甚至诱发其犯罪冲动。

滴滴公司的司机信息核验也形同虚设。在空姐遇害案中,犯罪嫌疑人系违规借用其父顺风车账号接单,但该订单中针对夜间的人脸识别机制并没有被触发。媒体调查还发现,司机注册滴滴平台,并未要求手持本人证件环节,也未要求提交车辆照片。甚至,女司机使用男性驾照竟然也能通过审核。

滴滴公司的夜间安全保障可以说付之阙如。女性乘客深夜打车,与男性司机共处狭小、密闭的空间,无疑具有相当的风险性。理当派给记录良好、从业时间较长、年龄较大的男性司机接单。而犯罪嫌疑人车辆注册滴滴平台仅仅数月,就收到了这样的派单,显然忽视了安全风险。

滴滴公司对乘客的应急救助更是名实难副。滴滴公司声称,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前,曾有一起言语性骚扰投诉记录,客服五次通话联系不上嫌疑人,由于判责规则不合理,后续未对投诉做妥善处理。显然,对于这一预警事件的处理,滴滴公司反应迟纯,处置轻描淡写。从这一细节不难看出,对于女性乘客的保护,滴滴公司缺乏基本的敏感。

尽管在空姐被害案中,滴滴公司通过对司机和车辆信息的记录,帮助警方在第一时间锁定了犯罪嫌疑人,使得案件迅速告破。但这种事后补救,对于受害的花季空姐及其亲人而言,又有多大意义?逝去的生命终究无法挽回,原本幸福圆满的一家人从此支离破碎。

>> 左图 遇害空姐>> 右图 犯罪嫌疑人刘振华

滴滴公司此次深陷舆论风波,绝非偶然。其打车软件内公示的《出租车用户协议》就公然宣称,用户使用其服务所产生的风险及后果,完全由用户自己承担,滴滴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极力撇清自身责任,也难怪滴滴公司可以轻视乘客的安全保障问题。一个依靠用户支持迅速成长起来的公司,竟然可以如此对待其用户,令人大跌眼镜。难怪交通运输部会近期公开发文谴责:“一些网约车平台公司在发展壮大之后,不是将必要的社会责任扛在肩上,而是挖空心思地侵害司机和乘客利益。这些企业仅仅将网约车作为增加‘流量’和‘估值’的工具,没有把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放在心上,只顾看投资人的脸色,不考虑乘客的感受与体验,也不考虑司机的客观需要。”

空姐被害案敲响了网约车安全警钟。网约车记录司机信息和行车轨迹,当然有利于吓阻犯罪、保障安全,但同时也不可高估这一措施的作用。须知,相比于出租车,网约车的司机来源要复杂得多,并且大多数网约车司机并非将其视为唯一的“饭碗”,因而在性骚扰、性侵害等违法行为方面,个别司机可能更加毫无忌惮。如此情形下,在保障乘客安全方面,网约车平台必须采取更多措施,承担更多责任。

对于网约车平台而言,真正意义上的“安全保障”,不应只是被动的、事后的,更应当是事前的、主动的。换言之,应当穷尽一切技术可能,防范、阻止罪案的发生,保护女性等弱势人群,避免打车者陷入生命的险境。其具体措施包括:更周密的隐私保护,更严格的身份审核,更完善的安全警示,更优化的派单机制以及更及时的救助应急,等等。

网约车不应沦为滋生骚扰、纵容犯罪的温床。互联网企业总是将“用户体验”奉为圭臬,但对于网约车而言,“用户体验”不只是乘坐的舒适而已,安全性才是“用户体验”的核心所在,更是网约车行业的生存根基所在。这一点,理应为滴滴以及其他网约车公司所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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